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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保险代理市场调查报告

张雪峰 王芳 周正红

                           (中国保监会河北监管局,河北 石家庄 050051)

  一、河北省保险代理市场的现状
  中国保监会曾做出自2003年10月1日起放宽保险公司经营区域限制的决定。这一改革举措为保险中介公司的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市场空间,使保险中介公司迎来了发展的黄金机遇期。截至2003年8月底,河北省保险中介市场已有14家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公估公司也已经开始筹建。截至2003年6月,河北省正常运营的保险代理公司有正阳、锦和、盛安和圣源祥,现通过这4家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来看一下河北省保险代理市场的发展现状。
  (一)业务发展总体状况
  4家保险代理公司先后与8家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建立了代理关系。从保险公司委托代理业务情况看,2001年至2003年6月底,共实现代理签单保费5 895.11万元,占同期河北省总保费的0.21%,但保险公司委托代理业务的发展势头很好,加之总保费逐年增长因素,河北省的保险代理业务在近几年还是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从专业代理业务占总保费比例看,2002年下半年同比增长0.10%,2003年上半年同比增长0.03%。但从占比上也可以看出,保险代理公司业务所占市场份额还很低,在保险市场中发挥的作用还很小(见表1)。
保险公司专业代理业务占全部业务情况
表1(单位:%)
  2002年下半年2003年上半年占比同比增占比同比增0.440.100.180.03(二)业务发展结构
  自2001年至2003年6月底,保险代理业务发展初期是以财产险为主,自2002年,保险代理公司业务转为以人身险为主。出现这一趋势的主要因素在于正阳代理公司,其业务量最大,占保险代理业务总量的91.95%,它的业务主体结构的变化反映了河北省保险代理市场业务主体结构的变化,其开业之初,主要业务为财产险,自2002年,转为人身险,所以2002年以来该省专业代理业务出现财产险比重下降,人身险比重上升并成为主要业务的现象;虽然其他3家代理公司以财产险为主,但其市场份额很小,对整个保险代理市场业务主体结构影响不大(见表2)。
  通过该表,可以清晰地看出河北省的保险代理业务保持了持续攀升的走势。但从各代理险种的业务规模数据看,保险代理公司的总体业务中,财产险代理业务主要集中在机动车辆保险、企业财产保险、责任险和货物运输保险,人身险代理业务主要集中在人身保险和健康保险,在业务结构上发展尚不平衡。
    (三)公司经营状况及制度建设情况
    目前,河北省4家保险代理公司业务规模尚小,收入少支出多,现都处于亏损状态,给业务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但从制度建设来看,各家保险代理公司建立初始,就制定了公司章程和内控制度,主动向各保险公司学习,汲取管理经验,接受保险公司对代理业务的管理,为发展创造了基础条件。
  (四)人员情况
    截至2003年6月底,河北省保险代理公司共有从业人员869人,其中高管人员6人,外勤人员约816人,持有个人代理人资格证书的人员335人,持证率41.05%。人员的知识结构,研究生2人,占0.23%,本科生61人,占7.02%,
河北省保险代理公司2001年~2003年上半年业务统计情况
表2(单位:万元)
时间财产保险类人身寿险保险类财产保险企业财
产保险家财险机动机
辆保险航空航
天保险船舶
保险货物运
输保险建筑、
安装
工程险其它财
产保险责任险信用、
保证、
农业等
其他
保险小计人身
寿险意外伤
害保险健康
保险小计合计2001年10.330.12629.260.000.0072.660.000.0046.060.00758.43415.566.03178.42600.011 358.772002年306.860.00400.350.000.000.000.000.0056.320.00763.531 869.350.58258.382 128.302 891.832003年71.3916.53342.61 0.000.0015.2747.780.017.440.50501.52224.685.68912.951 143.321 644.84合计388.5816.651 372.220.000.0087.9347.780.01109.820.502 023.492 509.6012.281 349.753 871.635 895.11大专生543人,占62.49%,大专以下学历的人员263人,  占30.26%。从上述数据来看,保险代理公司人员的整体知识结构比较合理。
    二、河北省保险代理市场发展中的困难
    河北省的保险代理市场处于发育初期,业务规模尚小,市场主体和市场环境尚不成熟,保险代理公司模仿保险公司,其自身特点还不明显,发展中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市场运行还未实现良性循环。
    (一)社会观念和市场环境的制约
作为保险市场新事物,保险代理公司还未得到社会认知,人们不清楚保险代理公司的服务功能、优势,加之代理公司自身职业宣传和专业服务不到位,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其信誉度,限制了其业务发展。随着保险市场的逐渐成熟,保险市场对外交流和开放的不断扩大,保险公司也意识到发展专业保险代理业务是一个趋势,保险代理公司的发展对其自身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但目前由于保险代理公司专业化程度和业务管理水平较低,保险公司认为专业代理渠道目前尚不成熟,风险较大,大多持谨慎观望态度,  自身还是沿袭大而全的企业特点,留给代理公司的经营空间较小,导致代理公司经营困难。
    (二)人力资源的制约
    保险代理公司建立时间较短,  内部经营管理和保险专业人才较少。管理顶层懂业务会管理的人员稀少,导致经营管理的方向出现偏差,制度不够健全;中层管理人员缺乏管理经验,使公司在制度的执行和管理上出现漏洞;业务人员保险专业素质和执业水平较低,尚不能为客户提供较保险公司更为优质、周到的专业化服务。
    (三)尚缺乏规范中介机构财务处理的会计制度
    我国尚无保险中介机构会计制度,对保险代理公司财务上的列帐科目、相关财务处理等没有进行明确的规定。各代理公司执行的会计制度各异,有执行《服务行业会计制度》的,有执行《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的,造成上报的会计报表极不规范,格式不统一,提供的会计信息不完整,不能满足会计信息披露的要求,影响监管部门及相关方面对公司实施有效监督和管控。此外,现有的财务制度对保险代理公司佣金收入(或手续费)的收取尚无统一规定,有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代理公司依照《保险公司财务制度》“代理手续费总额最高不得超过实收保费的8%”的规定,签订代理协议,约定收费标准,未能根据代理险种、代理公司的业务水平、服务水平核定价格,未能充分发挥市场对价格的调节作用。
  三、促进保险代理市场健康快速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目前保险代理公司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进一步改善外部环境,加大对保险代理公司的扶持和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其自身特点及优势是市场的需要,为此,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宣传引导,为保险代理公司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一是加强对保险代理公司在行业分工细化、提高市场运作效率等积极作用的宣传,提高社会对保险代理的认知度。二是引导保险公司充分认识当前加快保险代理公司发展的机遇,鼓励保险公司加强与保险代理公司的合作,逐步分流展业职能,集中力量加强产品与服务创新、风险管理、资金运用,注重保险公司自身优势的发挥,加快市场的开拓和风险防范,逐渐削弱耗精力成本高的销售职能,把其让度给更专业的保险代理公司去做,优势互补,互惠双赢。
    (二)引导保险代理公司找准市场定位,加强内控建设,依法合规经营
  引导保险代理公司树立正确的经营思想,积极运用市场营销策略,找准市场定位,放眼长期利益,制定合理有效的发展规划,根据自身特点和市场需求开发客户资源。加强内控建设,引进专业化管理方法和高素质专业人才,健全完善内控制度,优化管理系统,加强对业务、财务基础环节的管理工作,完善制约机制,增强依法合规经营意识,规范经营行为,防范经营风险。练好“内功”,突出成本低专业化强的特点,  目前,保险代理公司人员知识结构较合理,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已占相当的比重,人力资源潜力很大,有待进一步挖掘,因此,要注意加强从业人员专业知识培训和日常管理,提高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强化对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培训,使其树立诚信理念,以规范求发展,以优质、专业细化服务创信誉、创品牌。
    (三)加强保险代理公司与监管部门、保险公司之间的沟通,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
  其一,保险代理公司要加强与监管部门的信息沟通,增强服从监管的自觉性,健全信息统计系统,提供可靠的数据资料,主动反映情况和问题,以便监管部门及时了解保险代理公司的发展状况,从市场实际出发有的放矢地提出监管意见和指导建议。其二,强化防范经营风险的意识,与保险公司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加强业务学习交流,借鉴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方法,优化专业服务,规范经营管理。
    (四)加强对代理公司的监管和扶持力度
    一是完善监管法规,为保险代理公司的发展提供宽松的政策环境。要以贯彻落实新《保险法》为契机,尽快出台《保险代理机构监督管理规定》,研究制定保险中介机构会计制度,提高保险代理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质量,满足各方面监督和管理的需要。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加大扶持力度,充分利用各种信息渠道,积极学习借鉴保险代理公司发展比较成熟的地区和国家的经验,结合河北省的实际情况加强对保险代理机构发展的研究,推广优秀的保险代理公司经营管理方法,引导其走科学化、专业化、国际化道路;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相结合,重点对内控制度建设、业务宣传及质量管理、业务财务数据真实性等进行监督管理,不断规范其市场行为。三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制定行业规则和职业操守,加强代理公司的行业自律;保险公司加强对保险代理业务的管理,督促保险代理公司合法开展业务,保证业务管理水平和客户服务质量,加强对保险代理公司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指导。
  [收稿日期]2004—02—02
  [作者简介]张雪峰(1958—),男,高级经济师,现任中国保监会河北监管局副局长;王芳,女,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现任中国保监会河北监管局统计研究处副处长;周正红(1978—),助理经济师,现供职于中国保监会河北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