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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内含价值评估体系促进人身保险业健康发展
吴定富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 100032) 十六大以来,保险业认真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调整业务结构,切实转变增长方式,努力实现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的统一。随着保险业的快速发展和增长方式的转变,越来越需要更加完善的保险业务评价体系,来全面地反映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实际状况,为企业发展和保险监管提供科学依据。在前一时期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人身保险精算制度,制定了人身保险产品定价、责任准备金评估等技术规范的情况下,探讨如何运用内含价值的方法来评价寿险公司的经营状况,对促进保险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内含价值评估是国际保险业的发展趋势 保险作为经营管理风险的特殊行业,无论是对公司价值的评价,还是对保险行业发展状况的判断,都具有相当的难度。因此,采用科学的评估方法衡量公司价值,逐渐成为当今国际保险业理论和实践共同关注的课题。 (—)保险经营管理具有鲜明的行业特点 一是高负债性。保险公司经营的资产中,自有资本金仅占一小部分,绝大部分来源于保费收入,保险资金在很大程度上是对被保险人的负债。二是社会性。保险的承保范围广,涉及社会生产和生活的诸多领域,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不仅关系到投资者,更关系到广大被保险人的切身利益。三是长期性。人身保险多为长期业务,每份保险合同履行完毕全部保险责任,往往要经过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时间。 (二)保险经营的特殊性决定了保险公司价值评估的复杂性 对保险公司价值评估,采用不同的精算标准和会计准则会得出不同的结果,如果方式不统一,各公司的信息就不具有可比性,就难以对行业发展状况做出准确评价。人身保险经营的长期性特点,决定了寿险公司的价值评估不同于一般企业。从理论上讲,只有一份保险合同履行完毕,责任终结,才能准确了解这份保险合同的盈利情况。对某一家保险公司来说,只有所有保险合同责任终结,才能对整个公司的经营情况做出准确判断。采用传统的会计方法,对某一年份经营成果的评价只是一种估计,无法全面、客观地评价保险公司的真正价值,不能为投资者和消费者提供更充分的信息。 (三)内含价值评估是衡量公司价值比较科学的评估方法 内含价值评估综合考虑了保险公司的业务结构和业务质量等因素,具有诸多优势。对保险公司而言,内含价值评估较为全面地反映了保险公司经营的各个方面,较为准确地衡量和评价了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可以更准确地判断保险公司的发展是否是健康的、有效益的和可持续的。对保险行业而言,内含价值评估提供了一个与国际接轨的价值评估手段,有利于资本市场正确评估保险行业的投资价值,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资保险业。 (四)内含价值评估已逐步在国际保险业中广泛应用 内含价值评估最早出现在英国,是在应对恶意收购寿险公司行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此后,这种方法逐渐为越来越多的国家接受。目前,内含价值评估已经成为国际上许多著名寿险公司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发展的一种重要管理工具。在欧洲许多国家,内含价值评估结果是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些国家甚至强制要求对内含价值评估结果进行信息披露。在英国,几乎所有的大型公司在法定财务报告之外都附加公布内含价值报告。在美国和加拿大,内含价值评估也获得了越来越多保险公司的认可。在南非,内含价值评估报告已经成为寿险业的一项标准报告,广大投资者和分析师普遍将这种评估方法作为相关市场的价值评估工具。同时,内含价值评估也开始被一些新兴保险市场所采用。 二、内含价值评估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 目前,评价我国保险业发展的指标还不十分健全,评价规模和速度的多,评价质量和效益的少;评价短期经营效果的多,评价长期发展潜力的少;评价某一方面经营状况的多,反映保险公司整体素质的少。实行内含价值评估有利于完善我国保险评价体系,是我国保险业发展进入新时期的客观需要,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内含价值评估有助于推动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 实行内含价值评估,可以引导经营管理者更加注重保险公司的业务质量,优化业务结构,增强发展的可持续性,逐步实现从单纯追求规模向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的转变,实现从粗放式经营向集约化经营的转变。 (二)内含价值评估有助于准确判断偿付能力的真实状况 现行的偿付能力标准注重反映某一时点的偿付能力状况,而反映保险公司和保险行业未来偿付能力的评价标准还不够健全。内含价值评估的指标体系在这方面是一个很好的补充,对有效防范风险和切实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内含价值评估有助于改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 完善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人员业绩考核体系,降低委托代理成本,是健全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关键环节之一。与传统的财务指标相比,内含价值评估能够科学地评估不同业务对公司的真实价值,可以准确地评价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的贡献,使投资者对公司的经营状况更加了解,为加强股东的监督和约束,完善公司治理创造了条件。 (四)内含价值评估有助于保险公司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内含价值评估作为一种价值管理手段,能够对公司的利源进行有效分析,帮助经营管理者对产品和职能部门进行绩效管理,对各种保险产品进行比较分析,选择最有利的产品进行销售,从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五)内含价值评估有助于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良性互动 保险业发展离不开资本市场,保险公司通过上市可以在资本市场筹集资金,增强资本实力。内含价值评估为保险公司上市估值、兼并和股票价值分析等提供了一种有效的财务工具,有利于推动保险公司在资本市场上的融资,从而推动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的互动发展。 三、认真研究,积极推进,努力建立符合我国保险业实际的内含价值评估体系 中国保监会对内含价值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都非常重视。从2004年7月份开始,由保险行业协会精算工作委员会牵头,组织部分专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初步进展。现已起草完成了《人身保险内含价值报告编制指引》,正在广泛征求意见,并计划于2005年内实施。今后,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继续推动此项工作。 (一)深入研究,充分借鉴 目前,许多国家在内含价值评估方面的理论研究已经比较深入,在实践方面也积累了一些经验,建立了一套比较成熟的制度。希望各方面的专家学者进一步深入研究内含价值理论,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充分吸收和借鉴这些国家的成功经验,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促进内含价值评估在实践中的应用,为我国保险业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内含价值评估体系。 (二)稳步推广,分步实施 内含价值评估方法在我国还是一个新事物,广泛运用这套评估方法还有一个过程。目前,中国人寿和中国平安等在境外上市的公司已经在内含价值制度建设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并得到了广大投资者的普遍认可,为在我国寿险业普及内含价值评估提供了有益经验。下一步,我们要总结这些经验和做法,加强相关法规规章建设,尽快建立健全内含价值编制制度、报告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相关制度,并把内含价值评估纳入保险监管范畴,不断推动我国保险业内含价值评估体系的完善。 (三)夯实基础,形成合力 内含价值的评估涉及精算、财务、统计等许多基础性工作,需要多方面的支持协助,形成合力,才能共同做好这项工作。希望保险行业协会和各保险公司加强协作,不断完善保险数据库建设,健全数据采集分析系统和共享平台,提高数据分析能力,为内含价值评估体系的实施打下一个比较好的基础。 (四)加强教育,培养人才 没有一流的人才,就不可能有一流的事业。在我国,内含价值的研究和实践刚刚起步,这方面的专业人才还比较缺乏。因此,要把人才的培训和教育作为实施内含价值评估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把内含价值研究和实践的过程当作一个人才培养的过程。要通过“走出去、引进来”的方式,不断充实这方面的专业人才队伍,为做好这项工作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 在世界经济全球化和金融一体化的新形势下,随着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我国保险业将与国际保险业相互融合、共同发展。在这种背景下,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研究实施内含价值评估制度,一定会取得良好成效。 (本文在编辑时对讲话内容作了适当的文字处理。)保险研究2005年第8期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