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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保监会派出机构职能定位的再思考
金坚强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广西 南宁,530028)
[关键词]派出机构;职能定位;校园管理理论;实施设想 [摘要]我国保险业改革开放的步伐逐步加快,要求对保险监管部门的职能定位做出相应调整。以“校园管理理论”定位派出机构的职能,利于统一监管者与被监管者的利益;利于增进监管者与被监管者的合作;利于理顺保监会与派出机构的职能分工,提高监管的层次与效率,达到培育市场、发展保险业的最终目的。 当前,我国保险业正处于从传统保险向现代保险转变、保险业在国民经济与社会管理中的地位不断提高的重要时期。根据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特别是在《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关于“当前各级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这一方针指引下,作为代表政府履行保险监管职能的保监会,已由过去单一的业务监督机关转化为行政管理机关,其职能也应过渡到行业规划、指导、监督、服务上来。 在保监会职能定位调整以后,有必要对其派出机构的职能定位做进一步细分与界定。笔者根据多年从事金融监管工作的体会,试运用“校园管理理论”对派出机构的职能进行定位,进一步理顺保监会与各派出机构之间、监管者与被监管者之间的关系,重新构建派出机构监管模式。 一、“校园管理理论”的主要内容及现实意义 所谓“校园管理理论”,是以各派出机构为遍布各地的“学校”,以保监会为学校的“教育主管部门”,以保险分支机构为各校的“学生”,以保险法人机构为学生的“家长”。具体来说,学校在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监督下,以统一的“教育政策”(监管政策)为基础,结合辖区实际,因地制宜,因材施教,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学实践”(监管实践);学校从加强“学前教育”、跟进“后续教育”与“诚信教育”、强化内部管理与队伍建设、严格校规校纪、建立信息采集与披露机制、完善学员考核与奖惩制度等方面入手,加强辖区“校园建设”(保险市场建设),维护辖区“校园秩序”(保险市场秩序),从而为学员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学习、竞争与成长的环境”(保险运行与保险竞争环境)。 从实践角度看,“校园管理理论”有其积极的现实意义: 1.该理论顺应了“监管部门由单一的行政监督者转化为集规划、指导、监督与服务于一体的行政管理者”的这一重大变革,为理顺保监会与派出机构之间的职能分工,尤其是建立派出机构与保险法人机构之间必要的监管联系机制提供了理论支持。 2.该理论适应了我国地域广阔、各地区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存在区域差异的现实状况,有利于在保监会系统内部各派出机构之间形成广泛而深入的交流、联系与竞争机制,有利于构建区域监管文化,推进监管创新,从而实现监管水平整体提高的监管工作目标。 3.该理论有助于构建监管者与被监管者之间广泛而良好的合作关系与合作模式。在这一合作关系与合作模式下,监管者的利益(规范市场,培育市场)与被监管者的利益(实现企业价值,实现经营管理者价值)得到了高度统一。普遍而良好的合作是监管政策得以传导、监管效率得以提高、监管目标得以实现的有效保障。 二、“校园管理理论”的实施设想 就监管部门而言,首先,要理顺保监会与派出机构之间的职能分工,其分工应既有联系,又有所区别,各有侧重。保监会以制定宏观政策、实施宏观调控为主,尽可能从具体的行政审批以及对保险机构的直接监管中脱离出来,集中力量进行行业的整体规划、指导、协调以及加大对系统性风险的监测和关注;派出机构以执行监管政策、实施微观监管为主,对具体的行政申请事项进行审批,对保险主体的准入退出、经营活动以及市场行为进行监管,对辖区保险市场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对辖区保险风险进行监测。其次,保监会应建立科学的派出机构考核评价体系,该体系的建立,可考虑以下指标:保险机构持续发展能力指标;运行环境指标;风险度指标等。第三,推进派出机构人才战略,建立高素质监管队伍。在“校园管理理论”模型下,监管工作者履行着教员对学员的引导、教育、监督、管理以及服务职责,“学校”、“教员”、“学员”三者是一个互动的统一体,高素质的监管队伍对于培育市场主体、优化保险运行环境有着重要作用。 就保险主体而言,分支机构作为在校学生,应当努力适应并融入到校园环境中去,通过依法经营,实现有序发展,争取优异业绩。各分支机构的总公司,作为学生家长,应当承担起教育各级分支机构遵守校规,并配合校方做好管教工作的责任,通过“家访制”和“校访制”与各地学校保持密切联系,建立必要的监管联系机制,共同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所谓“家访制”,即派出机构要提醒总公司关注或需总公司解决的辖区内分支机构的经营风险与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保险法人机构进行通报并提出监管意见与监管提示,通过“内部控制”推进“外部监管”。所谓“校访制”,即保险法人机构主动与监管派出机构进行联系,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其分支机构合规经营情况以及风险状况进行了解,通过“外部监管”消除地域因素对“内部控制”的不利影响。 就社会而言,应当为“校园管理理论”的实施,营造一个良好的“办学”环境。首先,要健全法制环境,确保派出机构依法行政的权利与保险主体依法经营的权利不受侵犯。其次,要优化政策环境。第三,要改善舆论环境。宣传媒体应当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树立保险业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行业形象,全面报道保险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 总而言之,通过理论创新推进理念创新,最终实现实践创新,开创监管工作新局面,这是创新“校园管理理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与此同时,这一理论符合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的总体方针,符合做大做强中国保险业的总体目标,符合快速发展的保险业对加快保险监管改革与创新的迫切要求,这也正是“校园管理理论”的核心价值所在。 [编辑:郝焕婷][收稿日期]2004—02—18[作者简介]金坚强(1958—),男,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南宁分局副局长、局长,中国人民银行南宁分行行长,现任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