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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观念是保险业创新发展的前提

李玲

                               (福建省保险学会,福建 福州 350003)
  
  [摘要]保险业的生存与发展,要依靠改革创新;改革创新成功与否,取决于思想观念转变更新的程度。思想观念更新,必须从马克思主义的源泉中寻找转变观念促进创新的智慧;从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中转变观念坚定创新的信念;从树立鲜明的人才观念中重视培养创新的高精尖人才;从科学的监管中转变观念巩固创新的成果;从重视保险理论工作中转变观念探索保险业创新的新思路。总之,我们要摆脱陈旧的、僵化的思想观念的束缚,把握历史发展机遇,克服前进中的挫折与困难,以昂扬的改革创新精神,把我国保险业做大做强。
  [关键词]转变观念;创新发展;马克思主义;科学发展观;人才观念;科学监管;保险理论
  [中图分类号] F840.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4-3306(2005)03-0016-03
  
  一、转变观念对保险业创新发展的重要作用
  (一)“观念”的概念、形成和内涵
  1.“观念”的概念。《辞典》中对其释义为:一是指思想;二是指对事物的认识;三是指客观事物在人的意识中构成的形象。逻辑学的解释:观念,是人脑对一个事物的判断形成的概念、观点和理念。哲学家认为:观念,是人脑对事物在某一时期,相对被多数人固定认同的一种认识。但这种认识存在着可变性,是随着时空的变化,改变其原有的属性,也就是说,观念存在着不稳定性的特征。
  2.观念的形成。观念,首先是人脑对事物表象感性的认识,其次是通过大脑的思维进行分析和判断,最终形成对事物的形象,并产生一种意识和理性的认识。
  3.观念的内涵。人在判断事物,形成的意识,或正确的,或在某一时空、某一时期因外界的影响,而改变了它对事物的判断,作出不正确的认识。如何使观念相对的稳定,使这一“活思想”从非理性认识,转变为理性认识,即观念的转变,去正确认识客观事物,认识真理,就必须刻苦地学习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立场和方法,正确判断复杂多变的新情况、新问题,使我们更好地提高自己驾驭全局工作的能力,更好地指导保险业创新发展。
  (二)转变观念与保险业创新发展的关系
  观念的转变,是为了解决保险业如何创新发展的问题。那么,转变观念与保险业创新发展之间有什么关系?观念,一般是属于认识的范畴;创新,一般是属于实践的范畴。观念,则是对客观事物的规律和真理科学的认识;创新,则是把新的思想观念付诸于行动,力求改变其原来事物面貌的实践活动,两者同受知与行、认识与实践的规律所支配。他们之间是互为依存、辩证统一的关系。观念是创新的前提,创新是为了事物的发展,发展要依靠改革创新,创新需要正确的思想观念支配。毛泽东同志说:“灿烂的思想政治之花,必然结出丰硕的经济之果”。中国革命的胜利和改革开放的成功,都雄辩地证明了思想更新的重要作用。观念的更新,保险事业也必然结出丰硕之果。
  (三)观念更新对保险业创新发展的作用
  对保险业而言,观念更新具有3种特性和作用:
  1.坚定性。“存在决定意识”,一个人对事物的分析、判断准确后,形成了正确认识,产生了独立见解,确立了正确的世界观,在思想上就会产生坚定的信念,自觉增强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坚定不移地树立起科学的发展观,以“只争朝夕”的精神把握历史发展的机遇,去实现我们保险业这一造福人类的朝阳事业。
  2.导向性。观念更新,是反映一个时代一种新的思维和新的理念,它具有导向的作用。其将有力地引导保险公司思想理念、经营策略、管理方式、用工机制、监管手段等方面的转变。例如:我国保险业目前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出现3个方面的变化,即保险业的发展从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保险体制从传统体制向现在体制转变;保险市场对外开放进入从局部开放到全面开放的新阶段。在这种变化的态势下,我国保险业如何实现可持续发展?中国保监会吴定富主席根据我国保险业发展的现状及其发展的规律,有针对性地提出:“把握机遇”、“做大做强”、“科学发展”、“改革创新”等一系列的新方略,这就是转变观念后,形成指导性的理念。
  3.激活性。新的观念的形成,思想一般比较活跃,具有新的生命力,它就能激活事物的发展。例如,近几年,保险经营被连续几次降息所困扰,但由于保险公司审时度势,转变观念,走出了传统的经营方式的约束,对产品进行了改造。如,平安保险、中宏人寿保险、太平洋保险,率先在国内开发出当代国际保险市场上流行的投资连结保险、分红保险和万能保险三大新型寿险产品,与传统型相比,这些新险种大大地降低了保险公司沉重的利率负担,同时,也激活了市场的活力,使我国保险产品的开发、创新在相对较低的经营水平上,完成了与保险业发达国家产品经营的接轨。
  二、当前保险业存在的陈旧观念及表现形式
  (一)全局、责任观念不强
  当前我国经济体制正处于变革时期,其目的是为了使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生产关系与生产力更加协调。保险业进行转型、机制转换,是为了服从经济大局的需要。但有的保险公司经营者思想观念没有彻底转变,影响着保险业的发展。1.认识模糊。思想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有的认为“改革是领导的事,与已无关”,“改制上头得实惠,下头忙又累”;有的怕改制砸掉“铁饭碗”,患了“恐改症”。2.经营者本位主义严重。只考虑眼前利益和个人乌纱帽;搞短期行为,只看眼前,不看长远,只应付上级考核,忽视保险业长期稳健的发展,不能正确处理好全局与局部、国家与个人的利益关系。3.改革信心不足。对改革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和失误,不能正确认识和对待,影响了保险公司改革的进程。
  (二)科学、民主观念淡薄
  在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中,有的领导缺乏民主观念,凭个人主观意志和经验主义决策,工作有随意性和盲目性,导致经营决策不科学。1.只追求速度,忽视实事求是。如保险机构开设速度太快,有的新保险公司3年~5年机构就遍布全国各省市,甚至1年开设10家~15家,人才储备与培养不足,以致机构发展优者少,差者多。2.制定发展目标脱离实际,各家保险业务增长都在45%以上,甚至有的新公司连续3年增长率达到100%以上。3.在业务经营策略上,忽略保险的保障功能,如有的险种开发过于强调投资功能,忽略或弱化保障功能,产品开发也老化,趋同性大,模仿抄袭多,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据统计,20%的人认为没有自己需求的产品,14%的人认为保险产品太贵,46%的人对产品不了解,10%的人在等待国外的保险;4.由于市场地位受到威胁,设计简单的趸缴投资产品投放市场后,被人误为“圈钱运动”。
  (三)诚信、服务观念失缺
  在经营管理观念上,由于“重展业,轻理赔,重保费,轻管理”,为了自身的经营效益,只考虑“包吃、包赚、包赢”,缺乏群众观念。个别代理人为招揽业务急功近利,片面扩大产品的增值功能,许诺虚假的回报率,给投保人造成了经济损失。例如,有的公司最近开发的分红及投资连结产品,扩大了回报率,对客户承诺可回报3%、5%、8%,而银行的利率只有1.98%,实际分红时不到1%,这不仅违背了保险的保障功能,也违背了诚信的理念。在服务上,存在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服务只“挂在嘴上、贴在墙上、写在纸上”,没有落实到行动上。有的官商作风比较严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导致保险公司与客户感情上的“隔膜”和信任上的“鸿沟”,也就是思想意识没转到“人本”的观念上来,缺乏人情化、差异化、多元化的经营策略,导致民众对保险公司的信任度下降。根据国家统计局中国经济监测中心对国内公众保险情况调查显示,认同保险公司的不到10%,只有6%左右的人认为保险公司诚信度好,70%的人认为保险公司诚信度一般,认为不诚信的占26%。所以,树立诚信观念,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四)法律、制度观念弱化
  法制观念淡薄主要表现在:1.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还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毛病,随心所欲,各行其是,出现竞争手段失常,如,地下保单、车险费率回扣的现象;2.对《保险法》的执行打折扣,搞实用主义,严重地影响法律在经营中的权威地位和作用;3.制度不完善、不健全,有的虽有制度但不按章办事,制度成了一纸空文,失去它的约束作用,导致经营混乱,市场竞争无序。4.法律、法规缺位或不配套,也影响着保险公司的经营,如,资金的运作规定、个人资金注入保险等问题。
  (五)教育、培养观念滞后
  目前仍存在重业务,轻教育和人才培养的现象。1.保险教育体制不完善,缺乏全面规范,重视程度不够;2.人才培养与人才需求脱节。学校的本本主义,忽略了市场对人才的多元化需求。对人的综合性培养不够。重自然科学,忽略了社会科学培养、重专业技术,轻职业精神、组织协调、沟通能力的培养;3.教材陈旧,观念僵化;4.产学结合不紧密,难以适应岗位;5.由于各家保险公司为求生存,快速抢市场,各立炉灶,纷纷成立所谓的“保险学院”,从外国引进各种保险教育方法和培训材料,导致教材混乱,保险教育市场为“洋”教育所享有。
  三、更新观念,促进保险业的创新与发展
  (一)从马克思主义的源泉中寻找转变观念促进创新的智慧
  我们之所以在实际工作中会出现不能审时度势,把握大局;思想偏差,不能够辨别其真伪;看不清变革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致使制定决策不切合实际;凭主观意志办事,拍脑袋定决策,工作出现贻误,使群众不满意;甚至有的人陷入了唯心主义的“泥坑”,主要是因为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不够,修养不够,不能很好地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来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判断问题。毛泽东同志教诲我们:“人的正确思想从哪里来?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从学习中来的”。我们转变观念,实现创新发展,就必须认真刻苦地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用革命的理论武装头脑。因为,马克思主义的学说,是“智慧学”、“真理学”,可以很好地解决我们实际工作中的问题,我们只要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就能够自觉的用马克思主义的“望远镜”和“显微镜”来洞察事物,提高辨别的能力,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以实事求是的态度,驾驭经济建设的大局,从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
  (二)从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中转变观念,坚定创新的信念
  科学的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发展观与当代中国发展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认识上的重要升华,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对推动我国保险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因而,我们要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1.充分认识科学发展观对保险公司的发展道路、发展模式和发展战略,都具有根本性和全局性的作用;2.充分认识科学发展观是坚持全面发展。发展是人类进步的永恒主题,经济发展为社会进步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保险业的全面发展,才能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起着保驾护航的作用;3.充分认识科学发展观是坚持协调发展。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五个统筹”是科学的发展观的实质,目的是实现经济社会生活各方面的平衡和和谐,协调发展对保险业至关重要,实施科学的调整策略,调整经营中的模式、结构、方式、手段不合理的弊端,不仅有利于保险业的稳健发展,而且也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4.充分认识科学发展观是坚持可持续发展。它强调在提高各方面发展的基础上,再深入发展,因而我们要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要正确处理好思想认识和经济建设的关系,不断增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造福人民和子孙后代;5.充分认识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是发展的目的,其最终目标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表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互相影响、互相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程度越高,越能为社会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我们要把保险业做大做强,也是在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从树立鲜明的人才观念中重视培养创新的高精尖人才
  “得人才者,得天下”,保险业要创新发展,在激烈市场竞争中要想得优势,对人才的培养和使用要有“高位思考”。我国兑现加入WTO时的承诺,全面开放保险市场,国外的保险公司蜂拥而入,将出现人才的争夺战。而我国本土保险业存在专业人才队伍薄弱,队伍不稳定,人事机制不完善,知识更新缓慢,科学管理和经营管理知识水平低,文化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不解决这些问题,应对挑战、创新发展都难以实现。因此,一要树立人才的观念,高精尖人才是保险业创新发展的“领头羊”,为此,要充分认识培养创新人才、高精尖人才的极端重要性。二要加强和改善保险院校的基础建设,建议创办我国保险高等院校,提高教育标准,建立人才教育基金,设立研发中心,让人才有施展才华的空间。要培养我国一流的各类专业型的“高精尖人才”,迅速走上各级管理岗位,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三要做好人才的储备工作,加快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吸引人才和激励人才的用工机制,拉开分配档次,给高精尖人才享有一定的待遇和实惠,防止人才流失,保住人才。对少数信用度差,品性不良的人要妥当淘汰,更好地维护保险公司在社会上的诚信形象。四要学习发达国家培养保险人才的先进方法,取长补短,加强相互交流,扩大视野,切不能只满足或停留在初级阶段和权益之计的培训,否则将会贻误人才,丧失竞争的能力。五要重视保险企业文化的建设,营造中国保险文化环境,造就一批敢于改革、勇于创新的人才,为中国保险业做出积极的贡献。
  (四)从科学的监管中转变观念巩固创新的成果
  中国经济是“新兴加转轨”,这一特点决定了中国保险业的创新的节奏特别快,市场往往走在监管和法律的前面,日新月异的市场正在呼唤保险监管机构及时地跟上市场发展的步伐,发挥创造性,适时地调整或放弃那些与新形势不相适应的监管做法,创造更大的监管服务空间。首先,要充分认识和研究新时期市场的新特点、新情况、新问题,立足长远,制定有利于创新的监管策略、监管手段和方法;二要对市场进行有效性的规范,为保险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特别是对市场误导现象必须坚决打击,进一步规范销售行为,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三要对保险产品进行正确的宣传和信息披露的管理;四要健全法制建设,不断探索监管的新模式,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监管方法和手段;五要学习发达国家的监管经验,变被动监管为主动监管,改进当前不适应经济发展的监管方式,让监管机构摆脱不必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务,避免大量日常性的无效劳动,集中精力于市场行为监管,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解决保险发展中所面临的深层次问题,促进其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五)从重视保险理论工作中转变观念探索保险业创新的新思路
  理论是先导,是实践的结晶。保险业的生存与发展是有诸多的因素所构成的,但是不能够忽视保险理论这一要素,应该充分发挥保险理论的先导作用。1.要从思想上克服“理论无用论”,“理论解决不了实际问题”等偏见,明确先进的理论在保险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2.各级领导要把理论工作摆上工作议程,重视理论骨干的培养和队伍的建设,发挥“小智囊团”的作用,与公司企划部进行互动,为领导决策出谋献策;3.充分发挥保险学会的作用和功能,组织理论骨干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解答业务发展中的难点、热点问题,着力探索保险业初级阶段的理论,为领导决策和业务发展服务;4.加强保险公司与保险有关院校的联姻,促进沟通与交流,借助保险院校资讯快、视野广、人才多的特点,借“智”生蛋,创新发展;5.要加强保险教育体制的建立,建议在全国设立专业化的保险教育学院,规范统一教材,培养多元化的人才,尤其要培养目前最急需的人才,如,高级业务管理、精算师、律师、公估师等人才。
  [编辑:傅晓棣]保险研究2005年第3期论坛
  [收稿日期]2004—11—30
  [作者简介]李玲(1942—),男,高级政工师,1962年入伍,从事新闻工作30年,曾任《解放军画报》特约记者。在部队期间发表过各类文章2 000多篇。1992年转业进入人保福建省分公司工作,曾任办公室负责人,撰写理论文章10多篇,其中部分文章曾获一、二、三等奖。现任福建省保险学会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