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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反向抵押贷款”保险的可行性
冯嘉亮(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上海 200080)
[摘要]足以能体现寿险服务功能的“反向抵押贷款”保险,至今在我国保险市场上尚未露面。寿险公司开展“反向抵押贷款”保险业务是可行的,应该是有一定的市场需求,会受到老百姓的欢迎,开展“反向抵押贷款”保险可谓是项一举三得的业务。虽然“反向抵押贷款”保险业务是项一举三得的好事,但是保险公司要开办“反向抵押贷款”保险业务也需三思而行。 [关键词]反向抵押;条款设计;销售模式 [中图分类号] F84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4-3306(2005)04-0061-02 随着保险市场竞争的加剧和保险市场主体的增多,各保险公司为了争取一定的市场份额,除在营销手段、售后服务和内控机制等方面采取许多有效措施外,对产品的开发也动足了脑筋,各种新险种层出不穷,丰富了保险市场,使投保人有了更多产品选择的余地。然而,足以能体现寿险服务功能的“反向抵押贷款”保险,至今在我国保险市场上尚未露面。 “反向抵押贷款”保险是指投保人以产权房为标的向保险公司抵押,保险公司按约定向被保险人支付养老金,直至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反向抵押贷款”保险既区别于银行的抵押贷款,又不同于典当,根据该保险的特点,通常投保人即为被保险人。目前我国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经济状况有的已达到小康水平,有的已接近小康水平,此时寿险公司开展“反向抵押贷款”保险业务是可行的,应该是有一定的市场需求,会受到老百姓的欢迎,开展“反向抵押贷款”保险可谓是项一举三得的业务。 一得:“反向抵押贷款”保险是寿险服务的延伸和寿险业务的衍生。保险产品的不断创新,是保险公司经营策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险公司经营过程中所追求的目标。当今保险市场可供投保人选择的众多寿险产品中还没有“反向抵押贷款”保险的踪影,保险公司应抓住机遇,抓紧时间,在取得调研数据、通过精算、设计条款、制定实务规则和确定销售模式,尽快获得批准,推向市场,为扩大业务领域,争取更多的市场份额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打下基础。 二得:如今市民们的投资理财意识和操作水平比以前有明显提高,多渠道的投资理财方式,多样化的操作手段已被多数市民所掌握。购买新型人寿保险产品也已成为投保人的理财渠道和工具之一。那么对于手中有房,身边少钱的中年或接近老年的人群来说,如何将自己的房产作抵押,换取养老金是他们所要思考的问题,有了“反向抵押贷款”保险就可以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了。 三得:开办“反向抵押贷款”保险业务,不仅丰富了保险市场,同时又促进了房地产业和房地产中介业务的发展。保险公司在开办“反向抵押贷款”保险业务过程中,前期涉及的抵押物的估价等事宜,以及保险公司在履行支付被保险人养老金义务完毕后其抵押的产权房,保险公司将委托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转让、销售或以其它方式处置,如拍买等。有了“反向抵押贷款”保险对需求者是个福音;对欲购房者来讲,今后也多了产权房处置的渠道;对搞活房地产市场必定带来利好。 虽然“反向抵押贷款”保险业务是件一举三得的好事,但是保险公司要开办“反向抵押贷款”保险业务也需三思而行。 一思:条款设计。通俗地讲,“反向抵押贷款”保险就是投保人将产权房向保险公司抵押,换取养老保命钱。为此,保险公司在条款设计时必需考虑这一关键问题,在保险合同的养老金领取方式中不宜出现趸领条款,最妥的方式为按月、分期递增支付养老金,以保持被保险人的生活质量,直至被保险人身故。关于是否要保留10年固定年金,可以考虑;若取消10年固定年金的条款,其养老金给付标准可以进行适当调整,这是其一。 第二,由于该险种的特殊性,其承保对象与传统的寿险略有差异,传统的寿险承保对象年龄一般偏低,而“反向抵押贷款”保险的承保对象年龄则较高,且很有可能房产权利人为2人或2人以上,那么连带被保险人的出现就成为联合寿险了,连带被保险人的养老金领取标准会给保险公司在设计 [收稿日期]2004—12—06 [作者简介]冯嘉亮(1953—),1971年从事金融工作,1979年起从事保险工作,现任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稽核室主任。曾在国内各类报刊发表金融保险调查报告、理论、实务文章60余篇。保险研究2005年第4期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