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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拓展服务三农版图 小额保险法律真空亟待填补
 
  农村金融问题可以说是当前中国金融领域中最值得关注的问题之一。而在农村金融服务的众多种类当中,保险尤其是小额保险的服务缺失问题,一直以来都是横亘在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模式变化面前的一道难题。
  所谓小额保险,是指按照公认的保险原理运营的、为低收入群体提供的一种保险,其产品包括保障型的寿险、健康险、意外险以及小额财产保险,具有保费少、保额低的特点,针对低收入人群的疾病、死亡、残疾以及自然灾害等特定风险,条款浅显易懂,核保简便且经营流程简单,可以最大限度降低成本并让尽可能多的低收入人群买得起保险。
  作为小额金融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小额保险与小额信贷是一对相辅相成、相互配合的金融扶贫手段。小额信贷帮助低收入者生产致富,而小额保险则保护低收入者在致富奔小康的道路上,避免因为疾病、死亡、残疾以及自然灾害等冲击而重新陷入贫困。前者是后者重要的销售渠道和合作伙伴,而后者则可以大幅度增加前者的有效供给。据了解,目前世界上有100多个发展中国家都在积极探索用小额保险方式为中低收入人群提供保障服务。
  然而在我国,由于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使得我国人口中一个数量最大、比重最高的群体被边缘化了,最终造成了农村劳动力的过剩及农民的收入和社会地位的低下。也正因为如此,我国的小额保险从诞生之日起就与“三农”保险紧密相连。中国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此前就曾明确指出:“发展小额保险有利于完善农村金融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保险业统筹城乡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
  近年来,随着我国保险业服务“三农”举措的逐步深入,具有小额保险特征的保险业务也在中国逐渐发展起来。如今,小额寿险、小额意外保险、小额健康保险、小额农业和财产保险等都在我国各地有了不同程度的发展。但令人遗憾的是,尽管小额保险在中国版图上纷纷点燃了“星火”,却迟迟难以形成“燎原”之势。
  “之所以小额保险难以发展壮大,这与小额保险缺乏明确的法律和政策支撑不无关系。”业内人士表示,一直以来,我国农村金融的立法现状非常滞后,在小额保险方面更是缺乏明确的法律界定和政策支持。“由于缺乏法律的规范和政策的指引,小额保险基本上处于一个自发的无序探索阶段,小额保险的定义、经营主体的法律地位、组织结构、经营模式等均缺乏明确的界定,这样就必然导致小额保险缺乏可持续长期稳定发展的依据。”
  据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在国外,小额保险的经营模式主要有四种。第一种是保险公司通过自己的代理人体系销售小额保险。第二种是保险公司寻找和借助贴近农民的各种组织向低收入农民销售小额保险,比如通过小额信贷机构向贷款人,通过化肥供应商向农民等方式销售小额保险。第三种是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农村妇女扶助机构等为农民服务的特定组织在提供既定服务的过程中,根据成员的保险需求,与保险公司合作为成员提供保险服务。第四种是一些低收入者的互助组织直接向会员提供小额互助保险,例如西非社区基础上的互助健康组织,菲律宾的互助利益协会等。
  而在我国,由于城乡、区域之间的差异较大,保险公司在小额保险业务管理、销售渠道等方面采取了不同的做法,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纯商业化运作模式,目前我国农村人身保险业务的90%以上采用该模式,主要以寿险公司县以上分支机构为平台,构建农村营销服务部、保险村和驻村服务员三级服务网络,辅以少数农村金融机构和中介组织,向农民销售寿险、意外险和重疾保险等以保障为主的产品。政府不参与寿险公司运作,也不向参保农户提供财政补贴或其他支持。二是政策支持下的半商业化运作模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计划生育保险、进城务工人员保险、政策性农业保险以及福建、浙江等地的农房统保业务都采取了这一模式。该模式要么由政府将筹集的基金交给公司代办或者委托管理,公司不承担基金风险,仅收取少量代办或管理费用,要么是政府出资补贴给个人,由公司按照商业保险模式运作。三是成立相互制和合作制的保险组织。这种模式特点是在特定的行业、领域及人群之间进行风险分担,阳光相互农业保险公司在黑龙江农垦区开办的保险业务就是这种模式。
  这些模式都是我国小额保险“三农”拓展的有益探索,但由于缺乏法律保障,经营这些业务的金融机构的法律地位并不十分明确,也难免会出现一些短期行为,或者出现一些不规范的经营行为,甚至有时不得不寻求其他的非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这就使得“三农”领域的小额保险积累了大量风险,甚至可能撼动老百姓对整个保险业的信任。
    不难看出,立法缺失已然成为阻碍我国农村领域小额保险发展的一大瓶颈,如果让小额保险在“三农”领域长期处于一种法律真空状况,不仅不利于农村金融机构的成长和规范发展,也不利于监管部门进行风险控制和有效监管。不仅如此,对于广大的农民和天然弱质的农业而言,非规范的发展环境或许还将滋生不规范的经营行为,从而破坏保险业在“三农”市场的信誉度。这样一来,不仅小额保险的良好初衷会遭到扭曲,重塑广大农民对于保险的信任也要付出巨大的成本,这就未免有些得不偿失了。
(金融时报  2008-01-15)

                          盈利面临“七年之痒” 保险公司“换头”求变
 
  光大永明CEO张敬臣、瑞泰人寿CEO丁瑞德、中美大都会人寿总经理Brent Bell、海康人寿CEO博瑞德、合众人寿CEO陈炳根……自从2007年下半年开始至今,这些合资寿险公司的新任CEO纷纷走到聚光灯下,粉墨登场。
  而恰巧的是,这些保险公司往往在成立3到5年时间里都开始更换CEO或者总经理。对于保险公司来说,5年是一个节点,7年是一个坎儿。发展到第5年的保险公司,正是保费规模扩大、机构大张旗鼓扩张的时候,同时也面临着盈利的压力,这个时期集中更换CEO,是偶然,还是必然?
  新CEO粉墨登场
  保险公司更换CEO在2007年底表现得尤为集中。
  从2007年下半年开始,合资公司CEO更换风起。中加合资的光大永明人寿原外籍CEO薛珍纳悄然离去,新任CEO张敬臣是香港人士,在保险公司有多年财务和管理工作经验;中瑞合资的瑞泰人寿迎来新任CEO丁瑞德先生是一位在渠道管理和产品推广方面富有经验的人士;中美大都会人寿的新任总经理Brent Bell则在保险、财务和资产管理方面有20多年金融服务经验;2008年1月,中荷合资的海康人寿起任新的CEO博瑞德,博瑞德历任销售及营运职务。
  而“更新CEO”之风已刮到内地保险公司。成立3年的合众人寿不惜重金从香港聘请来一位有34年寿险工作经验的陈炳根。陈炳根曾在友邦保险、安盛国卫保险、中宏保险和香港盈科保险担任过管理职务。
  可以看出,这些“更新CEO”的保险公司一个共同点都是在成立近3到5年的时间开始换人,这个时候的保险公司面临保费规模扩大、区域和机构扩张而需要不断扩充资本金向合资公司注资,但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产生的利润在第五年的时候仍处于“看不到摸不着”的尴尬局面,保险公司一般也在此时更换新CEO。
  而且这时候换人,一般会把原先以开拓市场见长的CEO更换为一位有全面管理经验的经营者,而这位新经营者大多拥有财务或精算方面的经验,擅于用数字说话。
  以信诚人寿为例。信诚人寿在经营第四年、第七年更换了两次首席执行官(CEO)人选,目前就任的CEO钟家富来自英国保诚集团,“其深厚的精算背景为信诚人寿的发展增强动力。”信诚人寿发言人如是介绍。虽然信诚人寿没有正面回应,但精算师出身的钟家富替代了有30多年保险营销经验的前CEO谢观兴后,信诚人寿的管理开始在成本控制上出现了明显的变化。
  新人新思维?
  目前内地50多家寿险公司中,有70%的寿险公司的成立时间不超过7年,一半以上是2000年以后成立的合资寿险公司。寿险公司的特点是开业之初成本较大,收到的保费是“负债”,保险公司在账面上处于亏损阶段,一般来说,在保险公司经营第七八年时账面才能达到盈亏平衡点,股东才开始看到源源不断的利润。保险公司发起股东在成立寿险公司之初都要接受“7年负债”的考验,尤其在合资寿险公司,中外资股权比各占50%,股东双方要对“较长时间的无利润经营期限”达成共识,经营层才能安心经营。
  虽然中外股东已经接受洗脑,但在现实面前,经营者仍然感到来自股东的压力。“当保险公司经营到5年之后,这时已可以看出公司的经营架构和业务发展能否将在第七八年时打平盈利点。”一位保险专业人士说。而在这个时候,股东认为业务发展过慢,成本仍居高不下,这个时期也正是股东和经营者之间相互理解和信任的磨合期,而一旦出现问题,保险公司很容易就会采取“换人换思维”的方式来更换CEO。
  在这方面信诚人寿和光大永明的高管变化说明了这一问题,信诚成立于2000年,光大永明成立于2002年,两家保险公司的业务排名虽居合资保险公司的前列,但在成本和业绩的综合数据表现上仍令股东有所不满,因此两家公司都换上了将在财务上把关的精算师CEO钟家富和财务出身的CEO张敬臣。
  中美大都会Brent Bell和瑞泰人寿的丁瑞德上任后,都加大了销售投资连结保险的力度,因为这一产品不仅是中国市场热销品,而且能带来丰厚的保费规模,并且对资本金不构成压力,还降低成本的支出。毕竟,节源开流是股东们最愿意看到的业绩。
(中国经营报  2008-01-23)
 
                                中国信保:企业信用风险管理需完善
 
    1月22日,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保)在“2007年度中国石油石化装备制造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发布会”上发布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第四机械厂、江苏焱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电气压缩机泵业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获得信用等级A级以上的评级。
  据了解,中国信保2007年共为10多家行业协会提供了信用评价工作的技术支持,包括农药、乳制品、建材机械、机电商会、医药流通等。经统计,15家被评石化设备企业中拥有相对完整信用管理体系的企业有5家,占到参评企业总数的30%;信用管理体系建设情况一般占到参评企业总数的60%。
  中国信保有关负责人强调,企业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还有较大完善空间,企业应根据自身的运营情况,结合上游供应商及下游客户的特点建立起一套操作性强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同时还应建立市场风险预警、风险防范体系,积极利用信用保险及银行保理等金融工具来降低企业的潜在风险。
中国信保是专业的信用风险管理机构,拥有600万家中国企业数据库。在此次评级工作中,中国信保不仅结合规模实力、盈利能力、成长性、是否具有核心竞争力等6项指标对参评企业的总体实力及信用状况进行综合考评,而且将企业自身风险管理水平评价和企业下游客户群风险分析结合起来,力求从本质上揭示信用主体的信用风险,为中国企业提供“信用身份证”。
(中国保险报 2008-01-23)
 
                              全保会动向:保险投资将辟新战场
 
    1月25日,2008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即将在北京召开。
  “每年都可以从全保会上获得监管机构最新的监管思路,以及保险业中短期甚至是长期的发展重点。”一家保险公司的高管表示。
  或许正是因为上述原因,每年的全保会都备受关注。在被问及今年全保会上可能被提及的关键词时,该人士概括地认为是“保险业改革”和“保险资金运用”。
  中再拟两地上市
  在金融行业内,保险业是较早完成国有公司股份制改造的行业,目前,已经有6家保险公司在境内外上市。
  2007年初,中国人寿、中国平安相继回归A股。同年12月25日,太平洋保险集团同样实现了A股上市。
  截止到2008年1月23日,在经历了连续几天的下跌后,三家境内上市保险公司的市值为21508亿元,而之前一度超过3万亿元,占A股总市值的10%左右。
  在刚刚过去的2007年,中再保险集团公司(下称“中再集团”)整体股份制改造顺利完成,中再集团还获得中央汇金公司40亿美元的注资。
  一接近保监会人士透露,中再集团计划在2008年实现在内地和香港的两地上市。
  与此同时,集团化战略已经成为不少国有保险公司甚至是非国有保险公司的发展方向,如中国人寿、中国人寿、中再集团等等。
    而前述人士称,下一步保险业改革的方向是“向纵深发展”。
  他说,所谓纵深发展,主要包括继续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作为改革的核心要素。如通过加强股权管理,优化股权结构;建立独立董事、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总精算师和合规负责人等关键岗位,及内审、风险管理和合规等部门,通过董事会列席制度、决议报告制度等方式,加强监督、规范董事会运作,做到保险公司治理神形兼备。
  另据该人士透露,在各家国有保险公司相继完成股改制后,中国唯一一家政策性保险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股份制改造将成为保险公司改革的下一重点企业。
  保险资金运用再扩大
  根据中国保监会的统计,截止到2007年11月底,保险业总资产已经达到2.9万亿,较上年同期增长%。照此推断,2007年年末,保险业总资产预计将达到3万亿元。
  保险业积累第一个1万亿元资产用了整整24年,积累第二个1万亿元资产用了3年,而积累第三个1万亿元资产,仅仅用了1年时间。保险业发展速度之快由此可见一斑。
  随着保险业资产规模的迅速膨胀,保险资产管理的压力随之上升。
  一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研究员认为,2007年,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6次上调存贷款基准利率,以及2008年以“两防”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继续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和从紧的货币政策等外部环境,将给保险公司的投资和承保两方面都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
  其中,股市、债市的波动有可能加大,因此,保险资金配置的策略和时机就显得格外重要,也面临较大考验。
    承保方面,由于宏观调控特别是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力度较大,可能会将风险传导到保险市场,如房贷险可能由于购房者提前还贷等因素的影响,面临大量退保的可能。
  而在通货膨胀和加息等因素的综合作用下,保险业尤其是寿险业2.5%的预定利率面临很大调整压力,很多传统寿险业务的吸引力下降,给保险公司业务增长和结构调整双双带来较大压力。“如何平滑利率周期性变化对保险资产负债匹配的影响,真正发挥偿付能力对产品定价的约束力,仍是保险业要解决的重要问题。”该分析员称。
  人民币汇率升值也要求保险公司提高币种收益的匹配能力,减少汇率风险损失。此外,目前保险资产和利润的大幅增长,一定程度上是资产价格上升的结果,那么,就不能不受到资产价格波动的影响。换句话说,资本市场如果出现大的调整,将可能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和盈利水平都产生较大影响。
  前述研究员续称,预计今年保险资金运用维持去年较高收益率的难度将加大。
  而前述接近保监会人士透露,监管机构可能在全保会上,对保险资金运用做出新的指导。其中可能的政策导向包括,扩大基础设施投资和股权投资的试点,允许保险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投资能源性、资源性、垄断性优质企业股权;支持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发资产管理产品,受托管理具有公益性养老金,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做实后的那部分养老基金等。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投资咨询和证券承销这些投行的业务,也有望在今年的全保会上,向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敞开大门。”该人士续称。
(21世纪经济报道  2008-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