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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郝演苏:2006保险市场十大亮点
 
    2006年对于中国保险业来说绝对是风调雨顺的一年,一系列大手笔的磅礴动作不仅创造了保险业“十一五”开局的辉煌,更为中国保险业再攀高峰奠定了坚实基础。
  《若干意见》谱写保险业发展新篇章
  国务院在2006年6月26日颁布的《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若干意见》)明确了保险业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定位,从理论和实践上解决了保险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定位问题,将保险的功能和作用提升到新高度;指明了中国特色保险业的发展方向,充分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理论精髓,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险工作方针政策的高度总结和升华,是指引保险业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重要保证。 
    开辟中国特色保险业的发展道路,既明确了保险业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有效途径,也为保险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深刻揭示了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客观规律,标志着探索建设中国特色保险业发展道路迈出重要步伐;提出建设中国特色保险业的发展战略,进一步明确了保险业发展的战略目标,描绘了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整个保险业的行动纲领;明确了建设中国特色保险业的方针政策,针对保险业实际情况,提出了促进保险业改革发展的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因此,《若干意见》不仅是我国保险业的一件大事,也是保险业发展史上的里程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保险资金运用实现全方位突破
  2006年,保监会颁布了《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和《关于保险机构投资商业银行股权的通知》两个放开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重要文件。同时,《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也开始征求意见。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和投资商业银行股权政策正式开闸,保险业不仅可以投资于电厂、高速公路、铁路、隧道、桥梁、地铁等领域,还可以作为股权投资者投资商业银行。
  借助于《若干意见》的东风,保险业在已经开通的投资渠道上,又可以在新的投资领域大展宏图。于是,中国人寿成为排名中央汇金公司之后的中国银行第二大股东、广东省政府之后的南方电网第二大股东、中信证券第二大股东和广发行的三家并列第一大股东之一,平安保险也拿下了深圳商业银行。中国保险业在2006年累计向银行和证券机构的股权投资超过300亿人民币。
  同时,整个保险业开始调整保险资金运用结构,协议定期存款比例下降,债券投资和股权类投资上升,投资收益为2006年的中国保险业赢来满堂彩。目前,中国保险业正在进行保险资金海外投资的制度和技术准备,中国保险业对于资本市场的影响力使得全社会开始重新认识和评价保险资产的真实内涵价值。
  保险公司境内上市全面启动
  在2006年中国股市上千家上市公司中,惟独不见保险公司的身影,与高速成长的中国保险业对于社会经济生活的影响力和重要作用极不相称。2006年岁尾,保险公司境内上市工作全面启动。中国人寿和平安保险集团董事会已经通过公司在境内上市的相关议案。中国人寿将在2007年初以媲美任何一只大盘股的实力在中国股市隆重亮相。其后,平安保险等优质保险公司的股票也将在上海和深圳的证券交易所挂牌流通,近3亿的中国保险消费者和保单持有人可以通过投资保险公司股票分享中国保险业高速成长的收益。
  三年前,中国保险业最具实力的3家保险公司在境外上市,这3只按照发行价累计增长200%-500%的中国保险业龙头企业的股票经历了国际资本市场严格和挑剔的考验。保险公司在境内上市,除了投资者可以分享成长的收益之外,更重要的是可以通过境内投资者的检验和挑剔,促进中国保险业加快产品和服务的创新,为中国的消费者和投保人带来更多的保障利益,真正使保险业成为精巧的社会稳定器。
  保险业开放带动创新与竞争
  2006年,进入中国保险市场的半数外资开始了增资和开拓新区域的动作,通过增资创造开拓新区域的条件,通过开拓新区域深入更广阔的中国市场。2006年,外资在20余个中国城市新设了分支机构,将市场范围拓展到东部腹地和中部、西部地区,填补了湖南和河南没有外资保险公司的空白。同时,外资不仅仅满足于从事保险市场的直接业务,还在中国设立了10余家专门从事保险经纪、保险公估和保险代理的中介服务机构,并且新增了来自7个国家和地区的近10家保险机构在中国重要城市设立的代表处。
  外资在中国保险市场的活跃发展,不仅带来了新的服务理念和产品开发理念,促进了中国保险市场的产品创新,并且在很大程度上形成了中外保险公司同台竞技、公平竞争的局面。保险消费者和投保人从保险市场开放过程中得到了真正的实惠,中资保险公司在与外资竞争过程中不断学习和提高,开始具备出海的能力,并且正在筹划进入国际资本保险市场一展身手。
  保险运行风险控制力度增强
  为了防范市场运行风险,规范保险市场运行秩序,中国保监会在2006年出台了涉及产寿险业务、保险中介、资金运用和保险统计等领域的30余项涉及风险控制的规章制度,并且从2006年4月起,全面开展专项现场检查工作。这是保监会成立以来,首次在全国范围内集中监管力量,按照统一计划实施的专项现场检查。
  保监会将用3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对各家总公司的检查。保监会在2006年检查了8家产险公司、7家寿险公司和5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同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还重点在部分省市开展财务、业务数据真实性检查,采取联合检查或交叉检查的方式,从严查处保险机构虚假理赔、挪用保费、设立帐外帐等违法违规行为。
  截至2006年第三季度,中国保监会各保监局共对266家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实施271家次行政处罚。其中,责令撤换高管人员43人,罚款1078.15万元,警告77家机构和96人。加大保险运行风险控制力度,有助于切实解决关系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影响保险业持续稳定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速度、效益、诚信、规范”等突出问题,促进保险业又快又好发展。
  强制保险制度走进百姓生活
  2006年7月1日,我国真正意义上的强制保险制度通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颁布开始正式实施。作为我国第一个通过立法予以强制实施的机动车保险险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将覆盖全国现有的1亿多辆机动车,保障对象涉及每一个道路的通行者。因此,这项强制保险制度关系到千家万户,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立法原则,亿万百姓将实际感受到强制保险带来的切实保障。
  尽管这项强制保险制度表面上只是涉及到机动车辆及道路通行者,但随着这项制度的深入实施,人们会逐渐认识到和谐社会的建设和完善,与约束社会生活参与者的行为具有相当重要的关系。它要求人们在享受社会进步带来的利益和便利的同时,必须注意保护和尊重其他人的利益或权利,从而实现以经济手段保障和促进社会和谐。可以预料,随着我国民事责任法律制度的不断健全,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之后,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相关责任的强制保险也会相继问世。
  农村保险事业跃上新台阶
  2006年,我国农村保险事业快速发展,保监会制定了一系列促进农村保险事业发展的政策,包括推行农村保险营销员的资格授予制度,出台规范农村人身保险健康发展的文件。目前,我国有5家寿险公司和9家产险公司在近千个县城和近3千个基层村镇设立了营销服务部,约3万名通过授予资格从业的保险营销员在从事农村保险工作。
  2006年,来自乡镇及以下行政辖区的农村保险业务收入可望突破550亿元,预计占我国全年保险业务收入的比重将达到创纪录的10%。农村保险业务的发展对于保险业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新农村的建设和发展,使得农村经济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增长点。保险业积极为“三农”服务,不仅仅是支持和发展农村经济的政治需要,而且是中国保险业做大做强的战略选择。随着新农村建设和发展的深入,农村市场的潜在需求必然形成推动和促进保险事业发展的巨大能量,重视和培育这个市场的成长,对于提升中国保险业在经济生活的影响力非常重要。
  保险合同进入标准化时代
  2006年,中国保险业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行业标准条款制定工作,中国保监会在建立保险行业技术标准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工作。标准条款有利于消费者理解产品,有利于提高保险监管效率,有利于加强对代理人的管理,有利于减少理赔纠纷、节约消费者法律诉讼成本,制定标准条款对保护消费者利益、推动行业健康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为了加强保险业标准化工作,推进行业信息共享,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保险分技术委员会制定的《保险术语》标准已经通过审查,我国首个关于重大疾病保险的行业规范也即将出台。保险合同标准化主要是针对零售业务量较多的保险产品的基本条款,附加条款则是保险公司展示产品个性的空间。
  随着保险市场的充分竞争和深度发展,保险产品的同质性不可避免。因此,未来保险市场的竞争并非主要表现在保险产品本身,而是围绕保险产品的品牌、附加值和服务所展开的。中国保险业进行的保险合同标准化工作加速了中国保险市场的进步和成长,并且将对于整个国际保险市场的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保险中介市场稳步成长
  2006年的中国保险中介市场稳步成长,在我国保险市场的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预计我国2006年的保险业务收入将要超过5600亿元,其中接近80%的收入将来自于保险中介市场。
  由中资和外资组成的保险经纪业在整个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中最为成熟,作为帮助客户采购保险产品的专业顾问,保险经纪业对于帮助企业和团体客户开展风险管理、理性评估风险和选择保险具有重要贡献,并且在针对高端个人客户开展保险顾问服务方面实现了实质性的突破。以银行业为核心的保险兼业代理服务机构逐渐趋于理性和成熟,占个人人身保险业务比重较高的银行保险业务稳步增长,整体业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有所提高。
  对于中国人身保险事业作出重要贡献的保险营销员的数量,在部分公司开始实行精英营销的模式下仍然出现上升势头,尤其是产险营销员增加较多,营销员持证率情况有所改善,表明政府和公司开始切实关注营销员的社会地位和切身利益。由于保险营销员的数量相当于全国人口中每千人就有一人从事保险营销工作,营销员的素质对于国民正确认识和理解保险具有重要影响,保险营销员整体素质的提升无疑对于保险业具有积极意义。
   西部保险市场逐步活跃
  由于西部地区经济相对落后,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和高速发展的中部地区曾经长期占据着全国保险市场90%以上的市场份额,西部12省市自治区的保险业务收入长期在占全国市场总量的10%上下徘徊。2006年,包括外资在内的40余家产寿险公司在西部地区增设了上百家分支机构,其中中国人寿、平安财产和安邦财产开始筹建西藏分公司,结束了西藏长达20年只有中国人保一家保险公司的历史。
  西部经济的不断活跃和发展,产生了旺盛的保险需求,加上西部地区保险市场长期缺少充分的市场竞争,财产保险市场的费率一直在国内财产保险市场上处于较高水平,人身保险市场上的手续费和佣金标准也低于全国市场平均水平。众多保险公司进入西部市场,不仅活跃了当地保险市场,而且使当地的保险消费者和投保人有了更多的选择机会,同时还获得了保险市场活跃和竞争产生的利益。
预计,2006年西部12省市自治区的保险业务收入有望突破1000亿元大关,使得占全国市场的保险业务收入比重大幅提升到18%左右的水平。西部保险市场的活跃,预示着中国保险市场区域差距在逐渐缩小,中国保险业将为西部地区的经济生活进步和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中国保险报  2006-12-29)
 
                                   深度分析:投连险对冲开放式基金
 
  收益率冲高
  投资连结保险,简称“投连险”,是一种融保险保障与投资功能于一体的险种。投连险保单在提供人寿保险时,在任何时刻的价值是根据投资基金在当时的投资表现来决定。
  投连险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的名称,但均属于同一种产品形态。美国称为变额寿险(variable life)、变额万能寿险(variable universal life or flexible premium);英国称为基金连锁产品(unit-linked policy );加拿大称为投资连结产品(equity-linked policy);新加坡称为投资连结产品(investment-linked life insurance policy);日本称为变额寿险;香港称为挂钩保单(investment-linked assurance policy)。
  投连险投保人所缴纳的保费一部分用于购买寿险保障,另一部分则交由保险公司以购买由保险公司专门设立的投资账户单位,由投资专家负责账户内资金的调动和投资决策。这样,投资与保障相结合,客户既可以得到风险保障,解决自身及家庭的未来发展问题,又可以稳定投资获取期望的高额回报。
  投连险业务曾在国内出现短时间低迷。2005年投连险全国保费收入45.84亿元,比上一年同比下降13.12%。以四川为例,该年投连险全省保费收入5195.16万元,比上年同比下降13.46%。
  2006年,我国资本市场一片艳阳天,加上保险资金进入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和境外资金运用范围限制的松动,为曾经陷入困境的投连险带来了又一股新鲜的活力。总体上,投资收益率远远超过万能险和分红险。
  纵观平安寿险、太平人寿、金盛人寿、信诚人寿、瑞泰人寿等多家提供投资连接险公司的投资账户净值变化,自年初以来,这些产品最为进取的投资账户年收益率在25%-40%之间不等,收益较为抢眼的是太平人寿动力增长账户和太平人寿基金投资账户,2006年迄今涨幅分别为37.37%和41.47%。
  投连险与开放式基金优劣对比
  新一代投连险能从当前热销的开放式基金中分一杯羹吗?
  我们可以从多个角度对两者进行比较。从收益和安全问题上看,投连险的投资者由于初始费用相对较高,注重的是长期的投资回报,其资产流动性要求会小于开放式基金;开放式基金为防止出现资产的流动性风险,必然会保持一定的现金以备赎回,从而影响到其总的投资回报。
  但投连险具有基金不可比拟的几个优势:
  首先,投连险具有保障功能,而基金则不具备。例如,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发生意外,即使同时投连险投资失败,其保障功能也不会受到影响,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会得到保险金给付。而基金投资者发生意外的同时一旦投资失败,只能“雪上加霜”。
  再者,从收益性和安全上来看,投连险的管理者注重的是安全性,虽然其初始投资费用相对较高,流动性和灵活性远远小于基金,但是由于保险资金比较稳定且有后续不断的援军,其长期收益会比较稳定且可观。而基金在短期收益上更胜一筹。
  此外,从抗风险能力上来看,如果投连险有源源不断的续保资金和新投保资金的注入,可以大大提高保险投资基金在证券市场上的抗风险能力。这是海外保险投资基金在证券市场上能够取得10%以上长期稳定高收益的根本原因。而基金以短期收益为主,这可能造成一旦证券市场出现严重低迷或管理者出现决策失误,基金管理者只能采取自杀性的派发来应付基金持有者的赎回,从而加大证券市场的波动,增大风险。
  综上,投连险更适合那些有保障需求且有充足资金进行长期投资的“战略”投资者。
  另外,因更强调投资功能,投连产品与传统寿险产品(包括分红险)相比,政策环境更为宽松,可更多投资于风险较高但预期收益也较高的投资渠道。以基金为例,投连产品可将资金100%投资于基金品种,而分红保险最多不能超过15%,传统产品则受到更为严格的限制。
  投资仍应谨慎
  国内投连险小于5%的年收益率是投资前必须重视的。
  与第一代相比,新的投连险在产品设计和营销策略上有一定突破。但是,保险公司在投连险的投资配置上同质性依然较高。
  因在我国诞生时间不长投连险,还存在诸多风险,表现为:险种自身的投资风险;国内外金融环境(尤其是资本市场)变化带来的收益不确定;保险公司经营与管理不完善增加了客户投资与理赔的风险;以及我国保险监管机制有待健全给保户权益保障带来的风险等。
  即便在目前股市持续走高的情况下,投资者投保亦应持谨慎态度。
  首先,目前投连险较高的收益率将会导致较高的保险费率。
  目前,投资者购买投连险仍应以保障功能为主,投资功能为辅,兼顾储蓄功能。显然,从保障功能的角度来看,由于短期较高的收益率而缴纳较高的保险费,这对投资者是不划算的。
  其次,从投资功能来看,投资连结险属于中长线投资,投保时必须缴纳一笔不低的初始费用,而退保时则根据投保年限又需缴纳手续费。高昂的进出费用决定了购买投资连结险是一项长期投资计划,而不像投资股票、基金一样可以高抛低吸、频繁进出。
  短期内,股市的变化等会对投连险的收益产生一定影响,但如果将其放在一个“长期储蓄”概念下,资本市场的动荡不会对其产生必然影响。而且,在投连险理财顾问的帮助下,投资者可以通过理想的投资组合,打破资金收益与股市间“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联。因此,投资者应尽量避免过于注重短期收益而冲动投保或者退保。
(21世纪经济报道 2007-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