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努力开创保险业发展新局面
吴定富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 100034)
[摘要]2004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保险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保险业务平稳健康发展,全国保费收入4 318.1亿元,同比增长11.3%;保险深度3.4%,保险密度332元。保险公司总资产达到11 853.6亿元。当前宏观形势对保险业发展十分有利,我国保险业正处于最好的发展时期,面临极为难得的发展机遇。保险业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服务,构建和谐社会,作为保险业发展的根本目的,探索中国特色保险业发展道路,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努力做大做强保险业。今后应深化保险公司改革,调整业务结构,防范化解风险,加强诚信建设,提高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促进保险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调整结构;防范风险;诚信建设;以人为本;和谐社会
[中图分类号] F842.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4-3306(2005)01-0004-08
一、2004年保险业基本情况
一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保险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以改革开放为动力, 以结构调整为主线, 以市场体系建设为基础,坚持防范化解风险,较好地完成了去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部署的各项任务。
(一)保险业务平稳健康发展
2004年,全国保费收入4 318.1亿元,同比增长11.3%。保险深度3.4%,保险密度332元。截至2004年底,保险公司总资产 11 853.6亿元, 比年初增加2 730.7亿元。保险市场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财产险业务较快增长。保费收入突破1 000亿元,达 1 089.9亿元,同比增长25.4%。国民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尤其是汽车消费和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长,拉动了财产险业务的快速发展。二是人身险业务平稳增长。保费收入3 228.2亿元,同比增长7.2%。因保险公司主动调整业务结构和受升息等因素的影响,人身险业务增速有所放缓。三是保险资金运用总量较快增长。资金运用余额11 249.8亿元,比年初增加2 871.3亿元。四是保险中介市场持续稳定发展。通过中介收取的保费收入2 902.7亿元,占总保费收入的67.2%。五是增长质量和效益得到提高。据统计快报显示,去年全行业利润是近年来最好的一年。
(二)保险改革不断推进
国有保险公司巩固和发展股份制改革成果,推进人力资源改革,强化以利润为导向的业绩考核,实施业务流程再造,切实在转换经营机制上下功夫。改制上市一年来,国有保险公司发生了很大变化,经营观念明显转变,内部活力和市场竞争力逐步提高。同时,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成为我国第一家以集团形式在境外上市的金融保险企业。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的股份制改革方案获得国务院批准,正在抓紧实施。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境外上市后,国际资本市场的约束和监督逐步转化为公司的自觉行动,对整个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效益观念日益深入人心,规范经营和理性竞争逐步成为保险业的共识,改革迸发的活力正在成为推动我国保险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强大动力。实践证明,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险改革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是完全正确的。
与此同时,保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推进。 出台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明确了规范、透明的保险行政许可程序,为依法行政、提高监管效率创造了条件。第三批取消22项行政审批事项,三批共取消108项。改革完善保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将部分保险产品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简化审批备案程序。允许保险公司根据不同风险因素调整车险费率,逐步建立市场化的定价机制。推进寿险条款通俗化,使保险产品更加贴近群众,通俗易懂。
(三)结构调整初见成效
从寿险来看,产品结构得到改善。一是期缴业务增长较快。各公司更加重视发展期缴业务,个险业务基本上以期缴为主,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 4家公司的新单期缴保费增幅比规模保费高出22个百分点,标准保费增幅比规模保费高出46.7个百分点。二是银行保险产品逐步转型。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积极发展长期储蓄类银行保险产品,3家公司10年期银行保险产品的增幅都超过了100%。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主动控制高手续费的银行保险产品,银行保险同比下降了43.8%。三是风险保障型产品发展加快。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实现风险型保费收入606.4亿元,同比增长29.1%,增幅比规模保费高出17.9个百分点。 四是业务品质得到提升。寿险公司的内含价值明显增加,增强了可持续发展能力。
从产险来看,市场集中度有较大幅度下降。最大的3家财产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由2003年的89.3%下降到79.9%。
从资金运用来看,投资结构有所改善。银行存款占比下降5.1个百分点,国债和金融债占比分别提高6.8和0.4个百分点,银行次级债和可转换公司债券成为投资新亮点。
(四)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有了新的突破
为促进保险业又快又好地发展,我们把重点放在解决影响保险业发展的制约因素和难点问题上,在一些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保险市场准入机制不断完善。针对我国保险市场发展的薄弱环节,批准设立第一家农业保险公司、第一家健康保险公司、第一家养老保险公司,批准设立第一家相互制农业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取得新的进展,保险经营的组织形式有了新的突破。去年,有8家中资保险公司和4家外资保险公司进入市场开展业务。同时,完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准入机制,鼓励内控健全、依法合规经营、偿付能力充足的保险公司发展分支机构,促进了市场竞争。
保险资金运用渠道进一步拓宽。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与证监会联合发布《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允许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股票市场;与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允许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允许保险公司投资银行次级债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允许外资保险公司向商业银行办理协议存款。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拓宽,为保险公司加强资产负债匹配管理、分散投资风险和提高投资收益创造了条件。
保险公司融资渠道增加。出台《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暂行办法》,允许保险公司发行次级债券,为解决保险业快速发展中的增资压力,改善偿付能力提供了新的途径。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发行了13亿元和13.5亿元的次级债券,满足了偿付能力监管的要求。
(五)风险防范工作不断加强
保监会把风险防范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坚持以公司内控为基础, 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 以现场检查为重要手段, 以资金运用监管为关键环节, 以保险保障基金为屏障,努力构筑保险业风险防范的五道防线。
一是强化内控管理。引导保险公司加强信息技术在风险管理和内控方面的应用,推进业务和财务数据的全国集中,减少管理层级,规范内部运作。出台了《保险机构开业信息化建设验收指引》,提出了保险公司信息化建设的具体要求。出台了《保险统计管理暂行规定》,启用中国保险统计信息系统,实现监管机构与保险公司的网络对接。
二是加强偿付能力监管。 出台了《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试行)》,实施更为审慎和规范的责任准备金提取标准; 出台了5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提高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评估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建立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季度报告制度和专业化的财务分析制度;对偿付能力不足的公司发出监管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偿付能力监管的约束力明显增强,保险业总体偿付能力得到大幅提高。
三是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去年共处罚违法违规保险机构和保险中介机构285家,处理相关责任人93人,及时消除了一些影响保险市场稳定的风险因素。严厉打击“地下保单”,在广东等地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使社会公众充分认识“地下保单”的危害性,加强与港澳保险监管机构合作,与公安部门联合采取措施,有效遏制了“地下保单”的蔓延趋势。规范车贷险业务,建立定期报告制度,督促保险公司加大催收力度,积极化解车贷险风险。
四是加强资金运用监管。针对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放开后可能出现的风险,切实加强制度建设,相继出台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和《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指引》,指导各公司健全资金运用风险控制体系。强化保险资金的集中统一运用,引入保险资金托管制度,提高资金运用的安全性。针对保险资金运用中的风险隐患,组织专项检查,并通过多种方式对保险公司进行投资风险提示。
五是建立健全保险保障基金制度。出台了《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强化保险保障基金的集中管理,逐步建立保险业风险自救机制,增强依靠保险业自身力量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
(六)保险服务经济社会的作用进一步发挥
一年来,保险业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对保险的需求,保险的功能和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在经济补偿方面。去年,保险业共支付赔款与给付1 004.4亿元,同比增长19.4%。在一些重大灾害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及时赔付,在妥善处理灾害事故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如11•21空难,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付1 300多万元,机身损失赔付2 300万美元。
同时,越来越多的个人、家庭和企业把商业保险作为养老、医疗保障和企业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
在资金融通方面。保险公司持有国债2 651.7亿元、金融债1 156.8亿元、企业债687.6亿元,协议存款3 709.4亿元,以多种方式和途径支持国民经济建设。保险公司持有证券投资基金575亿元,作为主要的机构投资者,在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发展方面的作用日益突出。持有的银行次级债占银行次级债发行总量的30%以上,为提高银行资本充足率、推动商业银行改革提供了有力支持。
在促进外贸和对外投资方面。出口信用保险共为133亿美元的出口和投资提供收汇保障,为49项大型中长期外贸及投资项目提供保险支持,向企业支付赔款1亿美元。初步统计,去年出口信用保险支持的出口额占我国一般贸易出口总额的5.6%。
在开拓新的服务领域方面。针对各地频繁发生的安全生产和公共责任事故,在山西、北京等9个省市开展煤矿雇主责任保险、医疗事故责任保险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试点;参与了8个省、市 41个县(市、区)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参保人数807.5万人,占全国参保人数的11.7%,提高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运行效率,江苏江阴和河南新乡等地的试点工作得到了当地政府的充分肯定;在黑龙江、吉林等9个省市开展农业保险试点,积极探索符合各地实际的农业保险经营模式;积极参与东北地区企业年金改革试点,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承接了辽宁省企事业单位社保基金的管理和运用。
同时,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逐步得到发挥。如上海保险业和市公安局共同开发了机动车辆联合信息平台,将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费率与驾驶员道路交通违规违章行为挂钩。这项措施的推行较好地实现了以经济手段约束道路交通违规违章行为,为上海市“排堵保畅”工程的顺利实施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了上海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评价。
随着保险功能和作用的进一步发挥,保险的社会影响日益扩大。去年以来,国务院领导多次对保险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各省市领导155次对保险工作作出批示,18个省市下发了促进当地保险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保险日益为社会所关注,仅中央和首都主要新闻媒体关于保险的新闻报道就达3 000多篇。去年10月,保监会组团参加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年会并作主题发言,获得了与会代表的广泛响应,提升了中国保险业的国际形象。
总结一年来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我们在许多方面有了更加深刻的体会。一是必须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把科学发展观作为保险业改革发展始终坚持的指导思想。只有自觉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一全行业的思想和行动,才能做好保险工作。二是必须不断深化改革。保险业在观念、体制机制和增长方式等方面发生的深刻变化,从根本上得益于改革的推动。只有坚持不懈地推进各方面改革,才能不断为保险业发展提供强大动力。三是必须坚持防范化解风险不放松。越是加快发展,越要注意防范风险。只有处理好加快发展和防范风险的关系,切实防范化解风险,才能促进保险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四是必须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服务。要努力做到想全局、干本行,干好本行、服务全局。只有把保险业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不断拓宽服务领域,保险业的发展空间才会越来越广阔。
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 当前保险业发展仍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一是国有保险公司改革还不到位。公司治理还不完善,内部关系尚未完全理顺,一些改革措施还没有落实到基层机构,在机制转换方面还有大量工作要做。二是风险问题不容忽视。化解老保单利差损的任务仍比较重;个别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的问题需要尽快解决;业务发展中暴露出一些新的风险,如车贷险风险和资金运用风险,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三是产品结构不尽合理。保险产品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寿险保障型产品发展相对缓慢,“三农”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发展还远远不能满足社会需求。四是诚信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有的保险公司在保险条款中使用一些模糊语言回避除外责任和犹豫期等重要风险提示;销售过程中的误导问题仍然存在;理赔环节不规范、不透明,拖赔、惜赔和无理拒赔的现象时有发生,被保险人对理赔难和承保理赔“两张脸”的问题反映仍然比较集中。对以上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力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当前保险业面临的形势
做好保险工作,必须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分析和认识保险业面临的形势。
(一)宏观形势对保险业发展十分有利
综观我国保险业走过的曲折道路和当前国际国内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我们深刻体会到,我国保险业正处于最好的发展时期,面临极为难得的发展机遇。
从国际看,经济全球化趋势在曲折中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国际贸易继续扩大,国际投资依然活跃,世界经济保持较好增长势头。虽然影响世界和平与发展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在增加,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但总的看,和平、发展、合作是形势的主流,外部环境总体上对我国发展比较有利。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复杂的国际环境中正确处理各种国际关系,坚持政治与经济相结合,增强了我国在国际上的战略主动地位,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创造了一个非常好的国际环境。
从国内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公认的伟大成就, 已胜利实现现代化建设第二步战略目标,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十六大提出,21世纪头20年对我国来说,是一个必须紧紧抓住并且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这是一次环境更好、层次更高、基础更牢、动力更大的战略机遇期,对各行各业来说,是实现新一轮发展的大好契机,对今后的长远发展具有决定性意义。2003年,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突破1 000美元大关,经济社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去年,宏观调控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了较好效果。经济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国家财政收入大幅增长,进出口贸易和外商直接投资持续增长,人民生活进一步改善,农民收入实现较快增长,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不断增加。这些成绩标志着我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征程上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为保险业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发展环境。保险作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将随着人们消费结构升级和生活质量改善获得更大发展。我们必须抓住这个难得的历史机遇,坚持加快发展不动摇,努力使保险业迈上一个新台阶,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保险业提出了更高要求
十六届四中全会全面部署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各项工作,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要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充满创造力的社会,是全体人民各得其所和利益关系得到有效协调的社会,是社会管理体制不断健全的社会,是稳定有序的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需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要靠全社会、靠各行各业的共同努力。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保险大有作为。首先,保险可以发挥经济“助推器”的作用。通过风险管理和损失补偿,保险可以为人们的创新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有利于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其次,保险可以发挥社会“稳定器”的作用。通过养老和健康保障,保险可以解决人们生活的后顾之忧,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协调稳定。第三,保险可以发挥社会管理的作用。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辅助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通过不断开拓服务领域,保险可以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有利于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形成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合力。
随着保险业的发展,保险服务经济社会的领域和途径将越来越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方面肩负的责任也越来越重。保险业必须深入思考、找准定位、发挥优势、勇于创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更大的作用。这是历史赋予我们这一代保险人的光荣使命。
(三)保险业进入新的发展时期
经过20多年的发展,保险业基础不断加强,改革向纵深推进,传统体制下的保险发展模式正在发生深刻变革。从历史发展的眼光来看,我国保险业正在逐步转型。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市场化程度日益提高。国有保险公司的成功改制,标志着以现代股份制为主要特征的混合所有制成为我国保险企业制度的主要形式,保险公司逐步成为真正的市场竞争主体。保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不断深入,保险企业更加注重按市场规律办事,更加注重运用市场化手段推进业务发展,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日趋明显。
二是增长方式逐步转变。保险公司的经营观念发生深刻变化,从单纯追求规模到注重速度与质量、结构、效益的统一,注重自身素质的提高、内含价值的提升和企业的长远发展;信息技术得到广泛运用,保险公司更加注重集约化经营和规范管理,更加注重内控建设;竞争层次不断提升,逐步从单纯的价格竞争转向产品、服务、管理、品牌等全方位的竞争;专业化和集团化发展趋势明显,注重特色经营和培育核心竞争力,注重资源的整合和协同作用的发挥。
三是功能和作用向纵深发展。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保险的功能不断深化拓展,推动了传统保险向现代保险转变,也使社会对保险的需求向更高层次发展。对政府来说,可以运用保险这一市场经济手段辅助社会管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对企业来说,风险管理日益成为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保险作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手段,在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方面可以发挥重要作用。对个人和家庭来说,随着我国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人们在养老、医疗、教育等方面的保障需求将更多地依靠市场化的手段来解决。在这个过程中,不管是保障基本需求,还是提升生活质量,实现人的全面发展,都需要保险发挥应有的作用,保险将逐步成为个人生涯规划和家庭保障计划的重要内容。
四是外部关联性不断增强。在金融一体化的大趋势下,金融行业之间的相互融合和相互渗透越来越明显,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货币市场的联系越来越紧密。随着保险公司上市和投资理财型保险产品的发展,保险市场对资本市场的依存度增加;随着保险资金广泛投资于债券、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保险公司日益成为资本市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保险市场对资本市场的作用和影响越来越大;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利率变化将对保险经营产生重要影响,保险对利率的敏感性增强;随着金融综合经营的深化,银行、证券和保险之间竞争与合作的范围更加广泛,并向更深层次发展。同时,风险也更容易在不同行业、不同机构之间相互传递。
五是国际化程度不断加深。越来越多的外资保险公司进入我国保险市场,外资公司在我国保险市场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在全球范围内分散风险,使国际再保险市场对我国保险产品和定价的影响力加大。随着保险公司境外融资和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国际金融市场对我国保险市场的影响越来越大。随着“走出去”战略的实施,我国保险业将逐步参与到国际保险市场。加入世贸组织过渡期结束后,我国保险市场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将逐步融入国际保险市场,成为国际保险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尽管我国保险业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但必须看到,我国保险业仍处于并将在一个较长时期内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整体发展水平低的本质特征以及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主要矛盾将会在较长时期内存在。在这个阶段,市场体系不健全、法律法规不完善、体制机制跟不上、风险隐患较多等依然是我们要着力解决的主要问题。因此,无论是做规划、定政策,还是搞经营、推产品,我们都不能脱离这个阶段,超越这个阶段。我们既要坚持一切从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又要准确把握时代发展的脉搏,深入思考和认识当前保险业在转型过程中出现的新特点,适应新趋势和新变化,科学制定行业和公司发展战略,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三、保险业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
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总结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经验,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指导方针,是我们党对长期发展实践的经验总结和理论升华,是指导我们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保险业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深入理解、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紧密结合保险业实际,对保险业为谁服务、怎样发展以及发展一个什么样的保险业等问题作出科学回答,切实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保险业发展的整个过程和各个方面,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一)坚持以人为本,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作为保险业发展的根本目的
保险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首先必须明确为谁服务的问题。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和本质是以人为本。 以人为本,就是一切从人民群众的需要出发,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险业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保险需求作为保险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这就要求保险必须广泛服务于社会的各个阶层和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不仅要发展适合中高收入群体的投资型业务,也要发展低费率、广覆盖的保障型业务;不仅要为发达地区、优势产业和先富群体服务,也要为欠发达地区、比较困难行业和低收入群众服务;不仅要“锦上添花”,也要“雪中送炭”。
(二)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探索中国特色保险业发展道路
要回答怎样发展的问题,必须立足我国国情和保险业发展实际,不断吸收和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坚持改革创新,重点抓住企业、产品和市场三个要素,努力提高三个方面的能力。
一是提高保险企业核心竞争力。企业是市场的主体,要发展好保险业,根本是要依靠保险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保险企业要在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根据市场定位和自身优势,努力培育核心竞争力。现在有的公司一提竞争,就强调有多少分支机构、有多少人、有多大保费规模和市场份额,以为这些就是核心竞争力,这种看法是片面的。培育核心竞争力就是要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为客户创造价值;不断提高队伍素质,为员工创造价值;不断提高盈利水平,为企业创造价值;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为社会创造价值。要通过培育核心竞争力,努力把保险企业打造成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的现代金融企业。
二是提高保险产品自主创新能力。产品是保险业发展的基本要素,保险功能的发挥最终体现在产品上。 目前,我国保险市场的产品数量虽然很多,但产品的同质性很高,许多都是把国外和其他公司的产品简单拿过来,真正根据社会需求和消费习惯自主开发的产品不多。我国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人们的收入水平和生活环境存在较大差异,必须提供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才能满足人们多层次的保险需求。要完善产品的研究、开发、创新机制,坚持引进和消化、吸收、创新相结合。利用基层机构贴近市场、贴近群众的优势,注重发挥一线员工在产品创新中的积极作用。要研究鼓励产品创新的政策,调动各公司产品创新的积极性。要着力培养具有产品创新能力的专业人才,充分发挥人才在产品创新中的关键作用。
三是提高保险市场协调发展能力。健全的保险市场是保险业发展的基础。保险市场的协调发展,就是市场各个方面的发展要相互适应,培育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保险市场体系。要规范发展保险中介市场,加快发展再保险市场,促进直接保险、再保险及中介市场的协调发展;加快“三农”保险发展,促进城市和农村保险市场协调发展;加快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保险市场发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三)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努力做大做强保险业
对发展一个什么样的保险业,我们必须有清晰的认识。从我国保险业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来看,就是要努力把保险业做大做强。做大做强的内涵非常丰富,不仅包括速度和规模,更重要的是保险的功能和作用要充分发挥,保险的覆盖面和服务领域要不断拓宽,全社会的保险意识要不断增强,保险企业的质量和效益要不断提高。只有做大做强,才能逐步改变保险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不相适应的局面,才能不断提高自身实力,应对来自方方面面的竞争。
前一阶段,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用科学发展观指导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实践,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我国保险业发展中存在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也反映出保险工作的一些方面还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必须把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作为衡量我们思想和工作的重要标准,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观上来。当前,要处理好几个方面的关系。
第一,处理好发展和结构调整的关系。结构调整是提高质量和效益的重要手段,是促进保险业持续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去年,许多公司加大了业务结构调整的力度,这是我们始终提倡和支持的。但在具体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不恰当的做法。如有的公司对业务调整没有一个统筹规划,在压缩不良业务的同时没有相应的替代产品跟上,使业务发展出现较大波动。有的公司为了提高经营效益,对一些高风险业务简单地采取了拒保的做法,在社会上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这些都反映了我们对结构调整的理解还不到位,还不能很好地处理发展和结构调整的关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在进行结构调整,但国民经济始终保持了快速平稳健康的发展势头。去年中央实施宏观调控,坚持有抑有扬、有保有压,既抑制了部分行业的盲目投资和低水平扩张,又采取得力措施加强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加强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取得了很好的调控效果。这些都对保险业结构调整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处理好发展和结构调整的关系,要把握三个方面。一是优化保险资源配置是结构调整的实质。结构调整就是要把有限的资源合理有效地配置到保险服务的各个领域和保险经营的各个环节,促进各方面协调发展。特别是要加强薄弱环节,把群众有需要、经营有效益但又没有发展好的业务尽快发展起来。二是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是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要尊重市场规律,注重运用市场化的手段进行结构调整。 比如对那些赔付率高的业务,不能采取简单拒保的做法,而是应该学会运用价格这个杠杆,采取差异化的产品费率来解决问题。这就是我们经常讲的“没有不可保的风险,只有不可保的价格”。三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是结构调整的重要目标。要通过结构调整,促进速度和质量、结构、效益的统一。要把业务调整的力度与可承受的程度结合起来,防止业务出现大起大落。坚持在发展中调整,在调整中发展。
第二,处理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一方面,保险公司必须注重社会效益。没有社会效益,保险业发展就失去了社会基础,经济效益也就不可能实现。如果只是狭隘地考虑经济效益,路只会越走越窄。另一方面,强调社会效益并不是不讲经济效益。作为商业保险公司,不讲经济效益是违背市场规律的。比如在“三农”保险方面,我们的态度是鼓励保险公司在有效益的前提下积极发展,并不是要求公司去做亏本买卖。同时,要全面地看待经济效益。不能单纯就某一项业务孤立地看问题。如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江阴参与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新乡参与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客观地讲,这些业务本身可能没什么利润。但公司通过这些业务,在当地的影响扩大了, 品牌知名度提高了,得到老百姓认同了,公司拓展其他业务也更容易了,为公司带来了更多的经济效益。
第三,处理好当前和长远的关系。要把当前发展和长远发展很好地结合起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在这方面,我们需要改进的地方还很多。 比如在产品开发上,有很多公司不愿意投入,只是简单模仿,看来是节约了成本,但结果是公司难以培养起产品自主开发能力,员工缺乏创新精神,对公司长远发展十分不利。再比如在农村保险和责任保险等方面,很多公司只是进行简单的投入产出分析,认为无利可图,不愿意进入,没有看到农村保险和责任保险等都是潜在的大市场,如果率先探索,积累经验,将会成为新的业务增长点,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四、2005年工作重点
今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宏观调控成果、保持经济社会良好发展态势的关键一年,是实现“十五”计划目标、衔接“十一五”发展的重要一年,也是保险业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重要一年。今年保险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保险工作,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不动摇,深化改革,调整结构,防范风险,努力提高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促进保险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深化保险公司改革
近年来,保险业在改革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各保险公司的进展不平衡。一些改革力度大、步伐快的公司,经营管理和公司素质都上了一个新台阶。改革步伐比较慢的公司,在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就多一些。
目前,中资保险公司虽然从形式上基本都是股份制公司,但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相比,仍然有较大差距。尽管各公司表现出的问题不尽相同,原因也是多方面的,但公司治理没有真正发挥作用仍是制约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完善的公司治理是公司制度发挥作用的基础,是维护被保险人和股东合法权益的重要保证。深化保险公司改革,必须抓住公司治理这个关键环节。
今年,要以优化股权结构为基础,以加强董事会建设为核心,以形成公司内部制衡机制为关键, 以健全内控制度为保障,不断完善保险公司治理,促使保险公司真正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一是优化股权结构。鼓励保险公司引进境内外战略投资者,发挥战略投资者在监督制约、技术转让、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在境内外上市。二是加强董事会建设。严格审查保险公司董事任职资格,逐步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强化董事责任。加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建设,完善董事会的议事规则,提高董事会决策的质量和效率。三是深化国有保险公司用人制度改革。加强对国有保险公司高管人员的考核,逐步建立高管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制度。完善人力资源管理方式,探索市场化的职业经理人选聘机制。逐步理顺国有独资控股(集团)公司与股份公司的关系。同时,对新公司,要坚持高起点,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执行开业验收标准,使公司的发展有一个良好的开端。
(二)继续推进结构调整
经过前一阶段的努力,我国保险市场的结构发生了积极变化,但长期积累的结构性矛盾仍然严重制约着保险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抓住影响结构优化和协调发展的重要环节,加大结构调整的力度。
第一,不断加强保险业发展的薄弱环节。一是注重发展保障型保险产品。大力发展养老和健康保险,不断扩大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的覆盖面,努力使保障型产品和投资型产品协调发展,提高全社会的保障水平。二是积极发展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的责任保险。配合《道路运输条例》,积极发展旅客责任保险和危险货物运输责任保险。积极推进医疗责任保险。研究在部分高危行业和公共营业场所建立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更好地发挥保险在辅助社会管理方面的作用。三是努力发展农业保险。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结合各地农村经济和农业发展实际,逐步建立多层次体系、多渠道支持、多主体经营的农业保险制度框架。
第二,推动县域保险市场发展。发展县域保险市场,是保险支持“三农”、服务国民经济全局的需要,是实现保险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探索中国特色保险业发展道路的需要。今年,要把推动县域保险市场发展作为结构调整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一是要研究制定促进县域保险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开发适合县域消费、保费低廉、保障适度的保险产品,鼓励根据县域市场的特点探索新的销售和服务方式。二是要建立健全机制,在人员配备、费用预算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充分调动基层公司的积极性。特别是一些机构网络比较多、县域业务有一定基础的公司,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发挥好带头作用。三是要加强领导,有条件的公司要设立专门的部门加强对发展县域业务的指导,要善于抓好典型,总结经验, 以点带面。 比如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和广西恭城支公司在发展县域保险业务方面都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有许多好的做法值得认真总结推广。
第三,促进不同区域保险市场协调发展。根据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实现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战略布局,结合保险业实际,形成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区域保险市场发展战略。根据各地保险业发展的实际水平和不同特点,实施分类指导。加大对欠发达地区保险业的支持力度,对于在欠发达地区申请设立保险经营机构的,给予优先审批。
(三)不断夯实保险业发展基础
经过多年的发展,保险业有了一定的基础,但底子比较薄、基础并不扎实,还不适应快速发展的形势。保险业要提高持续发展的能力,就必须扎扎实实地把各项基础工作做好。今年,重点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制定保险业“十一五”规划。做好“十一五”规划,对明确保险业的发展目标和发展模式,指导保险业沿着协调健康的轨道持续快速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去年,我们启动了规划制定工作, 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果,今年要继续抓紧抓好。要广泛调动行业内外力量,集中各方面专家学者的智慧,高质量地完成规划制定工作。要做好“十一五”规划的宣传,使全社会都来了解和关心保险业的发展。同时,各公司要结合行业发展规划,制定完善公司自身的发展战略。
启动修改《保险法》的各项准备工作。修改《保险法》,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影响保险业发展的一些制度性问题,为加强监管和防范风险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这是保险业的一件大事。希望大家重视这项工作,积极参与,予以支持和配合。此外,要加快保险规章的修订和完善,配合有关部门尽快出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加强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在现代信息社会,信息化水平已经成为衡量一个企业、一个行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保险业要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快建设进程,同时要制定科学的发展规划,统一标准,统筹安排,整合资源。保监会将把各公司的信息化水平作为衡量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标准。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保险统计工作的规范化,加强保险统计数据集中管理。建立能够科学反映行业发展整体状况的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逐步扩大信息披露范围。严格统计执法检查,着力解决假数据、假报表等问题,提高数据真实性。认真开展保险业经济普查工作,圆满完成国务院部署的行业普查任务。
加强人才工作。近年来,随着市场主体的不断增加,保险业人才短缺的矛盾日益突出。要把人才工作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来抓。一是树立人尽其才的用人观念。要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善于把每一个人放在最适合其发挥作用的岗位上,鼓励人人都作贡献,充分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增强人才队伍活力。二是加强人才培养。坚持培养与使用相结合,重点培养学习能力、实践能力,着力提高创新能力。要在实践中培养人才,把那些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放到工作第一线,让他们在实际工作中丰富经验,增长才干,尽快成长起来。要把高级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加快培养造就一批熟悉国内国际保险市场、适应我国保险业不断开放和快速发展需要的专门人才。三是积极引进人才。要解放思想,拓宽选人视野,把国际国内一流人才吸引到保险业来。
(四)切实防范化解风险
防范化解风险,维护保险市场稳定,是促进保险业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温家宝总理也要求对金融领域存在的各种风险必须有清醒的估计。我们要从保险业过去出现的问题以及其他金融行业暴露出的风险中认真汲取教训,把防范化解风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长抓不懈,一刻都不能放松。
当前,保险业要以防范系统性风险为重点,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风险的长效机制。一是强化对保险公司治理和内控建设的监管。尽快出台《关于完善保险公司治理的指导意见》,对保险公司治理和内控建设进行专项检查,将公司治理不完善和内控薄弱的保险公司,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督促其尽快整改。二是加强偿付能力监管。加快偿付能力监管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财务分析制度,引入资产充足性分析。完善精算制度,加快推进精算师考试工作。加强对再保险分出安排的监管,防止风险累积。逐步推动我国偿付能力监管向以风险为基础的动态监管方向发展。三是加强市场行为监管。以管理不善、违规问题突出的公司和投诉比较集中、市场影响比较大的业务为重点,加大合规性检查力度,并定期向社会披露违规处罚信息。四是落实《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尽快将保险保障基金提缴到位,逐步完善保险保障基金的管理机制。五是建立监管责任制。对因监管不到位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部门、保监局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更加注重保险资金管理
随着保险资金量的快速增加,保险资金运用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当前,保险资金运用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从宏观政策看,随着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调整,出现了利率上调和中长期债券发行量减少等情况;从市场环境看,银行协议存款需求下降,封闭式基金浮亏严重,个别证券公司的风险已经波及到保险业。宏观经济政策和货币市场、资本市场的变化都将对保险资金运用产生直接影响。我们必须认真研究,及早应对。
今后一个时期,保险资金运用工作的重点要放到防范风险、提高收益上。一是深化保险资金运用管理体制改革。推行保险资产托管制度, 明确委托人、受托人和托管人的职责和法律关系,形成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在规范运作、专业运作和高效运作方面作出表率。要狠抓各项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增强制度约束,提高政策执行力、风险控制力和投资运作力。二是加强资产负债匹配管理。分段管理存量和增量资产,对新增资产实行专户管理。资金运用管理部门应当参与保险产品开发,使产品开发与资产负债匹配管理相衔接。三是加强资金运用监管。制定保险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运用实施全程监管;依托资金托管制度,建立保险资金非现场检查监督系统,逐步实行实时监控;制定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所涉及金融机构的资格标准,防范信用风险;加强对保险投资管理人员资格的管理,提高资金运用专业人员素质;加强与财政部门和银行、证券监管机构的合作,建立保险资金运用协同监管机制。同时,积极研究推动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国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一步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
(六)大力加强诚信建设
诚信是保险业的生命线,必须从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确保保险业长远健康发展的高度,重视和加强保险诚信建设。今年,在诚信建设方面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培育保险诚信意识。要广泛开展诚信教育,使全体从业人员充分认识到诚信对保险业生存和发展的极端重要性,认识到诚信是全行业的共同资源,任何不诚信行为都可能会影响整个行业的形象。要把诚信建设作为全行业的共同责任,从每一家公司做起,从每一位员工做起,让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观念深入人心。要注重发挥保险行业协会在诚信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二是研究制定行业服务标准。推行保单标准化,使保险合同的内容和格式更加规范; 出台《保险营销员管理办法》,规范营销行为,实行挂牌展业;从车险、健康险等一些社会普遍关注的业务领域入手,制定理赔服务标准,规范和约束保险公司的理赔程序和时限;探索建立保险合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为被保险人提供简便的纠纷调解服务。
三是强化失信惩戒机制。依法严肃查处各类不诚信行为;将诚信记录作为增设分支机构、审查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重要依据;完善“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成本。
四是加强社会监督。高度重视信访投诉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各类信访投诉案件。建立保险营销员信用信息查询系统,逐步搭建中国保险信用信息平台。定期对保险公司的诚信状况进行调查测评,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
五是加强保险宣传。目前,社会对保险还不是很了解,甚至存在一些误解,不利于树立保险业的良好形象。这就要求我们在宣传工作方面多下功夫,更好地发挥宣传在保险诚信建设中的作用。要加强对行业宣传工作的统筹规划,发挥整体宣传优势。要善于总结保险业改革创新的典型事例、新鲜经验和保险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有重点地进行宣传。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新闻媒体,扩大保险宣传的影响力。要抓住关键时期进行宣传,特别是政策的出台和新产品的推出,都要做好舆论宣传工作。
(七)继续扩大保险业对外开放
2004年12月11日,保险业入世过渡期基本结束,标志着我国保险业进入全面对外开放的新时期。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保险业对外开放的进程明显加快,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扩大。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外资保险机构不断增加。加入世贸组织前,我国保险市场上有28家外资保险公司。目前,外资保险公司已达37家,其中,产险公司13家,寿险公司21家,再保险公司3家。另有3家正在筹建。二是开放的质量较高。《财富》杂志 2003年公布的世界500强企业中,共有46家保险公司,其中的 27家已经在华设立了营业机构。三是外资保险公司业务发展迅速。 2004年,外资保险公司保费收入98亿元,同比增长45.7%, 占总保费收入的2.3%, 同比提高0.6个百分点。在对外开放较早的上海、广州等地,外资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分别达到15.3%和8.2%。
保险业对外开放的历程,使我们对开放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一是要通过开放不断为保险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促进了市场竞争,带来了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在稳健经营和优质服务等方面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提高了我国保险业的整体发展水平。二是要逐步与国际接轨。在开放的市场环境下,要学会按国际规则办事,使我国保险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少走弯路,尽快缩短同国际保险业的差距。三是要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把国际先进经验和我国保险业发展实际相结合, 既要积极借鉴又不盲目照搬,促进国内保险市场和对外开放协调发展。
下一步,要继续坚定不移地扩大对外开放,提高保险业对外开放的质量和水平。一是信守加入世贸组织承诺,不断完善对外开放的制度保障,维护我国对外开放的良好形象。二是积极引进在健康险、责任险和农业险等方面有专长的外资保险公司,鼓励外资保险公司到中西部和东北地区设立营业机构,带动相关业务和相关地区保险市场发展。三是对中外资保险公司实施统一监管,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促进共同发展。四是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扩大中国保险业的国际影响。
让我们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指引下,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奋发有为,扎实工作,努力开创保险工作新局面,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本文是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吴定富主席在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讲话,略有删改) 保险研究2005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