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深化保险业改革 扩大农险范围
3月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要深化保险业改革,积极扩大农业保险范围,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
温家宝指出,过去五年,我国大力推进金融、财税体制改革。重点国有保险企业重组改制上市,促进了保险业迅速发展。
五年来,全国财政用于社会保障支出累计1.95万亿元,比前五年增长1.41倍。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2007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8亿人,88个城市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完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积累4140亿元。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立。
温家宝指出,根据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宏观调控任务的要求,今年要实行稳健的财政政策和从紧的货币政策。今年的工作重点还包括: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所有制结构。继续推动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试点。深化垄断行业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加强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严格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推进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合作经济。认真落实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尤其要解决市场准入和融资支持等方面的问题。
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加强金融监管。继续深化银行业改革,重点推进中国农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和国家开发银行改革。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加快农村金融改革,强化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为“三农”服务的功能,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推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优化资本市场结构,促进股票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着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建立创业板市场,加快发展债券市场,稳步发展期货市场。深化保险业改革,积极扩大农业保险范围,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依法严厉查处各种金融违法违规行为。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和安全。
温家宝说,要加快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现代流通,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推进社会信用制度建设、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要扩大到全国50%以上的城市;在全国农村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用两年时间将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50元提高到100元,其中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参合农民的补助标准由40元提高到80元。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要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温家宝表示,今年要千方百计争取农业有个好收成,努力增加农民收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中国保险报 2008-03-07)
谢旭人:推进农业保险制度改革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3月6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新闻发布厅举行记者招待会。
关于农业保险的问题,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表示,近年来我们积极推进农业保险制度的改革,不断加大对农业保险保费的补贴力度。去年财政部在内蒙古、吉林、江苏、四川、湖南、新疆等六个省区开展了水稻、小麦等重要农作物保险保费补贴的试点工作。之后又将能繁母猪列为保费补贴品种,对中西部地区的能繁母猪保费补贴比例上升到50%。去年中央财政累计为农业保险安排的保费补贴达到了21.5亿元,极大地调动了农户投保的积极性,也增强了农户抵御自然灾害影响的能力,缓解了一些农户因灾致贫、返贫的情况。在这次南方雨雪冰冻灾害抗灾救灾的过程中,农业保险发挥了重要作用。
谢旭人说,今年我们将在充分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农业保险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大对农业保险保费的补贴力度。将油料作物以及奶牛纳入补贴品种,提供保费补贴。稳步推广保费补贴试点省份,对于有积极性、有能力、也有条件开展农业保险的省份,特别是一些生产规模化、组织化程度比较高的粮食主产区,给予积极支持。同时,提高保费补贴的比例,将中央财政对种植业保险的保费比例提高至35%。与此同时,研究逐步建立巨灾保险体系,更好地发挥农业保险的作用。
(中国网 2008-03-07)
吴定富:险企拓宽投资首要原则防风险
3月7日,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出席全国人大十一届一次会议吉林代表团分组讨论后,就建立农业巨灾风险保障基金、2008年保险公司拓宽投资渠道,以及银行保险持股比例上限等问题接受了采访。
吴定富表示,保险公司今年在拓宽投资渠道方面时,总体上需要坚持把防范风险作为首要原则、放在第一位进行考虑。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保险公司可以考虑使用多余资金来进一步拓宽投资渠道,但这个过程中有很多程序,有些还需要向国务院报批。
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今年要深化保险业改革,积极扩大农业保险的范围,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在建立农业巨灾风险保障基金,吴定富建议,针对台风、洪水、严重干旱、地震等巨灾,整个国家可以建立农业巨灾风险保障基金,从基础做起不断积累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在这个过程中,中央和地方都需要积极参与。比如国家财政和地方财政中共同出资建立农业巨灾风险保障基金,之后还需要利用市场机制,在世界市场范围内分散风险、做好风险防范的工作。
在谈到银行、保险互相持股比例上限问题时,吴定富表示,国务院已经批准可以先做试点,但对于试点依然有许多具体问题要做规定,目前还没进入研究阶段。
(上海证券报 2008-03-09)
吴定富:尽快建立健全巨灾风险保障体系
3月11日,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两会特别节目中指出,根据我国国情,应该从制度建设着手,尽快建立健全巨灾风险保障体系,设立巨灾保障基金,增强国家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
保险业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吴定富说,在此次雨雪冰冻灾害中,保险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积极动员全行业的干部职工,全力以赴进行抗灾救灾。各地保险公司积极协助地方政府部门疏导交通,疏散滞留车辆,报案电话24小时值班,及时进行查勘理赔。在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能繁母猪保险、生猪保险的地区,参加保险的农民在这次灾害中的保险损失都及时得到了赔偿。截至目前,保险业赔付已近23亿元。这些工作对地方政府的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也让社会对保险业在重大突发事件中的重要作用有了新的认识。
吴定富认为,通过这次抗灾救灾能够反思一些问题。第一,保险业的覆盖面不够宽,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地发挥。受灾企业投保率很低,包括一些重要的基础设施,特别是农业种养业方面,造成的经济损失没有能够得到保险补偿。电网损失达180亿元,保险赔付只有3.4亿元。农房的损失是150万间,多数都没有得到保险赔偿。但是像浙江、福建两省全部对农房进行了保险,这次获得的保险赔偿就比较多。第二,国家的灾害救济手段比较单一。现在主要是通过财政拨款来进行救灾,运用市场化手段方面还刚刚起步。因为投保面窄,所以保险的保障功能受到了限制。据有关资料统计,2004年世界自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约1050亿美元,而保险业赔付了420亿美元,约占40%。第三,根据我国国情,应该从制度建设着手,尽快建立健全巨灾风险保障体系,设立巨灾保障基金,增强国家应对突发自然灾害的能力。我国地域辽阔,自然灾害多发,如果只是通过灾后救助应对这样的情况,是非常被动的。从国际经验看,巨灾保障基金是由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参与设立,由商业保险为国家承担管理职能,商业保险通过再保险渠道在全球保险市场进行风险分散。第四,我国在灾后救济方面,投入了很多力量,但有很多问题应该在事前就要进行预防,防灾防损是个很薄弱的环节。
吴定富表示,国务院23号文件对下一阶段保险业发展目标、任务和措施做出了明确规定。保监会将按照国务院23号文件的要求,积极发挥保险业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大和相关部委的协调力度,加大宣传力度,为构建我国风险防范体系,更好地保障民生做出应有的努力。
(中国保险报 2008-03-12)
魏迎宁:制定寿险费率的机制应该市场化
3月6日,中国保监会副主席魏迎宁在参加政协小组讨论间隙表示,将来制定寿险费率的机制应该市场化,保险公司寿险保单利率应该根据未来资本市场对它的预测去制定,而不只是简单提高利率。
(中国证券报 2008-03-07)
吴焰:完善保险业税收政策
3月4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总裁吴焰在自己提交的提案中表示,我国应该完善保险业税收政策,适当调低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率,或通过改变营业税纳税基数的方式,调低保险业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额。
提案建议,为推进我国保险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有必要不断完善保险业税收政策,取消或放宽对未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的纳税比例限制,对于按精算方法提取的未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可税前据实扣除,不做额外的纳税调整。明确保险公司按精算方法提取的理赔费用准备金也可在税前扣除;不再针对保险公司各分支机构对允许税前扣除的呆账准备金比例进行控制。尽快出台具体办法,对于税法规定有扣除标准的扣除项目,允许保险公司进行统一的纳税调整。
另外,他还建议,取消或放宽对手续费8%税前扣除比例的限制;适当减免保险营销员的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对航天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
(上海证券报 2008-03-05)
吴焰:政策性林业保险亟待加强
“由于林业保险的复杂性、我国林业产权的不清晰以及缺乏对林业保险的扶持政策等原因,使作为农业重要组成部分的林业保险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明显滞后于农业保险,林业保险覆盖面非常低。”在政协分组讨论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总裁吴焰在发言中谈到,200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积极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的要求,因此有必要尽快建立并完善与我国林业制度改革相配套的政策性林业保险保障体系。
由于缺乏完善的林业保险保障体系,导致了林业生产面临的灾害风险损失难以有效分散,一些突发性的自然灾害严重影响了我国林业的可持续发展。今年1月中旬以来,特大雨雪冰冻灾害给林业造成了巨大损失。据统计,19个省区市遭受雨雪冰冻灾害的森林面积达2.79亿亩,受灾严重的国有林场1781个、苗圃1200个,林业基础设施损毁严重,直接经济损失达573亿元。许多林农难以恢复林业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相当一部分贷款林农不能按时还款甚至还不起银行贷款。
对此,吴焰委员提出四点建议:
一是明确政策性林业保险的运行机制。继续坚持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协同推进的基本原则。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和保险公司共同负责林业保险的宣传推动。
二是将林业保险纳入国家政策性保险保费补贴范围。加强中央及地方政府政策扶持力度,由中央财政在地方财政提供配套保费补贴的前提下,对各地政策性林业保险业务给予一定比例的保费补贴。
三是从林业保险入手,培养和培育林农和林业企业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
四是建立林业巨灾风险基金,明确资金来源、起赔点和适用范围。一旦发生巨灾导致大的亏损,则启动林业保险巨灾准备金,以为林农在发生巨灾损失后及时得到经济补偿提供保障。
(中国保险报 2008-03-11)
杨超:建议保险资金参与私募股权投资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寿总裁杨超提交了两份涉及资本市场的提案。他表示,应建立我国独立自主信用评级体系,掌握话语权,支持保险资金参与私募股权投资。
他表示,当国家或企业在世界金融市场上发行债券进行融资时,最终的信用等级成为债券定价的重要参考指标。当前世界上最知名的信用评级机构是标准普尔(Standard&Poor)、穆迪(Moody’)和惠誉(Fitch)。
杨超提出四点建议:一是建立政府背景的信用评级机构,或者扶持本国的信用评级公司,并明确监管责任,如通过证监会监管;二是推广自己的标准,尽快对我国的上市公司给出信用评级,并与审计等其他机构相结合,加强合作,将信用评级纳入监管体系;三是将进入我国的国外信用评级机构纳入监管体系;四是加强信用评级的理论研究,鼓励相关的商业开发。
杨超在《关于支持保险资金参与私募股权投资的提案》中指出,与其他金融资金相比,保险资金中长期资金的比重更大,期限结构更适合参与私募股权投资。
他建议,应该扩大保险资金股权投资的比例,允许保险公司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逐步加大对私募股权的投资力度;应该优先选择保险行业中拥有强大资金实力的大型保险集团牵头,试点组建专门的保险产业投资基金,加大对优质未上市企业和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
他强调,对保险资金进入私募股权投资给予政策支持和倾斜。如启动快速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加快审批和筹建进程;对一些发展前景较好、投资回报较高、所需投资额较大的优质投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保险资金的投资需求。
他认为,应建立保险资金进入私募股权投资的监管协调机制。保险资金进入私募股权投资需要得到保监会、发改委和财政部的批准和支持,建议各相关监管机构之间加强沟通和协调,为保险资金私募股权投资的顺利高效运行创造条件。
(上海证券报 2008-03-07)
杨超:建立公安民警风险保障机制
“公安民警是和平年代流血最多、伤亡最大的一支队伍,他们为社会安定和经济建设做出贡献,自身却面临着‘天天有牺牲、时时在流血’的高风险。”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总裁杨超说。
从数字上看,自1981年以来,全国公安系统先后有14万多名民警因公负伤,8000多名民警殉职。但目前公安民警的风险保障机制还不能完全应对现实中的巨大风险。杨超委员分析认为,问题主要存在于两方面:
一方面是抚恤金额较低。公安民警因公牺牲后,家属抚恤金只能救急,难以救贫。
另一方面是医疗保障程度低。公安民警因职业因素引发的疾病大多不在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一些伤残民警因缺乏医疗费用得不到及时、有效治疗,严重影响了队伍士气。
针对这些问题,杨超委员在提交的《关于建立公安民警风险保障机制的提案》中提出五点关于完善公安民警风险保障机制的建议。
一是加大政府对公安民警风险保障的力度。包括制定更完善的公安民警因公致伤、因公致残医疗保障办法和更高的抚恤金保障标准。同时,按照政府出资、市场筹资的模式,通过中央财政拨款、公安系统供款、社会捐款等途径,筹集更多公安民警风险保障费用。
二是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在完善和提高公安民警风险保障中的作用,将商业保险作为公安民警风险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是扩大适合公安机关需求的商业保险产品的范围,商业保险机构应针对公安民警对风险保障需求的特点,开发保险产品。
四是建立公安机关与商业保险机构的合作机制。由商业保险机构来承办公安民警风险保障基金的具体管理和运作,通过稳健的、市场化的资金运作,实现基金保值增值。
五是探索商业保险机构服务公安民警风险保障的运作模式,提高风险保障机制的运行效率。
(中国保险报 2008-03-11)
杨超:完善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寿集团总裁杨超表示,为了又好又快地促进企业年金的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
他提交的《关于完善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的提案》明确指出,从近两年的实际发展情况来看,企业年金的发展面临不少制约因素,而缺乏完善的税收优惠政策成为制约企业年金发展的首要问题。
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计,在2006年新增企业年金基金260亿元的基础上,2007年新增规模达到400亿元,企业年金总规模达到1300亿元,并保持较高的收益率。
他指出,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还存在一些不够完善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一是缺乏全国统一的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截至2007年7月,我国共有26个省市出台了与企业年金相关的税收政策,可列入成本的比例从4%到12.5%不等。总的来看,并没有形成全面、统一的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二是税收优惠幅度偏低。我国规定由企业缴纳的企业年金费用在4%以内的部分可以税前列支成本。三是没有形成完整的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体系。我国目前有关企业年金的税收优惠政策仅限于缴费阶段,而没有涉及投资和待遇领取阶段;从缴费主体看,也只是对企业缴费给予税收优惠,对个人缴费没有作出规定。
为完善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他建议,要研究制定更具权威性的全国统一的税收优惠政策,或者在近期推出一项行政法规,在全国范围内对企业年金设立税收优惠的最低限制。同时税前列支比例应在目前4%的基础上进行一定程度的提高。
另外,他认为还需要研究制定完整的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体系,包括缴费阶段、投资阶段和待遇领取阶段三个环节。
(上海证券报 2008-03-12)
马明哲:对关键险种给予税收优惠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平安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马明哲近日向政协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交议案,建议对关键险种给予税收优惠,支持农业险、企业财产险和公众责任险加快发展。
马明哲在提案中指出,目前我国农业保险、企业财产保险和公众责任险的保障面较低,发展缓慢,有待在国家支持下进一步加快加大发展。以2008年南方雪灾为例,保险业预计赔付总额达35亿人民币以上,据保监会公布的数据,在保险业已付赔款10.4亿元中,财产保险就高达9.75亿元。 但是,较之于雪灾造成高达1111亿元的巨大损失,保险业已赔付的10.4亿元占损失比例不足1%,而欧洲保险赔款占灾害损失比例约为20%,是中国的20倍。由此可见,企业财产险、公众责任险和农业保险等几个关系国计民生,影响企业发展和百姓生活的关键险种的保障面严重不足,亟待发展。
马明哲认为,与发达国家相比,目前我国对财产保险中关系国计民生、涉及公众利益的险种的政策支持力度较小。根据2001年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关于降低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率的通知》,保险企业营业税征收标准为5%。相比国际上征收保险行业营业税一般水平,这一标准已明显偏高。据了解, 在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OECD)中,有15个国家对保险业不征收营业税(如英、法、德、荷、丹麦等);在其余对保险业征收营业税的国家中,美国各州财产险税率为2%~3%,加拿大寿险税率为2%~3%,亚洲的泰国为3.3%,日本更低至1.5%。美国、法国、日本等国政府都对农业保险进行大规模的财政补贴;大部分西方国家均对责任保险推行强制保险制度。
马明哲在提案中建议,保险行业特别是关系国计民生、百姓切身利益的险种的发展,对保障国家社会经济健康发展、抗御自然灾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大积极意义。但按照目前现行有关财税规定,保险企业总体税赋水平明显偏高,尤其不利于此类保险的加快发展。建议参照国际经验和发达国家做法, 对农业保险实行免税政策,支持农业保险的发展,同时降低企业财产保险、责任保险营业税税率至2%以下。
(新浪 2008-03-11)
合众董事长戴皓建言养老保险体系
在国家财力有限的条件下,由政府主导的基本养老保险必然是广覆盖、低保障,主要用于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生存保障需求,而对于基本线以上的保障应当通过商业保险等手段来解决。让保险企业更深入地介入养老体系,充分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将是实现转型期社会和谐发展的内在要求和现实选择。日前,全国政协委员、合众人寿董事长戴皓以“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界”的代表身份参加本次会议,并提交《关于政策鼓励保险业投资养老事业的提案》、《关于商业保险在养老保障体系中发挥更大作用的提案》等三份提案。
戴皓建议从如下几个方面完善养老保险体系:
一、采取延迟课税模式,给予养老保险计划延迟课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养老保险事业发展;
二、出台全国统一的企业年金税优政策,将企业年金的巨大潜在需求迅速释放出来;
三、给予团体补充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同样的税收优惠,满足不同企业多样化的养老保险需求;
四、将团体养老保险、企业年金税优政策范围扩展到个人缴费部分,鼓励城乡居民更好地进行养老规划;
五、鼓励保险公司设立年金公司,发挥保险公司在精算技术和资产负债匹配管理等方面的专业化优势,提高养老保险的专业化运作水平。
(证券日报 2008-03-06)
马志伟:农村养老保险急需“舒筋活络”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加快发展农村养老保险事业。”来自青海省的全国政协委员马志伟建议,以规范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基本制度为框架,保障农民的养老金能在不同地区和不同的保障方式之间进行有效流转,改变过去完全靠个人积累、没有待遇调整、待遇一经领取终生不变、难以长期保障参保人员基本生活等问题。
马志伟指出,目前不少地区试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缺乏真正的社会性和作为基本制度的标志性特征,覆盖面低,参保人数规模不大,保障水平低,转保接续难;政府缺少投入和资金扶助,更没有建立起相关的制度保证机制;农民筹资难度大;再加上缺乏有效监督机制,政策执行不规范,在部分地区实际操作中会出现一些违反政策和管理规定的行为。
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马志伟指出,当前应加快建立社会统筹的基本保障制度框架,统一制定城乡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衔接办法,推进保障形式和补偿模式的创新,将农村养老保险与其他社会保障相结合,提高保障能力和效果。
发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离不开公共财政的大力支持。马志伟建言,公共财政要全过程支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坚持政府组织引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以政府投资为主,低水平起步,降低农民参保门槛,提高保障水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不宜再提取管理服务费,人员和工作经费应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要以多种方式建立起农村养老保险参保补贴制度。中央财政应加大对贫困县以及贫困地市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谈到政府筹资责任与管理,马志伟表示,要从一开始就注重制度化建设,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以及基金管理、财会制度、审计监督、定期公示等管理制度,并且不断完善,强化管理。在资金管理上,要采用封闭式的资金管理制度,有效保证资金安全运行。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建立政府筹资的稳定保障机制,逐步建立起稳定的、与社会经济发展及养老费用自然增长水平相适应的社会筹资机制,确保农民的缴费水平随收入水平的增长而提高。
(中国财经报 2008-03-08)
胡成中:大力推行商业地产所有者的财险
全国政协委员、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胡成中的提案建议,大力推行商业地产所有者和经营者的财产保险。
近年来,商品贸易发展繁荣。随着全国各地掀起的商业地产建设热潮,作为内外贸易经营的平台和载体——商铺又成了商业地产的主角。但同时,商铺的经营和管理已隐隐显现出一些系统性的风险和结构性问题。
提案指出,我国商业地产发展过程中,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突出问题。近年来,先后发生了湖南常德、浙江温州、新疆乌鲁木齐、陕西西安等地商场的重大火灾,致使地产所有者和经营者的财产在一夜之间化为乌有。这些火灾事件充分暴露了商铺所有者和经营业主在防灾、减灾方面思想认识的薄弱。
提案认为,我国急需制定一整套较为完善的经营风险锁定机制,多管齐下,最大限度地降低经营风险,将损失锁定在业主和经营户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
(每日经济新闻 2008-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