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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可按日费率计收保费 中国保监会日前表示,正在制定交强险短期日费率系数表。待日费率系数表公布实施后,交强险可按日费率计收保费。
另外,保监会规定,机动车生产、销售单位投保运送过程中的商品车,可以按非营运车辆投保;投保保险期间不足一年交强险的,按短期费率系数计收保险费,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商品车运送至目的地后办理停驶的,可以解除保险合同。合同解除时,保险公司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保险合同解除之日止的保险费,剩余部分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中国证券报 2008-04-25)
保监会支持保险企业上市 让更多的符合条件的险企尽快在资本市场亮相,中国保监会正在扮演一个促成姻缘的红娘角色。
4月24日-4月25日,由保监会“牵线”的保险企业上市工作研讨会在深圳召开。保监会的意旨在于使保险企业了解发行上市的政策和程序,总结交流保险公司改制上市的经验,支持和推动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市。
政策助力
59家产寿险保险公司及28家保险中介济济一堂,对于绝大多数尚未上市的险企来说,上市问题牵动他们的心弦。
对保监会而言,以牵头人的角色聚集行业内企业,全面了解险企上市的程序、政策法律法规,这是第一次。在保监会牵线下,正在积极准备推出创业板的深交所也以主办方的姿态出现。
保监会主席助理、新闻发言人袁力专门作了《积极支持保险企业上市,不断提升保险业竞争力》的主题发言,称我国保险业正迎来历史性的发展机遇,鼓励保险企业抓紧时机,做大做强中国保险业。
袁力表示,近年来保监会坚持把深化保险公司改革作为保险监管的重要任务,在保监会的支持和推动下,主要国有保险公司率先进行了股份制改造并上市。保险公司上市从无到有,从境外到境内,不断取得新的进展。目前,中国人保、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太保以及在香港的国有控股公司中保国际、民安控股等6家保险公司已在境内外上市,“保险企业上市有利于提升保险企业资本实力,建立市场化的融资渠道;有利于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有利于提高保险监管的有效性,促进保险市场的稳定发展。”
袁力说,已上市保险公司要牢牢把握上市带来的发展机遇,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和经营机制,以改制上市为契机,继续深化改革,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同时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
此外,保监会、深交所特别请来资深的金融行业分析师、操作过多家险企上市的保荐机构银河证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多家上市中介机构,为参会的保险企业分析现在保险行业发展格局、A股上市过程的法律问题、财务问题、上市路径上的IPO以及借壳上市路径选择等问题。
险企上市最好时机
支持与推动符合条件的险企上市,成为今年保监会的工作重点之一,其也在多种场合强调和表达了这一意思。就在3月23日,保监会召开的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袁力也重点表达了保监会的这种态度。
保监会以一个行业家长的角色,正在竭力为险企上市打造较好的软环境。
2007年8月20日,在保监会协助下,证监会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的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4号——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特别规定》,这是专门针对上市保险公司的信息披露所量身定做的一个规则。
而随着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太保登陆A股,中国保险业呈现出异常的生机与活力。“保险业在2007年一年的发展与进步,可以说等于过去3年所走的路程,”一位参会的保险界人士深有感触,“现在对保险公司来说正是抓紧上市的最好时机。”
据了解,不少险企将上市的时间表排在了2008年,他们当中不仅有早就呼吁上市多年的太平人寿、新华人寿,也有从去年开始就谋求借壳上市的华安财险,而在泛华保险集团海外上市效应的刺激下,不少保险中介正在擦刀磨枪,江泰保险经纪、华康金融们都有着他们雄心勃勃的上市计划。其中有不少保险中介的目光瞄准了即将推出的创业板。(华夏时报 2008-04-26)
保监会:险企高管每年需培训 4月28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了关于《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对保险公司高管每年定期参加学习培训时间内容等进行了严格的规范,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办法所称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指:保险公司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保险公司总公司财务负责人、合规负责人、总精算师、董事会秘书;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中国保监会认为应当参加培训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保险中介机构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参照本办法执行。
而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必须接受中国保监会组织的持续教育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将对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培训情况及培训考核情况进行记录,并将其作为任职资格审查的一项重要内容。
关于每年培训的时间,通知要求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必须每年参加集中授课。其中董事长、总经理每年参加集中授课不得少于7天;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每年参加集中授课不得少于10天;财务负责人、合规负责人、总精算师、董事会秘书每年参加集中授课不得少于12天;保险分支机构负责人每年参加集中授课不得少于14天。 (上海证券报 2008-04-29) 保监会拟推行人身保险收付费“零现金”制 频频发生的营销员骗保和挪用保费案件,正促使保监会加强现金管理。4月29日,中国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表示,将在全国实行人身保险收付费“零现金”制度。
陈文辉是在日前赴湖南调研人身保险收付费“零现金”管理情况时作上述表示的。
陈文辉指出,近年来,随着寿险业的迅速发展,一些地区发生了营销员诈骗、挪用投保人保费的案件,暴露出寿险公司内控制度上的漏洞,而营销员经手现金是其中一个关键的风险隐患。
据了解,目前只有部分公司实施收付费“零现金”,在现金管理方面存在较多的风险隐患。去年湖南发生的“营销精英”巨额骗保案件,使保险公司现金管理的漏洞进一步暴露出来。
针对发生的骗保案件,湖南保监局下发了《关于加强人身保险风险管理的通知》,要求省内各寿险公司收付费必须通过银行或邮储转账,销售人员不得代替投保人缴纳保险费和领取保险金,不得在业务活动中经手现金,而且投保单必须向投保人明确提示“零现金”要求。
陈文辉透露,保监会将在总结湖南经验和调研的基础上,待条件成熟时将在全国实行人身保险收付费“零现金”管理制度。监管机关将收付费“零现金”确定为制度,使之由部分公司的内控要求上升为强制性的行业标准。
陈文辉强调,要在推行收付费“零现金”管理中,加强保险消费者的风险教育,让收付费“零现金”成为投保人的自觉要求。(第一财经日报 2008-04-30) 保险公司海外“开店”将有详规 日前,中国保监会已草拟完毕《投资境外保险机构管理办法》并开始就此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按照征求意见稿,不仅国内保险公司在境外设立或投资保险机构要依照该办法,非保险企业在境外设立或投资保险机构也要受到该办法约束。
境内保险公司和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或投资保险机构,均要求具有合法的外汇资金来源。对境内保险公司要求开业2年以上,最近2年经营稳定、满足偿付能力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内控制度健全,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对境内非保险机构要求其财务状况良好。中国保监会主要通过非现场监管等方式对境内保险公司和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或投资的保险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境内机构在境外设立或投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中介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和代表机构都应遵守该办法。(中国新闻网 2008-05-04) 保监会开出保险中介一大罚单 近日,中国保监会对外单独通报了对一家保险中介的行政处罚,由于帮助辽宁煦焱蚁力神转嫁资产风险,保险中介韦莱保险经纪被责令罚款10万元。
处罚书显示,韦莱经纪在安排辽宁煦炎蚁力神蚂蚁养殖公司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的邢台市分公司第二营业部签订保险协议书过程中,存在欺骗保险人、故意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的行为,根据《保险法》和《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对韦莱经纪做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在保监会和当地政府的介入下,蚁力神公司已与人保财险正式解除该保险合同。
韦莱经纪总经理马波涛因对公司业务员的欺骗与故意隐瞒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保监会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并开除负责该笔业务的韦莱经纪武汉分公司业务员叶发嘉,免去武汉分公司总经理李丹的职务。
据保监会披露,2007年年中,蚁力神公司为转嫁蚁力神集团内经营不善而造成资不抵债的矛盾,选择将其养殖户的家庭财产和存放在养殖户和公司仓库中的蚂蚁、蚁干等向保险公司投保企业财产险,保额高达1503亿元。
在遭到辽宁当地保险公司的拒保后,蚁力神公司找到韦莱经纪业务员叶发嘉:“叶发嘉又找到金诚国际保险经纪公司肖晓俊、金安保险经纪公司股东邱淼贵,最终选择后两人较为熟悉的人保邢台分公司第二营业部洽谈该笔业务。”据知情人士透露。
保监会中介部人士表示,蚁力神公司以养殖户的家庭财产向保险公司投保,首先就不具有可保利益,加上超千亿元的保险金额和蹊跷的异地投保方式,该笔业务存在明显的保险欺诈。
保监会内部人士称,在蚁力神公司与人保邢台分公司第二营业部签订保险协议前,保监会就已向全系统下发了不得承保蚁力神业务的通知。金诚经纪肖晓俊在向总部汇报后,其总部也明确告知不得接受蚁力神的委托。 (中华工商时报 2008-05-05) 保监会明确合规责任人任职条件 5月4日,中国保监会网站发布通知,明确担任保险公司合规负责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同时强调,保险公司应当在任命合规负责人前向中国保监会申请核准该拟任人员的任职资格,未经核准不得以任何形式任命。
去年9月,保监会颁布了《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指引》要求,保险公司应当设立合规负责人。合规负责人是保险公司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合规负责人不得兼管公司的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保险公司任命合规负责人,应当根据《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申报核准,并明确了合规负责人的职责,但没有明确其任职条件。
按照最新发布的通知要求,合规负责人应当具备良好品行和履行职务必需的专业知识、从业经历和管理能力。通知也对不得担任合规负责人的条件作了强调,其中,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破产公司的负责人在3年内(从破产清算日开始)不得担任合规负责人。 根据保监会要求,今年8月1日以前,各保险公司要向中国保监会报送拟任人员的相关材料,9月1日前,各公司要按照《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的要求在总公司设立合规管理部门,并根据需要,在分支机构设立合规管理部门或者合规岗位。
来自保监会政策法规部的信息表明,在5月4日通知发布之前,已有一些公司向保监会报送公司合规制度建立、合规负责人的相关材料,均要根据通知做相应的调整以待统一核准审批。(中国保险报 2008-05-05)
安徽保监局全面推行稽核联动工作机制 安徽保监局自2007年初开始,在全省推行稽核联动机制,方式包括保监局组织省级公司对其分支机构进行检查;组织保险公司对特定的业务进行联合检查或交叉检查;对行业协会及人身保险公司将要检查的项目提供指导等。
主要做法有:
一是出台《安徽人身保险业稽核联动实施意见》。2007年初,在反复征求各人身保险公司意见的基础上,安徽保监局出台了稽核联动实施意见,明确了稽核联动的实施主体、内容、方式及要求,在制度上确保了稽核联动的有效实施。
二是召开稽核联动工作座谈会。召开由各家人身保险公司分管稽核工作的负责人及稽核部经理参加的稽核联动工作座谈会,对如何落实稽核联动工作展开讨论,统一了各家公司的思想,确保稽核联动工作落实到实处。
三是将稽核联动实施情况纳入分类监管考核指标。对人身保险公司上报的稽核报告建立档案,按照稽核联动实施情况,合理确定对各公司现场检查的频率和范围,充分利用稽核联动成果。
四是将稽核联动实施情况运用到现场检查工作中。对保险公司查处并主动上报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对没有稽核或者稽核发现问题后隐瞒不报、漏报、迟报的,依法从严处罚。在2007年的现场检查工作中,安徽保监局就是利用人身保险公司上报的18份稽核报告,针对各公司已经自行查处的各种问题,确定了检查重点。
目前,安徽保监局稽核联动的范围仅限于人身保险市场各主体之间,覆盖面不宽,下一阶段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逐步扩大实施范围。一方面,加强财产险、人身险和保险中介监管部门之间的联动,在营销员管理、中介业务监管、短期险监管方面建立联动机制,发挥监管合力;另一方面,联合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建立综合监管体系,增强监管效果。如可以会同各地人民银行的金融稳定部门,加强对地方保险市场风险的分析和监控;会同银行业监管部门开展对银行保险业务的延伸监管;联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非法设立保险机构以及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与税务机关合作,加强对违规贴费、虚开保险中介统一发票的监管;与公安检察等司法机关合作,有效整治保险行业的商业贿赂和其他金融犯罪行为。 (安徽省保险学会 2008-04-25) 大连四项举措确保保险进社区持续推进 大连保险进社区历经一年多的实践探索,已初步显现出其作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一个新颖服务方式的生命力,为促其持续发展,大连保监局采取四项措施用以推动。
一是指导参与公司加快保险进社区步伐,给较有成效的公司予以政策倾斜;二是推进产寿险公司搭配进社区工作,通过产寿“联姻”,让社区居民享受到更全面和优质的服务,以此探索社区服务站市场化经营模式;三是扩大保险进社区的主体参与面和试点范围,鼓励符合条件的保险主体加入其中,形成行业积极参与、居民普遍欢迎、社会充分认可的良好局面。四是加强社区服务站管理与考核,通过执行社区服务站考核和定期检查等掌控各主体保险进社区工作开展情况,在奖优罚劣基础上建立科学的保险进社区准入与退出机制。
据了解,大连现在已有6家主体进住全市39个社区服务站,为市民提供足不出户的方便快捷的保险服务。保险进社区渐露端倪的市场潜力和预期已经引起当地多数保险主体的关注,抢占这一城市未来保险资源富集之地,已被纳入辖区诸多主体领军者新一轮的“圈地”视野之中。(大连市保险学会 李敬伟 2008-04-29)
天津保监局建立财产保险公司停业整顿后复业验收制度 天津保监局进一步加强行政处罚的跟踪监督,建立财产保险公司停业整顿后复业验收制度,规范复业验收工作程序,保障行政处罚效果。制订了《关于对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进行复业验收的工作流程》,明确了单证领用、回销及实物库存情况,财务系统保费收入、应收保费与预收保费明细账情况,业务开展情况等检查重点,开展全面复查。
此外,在验收被处罚基层机构同时对其分公司进行同步复查,采取信息“同步沟通、相互核对”的方式,形成对同一公司不同层级机构的联动验收。对验收中发现公司整改不力等情况,验收工作立即转为现场检查,并依法迅速做出处理,做到“即查即处”,强化市场震慑作用,维护行政处罚的严肃性。(天津市保险学会 2008-04-30) 辽宁与大连两地保监局加强区域监管合作 日前,旨在加强区域监管工作协调,促进辽宁辖区保险业稳定发展的辽宁和大连保监局年度监管联席工作会议今年首次会议在大连召开。
据了解,鉴于监管区域的地缘紧密性以及部分监管工作的交叉性,大连局成立不久,经两局认真磋商确定,建立起辽宁和大连保监局定期监管联席会议机制(每年在辽宁和大连各轮换召开一次),借以互通信息,协调省域内交叉监管领域和其他监管范畴的工作部署,使辖域内的保险监管工作趋于更加科学与和谐。
会上,辽宁和大连保监局还就充分发挥两局联席会议的常设性协调机制作用,达成以下四点共识:一是加强监管合作,携手打造和谐辽宁保险;二是总结经验,根据辽宁省保险业发展实际情况修改监管合作备忘录;三是进一步扩展监管合作范围;四是将按照属地原则和便民原则,大连保监局力争早日全面接手大连地区保险公估、经纪资格的考试和管理工作。(大连市保险学会 李敬伟 2008-05-04)
安徽保监局联合省民政部门开展农村住房保险工作 日前,安徽保监局联合省民政部门积极开展农村住房保险工作。
一是开展调研,双方结合雪灾后的全省农村危房防灾改造排查摸底和规划制定工作,对全省农房保险发展现状进行调查了解;二是进行农房风险测算,根据近年农村住房自然灾害和农房损失数据,测算全省各市县农房风险状况,并进行风险等级划分;三是积极会同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农房保险开展模式,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力量开发农房保险条款,联合推动政策性农房保险工作。(安徽省保险学会 2008-05-04) 山东保监局积极应对4.28胶济铁路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4月28日凌晨4时41分,胶济铁路淄博市周村站至王村站路段发生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后,山东保监局与青岛保监局迅速行动,在第一时间成立“4.28”事故应急协调领导小组,抓紧研究部署保险业救灾工作。分别下发做好“4.28”事故理赔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辖内保险公司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发扬行业精神,服务大局,勇担责任,做好查勘理赔工作。
同时,山东保监局与青岛保监局有关负责同志赶赴事故现场,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表明行业态度,商定保险理赔服务跟进工作。并召开驻淄博各保险公司会议,对下一步的理赔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山东省保险学会 2008-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