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详情

首页 >> 保险资料库 >> 目录详情
正文:

                         李克穆:加强风险管理 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6月16日,中国保监会与深圳市政府在深圳共同主办“第三届中国风险管理与保险国际论坛暨《中国风险管理报告2009》发布会”,中国保险学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协办。本届论坛以“金融危机与风险管理”为主题。中国保监会副主席李克穆出席论坛,并发表了“加强风险管理 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主旨演讲。

    李克穆指出,防范化解风险是保险业的生命线。保险业更好地参与社会风险管理,首先要加强行业自身的风险管理。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保险业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对金融危机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健全风险监测机制、完善风险预警制度、加强风险应急管理、探索逆周期发展策略,切实防范国际金融风险的跨境传递,维护了我国保险市场的稳定运行。在全行业共同努力下,保险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取得了积极成效,今年1-5月,全国实现保费收入4947亿元,继续保持了业务的平稳增长。目前,保险业整体偿付能力充足,保险公司财务和经营比较稳健,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为维护金融稳定、经济稳定和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

    李克穆指出,当前,保险业要认真总结和吸取金融危机教训,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维护保险业平稳健康发展。一是高度关注保险业作为社会风险承担者所面临的风险,不断提高风险管理能力。二是高度关注经济周期性波动的风险,突出保险保障功能。三是高度关注保险企业经营管理的风险,努力实现发展方式的转变。四是高度关注监管风险,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管。当前,保险业要把风险防范工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切实防范保险市场风险。在加强风险防范的同时,也要善于捕捉和把握机遇,努力变不利因素为有利因素,化危为机,使保险行业科学发展的内生机制更加健全,保险监管防范风险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在新的平台上实现保险业发展的新突破,不断增强保险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李克穆强调,保险业作为经营管理风险的行业,社会风险管理是其基本属性。从保险的技术特征、行业特点以及历史经验看,保险业在社会风险管理方面具有独特的专业优势。保险业要进一步加强社会风险管理,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险业要继续立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发挥保险的功能作用,努力为政府、企业和个人提供高水平的风险管理服务。当前,尤其要围绕我国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的大局,加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领域的风险管理,为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服务。要加强“三农”领域风险管理,服务新农村建设;加强公共服务领域风险管理,促进经济社会稳定运行;加强社会保障领域风险管理,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自然灾害风险管理,提高灾害应对水平。(中国保监会网站 2009-06-16)

    陈文辉: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结构调整
 
  中国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日前在深圳就今年上半年寿险和中介市场的发展情况进行调研时强调,保险业应高度重视风险防范,坚定不移推进结构调整,大力创新发展,不断强化监管执行力,切实规范市场秩序。

陈文辉指出,今年上半年,寿险业务结构持续优化。结构调整依然是当前的一项中心任务,也是一项长期战略性工作,必须坚定不移推进下去。结构调整应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坚持发展有内涵价值的业务;二是坚持发展体现保险行业优势的业务;三是坚持发展满足消费者真实需求的业务。

  陈文辉指出,保险公司应加大创新力度。创新既是应对金融危机的有效手段,也是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尤其是新成立的保险公司,更要强化创新意识,力求通过创新发展模式,确立在区域市场和细分市场中的竞争优势,实现差异化发展。陈文辉强调,保险监管机构将一如既往地鼓励创新,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培育百花齐放、充满活力的市场。深圳是一座富有创新精神的城市,也是我国最早的保险创新实验区,下一步,保监会将继续支持深圳保险的创新发展。

  陈文辉指出,抓监管是保险监管机关的重要职责,也是监管机关促进发展的重要手段。抓监管和促发展是内在统一的,不是对立的;强化监管不是要限制业务发展,而是树立社会对保险行业的信心、促进行业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保监会将不断加强监管、提升监管能力,下一步将重点强化监管执行力,提高各项监管政策的执行效率,更好地服务行业科学发展。

  陈文辉指出,市场秩序问题应给予高度重视。市场秩序不好,不仅会影响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而且会影响投保人利益、影响保险行业的形象、影响消费者对保险行业的信心,甚至给行业造成系统性风险。保监会将结合保护投保人利益的要求,切实规范市场秩序。保险公司应当强化内控,加强管理,共同创造良好的市场秩序。

  陈文辉是在深圳参加第三届中国风险管理与保险国际论坛后开展的调研,其间先后与部分保监局、深圳各寿险机构以及深圳保监局进行座谈。
(中国保监会网站 2009-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