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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财产保险市场调查报告

钱红

                             (云南财贸学院金融系,云南 昆明 650221)
  
  一、云南省保险市场发展的环境概况
      云南省地处祖国的西南边陲,共有人口4 236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1 416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33.4%。云南省的国土面积中山区面积占94%,坝区面积仅占6%,其中少数民族地区国土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70.2%,全省60%以上的人口居住在山区。此外,云南省有4 061公里的边境线,有6个民族自治州的26个民族自治县分布在边境沿线,16个少数民族跨境而居。据统计,截至2003年底,云南省 GDP总值已达2 458.8亿元,占全国第19位,西部地区第3位;第三产业增加值892.09亿元,占全国第22位,西部地区第3位;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 023.6亿元,占全国18位,西部地区第3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 643.57元,占全国第12位,西部地区第2位;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 697元,占全国第26位,西部地区第9位。正视差距,肯定优势,扬长避短,推进云南省保险事业的发展,既是当前云南省保险业的共识,也是云南省保险业为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中需认真解决的问题。
  二、云南省财产保险市场的现状及特点
  云南省财产保险业主要从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到目前为止,保险主体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独此一家发展为人保、太保、平保、华泰、天安、永安、大地7家保险公司,13家专业中介公司,4家中介分支机构。截止2003年底,财产保险公司全年保费收入22.96亿元,同比增长 6.75%,保险密度52.47元,保险深度0.93%。全年赔款支出11.4亿元。综合云南省财产保险市场状况,主要呈现如下特点:
  1.经营主体开始向多元化发展,但寡头垄断的市场特性仍然突出
  截止2004年9月,全省共有7家财产保险公司,其经营区域分布见表1。
  尽管财产保险经营主体有所增加,但人保公司的保险垄断地位基本没有多大变化。2003年与2001年比较,人保公司在全省16个地州中的市场份额为80.8%,仅比2001年下降2.82个百分点,在省会城市昆明的市场份额为71.32%,比2001年下降0.79个百分点,在曲靖、玉溪、楚雄、红河、大理5个经济发达的地州,人保公司的市场份额为81.9%,下降5.65个百分点,在思茅、西双版纳、丽江、临沧、保山5个经济发展居中的地州的市场份额为91.52%。在经济落后的其余地州仍是人保一家天下。
  2.在业务量增长中,国有独资保险公司的增速明显慢于股份制保险公司
  从表2中数据看,  自2000年以来保险市场份额呈国有保险公司逐年下降、股份制公司逐年上升的趋势。在保费收入同比增长中,国有保险公司的增长速度明显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而股份制保险公司都高于全省平均增长水平,两者相比悬殊2~8倍不等。这实际上反映出了两类公司经营管理机制、管理水平的差距。
  3.保险市场分布和发展极不平衡
  主要反映在保险展业的地区、主体和规模等分布上。保
  截至2004年9月云南省6家财产
  保险公司的地区分布情况
  表1
  保险公司
  地区人保太保平安华泰天安永安大地昆明曲靖楚雄玉溪红河思茅大理西双版纳保山丽江临沧昭通文山德宏怒江迪庆
  [收稿日期]2004—11—28
  [作者简介]钱红,云南财贸学院金融系保险教研室主任、教授。主要从事金融与保险、金融市场营销等方面的教学与科研工作。
  2000年以来云南财产保险公司的基本发展情况
  表2(单位:百万元、%)
  年份人保太保平保华泰天安永安大地保费收入20001 625.2208.172.520011 713.7229.6101.920021 761.6243.5142.65.9720031 854.51241.97164.7517.8716.902004年9月1 536.31205.65197.9128.2168.0959.432.12同比增长20003.1715.616.9320015.4510.3340.5520022.806.0539.9420035.27-0.6315.53199.332004年9月8.796.3160.55117643.27市场份额200085.310.93.8200183.811.25.0200281.811.36.60.3200380.810.537.170.770.732004年9月73.249.89.441.343.252.830.1资料来源:根据《中国保险年鉴》和中国保监会云南监管局提供材料整理计算而得
  注:考虑统计口径的一致,2004年的数据仅包括财产保险部分的数据,同比增长是与2003年同期比较。
  险业务活动主要集中在经济发展条件较好的昆明、玉溪、曲靖、楚雄、红河、大理6个地州市,它们的保费收入占全省总保费收入的80%以上。在6个地州市中,又主要集中在昆明、玉溪两个云南省经济最发达的地区,这两地区的保费收入占全省保费总收入的一半以上,而云南省经济发展最为落后的怒江、迪庆两地区保费收入仅占全省的1个百分点,最高与最低相差近50个百分点。保险经营主体也主要集中在经济较发达的6个地州市开展业务活动,除昆明外的5个地州,现有中保、太保2家保险公司在经营,大量的保险业务主要集中在昆明市,有5个地州仅有中保公司1家经营。保险市场分布及经营发展的不平衡性与云南省“民族文化大省、绿色经济大省、国际通道建设”的要求极不相称,保险业发展滞后,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保驾护航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4.业务种类单一,赔付率高、风险大
  保险业务种类单一,主要集中在效益相对较好的传统财产保险险种上。2003年传统财产保险的保费收入占财产保险总保费收入的比重为 96.25%,而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和农业保险的保费收入在总保费收入中所占比重都很低,2001年它们的比重分别为3.71%、0.56%和2.87%, 2002年为3.76%、0.7%和2.56%,2003年为2.78%、0.96%和5.42%。在传统财产保险中主要又集中在机动车辆、企业财产和货物运输三大险种上,2002年这三大险种的保费收入在整个财产保险保费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分别为62.6%、19.31%和5.21%,三者总和占到87%以上,2003年为61.05%、17.59%、4.8%和83.44%。责任保险中仅雇主责任保险一项的保费收入就占到总责任保险保费收入的近60%,信用保证保险主要是保证保险,信用保险业务微乎其微,而农业保险主要集中在种植业,其占比达到99%,且又以烤烟种植业为主。财产保险赔付率较高,2001年、 2002年连续2年财产保险的总赔付率都在53%以上,2003年略降一点,也在50%以上,而同期全国平均总赔付率均保持在48%左右。2002年财产保险中赔付率较高和较低的险种主要集中在以下险种(见表3、表4)
  2002年云南省财产保险中赔付率较高的险种
  表3(单位:%)
  机动车辆
  及第三者
  责任进出口
  货物运输
  保险建工、安装
  及第三者
  责任雇主
  责任
  保险农业
  保险其中
  种植
  业养殖
  业赔付率61.19121.29108.2749.31111.87112.2278.33 2002年云南省财产保险中赔付率较低的险种
  表4(单位:%)
  企业
  财产
  保险家庭
  财产
  保险飞机及
  责任
  保险国内货
  物运输
  保险其他
  财产责任
  保险保证
  保险赔付率35.3831.06033.416.1539.3323.01资料来源:根据中国保监会云南监管局提供的资料整理计算而得(2003)。
   除农业保险较特殊外,基本上赔付率较高的险种也是云南省保险公司的主打险种,保险公司在为地方社会经济提供强有力的保险保障的同时,自身的经营风险也在加大。
  三、云南省财产保险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1.计划经济的思维方式和管理模式仍在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中起主导作用
  云南省财产保险经营主体主要以人保公司为主,人保公司是在计划经济体制环境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不可避免地带有较强的计划经济色彩。目前正处于新旧体制交替的过程中,新的体制尚未建立,旧有的经营管理理念、思维方式、经营管理模式等仍对其产生较大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不能充分发挥,保险资源配置在很大程度上还是依赖政府行为来调节;保险公司职能面面俱到;保险产品趋同、保费率整齐划一;重数量、保费的扩张,忽视质量的提升等。在整个保险经营管理指导思想和追求目标上仍然还是以非市场经济为主导,缺乏创新开拓意识和现代公司管理的经验,经营模式陈旧、管理落后、机制不活仍是制约云南省保险公司发展的关键。
  2.市场研发滞后,产品单一,难以适应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对风险保障的要求
  云南省是一个集“边疆、民族、山区”为一体的省份,自改革开放以来,云南省委省政府为云南确立“大、强、道”①发
  ①云南省政府所确定的“大、强、道”发展思路指的是:把云南建成“民族文化大省”、“绿色经济强省”和“通向南亚、东南亚的国际大通道”。
  展思路,给云南省社会经济发展带来巨大的机遇,也给云南省财产保险业的发展带来无限的商机。但由于云南省的保险公司都是分公司,在我国现有的经营管理体制下,保险产品的供给主要由总公司提供,分公司销售,总公司在设计产品时一般主要从全国普遍性的角度出发,产品难免带有品种同构、费率统一等特征,这就很难避免保险供给市场上的产品雷同、无特色,为了抢占市场,在整体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不高的情况下,各家保险公司主要以降低保费为手段进行低水平的恶性竞争,这不仅带来保险市场秩序的混乱,而且也威胁到保险公司的经营基础,违背大数经营法则,增加保险公司未来的经营风险。品种单一还带来了保险供给与需求的不平衡,使云南省保险市场出现一方面普通的保险产品销售难,供给过剩,另一方面大量的保险需求又得不到满足,如现在资金供求市场上存在的银行“难贷款”、企业“贷款难”等问题,都与云南省市场没有一个较好的信用风险保障体系有关。此外,在一些符合云南省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诸多产业开发中,因缺乏相应的风险保障措施与之配套,一定程度上也抑制了云南经济的发展,使得云南省“守着金山无柴烧,捧着金碗没饭吃”。保险公司如何更新观念,改变经营方式,创新开拓符合云南省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保险产品,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是当前云南省保险公司值得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
  3.各财产保险公司专业定位不明确,专业优势未能很好显示
  表现在原有公司的业务主要集中在少数传统业务的同时,新公司进入后仍以传统业务为主,造成传统业务竞争激烈,而新的业务无人开拓的局面,这不仅不利于保险公司的健康发展,也不利于保险市场的规范运作。
  4.保险从业人员素质低是制约云南省保险业发展的根本因素
  据统计,截至2002年11月,云南省保险业拥有正式职工4 426人,具有大学以上文化水平的职工只有几百人,而且绝大多数人都是非全日制教学的毕业生,真正属于金融保险专业毕业的微乎其微。大多数一线展业的县级公司主管都主要由高中以下文化的人员担任,此外在现有的1万多名营销人员中,高中以下文化水平的人员就占到75%以上。由于整体从业人员素质低,导致保险管理人员匮乏,各级管理人才的选拔无法符合保险监管的要求。管理观念滞后、管理水平低下、缺乏开拓、创新、进取精神,缺乏对保险基本知识的认识和理解等,可以说是云南省保险从业队伍的基本现状,也是阻碍云南省保险业发展的根本问题所在。提高人员素质,规范经营,正确引导消费者是当前云南省保险公司亟需解决的问题。
   四、进一步推进云南省财产保险市场发展的对策建议
    1.深化保险公司体制改革,培育真正的市场主体
    政企不分、权责不明、经营思想落后、公司无法真正走向市场是制约云南省财产保险业发展的根本原因。因此云南省财产保险公司应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加紧进行公司制改革,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增强企业内部活力和外部竞争力的基础上把保险公司推向市场,使其成为真正具有自我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能力的市场经济主体。在公司制改革过程中要打破以往股权结构单一,经营无效率的格局,在坚持国有控股的前提下允许多种不同成份的经营主体参与,在保险公司内部建立多元化的股权结构,从根本上消除束缚保险公司发展的体制障碍。同时,应进一步扩大云南保险市场的对外开放,吸引更多的经营主体到云南从事保险事业,以改变云南省保险经营主体单一、垄断性强的现状,带动和促进云南保险业的发展。
  2.结合实际不断创新,增强保险公司的竞争能力
  保险总公司应更多地赋予省级分公司产品开发、定价的自主权,充分发挥分公司靠近市场、了解消费需求的优势,调动他们创新、研发保险产品的积极性,以克服“有场无市、有市无场”的尴尬局面。应允许分公司根据云南省的特点和风险程度,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区域性财产保险政策,针对不同地区、险种、服务对象给予不同的税收政策、费率管理办法、组织兼业许可,因地制宜、因人而异不断地为消费者提供所需要的产品和服务,只有这样云南省保险业才能获得长远的发展。
      3.全方位、多渠道、多方式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提高企业素质
  应坚持“增量调整、存量提高”、“培养与引进并行”的方针。一方面积极从大专院校引进高学历的优秀毕业生充实现有保险人才队伍,通过好的政策鼓励有丰富保险从业经验的人才到云南省保险业创业,优化人才结构。另一方面要创建学习型的保险公司,倡导终身学习,通过各种不同的学习方式,提升存量素质结构,以保持公司的创新能力。在实践中可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通过选派人员到国内外高等院校和知名的保险公司接受培训、攻读学位、访问研修;与当地的大专院校进行合作,就地培训,合作调研;聘请保险业内资深人员来传经送宝、指点迷津,多渠道、多方式、多层次培养人才,以增强保险公司员工的素质。
  4.加强保险营销宣传,打造云南省财产保险品牌
  保险行业有一句老话:“保险产品不是被买走的,而是被卖出去的”,因此加强保险营销显得特别重要。云南省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保险意识本来就淡薄,许多地方人们对保险的认知程度还很低,需要我们通过大量的营销工作帮助消费者认知、认可保险,从而主动利用保险的风险转嫁机制进行风险管理。除了以各种不同的营销宣传方式增强人们的风险意识外,可重点采取个案理赔事件宣传保险,带动人们投保,这种方式在云南省的有关地州已取得较好的效果,我们应积极总结加以推广,由于保险商品的无形性特征,消费者是在享受保险服务的全过程中认识保险的,为此保险公司应把工作重点放在提高服务质量、打造保险品牌上,以高质量的服务争取客户,以优质品牌突出差异性,创造竞争优势。
  [编辑:傅晓棣]保险研究2005年第3期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