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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保险业面临的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

李迎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安徽 合肥 230061)
  
  [摘要]当前,全国保险市场运行平稳,发展势头良好。但是,随着保险市场的快速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场集中度过高、经营行为短期化、结构调整不到位、决策不连贯、信息不对称等五个方面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影响了保险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因此,应真正把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加快培育保险市场主体,积极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保险发展之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逐步推行信息披露制度。
  [关键词]市场集中度;经营行为;结构调整;信息共享;信息披露
  [中图分类号] F84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4-3306(2006)04-0018-02
  Abstract: The insurance market is maintaining a stable and healthy growth momentum today. However, along with its rapid development and deepening reform, the problems of market concentration, myopic operational activities, insufficient business mix restructuring, inconsistency of development strategies and asymmetry of information are still rampant, which are affecting continuous and sound development of the industry itself. We should fully implement the scientific development concept, accelerate cultivation of new market participants, actively explore the route of insurance development with local characteristics, establish an information sharing mechanism and promote the information disclosure system step by step.
  Key words:the degree of market concentration; operational activities; restructuring; information sharing; information disclosure
  
  一、影响保险业发展的突出问题
  (一)市场集中度过高,竞争仍不充分
  截至2005年底,全国共有保险公司93家,其中保险集团和控股公司6家,产险公司35家,人身险公司42家,再保险公司5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5家。市场主体的不断增加,有利于打破垄断,促进市场竞争。但从目前情况来看,市场集中度仍然过高,少数几家大公司占据大部分市场份额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中西部地区表现更为明显。以2005年上半年安徽市场份额为例,产险方面,中国人保、平安产险、太保产险3家公司市场占比高达92.09%,其中中国人保占69.05%;寿险方面,中国人寿、平安寿险、太保寿险3家公司在安徽省市场的占比高达89.14%,其中中国人寿占69.34%,市场集中度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市场的高度集中给市场长期发展带来了诸多不利影响。一是主体间容易出现“马太效应”,即处于优势地位的公司竞争力越来越强,处于劣势地位的公司竞争力越来越弱,两者间差距进一步拉大。二是市场竞争不充分,带来垄断,公司缺乏创新动力,服务水平难以提高,市场需求难以得到有效满足。三是风险过于集中,大公司经营政策调整直接对市场产生巨大影响,甚至引起市场震动。四是新机构进入市场极易受到挤压,难以顺利成长。五是由于市场份额大,大公司在市场上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对监管政策的直接影响较大。
  (二)经营行为短期化,可持续发展受到影响
  从现实情况看,目前一些公司发展带有一定盲目性,产品开发与推广没有长期的合理规划,诸如“突击月、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等短期化行为过多。短期内,此类活动可以迅速上规模,超额完成保费收入任务,但第二年同期如果没有开展类似活动,同比必然大幅下降,最终影响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比如,当期现金流入过大,意味着将来某个时点现金流出也很大,投资决策因此将受到影响,同时消化现金流问题需要经历一个长期过程,财务风险也将上升。此外,短期与长期的不协调,势必增加长期经营战略的不确定性,改变股东、客户的预期,使社会风险增大,公司形象受损。
  (三)机构调整存在误区,稳健经营意识有待提高
  从寿险经营情况来看,结构调整主要是降趸缴、上期缴,降银代、上个险,而忽视了险种、区域等方面的结构调整问题,结果出现了大起大落。从本质上讲,趸缴和期缴只是一个缴费方式问题,银代和个险也只是营销方式问题,改变缴费方式和营销方式只是结构调整的形式,但不是核心内容。比如趸缴,如果在一个较长时间内趸缴业务分布合理,“趸进趸出”保持平衡,现金流就可以实现进出平衡,从一定意义上讲趸缴也成了期缴。同时,采取何种缴费方式与营销方式应
  当充分考虑客户利益,支持客户选择便利的方式,尊重市场的选择。现在一些外资寿险公司十分重视银代等方面业务,对趸缴业务也持开放态度,这一点正好与中资公司相反。
  从产险经营情况来看,结构调整大多没有达到预期效果,车险与非车险均衡发展没有完全实现。车险比重“越调越高”,一些公司在保持车险快速发展的同时,非车险业务不升反降;还有的公司采取强压车险业务,而不是通过发展非车险业务来促进业务结构趋向合理。这样的发展方式,短期内似乎达到了令人满意的业务结构,但存在长期隐患,一旦车险市场出现问题,其他险种开发与销售规模偏小,整个财产险市场将发生震动,稳定发展将成为空话。
  (四)决策缺乏连贯性,人员队伍不稳定
  以寿险公司为例,由于主要是长期险,公司经营决策也应当与此相吻合,如果结构调整年年出现大的变化,甚至一年几个大变化,不仅给基层人员思想造成混乱,而且也影响到公司的长远发展。现在有的公司政策连贯性很差,前些年“重规模、轻效益”,现在则相反,以考核效益为主,使得规模大幅下降,人员思想混乱。一旦将来出现现金流问题,可能还得再上规模,再考核规模,结果必然造成经营连续性中断。可见,只考核效益不考核规模是不科学的。此外,决策缺乏连贯性,还直接影响到队伍的稳定性,特别是一些公司的考核与薪酬改革力度过大,薪酬设计不合理,收入差距过大,不符合客观实际,严重挫伤了基层人员的积极性。
  (五)信息不对称较为突出,诚信缺失现象普遍存在
  信息不对称是诚信缺失的重要原因之一。一方面,当前整个社会征信体系没有真正建立,法制不健全,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信息掌握有限,不能从根本上控制被保险人的道德风险,逆向选择、骗赔等现象时有发生。另一方面,由于被保险人对保险知识、保险合同、保险法律法规等了解较少,一些保险公司便有意无意忽视客户利益,少数人员甚至诱导欺骗客户,久而久之,当客户了解内情越多,对保险的不信任感就越强。信息不对称极易导致“劣币驱逐良币”,即公司客户质量下降,经营管理相对规范的公司反而竞争不过不规范的公司,甚至退出局部市场。
  二、发展保险业的对策建议
  (一)真正把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
  公司之所以出现经营行为短期化、结构调整不到位、政策不连贯等问题,根本原因在于没有落实好科学发展观。对监管机构而言,当前和今后较长一个时期的首要任务是引导公司深入理解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和要求,增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一是必须增强全行业发展的紧迫感,引导公司抓住当前难得的发展机遇,加快发展的步伐。二是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发展的全过程,实现规模、速度、结构和效益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只讲速度不讲效益,或者只讲效益不讲速度都不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表现。要全面发展,就必须统筹兼顾不同险种、不同业务、不同地区的发展。要协调发展,就必须保持合理的业务结构,与形势发展相吻合。要可持续发展,就必须不仅立足当前,更要着眼长远,不能急功近利,涸泽而渔。三是必须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当前保险业存在的各种困难和矛盾,逐步消除结构不合理、人才短缺、效益下滑等影响行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不发展,问题更严重,只有发展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途径。要制定并实施人才战略,建立符合实际的薪酬与考核体系,协调好公司、股东、高管人员和普通员工的利益,通过改革与发展稳定队伍、留住人才,为保险业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二)加快培育保险市场主体
  近年来,保险机构、中介机构明显增多,但实际上,现在的竞争仍是低水平的竞争、局部市场的竞争,县域市场的垄断仍然比较明显,在健康险、责任险等领域甚至没有竞争。竞争不充分带来的是保险服务面不宽,服务质量不高,人员安于现状,创新意识不强,业务规模也上不去。这种状况表明,当前我国特别是中西部省份市场主体数量仍旧不够多,尤其是缺少在农业保险、健康保险、养老保险等领域有专长的机构。随着保险业的全面对外开放,地域限制被取消,中西部地区可以考虑适当引进具有先进管理经验的外资保险公司,优化市场主体结构。建议监管机构和地方政府在这方面出台更加优惠的措施,在机构设置、人才引进、资金投入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
  (三)积极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保险发展之路
  我国的地域差异较大,发展保险要因地制宜,走地方特色发展之路。近年来,不少省份都把发展县域保险作为做大做强保险业的一项重要发展战略,大力推动县域保险的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十一五”期间,应继续把县域保险战略引向深入,全面提高县域保险的广度和深度。一是继续巩固县域寿险,全面提升业务品质,改善业务结构,提高服务质量。二是大力推动县域非寿险业务,积极探索发展农业保险的新思路、新方法,为农民生产提供良好保障。三是推动产品创新,引导公司多开发一些市场前景好、效益好的产品,满足不同县域地区群众的差异化需求。四是积极探索新的营销模式,改进展业方式,降低经营成本。引导非寿险公司学习寿险公司在个人代理、兼业代理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多渠道、全方位拓展业务。
  (四)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逐步推行信息披露制度
  一方面,要整合资源,搭建信息沟通平台。一是加强行业内部合作,建立客户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即建立代理人“黑名单”制度,约束行业内部,同时建立失信客户“黑名单”制度,使欺诈骗赔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二是加强与银行等其他行业的合作,探索在金融业内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实现客户信用数据信息对接。另一方面,要逐步推行信息披露制度,展现保险业良好的开放形象。一直以来,监管机构因担心社会影响,披露信息多侧重于政策宣传,很少公布监管处罚信息,在公开处罚信息方面的慎重,客观上助长了公司的违规行为。因此,逐步公开处罚信息,不但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而且对于加强社会监督、增强监管效率、展示行业开放形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十分重要。
  [编辑:刘晓燕]保险研究2006年第4期行业观察
[作者简介]李迎春(1957—),男,安徽安庆人,高级经济师,曾长期从事保险经营管理,现任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