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新闻 专题报道 保险要闻 学术动态 海外保险 保险数据 地方保险
学会简介 学会章程 学会领导 理事会组成 组织架构 大事记
保险知识 保险案例 保险史话 法律法规 消费者问答
刊物 地方刊物 图书 文集 论文 课件
课题 征文 专题研究 保险史 奖学金 调查报告 教育培训
如何破解推行绿色保险的难点 近日,由国家环保总局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制定的《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正式对外公布。 根据《意见》要求,两部门将于今年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易发生污染事故的石油化工企业和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特别是近年来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的企业和行业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试点工作。 “这是继‘绿色信贷’后,环保总局联合有关部门推出的第二项环境经济政策。”别涛说,但该政策“暂时还不具备强制实施的法律基础”。保监会财险部副主任董波也承认:“由于现在缺少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目前还只能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来做。”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表示,环保总局将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搭起一套环境经济政策的框架。按照设想,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将涉及价格、税收、信贷、收费、保险等多种经济手段。据权威人士透露,环保总局近期还将与中国证监会联手推出“绿色证券”实施办法。 “绿色保险”路线图 “目前我国已经进入环境污染事故高发期。”潘岳称,7555个大型重化工业项目中,81%布设在江河水域、人口密集区等环境敏感区域;45%为重大风险源。而相应的防范机制却存在缺陷,导致污染事故频发,严重污染环境,危害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 “2007年,国家环保总局接报处置的突发环境事件达到108起,平均每两个工作日一起。”潘岳说,过去一旦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在巨大的赔偿和污染治理费用面前,事故企业只得被迫破产,受害者得不到及时的补偿救济,造成的环境破坏只能由政府花巨资来治理。受害者个人、企业、政府三方都将承受巨大损失。 潘岳相信,如果企业参加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一旦事故发生,由保险公司及时给被害者提供赔偿,企业避免了破产,政府又减轻了财政负担,这符合三方的共同利益。 《意见》明确,“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损害时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完成这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路线图,将分“两步走”:第一步,“十一五”期间,初步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第二步,到2015年,基本完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风险评估、损失评估、责任认定、事故处理、资金赔付等各项机制不断健全。 “国际上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运用已经十分广泛。”潘岳称。而在我国,环境责任保险除了在公众责任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中略有涉及之外,整体上属于空白地带。 谈及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政策依据,别涛举例说,2007年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就要求:“研究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 《意见》提出,环保和保险监管部门要积极推动相关领域的立法工作,确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法律地位,在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环保法律法规中增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条款,条件成熟的时候还将出台“环境责任保险”专门法规。 缘起松花江水污染事件 “2005年底发生的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直接推动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出台。”别涛表示,事件发生后,国内学者提出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问题。 董波表示,保监会对环保总局提出开辟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业务的态度非常积极。但他并不认为这是环保部门为保险公司“揽到了一笔生意”。他解释说,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全国保险公司每年7000亿元的业务总量中,所占的份额会非常小,但所承担的社会责任是非常巨大的。对保险业来说,开辟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既是机遇,更是挑战。 在回答有关承保标的及赔偿标准时,董波称,现阶段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承保标的以突发、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直接损失为主。除危险化学品、石油化工、危险废物处置等三类企业外,其他类型的企业和行业也可自愿试行。具体试点方案由环保部门和保险监管部门提出。 据悉,环保部门、保险监管部门和保险机构三方面将各司其职。环保部门提出企业投保目录以及损害赔偿标准;保险公司开发环境责任险产品,合理确定责任范围,分类厘定费率;保险监管部门制定行业规范,进行市场监管。 而在试点区域上,环保总局政策法规司环境政策处处长原庆丹透露,将在浙江宁波、河南、重庆、苏州等当地政府比较积极的地区先行试点。 “全国没有统一的时间表和标准,关键还是靠当地的保险公司开发出适合本地需要的保险产品。”原庆丹说。保监会财险部产品处副处长曹海菁也认为,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政府的推动作用固然重要,但更主要的还是要遵循市场规律。 “实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并不意味企业就可以放心大胆地去污染。”潘岳特别指出,因为环境保险的收费与企业污染程度成正比,如果企业发生污染事故的风险极大,那么高昂的保费会压得企业不堪重负。保险公司还会雇用专家,对被保险人的环境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这种市场机制的监督作用将迫使企业降低污染程度。 争议中上路 据悉,华泰保险公司去年底在国内保险公司中首家推出了“场所污染责任保险”及“场所污染责任保险(突发及意外保障)”两款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产品,并通过了保监会的备案批准。华泰保险公司承诺在提供保险保障的同时,还会为企业提供与此相关的风险管理服务。 而根据《意见》要求,环保部门与保险监管部门将建立环境事故勘查与责任认定机制、规范的理赔程序和信息公开制度。发生污染事故的企业、相关保险公司、环保部门应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公开污染事故的有关信息。在条件完善时,要探索第三方进行责任认定的机制。 不过,据了解,在两部门试图率先试点的三类企业中,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感兴趣的不多。 “可能大家已经注意到我们两部门去年做过的一次调查。”董波说,包括中石油、中石化等在内的一些行业巨头已表示,“对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工作予以支持,但是目前不宜把大型化工企业纳入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的范围内。”这些企业还对该保险能否满足环境风险保障需求存在疑虑。 环保总局日前公布的一份题为《关于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调研报告》称,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的理由是:公司财力雄厚,可自行解决污染赔偿问题;与现有的保险和基金制度不好协调,如中石油、中石化设有“安全生产保证基金”,该基金已经涉及环保方面;一些污染责任损害,如油污损害的赔偿限额很大,担心国内保险公司不具有承保能力;建议将环境污染责任险计入企业生产成本。而一些保险公司则希望完善相关法律,辅以必要的政府行政推进,并妥善解决再保险支持问题。 对此,董波指出:“某些风险规避机制,在事故发生后可能会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当环境污染责任作为一项制度推进的时候,任何企业都没有特殊性。”而对于国内保险公司不具有承保能力的说法,董波笑称,保险业有一句话:“没有赔不起的保险,只有买不起的保险。”别涛说:“尽管目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还不具备强制性,但我们会通过引导,逐步使其具有强制力。目前将借助环保部门已有的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等制度,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落实。”(第一财经日报 2008-02-19) 2008:保险回归保障之年 2008年资本市场波动性加剧的预期,在开年第一个月得到充分应验。由此,与资本市场密切相关的投资类保险产品——分红、万能、投连险在鼠年如何表现也持续成为市场热点话题。特别是各家保险公司产品策略的日渐分化,让消费者感到有些无所适从,买保险是买保障还是投资?分红、万能、投连险,谁将成为2008年的优选? 产品策略:新老公司各不同 一直力挺分红险的寿险业巨头中国人寿,2月1日向购买公司分红险的客户派发了2007年度保险红利。得益于去年资本市场的良好表现及前年度战略性股权、重大项目投资效果的显现,今年分红险客户分到的红利也远远高于历年水平。 “年交6568元保费,每3年返还9%,去年返还了900元,今年分红超过了1000元,到了80岁满期能有保额150%返还,另外还有2万元的死亡保额。风险有保障,还能享受高额分红、生存金返还,感觉真的很好”。一位买了中国人寿鸿鑫两全分红保险的王小姐说。 春节前夕,在中国人寿向南方抗击冰雪灾害捐款现场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总裁万峰强调,今年公司产品策略仍将“坚持以发展传统型和分红型产品为重点,适度发展投连、万能等衍生产品。” “2008年资本市场的不稳定,对保险市场必然带来冲击,保险产品应回归保障本质,分红险应是产品市场的主角。”太平洋寿险一位副总表示,尽管公司在去年研发了投连险,考虑到公司稳健发展,投连产品没有推向市场。 与此同时,平安等一些最早曾经推出过投连险的保险公司,却选择了重点发展万能险业务,投连险业务只是在部分地区试点销售,采取万能险与投连险并举的产品策略。而中小及外资保险公司则更多主推投资连接保险,一些保险公司的投连业务占到其全年保费收入的80%以上。 “在经历了2007年底、今年初资本市场的跌宕起伏之后,目前很多保险公司对未来产品市场的看法出现明显分化。”北京经贸大学保险系主任庹国柱教授认为,这同时与公司发展规模、发展战略和市场定位有直接的关系。 “客户需求的多样化,对保险公司产品策略带来挑战。目前以客户为导向的产品市场不断成熟,客户买保险,有愿意买长期的、也有需要短期的,其风险偏好也有高低;分红、万能、投连并驾齐驱,在于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提高保险产品竞争力。”进入2008年,那些认为投连险仍将大热的公司又纷纷推出了新的投连险产品。 股市振荡:稳健理财,保障功能应为先 从日前刚刚结束的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获悉,2007年底全国实现寿险保费收入4463.8亿元,同比增长24.5%。其中投连险保费收入394亿元,较上年同期的增幅为558%,占寿险保费收入比重上升了近5个百分点,达到8.8%;万能险保费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幅达110%以上,实现保费收入845亿元,占寿险保费收入比重达到19%;同期分红险保费收入2221亿元,增长了5%,占寿险保费收入比重为49%,在三类产品中的占比为64%。 保险投资型产品受到热捧,与资本市场的火爆不无关系。过去两年的大牛市,在鼓起了国内投资者的投资意识同时,却冲淡了投资者的风险意识,目前,在国内投资者的家庭资产配置中,风险投资比例偏高是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理财专家提醒:应适时调整,否则市场“大浪”退潮时,很可能将前期的收获尽数收回。 以2007年市场为例,前三季度在资本市场走强的情况下投连产品都获得了一个比较高的投资收益,四季度由于市场对未来不确定性等因素的影响,上证指数从10月16日的最高点6124点降到2008年1月28日的4419点的近期低点,累计下挫近30%,投连险也深受本轮下跌的影响,大部分投连账户都出现了超过10%的亏损,特别是新的投连险入市即亏。万能产品的结算利率也大幅下降。 我国已经快速步入老龄化社会,政府财力还有限,只能为居民提供最基本的保障,人民群众的养老、医疗保障还需要商业保险来满足。一方面是投保了长期商业保险的老百姓不足两亿人,更多的人需要保险的保障,另一方面,一些保障水平较低的保险产品却在热销。目前市场上越来越多的保险产品以储蓄性和投资性作为卖点,而保险产品核心属性保障功能在逐步丧失。“如果未来的保险产品基本没有保障性,就形同普通的基金。对此,监管部门、专家学者都表示担忧。与投连万能产品相比,分红产品的保障程度明显要高,这是保险消费者的共识。 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全保会上提醒保险公司,要认真对待资本市场的风云变化对投连险可能产生的影响,关注可能出现的退保风波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流动性风险。他强调:“当前,保险业已经站在新的发展起点上,但处于初级阶段的基本格局没有变。”保险业要“立足保障和服务民生”。保险作为风险管理的行业,应该在社会风险管理、为广大居民提供更多的保险保障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北京大学保险系主任孙祁祥教授近日接受某媒体采访时提出,保险的核心作用是保障,将保险完全作为一种投资手段,是国内许多人的认识误区。她提议应该逐步放慢投连类产品的销售,转而推动保障型产品的销售。 理性选择:慧眼识险,走出误区 由于个人对投资收益偏好以及市场上营销员、银行渠道在销售时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影响,消费者在购买投资型保险产品时往往存在很多非理性因素。在资本市场火爆的情况下,大多数购买投连产品的客户将保险视为投资理财工具,而且对投资账户收益抱有相当高的预期。当股市出现大幅下跌时,面对投资账户资金的缩水,消费者很可能会选择退保。另一方面,资本市场的振荡必然会直接压缩市场对投连险的需求,一些以销售投连险业务占主导的中小寿险公司业务的稳定性将受到严峻挑战。 从国际经验来看,投连险的健康快速发展需要几个基本条件的支持,一是繁荣高效的资本市场;二是稳健且可持续的宏观经济政策、完善的金融基础设施、适当的系统性保护机制等安排;三是相对成熟、发达的寿险市场,消费者具备一定的财富积累和投资需求;消费者对保险公司及保险中介机构有一定的信任度;寿险业提供风险保障的能力已经得到较充分发挥;四是专业化的营销人员和强有力的营销渠道;五是寿险公司良好的资产管理能力。从我国目前保险业和资本市场发展的水平看,与投连险发展需要的外部环境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有专家认为,中国的资本市场,长期上扬是大趋势,振荡是常态。在这种大背景下,一些投资管理能力高、投资稳健的保险公司将会有不俗的表现,特别是那些资金实力强,在以前年度进行了投资战略布局的保险公司将是大赢家,他们的客户也将从中受益。 在资本市场振荡的2008年,消费者应该保持理性。是选择投保分红险、万能险,还是投连险专家提示,首先明确自己购买保险的需求主要是保障还是投资,并根据自身对风险的偏好以及实际承受能力,选择适合的保险产品。 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分红保险适合于有更高保障需求,同时希望获得稳健投资回报的消费者;投连产品适用收入较高,愿意承担高风险、具有理性投资理念的消费者选择;万能险则介于二者之间。另外,购买投资性寿险时还要注意选择保险公司,一是要看保险公司的实力,实力雄厚的保险公司在资源上往往具有一定的优势,能够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二是要看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这包括详细考察保险公司以往的投资业绩、品牌形象等。 (金融时报 2008-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