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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创新与保险业发展

魏华林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摘要]保险理论创新是人们通过创造性的活动而赋予保险理论的一种新形式或新内涵;保险理论创新应该具备科学性、创新性、实践性等特征。保险技术创新、保险管理创新和保险制度创新等是保险理论创新的基本创新形式。保险理论创新与其他保险基本创新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相互依存、彼此促进的关系。目前中国的保险理论创新需要实行“三个转变”,创造“三个条件”。
    [关键词]理论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
    [中图分类号] F84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4-3306(2005)12-0012-03
     Abstract: Insurance theoretical innovation is to confer a new form or new connotation to insurance theories through a creative activity.This activity should be scientific,creative and practical.The basic forms of insurance theoretical innovation include insurance technical innovation,insurance management innovation and insurance system innovation.Theoretical innovation and other types of innovation are interdependent and mutually reinforcing.At the moment,insurance theoretical innovation in China is in need of “three changes” and “three conditions”.
     Key words:theoretical innovation;technical innovation;management innovation;system innovation

    一、保险理论创新的内容与形式
    何谓理论创新?理论学家把它称为人们对客观事物发展规律的一种新认识、新飞跃;普通百姓则把它看成社会生活中出现的一种新观点、新说法。尽管人们对理论创新的认识不尽一致,但有一点似乎又是相同的,那就是:理论创新是人们通过创造性的活动而赋予理论的一种新形式或新内涵;理论创新应该具备科学性、创新性、实践性等三个特征。这样一来,理论创新与其他形式的创新并没有什么本质区别,理论创新不过是创新的一种形式罢了。
    最早的创新理论由奥地利经济学家熊彼得提出。他认为创新是指企业家对生产要素的组合,包括开发一种新的产品;采用一种新的方法;开辟一个新的市场;获得或者控制原料或者半成品一种新的来源;实行一种新的组织形式等。熊彼得对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规律和创新原则等问题的详细研究,构成了早期创新理论的全部。后来,人们在实践中又将熊彼得提出的五个“新”,归纳成五种创新形式,即产品创新、市场创新、技术创新、资源配置创新、制度创新等。
    当然,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创新的形式远不止这些。但是,我们在理论研究上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对每一种创新形式进行详尽的说明。理论上需要做的只能是对如此众多的创新的形式进行归类和分析。经过归类的创新形式大致有三种,即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等。为了分析问题的方便,我们暂且把这三种创新形式叫作基本创新形式。
    1.技术创新。所谓技术创新,是指把一种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的服务引入市场,实现其商业价值的过程。  技术创新通常有三种类型:第一种是原始型创新。原始创新通常从一种发明开始,因此原始创新也叫“首创”。第二种是跟随型创新。它是在别人已有的首创的基础上,再去发展新的东西。这种创新又有两种情况,一是模仿,也叫“仿创”;二是改进,也叫“改创”。  第三种是集成型创新。集成创新是对
现有技术进行组合,通过组合而创造一种新的产品或新的东西。典型的事例比如复印机。复印机在它被创新出来之前,它的所有的技术都是成熟的,但是要把它组合起来变成复印机,需要一种新技术,这个新技术可以把多方面的技术集合到一起。这种集合技术的创新,就叫作“集成型创新”。
    2.管理创新。管理创新是指把一种新思想、新方法、新手段或者新的组织形式引入企业或部门的管理中,并取得相应的效果的过程。管理创新的发展大致经历过三个阶段,产生了三种管理方式:第一是经验管理。19世纪之前的管理基本上属于经验管理,这个时候的管理是靠人的经验,或者是用管理者的经验进行管理,我们把这个阶段叫作以经验为主的管理阶段。第二是科学管理。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科学管理开始兴起。科学管理产生的背景是社会分工。社会分工细化以后,每个工人在工作中只从事一种简单的操作。简单的操作不可能产生创新的热情。工人们每天只管拧他负责的几个螺丝钉,他不会关心什么创新问题,这是其一。其二,分工细化以后,组织系统内部的层次增加。层次一多,信息传递容易失真。在这种情况下,领导者就容易出现决策上的失误,指挥上的失灵。其三,由于分工过细,部门之间容易发生矛盾与磨擦。这个部门认为非常重要的事,那个部门则不以为然。长此以往,工作效率低下,相互扯皮的事必然增多。在这种情况下,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美国的海默和查比两个教授,提出重组业务流程,改变分工过细的状况,让每一个人都有一定的独立自主的管理层次。这就是组织扁平化管理的最早的情况。直到今天,我们还把这种管理看成是提高组织效率,减少信息失真,化解部门间的扯皮和摩擦的有效方法。这就是组织管理上的创新。第三是文化管理。文化管理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其内容简单地说,就是不要用监督的办法,而是靠文化的手段把职工的创新精神调动起来,实现企业的管理目标。
    3.制度创新。制度创新是将一种新关系、新体制或者新机制引入人类社会经济活动中,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在某种意义上说,制度就是一种体制或一种机制。为了明确制度创新的作用,我们不妨把制度创新与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作个比较。
    有一个小故事,说老张和老李各出一百块钱共同买了一个大蛋糕。老张说,由我来切这块蛋糕,然后咱俩进行平分。老李担心老张切蛋糕切得不公平,于是请了三个朋友来出主意,讨论如何才能将蛋糕分得公平一些。第一个请来的是政治思想工作方面的专家,他对切蛋糕的老张说,只有提高政治觉悟,不以权谋私,才能把蛋糕切得公平。第二个请来的是工程技术方面的专家,他对老李说,在老张切蛋糕之前,你首先需要测量一下这块蛋糕的面积、质量均匀度,然后进行认真地计算,最后帮老张选择一个最佳的切入线开刀,以保证蛋糕切得合理。第三个请来的是制度经济学方面的专家,他对老张和老李说,其实你们甭那么费事,解决问题的办法很简单:老张负责切蛋糕,切完之后由老李先挑选。如果老张故意将蛋糕切得不均匀,吃亏的将是他自己,而不是老李。
    可以看出,有些问题在技术上、管理上看上去很复杂,用制度的办法解决则显得很简单。制度创新可以解决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等不能解决的问题。所以,制度创新与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一起,构成了创新或创新理论的基本形式。
    保险理论创新作为理论创新的一个组成部分,作为理论创新的一种表现形式,它与理论创新一样,是人们通过创造性的活动而赋予保险理论的一种新形式或新内涵,并以此指导保险实践的发展。
    二、保险理论创新与其他保险创新的关系
    保险理论创新与其他保险创新之间的关系是一个需要进行专门讨论的问题。这里只需指出,保险理论创新作为一种特殊的保险创新形式,是其他保险创新形式之上的一种创新。保险技术创新、保险管理创新、保险制度创新等为保险理论创新提供平台;保险理论创新为保险技术创新、保险管理创新、保险制度创新等引领方向。两者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相互依存、彼此促进的关系。
    我们所以重视保险理论创新,是因为保险理论创新具有引领保险技术、保险管理、保险制度的作用。这可以从一般创新理论与生产、技术的相互关系中得到证明。在世界科学技术发展史上,技术曾经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长期处于从属地位,先是生产的需要刺激技术的发展,尔后是技术的发展导致科学的发现——理论的产生。  但是,这种情况到了20世纪以后出现了逆转。科学理论不仅走在技术和生产的前面,而且为生产市场开辟了新的道路,比如,世界上先是有了量子理论,尔后促进了集成电路和电子计算机的发展,奠定了信息产业的基础。在实践上,人们先是运用相对论原理,开发并形成核技术,进而引发了核工业。所有这些,说明两个问题,一是在当代,科学技术的出现往往以超前理论作为前提。二是现代科学技术产业往往是知识密集型的产业。理论与技术,技术与生产的这种特殊关系,决定了理论创新在现代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特殊地位和特殊作用。
    理论创新与其他创新的这种相互关系,可以从“水论”向“庙论”变化的过程中得到进一步的说明。
    有一个为大家所熟悉的寓言故事,说的是:一个和尚挑水吃,两个和尚抬水吃,三个和尚没水吃。这个在中国流传了几千年乃至被认为不可改变的情况,到了改革开放的时代,被创新的理论改变了。理论研究人员用三个假设解析了这个千古难题:第一个假设,庙里方丈将三个和尚同时派去挑水,一人负责挑一段路程,结果谁也没有办法偷懒,顺利地解决了吃水难的问题。第二个假设,庙里的和尚砍掉竹园里的竹子,用连接起来的竹筒,把水引进水缸,成功地解决了吃水难的问题。第三个假设,庙里的方丈用奖励方式激发和尚的劳动激情,采取对挑水多的和尚加一个菜的办法,同样解决了吃水难的问题。长期困扰人们的吃水难题,就这样被经过理论创新的“庙论”理论轻而易举地解决了。
    从“水论”到“庙论”,表面上看好像是基本创新形式的问题,第一个假设体现的是管理创新,第二个假设体现的是技术创新,第三个假设体现的是制度创新。其实,在这些基本创新形式背后隐藏的则是理论创新。如果没有“庙论”这个创新的理论,就不会有“庙论”所需要的三个假设,更不会有三个假设条件下的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问题。
    保险理论创新对其他保险创新的引领作用,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而且具有很强的实践指导意义。美国是当今世界上寿险业最发达的国家,但是,在寿险营销理论创立之前,美国的寿险业也曾面临过十分尴尬的境况。早在20世纪30年代以前,美国的国民所得已经达到了买得起人寿保险的水平,但当时的美国人寿保险的市场渗透率非常低。这种情况有一点类似于目前中国部分城市居民的情况,在人寿保险面前大家持币待购,不冷不热,进进退退。改变这种状况的是美国费城宾夕法尼亚大学华通商学院的休伯纳教授。休伯纳教授在 1924年洛杉矶举行的“全国人寿核保员协会”上发表了一个题为“企业中的生命价值与财产价值的比较”的演讲。在演讲中,休伯纳教授提出“在我们的经济生活中只存在有两种价值,一是生命价值;二是财产价值”。  “生命价值是最重要的价值”。休伯纳教授为什么极力推崇人的生命价值观念?因为当时欧美先进国家的“经济发展”理论,还是一种传统的经济理论。传统经济理论认为,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主要靠推行国际贸易,通过贸易赚取外汇,然后用外汇购买机器,投资建造厂房,等等。所有这些,归纳起来,就是所谓的创建“物质资本”。与此相适应,理论上特别强调物质财富的积累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如何积累物质资本,如何保护物质资本,是人们普遍关心的一大难题,也是经济理论广为讨论的一大热点。所以,人们将这个时代称为“物质资本”决定论的时代。
    20世纪70年代以前,“物质资本”决定论在经济发展理论中一直占据主导地位。直到20世纪70年代以后,这种观念才开始转变,其表现是“人力资本”的出现。那时,几乎所有的经济学家都认识到“人力资本”或“人力资源”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
    人们不禁要问,是什么力量推动了“物质资本”向“人力资本”转变?通过理论研究发现,推动这种转变的不是别人,正是保险学家休伯纳。休伯纳教授的“生命价值理论”是“人力资本”理论的基石。休伯纳教授早在20世纪初提出人的“生命价值理论”,指出生命价值是财产价值的创造者,是财产价值的源泉。这对当时社会上普遍存在的只重视财产价值,而不重视生命价值的社会观念来说,不能说不是一种理论创新。休伯纳教授的“生命价值”概念不仅为“人力资本”理论奠定了基础,而且为寿险业经营与行销理论提供了依据。从此,美国保险营销人员用这种理论说服广大国民,重视自己的生命价值,购买人寿保险。美国人寿保险业因此而走上了发展快车道,改变了寿险长期落后于产险的情况,并最终使得美国的寿险业超过了产险业的发展。
    从某种意义上说,没有休伯纳教授的“生命价值学说”的理论创新,就不会有所谓的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同样,没有休伯纳教授的“生命价值学说”的理论创新,也就没有当时的美国人寿保险业的大发展。正是这种特殊的原因和特殊背景,使得保险理论创新从此受到保险业界和学界的高度重视。保险理论创新成了推动其他保险创新乃至推动整个保险业发展的利器或法宝。
    三、保险理论创新的目标与条件
    保险理论创新不能是一种抽象的创新,而是一种具体的创新。作为具体的保险理论创新,必需有自己的特殊目的和目标。这个目的和目标可以从两个方面确定,一是从保险公司的角度看,保险理论创新的目的是为了获得超额利润。二是从保险行业角度看,保险理论创新的目的是为了国家保险业的发展。今天,创新理论的发展,受得了中国保险界的普遍重视,对中国保险业的发展也会发挥出巨大的作用。
    至于如何进行保险理论创新,我们认为,尽快实现“三个转变”,努力创造“三个条件”是必要的。
    所谓“三个转变”,一是由跟踪引进向自主创新转变。回顾过去 20多年的保险理论研究,可以用一句话概括,那就是跟踪和引进。今后,我们应该在跟踪与引进的基础上消化和发展,进行保险理论创新,用保险理论创新成果引领保险技术、管理等基本创新,用更多的保险创新成果积极推动保险业的发展,改变我国保险业被动发展的状况。二是由单项研究项目向重大研究项目转变。由单项研究项目向重大研究项目转变是保险理论创新方式上的一个突破。实行这样的转变可以收到集成创新的效应。三是从一般性的纯学术交流向主动吸纳、利用全球保险技术资源的方式转变。在保险理论研究合作方式上实行这种转变,不仅可以提升保险理论研究水平,而且可以将保险理论应用于保险发展实践。
    所谓“三个条件”,一是搭建一个平台。中国目前保险理论研究经过几代保险人20多年的努力,已经有了一定的研究机构和研究人员,也有了一定的研究刊物和研究成果,但研究力量分散,研究力度不够,有分量、有影响的研究成果不多。针对这种情况,搭建一个平台,对于充分利用有限的保险理论研究资源,推出一批有分量、有影响的保险理论研究成果是必要的。二是整合一支队伍。目前保险理论研究的力量、数量少且分散,很难形成大气候,推出大成果。可以借鉴别国经验,采取产、学、研或产、官、学相结合的形式,把有限的保险理论研究资源整合起来,形成大气候,推出大成果。建立以企业为主,产、学、研结合的保险理论创新体系是目前保险理论创新的一个好选择。客观地说,目前我国保险企业的研发能力还很弱,大多数保险公司没有专门的研发机构,因此产、学、研结合可以把我们国家有限的保险理论研究资源充分地利用起来。三是投入一定的经费。保险理论创新与其他保险创新一样,需要有一定数量的研究经费作保证。对保险业有用的保险理论创新是来源于实践,又能够指导实践的保险理论创新。这样的保险理论创新研究成果的获得离不开调查取证、资料分析、数据处理和论证等,正因为如此,许多国家及其企业无不将其收入的一部分,有计划、按比例地用于国家或企业的研究和发展项目中,形成专款专用的研发费用。此种做法,值得借鉴。
   [编辑:郝焕婷]保险研究2005年第12期专题研究

   [收稿日期]2005—11—14
   [作者简介]魏华林,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保险经济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中国金融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保险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保险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