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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扩至19省区
4月27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的通知》(下称《通知》),拟进一步扩大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将新增10个试点省区,试点区域将扩大至19个省区。
去年6月,保监会在九个省区启动了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由中国人寿、太平洋、新华和泰康人寿等四家保险公司进行首批试点,截至2008年底,四家试点公司共承保农民239万人,保费收入4212万元。
《通知》称,按照逐步试点、稳妥推进的原则,今年将扩大试点范围和试点产品,并积极探索新模式。
该《通知》要求,在首批试点的9省区内,保监局可根据情况增加试点乡镇。同时,增加河北、内蒙古、安徽、山东、海南、重庆、贵州、云南、陕西、宁夏等10个省市自治区作为试点区域。已获试点资格的保险公司,如在上述新增省市自治区开展试点,可由当地分公司持相关资料向当地保监局提出申请,由当地保监局统筹确定具体试点乡镇。
除了扩大试点省区,试点产品亦将扩大。《通知》要求,在首批试点产品的基础上,参与试点的保险公司可根据试点区域农村家庭的需求,结合自身风险管控能力,开发和推广贴近农民需求、核保理赔简便的健康保险、养老保险等各类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产品。
南开大学发布的一份小额保险调研白皮书显示,目前我国农村小额保险的覆盖率不足30%,需求缺口高达5000万人次。该白皮书认为,农民对小额保险的需求不断增加,我国农村经营体制改革的深化及土地经营承包权的改革,使农民面临的风险趋于多样化,将进一步扩大小额保险的发展空间。(第一财经日报 2009-04-28)
公众责任险未受企业重视 去年保费仅占财险约1.5%
4月27日,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公布了一项对北京公众责任险的调查报告,2008年北京公众责任险保费收入仅占财产保险的1.5%左右,而消费者对公众责任险的认知率也很低,仅有25.3%的消费者听说过。
据了解,公众责任险包括餐饮业综合保险、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物业责任保险等等。如果消费者在一些商场或餐馆等场所发生了意外事故,且责任在商场或餐馆,投保了公众责任险的商场或餐馆就可以先赔钱给消费者,再找保险公司索赔。
北京保险行业协会人士表示,由于并非强制要求投保,很多企业考虑到成本因素,对公众责任险并不重视。但事实上,在德国、法国等国家,公众责任保险的投保率很高,比如英国公众责任险投保率在90%以上。
根据这项调查,84.2%的消费者愿意在投保了公众责任险的场所消费,同时82.5%的消费者认为北京市有必要强制推行公众责任保险。超过五成消费者认为旅游景区、服务业;餐饮、酒店和宾馆服务业应该强制投保公众责任险。但目前,在中国大陆强制实施的责任险只有交强险。(新京报 2009-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