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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建设创新型行业促进保险业又快又好地发展

吴定富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 100032)
  
  [摘要]2005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保险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优化发展结构、转换经营机制和转变增长方式为切入点,保险业务平稳健康发展。2005年全年保费收入4 927.3亿元,同比增长14%;保险公司总资产15 225.9亿元,比年初增加3 240.1亿元。当前,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要求保险业必须又快又好地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为保险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今后应着力解决好速度、效益、诚信和规范经营问题,切实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积极防范化解风险,努力加强行业基础建设,促进保险业稳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更好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又快又好;自主创新;保险监管;经济社会;对外开放;防范风险
  [中图分类号] F840.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4-3306(2006)01-0004-10
  Abstract: Under the right leadership of the central government and the State Council and following the guidance of Deng Xiaoping Theories and the important thoughts of “Three Represents” and the concept of scientific development, the insurance sector of China focused on optimizing business structure, transforming operational mechanism and changing mode of growth in the year 2005,therefore achieved a stable and healthy growth. The total premium income of 2005 reached 492.73 billion yuan, registered a yearonyear growth of 14%, and the total assets of the insurance sector increased by 324.01 billion yuan,accumulativly to 1 522.59 billion yuan.The fastchanging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situations require the industry to grow rapidly and soundly,and soci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has offered it a wider space for further growth. From now on, the industry should strive to balance the relationship among speed of growth, profitability, credibility and standardized operation, improve their independent innovative capacity, actively guard against various risks, enhance its infrastructure, promote stable, continuous, healthy and rapid development, and play a better role in constructing an allround welloff society and a harmonious society.
  Key words:concept of scientific development;harmonious society;rapid and sound;independent innovation;insurance supervison;economic society;openup to the outside world;risk avoidance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回顾去年工作,分析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今年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促进保险业又快又好地发展。
  前不久,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同志到保监会调研,出席保险工作座谈会并发表了重要讲话。黄菊副总理充分肯定了十六大以来保险业发生的积极变化,充分肯定了保险业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成绩,充分肯定了保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是有战斗力的。同时,对保险业发展寄予了殷切期望,对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保险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这对我们是极大的鼓舞和鞭策,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黄菊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
  一、2005年保险业基本情况
  2005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保险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努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积极应对全面对外开放的新挑战,不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发展、防范风险,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迈出坚实步伐
  去年以来,保险业以优化发展结构、转换经营机制和转变增长方式为切入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险改革不断深化,发展质量逐步提高,效益观念明显增强。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市场平稳健康运行。一是业务平稳增长。全年保费收入4 927.3亿元,同比增长14%。产险保费收入1 229.9亿元,同比增长12.9%;寿险保费收入3 244.3亿元,同比增长14%;健康和意外险保费收入453.1亿元,同比增长16.6%。截至2005年底,保险公司总资产15 225.9亿元,比年初增加3 240.1亿元。二是市场主体稳步增加。2005年共有22家新公司开业,给市场增添了新的活力。目前,全国共有保险机构93家,其中保险集团和控股公司6家,财产险公司35家,人身险公司42家,再保险公司5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5家。三是保险中介较快发展。目前,共有保险专业中介机构1 800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12万家,保险营销员147万人。通过中介实现的保费收入3 596亿元,占总保费收入的73%。
  结构逐步优化。一是薄弱环节得到加强。农业保险扭转了多年来连续萎缩的趋势,责任保险产品不断丰富,出现了快速发展的势头。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保持较快发展,成为新的业务增长点。有8家保险机构获得10项参与企业年金业务的资格。为了促进结构优化,对保险监管费实行差别费率,适当降低了健康保险、责任保险和农业保险的收费标准。二是业务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产险公司积极发展非车险业务,非车险占产险公司保费收入的比重比上年提高2.3个百分点。寿险公司更加注重内含价值和长期稳健发展,寿险新单期缴和续期业务比例逐步提高,寿险标准保费比规模保费增幅高4.6个百分点。三是区域发展更加协调。中部地区发展普遍较快,一些西部省市也出现较快发展的势头。贵州、四川、湖北、陕西、山西五省的增长速度分别达到19.7%、18%、17.9%、17.8%和17.2%。四是资产结构实现战略转变。债券投资占整个保险资产投资的比例首次超过银行存款的比例,达到52.3%,比年初提高16.7个百分点。保险机构已成为债券市场的第二大机构投资者。
  保险公司改革向更深层次推进。保险公司境外上市和引进外资参股,使国际资本市场与战略投资者的外在压力逐步转化为公司深化改革的内在动力,从组织形式和管理体制的改革深入到经营机制的转换。国有保险公司用人制度改革稳步推进,高管人员考核机制逐步完善,初步建立了高管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制度。中国人保、中国人寿、中国再保险三家国有公司分别制定了专业化基础上的集团化发展战略,国有独资控股(集团)公司与股份公司的关系逐步理顺。对三家国有保险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调整,充实了领导班子。
  保险资产管理得到加强。一是专业化管理体制逐步完善。目前,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的资金占保险资金运用总量的77.7%,保险资金专业化管理的框架初步形成。二是保险资金运用收益稳健增长,全年投资收益率达到3.6%,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对促进保险产品创新、提高保险公司竞争力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投资渠道进一步拓宽。允许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股票市场,允许保险外汇资金境外投资,增加商业银行金融债券、短期融资债券、国际开发机构债券等新的投资工具,增加了资金管理的弹性和空间。
  最近,国务院相继批准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和渤海产业投资基金。这是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的又一重大突破,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关心和重视,有利于推动保险资产结构调整和盈利模式转换,对于充分发挥保险的资金融通功能,支持国家经济建设,提升保险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影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这次政策的落实,必须以有效控制风险为前提。基础设施投资规模大、操作复杂,保险业对这个领域的投资又比较生疏,缺乏专业经验。因此,要坚持制度先行,稳步推进,决不能一哄而上。
  (二)保险监管不断加强
  根据保险市场发展的新形势,按照建立现代保险监管体系的要求,不断健全监管制度,加大监管力度。
  偿付能力监管的约束力明显增强。不断加强和改善偿付能力监管,充分发挥偿付能力监管在引导健康发展和防范化解风险方面的核心作用。对偿付能力严重不足的公司发出监管意见书,并采取限制股东分红、限制设立分支机构等监管措施,督促限期整改。继续加强偿付能力监管制度建设,出台了4项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
  市场行为监管不断加强。各保监局不断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全面开展整顿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工作。督促各财产险公司开展共保业务自查,防止因违规共保造成风险。对团险和万能保险进行检查,及时对投保人进行风险警示,严肃查处欺诈误导行为。开展保险公司数据质量问题调查,规范数据标准,提高数据质量。对保险中介服务统一发票的实施情况开展专项检查。联合有关部委以及境外监管机构,严厉查处“地下保单”。在金融行业其他领域风险不断暴露的情况下,及时组织各公司自查投资管理风险,对部分国有公司资产管理进行了行政效能检查。认真细致做好信访投诉工作,共处理信访投诉5 144件,及时消除了行业发展中的一些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定期向全行业披露违规处罚信息。全年共处罚违法违规保险机构和保险中介机构415家,处理相关责任人216人,罚款1 436万元。国有保险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基层开展业务、财务监督检查,在促进国有保险公司规范经营和加强内部管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保险监管制度逐步完善。一是加强保险法制建设。修改《保险法》的各项准备工作稳步推进,已向国务院上报了修改草案送审稿。出台了《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和《人身保险保单标准化工作指引》等一系列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是加强精算制度建设。实施新的财产保险准备金提取标准,逐步完善非寿险精算制度,引入寿险公司内含价值指标体系,编制了更加精确的新生命表。三是健全信息与统计制度。完善监管信息系统,推进以数据集中和运营系统平台整合为中心的保险信息化建设。初步建立了统一的保险统计数据体系和保险市场监测指标体系。顺利完成保险业第一次经济普查工作,保监会被评为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四是建立风险责任追究制度。研究制定《国有保险机构重大案件领导责任追究规定》和《中国保监会保险监管问责制试行办法》,对造成重大经营风险以及因监管不到位而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五是完善保险保障基金制度。规范保险保障基金的缴纳、管理和使用,确保保险保障基金及时足额上缴。目前,保险保障基金达到50亿元。
  (三)支持经济发展的能力不断提高
  保险业充分发挥各项功能,积极参与经济建设,较好地发挥了经济“助推器”的作用,表现在三个方面。
  保障经济稳定运行。2005年,保险业共支付赔款与给付1 129.7亿元,同比增长11.9%。特别是沿海部分地区连续遭受七次强台风及热带风暴袭击后,保险业主动参与防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各保险公司共受理台风报损案件14.4万件,支付赔款13.3亿元。此外,保险业还为“神州六号”载人飞船发射等重大项目提供了保险服务。
  支持投资和金融改革。截至2005年底,保险资金运用余额14 315.8亿元,比年初增加3 357.2亿元。其中,保险公司持有国债3 588.3亿元、金融债1 785.1亿元、企业债1 207.6亿元,分别占其发行余额的12.6%、13.4%和67%。保险公司持有银行次级债804.9亿元,占发行余额的44.6%,有力地支持了商业银行改革。在资本市场改革的关键时期,保险机构作为重要机构投资者,通过增加基金投资和直接投资股票,对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05年底,保险公司直接和间接投资股票市场845.6亿元。
  促进对外贸易发展。出口信用保险充分发挥在鼓励出口和投资、支持产业结构调整、推动贸易增长方式转变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三年来,共为426亿美元的出口和投资提供了收汇保障,为217个企业中长期外贸及投资项目提供了保险支持,为企业提供了1 166亿元人民币的融资便利,累计支持农产品出口近30亿美元,支持高科技产品出口211亿美元。在部分国家和地区爆发禽流感疫情的情况下,共承保近2亿美元的禽类产品出口,有效保障了高风险农产品出口企业的利益。初步统计,去年出口信用保险支持的出口额占我国一般贸易出口总额的6.4%。发布了《国家风险分析报告》,对与我国经贸联系比较密切的60多个国家的国家风险进行了全面分析和评级,为企业和金融机构在对外贸易和投资方面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四)服务和谐社会的作用进一步发挥
  保险业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努力拓宽服务领域,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较好地发挥了社会“稳定器”的作用,表现在三个方面。
  服务和支持“三农”。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风险防范、资金管理和网络服务方面的优势,积极为“三农”服务。吉林、黑龙江、江苏、四川、新疆、宁夏、内蒙古、河北、上海等地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全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同比增长84.3%,农业保险赔款同比增长94.8%,农业保险在稳定农民基本生活水平、提高灾后恢复再生产能力和农业防灾减灾方面的作用逐步发挥。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构建了人工增雨防雹网络体系,仅2005年就成功实施人工增雨168场次,覆盖土地6 732平方公里,使15万多户农民受益,减少经济损失约4亿元。大力开展农村医疗保险工作,有6家保险公司在8个省(区)的68个县(市、区)提供了农民合作医疗保险服务,涉及农民1 765万人,累计提供医疗补偿服务519万人次,提高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运行效率,得到了国务院领导同志和地方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河南新乡试点经验还在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交流。广西等地农村人身保险业务得到较快发展。积极开拓为“三农”服务的新领域,主动参与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建设,在18个省(市)的53个地(市、区)开展了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服务。不仅减轻了政府管理强度和费用压力,较好防止了养老基金亏空问题,而且使征地农民得到了持续性的生活和养老保障。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截至2005年底,长期寿险责任准备金达到1.2万亿元,成为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当于全国社保基金的6倍和全国各级社会保障体系资金积累总额的1.7倍。共为近4亿人次提供了商业健康保险保障,赔款与给付支出107.9亿元。
  辅助社会管理。针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中的新情况,保监会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卫生部、建设部和交通部等部门共同推进责任保险的研究和试点工作。各保险公司开发了210多个责任保险产品,包括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高危行业雇主责任保险、医疗责任保险、建筑工程质量保险、长途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保险、校园责任保险、家政服务责任保险等。北京、重庆、山东、江苏、江西等地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在化解民事纠纷、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提高了全社会的风险意识和风险防控水平,充分体现了保险这一市场机制辅助社会管理的功能。
  (五)行业自身建设得到加强
  坚持两手抓的工作方针,一手抓业务发展,一手抓行业自身建设。保险系统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干部队伍的精神面貌发生了明显变化。
  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从2005年1月25日到12月底,保监会机关、35个保监局和5家国有保险公司,共916个党委、7 321个基层党组织和77 117名党员参加了先进性教育活动。各股份制公司也参加了所在地党委组织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各级党组织坚持把先进性教育活动作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载体,进一步增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着力解决效益、诚信和规范经营等突出问题,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得到了中央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督导组和中央巡回检查组的充分肯定。各级工会和共青团组织围绕中心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增强了凝聚力和向心力。
  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稳步推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按照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原则,以保险业改革发展和风险防范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切入点,深入开展保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稳步推进保险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这些成绩来之不易,主要得益于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好形势,得益于各部门、各级党委政府对保险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同时,也离不开保险业广大干部职工的辛勤努力和艰苦奋斗。
  2005年保险业的成绩,是在“十五”时期特别是十六大以来保险业发展的基础上取得的。十六大以来的三年,是我国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是保险业发展形势较好、改革力度较大、开放步伐较快、整体实力显著增强的时期,保险业在四个方面发生了深刻变化。一是思想观念发生深刻变化。科学发展的理念深入人心,逐步放弃传统铺摊子、上规模的粗放式经营方式,走上注重提高业务质量、增加业务内含价值的集约式发展道路。二是体制和机制发生深刻变化。在金融业率先完成了国有公司股份制改造,三家最大的保险公司成功在境外上市,为国有金融企业改革和境外上市提供了有益借鉴。三是保险监管发生深刻变化。形成了以偿付能力监管、市场行为监管和公司治理结构监管为三大支柱的监管体系框架,实现了从传统的、分散的保险监管向现代化、系统化的保险监管转变。四是整体实力发生深刻变化。保险业总资产是2002年的2.4倍,在金融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重要。我国保费收入世界排名第11位,比2000年上升了5位。这些变化,标志着保险业站在一个新的发展起点上。这个新起点,是一个基础牢固的新起点,是一个充满活力的新起点,是一个前途光明的新起点。
  十六大以来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实践,使我们加深了对保险业发展规律的认识,提高了加快发展的能力、防范风险的能力、驾驭保险市场的能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能力,也为做好今后的保险工作提供了有益启示。
  一是必须坚持把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作为保险业发展的方向。只有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立足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谋划保险工作,才能找准保险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定位,才能不断拓展保险业的发展空间,才能确保保险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保险业必须不断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努力做到想全局、干本行,干好本行、服务全局。
  二是必须坚持把广大人民群众对保险的需求作为保险业发展的根本动力。只有针对不同收入水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保险需求,提供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保险业发展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发展的基础才会越来越牢固。保险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让最广大人民群众都能分享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成果。
  三是必须坚持把做大做强作为保险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只有把发展作为保险业的第一要务,尽快把保险业做大做强,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保险业在初级阶段存在的与经济社会和人民生活需求不相适应的主要矛盾。只有坚持科学发展,正确处理加快发展与防范风险的关系,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的关系,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才能实现保险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是必须坚持把创造性地贯彻落实中央精神作为做好保险工作的重要保证。只有紧密结合保险业实际,深入学习领会国家的各项重大方针政策精神,认真贯彻国家关于金融保险业的一系列重大部署,创造性地开展保险工作,才能准确把握保险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情况,不断克服前进道路上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五是必须把增强责任感作为做好保险工作的重要前提。只有深刻认识到保险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承担的责任,深刻认识到每一位保险从业人员促进保险业发展的应有职责,才能切实增强做好保险工作的内在动力,才能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凝聚全行业的力量,抓住当前极为难得的发展机遇做大做强保险业。
  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保险业在发展中既有长期积累的矛盾和问题,同时又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产品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比较突出,供给和需求存在脱节的现象;服务质量不高,重销售、轻服务,服务水平不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经营不规范的现象比较普遍,市场秩序尚未根本好转;风险防范的任务仍然较重,风险隐患不容忽视;持续发展的能力不强,发展的基础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又快又好做大做强保险业
  科学判断形势,历来是我们制定正确路线方针政策的前提。十六届五中全会站在历史的新高度,从战略全局出发,提出了《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描绘了我国在新世纪第二个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又对2006年的经济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两次会议的主题,都是要坚定不移地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把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科学发展观是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于发展思想的继承和创新,是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指导思想的重大发展,是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发展观。科学发展观反映了世界各国发展的经验教训,是对经济社会发展一般规律认识的深化,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
  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就是又快又好地发展。又快又好地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也完全符合保险业实际,在本质上与做大做强是完全一致的。又快又好主要体现对发展过程的要求,做大做强主要体现对发展结果的要求。要实现做大做强的战略目标,必须对保险业为什么要又快又好地发展,能不能又快又好地发展,怎样实现又快又好地发展这三个问题作出明确回答。
  (一)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要求保险业必须又快又好地发展
  当前,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对保险业又快又好地发展提出了迫切要求,保险业发展耽误不得、失误不得,形势逼人、不进则退。
  实现保险业又快又好地发展是适应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形势的需要。“十五”时期特别是十六大以来,我国经济建设取得重大成就,总体上呈现出速度比较快、增长比较平稳、效益比较好的态势,综合国力不断增强。五年来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8%,2005年财政收入突破3万亿元,进出口总额达到1.4万亿美元。现在,各个地区、各个行业都在努力创造发展条件,抢抓发展机遇,挖掘发展潜力,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很高。在这种形势下,保险业如果不能抓住机遇实现又快又好地发展,不仅无法在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承担应有的责任,甚至还会拖经济社会发展的后腿,距离社会的要求和人民的希望越来越远。
  实现保险业又快又好地发展是适应全面对外开放形势的需要。从国际环境看,和平、发展、合作仍然是当今时代的潮流,经济全球化趋势深入发展,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我国保险业在金融行业中开放最早、开放力度最大,国际著名的金融保险集团普遍将我国视为世界最有潜力的保险市场,纷纷加大投入力度。在保险业全面对外开放的环境下,外资保险公司业务快速增长,市场影响不断扩大,竞争优势逐步体现,给保险业发展不断注入新的活力和压力。保险业只有实现又快又好地发展,才能适应全面对外开放的新形势,做到国内市场和对外开放协调发展。
  实现保险业又快又好地发展是适应金融改革发展形势的需要。当前,金融业改革发展的步伐很快。从银行业看,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顺利推进,交通银行和建设银行在香港成功上市,中国银行和工商银行股份制改革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从证券业看,股权分置改革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国家采取一系列措施解决了证券业多年遗留的历史包袱。同时,金融综合经营趋势日益明显,银行、证券、保险的合作与竞争向深层次发展。金融创新层出不穷,为金融业发展注入了源源不断的活力。当前,我国保险总资产占金融资产的比例仅在3%左右,远远低于发达国家20%的平均水平。保险业如果不能尽快发展壮大,在金融业中的比重就会越来越低,在金融体系中的作用就会越来越小。这迫切要求保险业正视差距,迎头赶上,充分发挥保险在优化金融资产结构、提高金融市场资源配置效率和分散金融风险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经济社会发展为保险业又快又好地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
  保险业不仅必须要实现又快又好地发展,而且具备了又快又好地发展的条件。一些国际著名咨询机构认为,“十一五”时期,我国的进一步发展面临来自经济和社会的双重挑战,一方面,需要满足基础设施建设对资金的巨大需求,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随着老龄化趋势的发展,社会保障体系供给不足、资金短缺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保险业在解决这些问题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将对保险产生广泛需求。
  国民经济快速发展需要保险业的支持。“十一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国民经济将继续保持较快增长,2010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将比2000年翻一番;居民消费结构逐步升级,产业结构调整和城镇化进程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社会政治保持长期稳定。这些新的变化都与保险密切相关,既需要保险业的支持,也为保险业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创造了条件。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保险业的积极参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保险的本质和功能,决定了保险业应该而且可以在服务“三农”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随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的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步伐加快,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农民收入不断提高,农民对保险的认识将逐步加深,对保险的有效需求也将逐步增强。大力发展“三农”保险,在服务“三农”的同时合理开发农村巨大的保险市场,对保险业来说既是一个机遇,也是一个挑战。
  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需要保险业发挥更大的作用。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以及人口老龄化和家庭小型化趋势的发展,依靠土地和家庭的传统养老方式逐步弱化,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需要保险业从多方面发挥作用。通过为社会公众提供商业养老与健康保险,可以提高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覆盖面和保障水平。运用商业保险将市场机制引入社会保障管理,可以提高社会保障体系的运行效率。
  党和政府对保险工作的高度重视为保险业又快又好地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保险业越来越重视,特别是在十六届三中、五中全会决定以及中央一系列重要文件中,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对外贸易和投资等多个方面肯定了保险的功能和作用,明确了保险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定位。
  同时,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越来越认识到保险的重要性,普遍将保险业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统一谋划。据不完全统计,有28个省市政府专门下发了促进当地保险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有34个省市的主要负责同志,共356人次专门就当地保险业发展作出了批示。这些批示,既肯定了近年来我国保险业发展取得的成绩和对地方经济发展所作出的贡献,也对保险业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安徽、广东等地还在营销员税收等方面出台了促进保险业发展的优惠政策,这些都为我们加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三)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又快又好发展的能力
  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实现保险业又快又好地发展,关键是要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不断加强对世界观的改造,正确处理保险行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保险公司发展与保险行业发展的关系,个人发展与保险公司发展、保险事业发展的关系,努力建设一个为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的保险业,努力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现代保险企业,努力造就一支为做大做强中国保险业而无私奉献的创业者队伍。
  第一,处理好保险行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
  作为金融服务行业,保险业存在的价值在于能够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服务。社会的认可和支持是保险业赖以生存的基础,社会的保险需求是保险业发展的直接动力。如果保险业不能为社会创造价值,社会对保险的需求就会逐渐萎缩,保险业的发展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近年来特别是十六大以来,保险业大局意识不断增强,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现在行业内仍存在就保险论保险的倾向,仍然有一些同志没有深刻认识到行业的发展依赖于社会的进步和国家的富强,没有深刻认识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内在的辩证统一关系。只强调在发达地区、中心城市、优势产业和富裕人群开展业务,而忽视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和服务对象;只注重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责任。这些观念既影响了保险业在经济社会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也限制了保险业自身的发展空间。
  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保险业是在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过程中发展壮大的,经济效益是在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保险需求的过程中取得的,不能单纯就某一项业务孤立地看问题。比如,一些保险公司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本身可能没什么利润,但公司通过这些业务,扩大了社会影响,提高了品牌知名度,得到了老百姓的认同,为公司拓展其他业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保险业必须牢固树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发展的理念,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不同领域的需要,不断拓展发展空间;必须牢固树立为最广大人民群众而发展的理念,着眼于保障人的生存需要、提高人的生活品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只有把服务经济社会作为行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真正体现保险存在的价值,才能建设一个为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的保险业。
  第二,处理好公司发展与保险行业发展的关系
  保险公司的发展是保险行业发展的基础,保险业的稳定健康发展又为保险公司提供了更好的成长机会。实践证明,行业的整体发展形势好,有一个竞争规范、运行稳定的市场环境,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就高,所有的公司都会从中受益。反之,如果市场秩序混乱,行业整体形象不佳,市场拓展难度加大,所有的公司都会受损。
  当前,有的保险公司不珍惜保险业发展给公司带来的良好发展机遇,为了达到公司的短期经营目标,不惜牺牲规范的市场秩序进行恶性竞争,不惜牺牲行业整体形象搞欺诈误导,不惜牺牲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对保险资源进行掠夺式开发,不仅破坏了行业共同发展的环境,损害了行业的整体利益,而且也不利于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
  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需要大家共同创造,共同维护。各保险公司要牢固树立行业整体发展的观念,切实增强依法合规经营的意识,不断提高维护行业整体利益的自觉性,从自身做起,努力为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自律作用,维护良好的行业声誉。监管部门要加大制度建设和市场监管的力度,使违规经营、损害行业利益、破坏保险资源的公司受到应有的惩处。只有市场秩序不乱,市场环境良好,保险资源得到合理有效开发,整个行业才能有大的发展,才能真正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现代保险企业。
  第三,处理好个人发展与保险公司发展、保险事业发展的关系
  随着保险业的较快发展和市场主体的不断增加,对各类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为广大保险从业人员提供了施展才华的广阔舞台。一批优秀人才脱颖而出,陆续走上各级领导岗位。如果没有保险业的快速发展,有些同志可能没有机会走上领导岗位。
  但是,一些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和监管部门干部,不珍惜事业发展给个人带来的发展机会,思想观念、精神状态、业务能力和工作作风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岗位和新职责的要求,在实际工作中表现为三种状态。一是不作为。有的同志没有远大理想和目标,身为领导干部和高级管理人员,不思考问题,不关心工作,考虑事业少,考虑自己多,小富即安,不思进取,瞻前顾后,患得患失。二是乱作为。有的同志在工作中不遵循客观规律,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仅没有做到促进发展,还给公司和行业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有的同志不能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不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只讲报酬,不讲贡献,只讲待遇,不负责任,为了个人和小团体利益,不惜损害投保人和公司利益。三是不知道怎么作为。有的同志不注意加强学习,不注意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了解整个形势的新变化,不能做到与时俱进,站得不高,看得不远,方向不明,思路不清,在困难面前裹足不前,解决问题的办法不多。
  这三种状态,虽然不是主流,只表现在少数同志身上,但是对保险业发展的负面影响很大,不仅损害了公司的利益,使公司丧失发展机遇,而且破坏了行业风气,损害了行业形象,影响了行业发展的活力。这三种状态虽然表现各不相同,但根源都是一致的。说到底,是没有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自己的头脑,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没有一种对国家、社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干事业关键在人,能否干成事业,关键在人的精神状态。领导干部处于关键岗位,起着重要作用,领导干部的精神状态至关重要。我们这一两代人,有幸处在保险业快速发展的时代,促进保险业又快又好地发展,做大做强保险业的历史责任落在我们身上。事业的发展把我们推上了各级领导岗位,大家应该倍加珍惜。保险业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学习,准确把握保险业发展面临的大好形势和难得机遇,增强做大做强中国保险业的信心与责任感。要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有所作为的精神状态,牢记办法从实践中来,点子从群众中来,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不断加强调查研究,了解保险业改革、发展和监管的新情况、新经验,解决新矛盾、新问题。要在发展中弘扬时代精神,在创业中实现人生价值。要有一股干劲,艰苦创业,无私奉献;要有一股闯劲,勇于创新,开拓进取;要有一股韧劲,百折不挠,知难而进。要志存高远,自我加压,严格要求,毫不懈怠,在实践中不断经受锻炼,增长才干,建功立业,使自己成为中国现代保险业优秀的经营管理者和监管者,努力造就一支为做大做强中国保险业而无私奉献的创业者队伍。
  三、2006年的保险工作
  2006年是“十一五”时期的第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为“十一五”开好局、起好步,至关重要。今年保险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保险业发展全局,着力解决好速度、效益、诚信和规范经营问题,切实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积极防范化解风险,努力加强行业基础建设,促进保险业稳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更好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这个总体要求的精神实质,就是要推动我国保险业切实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努力实现又快又好地发展。具体目标是:
  ——业务较快增长。适应国民经济稳定较快增长的形势,保险业必须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尽快缩小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之间的差距。
  ——结构科学协调。形成与保险业科学发展相适应的区域结构、主体结构和产品结构,不断满足社会多层次、多样化的保险需求。
  ——效益稳步提高。成本费用水平逐步下降,业务质量稳步上升,经营效益明显提高;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影响力和渗透力不断增强,努力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竞争规范有序。严重违规的恶性竞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重点领域和重点业务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市场竞争逐步从简单的价格竞争向以产品、服务、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综合实力竞争转变。
  ——风险有效控制。存量风险逐步得到化解,对发展中出现的新的风险隐患,做到早预警、早发现、早化解,确保保险市场不出大的问题和系统性风险。
  ——诚信显著改善。诚信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影响保险诚信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保险业的社会形象明显好转。
  ——管控不断增强。保险业的政策法规在全行业得到有效贯彻落实,保险公司内控水平逐步提高,对分支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管控能力不断加强。
  ——队伍坚强有力。加强保险队伍建设,加大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力度,使行业整体素质逐步提高,为保险业快速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证。
  这八个目标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既包括量的方面,又有质的方面,是又快又好发展要求的具体体现。为实现上述目标,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努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创新发展
  加强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是我国综合分析世界发展大势和我国所处历史阶段提出的面向未来的重大战略。1月9日,党中央、国务院召开的全国科学技术大会,就是一次加强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动员大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行业,也是当前保险业面临的一项战略任务。创新是解决保险业突出问题的金钥匙,保险业存在的许多矛盾和问题,都是在传统的体制和思维模式下产生的,必须用创新的办法才能解决。无论是解决产品结构不合理、保险覆盖面不宽的问题,还是适应国际竞争和金融综合经营的新形势,都要求保险业以创新的发展思维,用创新的发展模式,走创新的发展道路。要把今年作为保险业的“创新年”,力争在创新发展上迈出实质性步伐。
  第一,强化创新意识。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保险业的发展实践,就是不断创新的实践。保险业每一次大的创新,都带来了发展的飞跃。特别是以个人代理为标志的营销体制创新、以投资分红产品为标志的新型寿险产品创新、以银行保险为标志的销售渠道创新、以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为标志的监管创新、以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为标志的资金管理体制创新,促进了保险业的跨越式发展。如果没有创新,保险业就不可能取得今天的发展成就。实践没有止境,创新也没有止境。尤其是整个国家和社会处在日新月异发展的新阶段,对保险业创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创新对保险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坚持与时俱进,不断突破传统思维方式和发展模式的束缚,加快创新步伐,用创新来推动各项工作。同时,要积极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服务,按照《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为科技创新提供全面的风险保障。
  第二,完善创新体制。在创新目标上,致力于建设创新型行业、创新型企业,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行业战略,注重将国际先进经验技术与我国保险业的具体情况相结合,逐步把立足点从引进国外产品和技术转移到主要依靠自主创新上来。在创新方式上,对具有国际通行标准的,国内外差距较大的技术和规则,如精算技术、资产负债匹配管理技术等,要在引进的基础上加大消化吸收再创新的力度;对国内具有较大需求、国外有成熟经验和做法的领域,如产品开发、风险控制和理赔服务等,要有效整合国内外资源,重点推进集成创新;对国内急需、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领域,如“三农”保险和低收入群体保险,要大力推进原始创新。在创新主体上,要强化企业在自主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保险创新体系。监管部门要加强组织引导,对一些重点领域,要整合行业资源,形成创新合力。
  第三,培育鼓励创新的市场环境和政策体系。一是建立创新激励机制。各公司要将创新作为重点内容纳入考核体系,充分调动各个方面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别是要注意发挥基层公司贴近市场、熟悉业务、了解群众需求的优势,提高创新效果。二是为创新提供政策支持。对公司在组织形式创新、经营模式创新、投资渠道创新等方面,给予更大的空间。对保险创新,只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市场经济发展方向和金融稳定的原则,都要予以支持。三是研究建立创新保护机制。针对保险产品易于被复制、被模仿从而导致企业产品创新积极性不高的问题,要组织专门力量进行研究,寻找合适的保护边界,保护创新者的积极性和创新利益。
  这里,我要重点强调一下产品创新的问题。当前,大家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有:产品开发部门不了解市场需求,开发的产品卖不出去,老百姓需要的产品买不着;产品开发没有充分考虑区域和城乡差距,“一张保单卖全国”;照抄照搬国外产品,不考虑中国国情,存在“水土不服”的现象;片面理解创新的内涵,产品开发中概念炒作和文字翻新的成分较大,新产品数量虽然很多,但适销对路的很少。比如有的保监局在调查中发现,全省各保险公司一年投放市场的新产品有70多个,其中40多个产品没有保费收入。这些问题在各公司、各地区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是制约保险业发展的重要因素,要在建设创新型行业和创新型企业的过程中,重点加以解决。
  (二)继续深化体制改革,为发展增添新活力
  改革是发展的动力,也是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深化改革必然会触及更加复杂的利益关系,要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气力坚定不移地推进保险改革。
  第一,深化国有保险公司改革。完善对国有保险集团(控股)公司高管人员的业绩评价标准和考核机制。深化国有保险集团(控股)公司改革,加大资源整合力度,进一步理顺集团(控股)公司与下属公司的关系,明确集团的发展模式。注重发挥国有保险公司监事会的职能和作用,促进国有保险公司资产保值增值。
  第二,完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近年来,各公司普遍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作为进一步提高企业素质的突破口,在优化股权结构、加强董事会建设等方面进行积极尝试,取得了初步成效。保监会刚刚出台的《关于规范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完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具体要求,各保险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要结合实际,积极推进治理结构建设。要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和境内外上市等方式,不断优化股权结构。要加强董事会建设,强化董事会和董事的职责,董事会要对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风险防范和经营合规性负责。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加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建设。要规范管理层运作,强化总精算师等关键岗位职责。
  (三)大力加强薄弱环节,促进协调发展
  针对保险业发展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今年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逐步消除影响保险业又快又好发展的制约因素。
  关于财产保险方面。一是提高经营效益。推进手续费纳税标准制度改革,规范车险经营,治理和整顿大型商业保险项目的非理性价格竞争。指导保险公司加强内控,特别是加强理赔环节管理,堵塞“跑、冒、滴、漏”,降低经营成本,促进财产保险盈利水平明显提高。二是深入推进农业保险发展。认真总结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经验,巩固试点成果,推动支持农业保险试点政策的落实。积极探索以农业产业化为纽带、以龙头企业为依托的农业保险发展模式。鼓励和指导保险公司积极发展“三农”财产保险,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发销售相关涉农保险产品。三是大力发展责任保险。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为责任保险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和市场空间。总结责任保险试点经验,稳步推广。积极推进火灾公众责任险、煤矿雇主责任险、医疗责任险、建设工程质量责任险、旅行社责任险和环保责任险等产品服务创新,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责任保险在辅助社会管理方面的积极作用。
  关于人身保险方面。要针对不同消费阶层、不同区域特别是城市和农村的现实情况,因地制宜地开发和销售适销对路的产品。一是大力发展人民群众迫切需要的风险保障型产品和长期储蓄型产品,研究开发保障适度、交费低廉、投保简便的农村简易人身保险。稳步推进保险业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积极为提高农民的保障水平服务。二是大力发展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推动个人养老保险产品开发,积极争取将团体养老保险纳入各地养老保险优惠政策,拓展企业年金市场。积极推动健康险第三方管理业务的发展。出台《养老保险管理办法》和《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三是不断创新销售渠道,积极探索电话销售、职场行销、网络销售等新的销售模式。出台《银行保险管理办法》,规范发展银行保险。四是着力解决利差损问题。明确工作目标和措施,通过盘活存量资产、股份分红、纳税返还等渠道,逐步控制和有效化解利差损。
  关于保险资产管理方面。加快保险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步伐,加强资产管理公司制度和基础建设。一是强化保险资产的集中化和专业化管理。推行资产负债匹配管理,加强产品开发与资金运用的有效对接。逐步开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创新试点和保险资产第三方委托试点。二是积极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研究保险资金投资股权、物权、产权和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政策。推进保险机构设立基金公司等专业资产管理机构,提高保险资金参与金融市场的深度和广度。积极研究探索保险资产证券化。三是实行全面风险管理,完善多层次的保险资金风险防范体系。稳步推进保险资金托管改革,强化投资决策、交易和托管三分离的防火墙机制。制定投资工具和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控制措施,建立保险机构资产管理内部信用评级系统,逐步加强资金运用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持续动态的风险管理。
  关于保险市场调控。在保险业发展的初级阶段,既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又要注意加强市场调控,克服市场缺陷,防止出现大起大落,保持市场稳定运行。一是坚持把又快又好地发展作为保险市场调控的主要目标和根本要求,重点抓住规模和效益两个方面。在保持较快增长速度的同时,不断扩大保险覆盖面,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二是要按照“规模险种出效益、效益险种上规模”的思路,在发展中优化结构。对于有一定市场风险,但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非常关注、迫切需要的险种,要积极试点;对于试点成功的,要不断总结经验,逐步推广。三是积极探索保险市场调控的有效手段。要综合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形成调控合力,增强调控效果。
  (四)坚持把防范风险作为保险业的生命线,完善防范化解风险的长效机制
  十六大以来,保监会高度重视保险业风险防范工作,提出了把防范风险作为保险业生命线的监管理念,确立了把改革作为防范化解风险的有效措施、把发展作为提高抵御风险能力的根本途径、把加强改善监管作为防范风险重要保障的工作思路,建立了以公司内控为基础、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以现场检查为重要手段、以资金运用监管为关键环节、以保险保障基金为屏障的防范风险的五道防线,在解决存量风险和风险隐患的同时,注重从制度上完善防范风险的长效机制。去年,针对保险业存在的主要风险和风险隐患,坚持个案突破和完善制度相结合,就防范化解存量利差损风险、车贷险风险、资金运用风险等问题,保监会成立了13个专题小组,逐一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各项具体措施正在逐步得到落实。实践证明,保险业防范化解风险的思路是正确的,工作措施是得力的,效果是明显的。目前,保险业不存在大的系统性风险,而且抵御风险的实力得到显著增强。三年来,通过公开上市、增资扩股、发行次级债、引进外资等多种方式筹集资本683亿元,保险业资本金总量达到1 097亿元,是三年前的2.6倍。
  形势越好,我们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随着保险业的快速发展,市场主体不断增加,资金运用渠道不断拓宽,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产生,存在的风险隐患不容忽视。必须在加快发展的同时,切实防范风险,确保不出大的问题。
  在防范风险的思路上,要实现三个转变。逐步实现从以业务规模为基础的静态监管向以风险为基础的动态监管转变,从以监管外力为动因的监管向以保险公司自身风险管理为内在需求的监管转变,从结果性的事后监管向过程性的事前事中连续监管转变。
  在防范风险的措施上,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偿付能力分析,充分发挥偿付能力分析的动态预警作用,建立适应我国国情的动态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继续加强偿付能力监管制度建设,健全偿付能力编报规则,完善精算制度和偿付能力报告制度,提高偿付能力监管的科学性。坚持用发展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偿付能力不足问题。加强非现场监管,实现非现场监管与现场监管的有效结合。完善保险保障基金制度,成立保险保障基金理事会。完善保险市场退出机制。
  在完善防范风险的机制上,重点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监管,切实加强对保险公司法人的监管。今年是全面实施公司治理结构监管的第一年,要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建立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培训制度,提高依法合规经营的自觉性。二是加强对信息披露的管理。完善保险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确保被保险人、股东对公司经营的知情权。三是规范保险公司关联交易,完善对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的审查和批准程序。四是进一步提高保险公司内控建设水平,增强保险公司加强管理和防范风险的内在动力。建立内控评价机制,探索建立内部审计责任人制度,构建内部审计与外部监管的互动机制。要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落实到基层。
  (五)推动市场体系建设,规范市场秩序,不断提升行业形象
  健全的市场体系是保险市场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保险市场体系建设的最终目标是要建立一个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良性运转、充满活力的保险市场。今年重点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加强市场主体建设。鼓励、支持和引导国有大中型企业及各类社会资金投资保险业,探索和研究银行、邮政投资保险业,不断增强保险业的资本实力。鼓励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设立资产管理公司。完善营销员管理体制,切实保障营销员的合法权益,认真解决他们在收入待遇、工作环境、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问题。探索营销员分级考试、分类管理模式,扩大农村营销员分类管理试点范围,稳定营销队伍。加大营销员持证上岗管理力度,在全国普遍推行营销员挂牌展业制度。鼓励和促进专业保险中介机构创新经营模式,允许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产品条款报备试点。鼓励国内优先分保,培育再保险市场。
  第二,规范市场秩序,遏制恶性竞争。恶性竞争是造成企业效益下降、市场风险增加、行业形象受损、人员队伍不稳的重要原因,必须下决心整治。一是加大查处力度。对保险经营中不计成本、不讲效益、不顾长远发展、破坏保险资源的恶性竞争行为,一定要依法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二是对保险公司实施分类监管。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以及损害保险消费者利益的保险公司,实施重点监管。三是探索监管的有效途径。今年保监会将整合监管力量,针对重点公司、重点地区、重点业务推行全国交叉专项现场检查,推广使用现场稽核系统,提高现场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保监局机构延伸问题进行研究,在部分地区进行试点。
  第三,扎实推进诚信建设。近年来,全行业逐步认识到诚信对保险业生存和发展的极端重要性,不断加强保险诚信建设。去年,全国45家保险公司共同签署《机动车辆保险服务承诺》和《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服务承诺》,在建立行业服务标准、强化社会舆论监督、改善保险业诚信形象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深圳、大连等地以提高理赔效率和服务质量为重点,积极开展保险服务创新试点。上海保监局编写了《保险信访案例评价》,在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方面起到了较好效果。今年,要继续扎实推进保险诚信建设。一是综合治理不诚信行为。针对当前保险市场上出现的误导欺诈、拖赔欠赔、弄虚作假等不讲诚信、破坏行业信誉的突出问题,按照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加大失信惩戒力度。二是推广诚信测评工作。去年以来,云南保监局采取问卷调查和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对保险展业、服务和理赔等环节的诚信状况进行评议,摸清了保险诚信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建立保险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和诚信建设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今年,要认真总结云南等地开展诚信测评试点工作经验,扩大试点范围。三是稳步推进保单标准化建设。对产品形态比较成熟、市场规模较大、客户现实需求较强的个人寿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产品,组织行业协会制定标准条款,有效消除产品误导。继续探索保险合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四是加强保险文化建设。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为保险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构建突出社会责任的保险文化。加强保险从业人员诚信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保险业的社会公信力。
  (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统筹保险业对外开放和国内发展
  去年是保险业实行全面对外开放的第一年,保险业坚持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实现了对外开放的平稳过渡。外资保险机构数量稳步增加,批准3家外国保险公司进入我国保险市场,批准25个外资保险公司营业机构开业。外资保险公司业务保持了快速发展的势头,市场份额逐步扩大,保费收入341.2亿元,占总保费收入的6.9%。国际监管合作取得重大进展,作为发起国,组织亚洲14个国家和地区的保险监管部门共同发表了《亚洲区域保险监管合作北京宣言》。经国务院批准,保监会正式加入国际养老金监督官协会,并当选为执行委员会委员。
  经过三年过渡期和一年全面开放,我们有以下四点经验。一是推动中外保险公司的合作共赢。在外资公司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中资公司也得到了较好发展。《财富》杂志评选的2005年世界500强企业中,中国人寿排名212位,比2003年上升了78位。最近,中国人寿还入选标准普尔大中华区精选股票组合。中国平安被全球著名的财经杂志《欧洲货币》评为2005年全球新兴市场最佳保险公司治理第三名。二是促进中外保险公司的优势互补。充分发挥外资保险公司在责任保险、健康保险、农业保险和养老保险等方面的经验和技术优势,引导外资保险公司向我国保险业的薄弱环节和领域发展,形成做大做强中国保险业的内外合力。三是做到“走出去”和“引进来”的相辅相成。注重引进国外保险业的经营管理制度,支持中资保险公司走向国际资本市场,在境外上市筹集资本。四是搞好对外开放和风险控制的统筹协调。在扩大对外开放的同时,切实防范可能产生的风险,防止对国内保险市场造成大的冲击。
  根据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保险业是最先全面开放的金融行业。2006年底,我国金融业入世过渡期将全部结束。下一步,保险业要不断提高对外开放的质量和水平,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推进保险业对外开放。完善对外开放的制度,形成稳定、透明的管理体制和公平、可预见的政策环境。二是优化保险市场开放结构。引导外资保险公司积极参与我国保险业重点发展的领域,支持外资保险公司在中西部地区设立机构,开展业务。三是提高监管的国际化水平。加强与外资保险公司总部所在地监管机构的监管协调,加强对跨境保险的监管。积极参与国际保险规则和监管原则的制定,加强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区域性保险交流合作,建立与国际保险组织和监管机构间人员交流的长效机制。认真做好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第13届年会在我国举办的各项准备工作,力争把该届年会办成国际保险业的“奥林匹克运动会”。
  (七)加强行业基础建设,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十六大以来,保险业十分强调行业基础建设的重要性,并把它作为提高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关键环节扎实推进。今年重点要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颁布实施保险业“十一五”规划。2004年以来,保监会启动了发展规划的制定工作,经过全行业的共同努力,起草了《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规划纲要》广泛征求了各保险公司、各保监局和部分专家学者的意见,比较好地凝聚了各方面的智慧,集中体现了保险业贯彻落实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同时,做到与国家“十一五”规划相衔接,较好地体现了保险业的发展要求和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这次会议将《规划纲要》印发给大家讨论,会后根据大家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正式颁布实施。各保险公司和各保监局要深入领会保险业“十一五”规划的基本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本单位和本地区“十一五”规划。
  第二,加强保险法制建设。全面做好修订《保险法》的各项准备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实施细则。研究推动农业保险的立法工作,为全面推进农业保险创造条件。根据新修订《公司法》的立法精神,对照检查市场准入、机构管理和业务监管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对与新《公司法》不相符的,要尽快修改完善。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依法行政,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依法行政教育和培训,进一步提高监管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不断增强依法监管能力。
  第三,稳步推进保险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继续加快数据中心和网络等基础环境建设,加快保险公司的数据大集中,提高数据质量,挖掘数据资产的价值。切实加强保险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通报机制,研究制定保险信息系统灾难恢复工作规范。加快保险标准化建设,从制定保险基础数据信息标准着手,完善保险统计数据接口标准,保险研究2006年第1期本刊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