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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险模式异彩纷呈 2006年是中国农险试点举足轻重的一年。农险业表面上的波澜不惊恰恰昭示着内在力量的积蓄和储备。各种试点继续跋涉探索,新的农险模式诞生,老的模式极力寻求突破与发展,各种模式异彩纷呈,农险人对试点模式的探讨成为今年业内的焦点。 安信于产品上轻盈前行 产品上的突破成为上海安信农险今年的一笔重彩。2006年,安信针对上海现代农业先行区的特点以及市郊菜农对市场风险的实际需求,设计开发并推出了蔬菜价格保险产品。至此,安信农业保险公司蔬菜保险的系列产品已经覆盖了市郊蔬菜生产产业链的全过程。 “我相信,我们这样的改革才是中国农险试点的真正突破。”安信业务部副总经理石践的话透着自信和豪气。据了解,截至2006年11月底,安信共承保蔬菜价格保险面积9388亩,保费收入175万元,为2700万元的蔬菜提供了市场风险保障,涉及花菜、卷心菜、青菜、茭白等具有市郊区域特色明显的大宗蔬菜品种。 尽管蔬菜价格保险较自然风险相比,具有易操作、道德风险小、展业成本低、无需现场查勘等优势,但由于其风险的不可控性与不可预见性,要远比自然风险来得大。它的成功不能奢望一蹴而就、一举成功,肯定需要一个积累和摸索经验的过程。 事实证明,此产品在市场上遭遇了无情的考验。据安信统计,2006年12月头一个星期,每斤花菜的批发价格同比就下跌了近20%,其他承保的蔬菜品种也有不同程度地跌幅。从该公司保险期限已经结束的几家试点情况看,蔬菜价格保险的简单赔付率就高达400%。如此高风险、高赔付对安信公司来说,考验无疑是严峻的。市场风险保险有别于自然风险保险,要解决菜农相对较低的收入与较高保险成本这一矛盾,将是安信面临的新突破。这显然需要各有关部门的合力相助。 安盟:沉重的“破茧” 将中国总部设在成都,来华已两年有余的法国安盟农险,它们的前行步履对中国农险的试点与发展有着更广和更深的影响。 到中国之后,法国安盟在中国探索的步子始终无法像在欧洲那样意气风发,记者曾多次表示,安盟应该更多地了解中国“三农”状况,更恰当地找出与中国农业保险的嫁接点,至少从目前来看,安盟依旧对此处于朦胧意识里。而安盟发展迟缓艰难,除了需要自省外,究竟还有哪些症结? 安盟成都分公司董事长于巍东多次强调,来到中国后,他一直在考虑如何洋为中用,怎样把安盟的优势显示出来,给中国农业保险事业以有益的帮助。他还反复强调了农险不能是纯商业化的,不能太顾及眼前的利益,并提出农险业务应该扩展到涉农诸多方面的“大农险”概念。但他的种种构想都没有在实践中得以实现。 安盟在经历了几年的巨额亏损后,2006年1月—7月,保费收入为19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3%。 “大比例增长基本是靠一般的商业性财产保险取得的。”据一位内部人士透露,2006年安盟的业务量比起2005年略有起色,但增长点也仅仅存在于与银行有关的业务方面,而这绝不是安盟的特长和重点,“这样的增长缺乏必要的意义。” 同时,这位内部人士谈及自己对安盟经营不利的分析,“我承认我们需要不断调整和适应,但在当地市场上我们缺乏必要的动力支持和扶助。我们是一个外来户,纵然有再多的农险经验和显赫业绩,也不可能不需要当地政府的必要支持。” 安华的外省(市)谋略 从最初成立开始,吉林安华农险一直就志在全国范围业务的拓展和试点。2006年,安华不断在一些农业大省考察,并经保监会批准先后在内蒙古、山东、北京设立了分支机构。据记者采访了解,安华在内蒙古正力图于奶牛保险“战场”的开辟;在北京密云、顺义全面推进都市化农业保险;在山东威海、潍坊等地,他们也看好了当地农作物特产——蔬菜、水果等。在这些地方,安华的业务试点都得到了当地政府的欢迎和一定程度的支持。显然,2006年对于安华,是农业保险试点走出吉林,布局全国的一年。 “2006年我们这样谋划全局,一是为了能使中国的农业保险得到可持续发展,积累丰富的经验;二是为了把我们企业做大做强。”安华一位高层对他们的谋略很有信心。以往安华主打的大宗经济农作物(草莓、烟叶)在吉林省的业绩很是不错,“这方面难有再大突破,另外一些像玉米、水稻等事关国计民生的大宗农作物具有广泛代表性。安华的农险天地应该更广。”“增资是为了强化资本实力,为了加强我们公司的偿付能力。”该人士透露,目前有关安华增资扩股的事情正逐步顺利进行,全国范围内有不少有意向的投资者,“我们会对投资意向者认真考察,坚持公司探索农业保险的方向,坚持专业性公司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的工作思路。” 共保体: 困难与希望的“连体婴儿” 不得不说的是,2006年三月中旬,一种新的农险试点模式——政策性农险共保体在浙江破茧而出,这称得上是2006年农险业内的一件大事。这是由当地10家商业保险公司根据省政府授权经营运作政策性农业保险项目,按照章程约定的比例,分摊保费,承担风险,享受政策,共同提供服务的保险组织形式。这种试点模式在全国属首创。这样一种新型模式将会受到现实的考验和挑战,在操作上很多环节需要慎重。当然,若操作得当,必会成长为农险舞台锐气十足的生力军,整合多家公司力量,相互扶协,群策群力,农险试点可以更深更宽。 就在近期,某农业大省消息人士透露,当地省政府正准备牵头成立与浙江模式类似的共保体形式,与浙江情况不同的是,该省已有一专业农险公司开展业务。可以看出,浙江的模式还需要时间的积累和摸索,还存在一些亟待克服和解决的困难,成立此类共保体应三思而行。(中国保险报 2007-01-08) 中国城市人身险市场发展进入转型阶段 近日,历经10个月的第三次全国保险市场调查工作宣告结束,中国城市保险市场调查研究课题组在对全国30个城市保险市场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前两次调研的部分数据,新近完成了《2006中国城市人身险市场调查研究咨询报告》。 该《报告》指出,对比2002—2006年所进行的三次市场调查数据可以看出,城市居民家庭的风险意识、对于保险的认同、保险的购买意识、保险的偏好、保险的购买、保险的满意度等方面都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1、风险意识明显增强:由于社会发展的多元化,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增加,致使城市居民的风险意识也在不断增强。在2002年所进行的调查中,具有较强风险意识的城市居民家庭不足五成,而2006年进行的调查中,具有较强风险意识的城市居民家庭被访者比例已经超过八成。 2、关注保险购买信息:城市居民家庭对于保险保障作用的认同感正在逐步增强,对于保险的购买偏见正逐渐减少。通过2002—2006年三次城市居民家庭调查显示,城市居民家庭对于保险产品信息的需求明显增强。2002年,城市居民关注保险产品信息的比例不足三成;到2006年,城市居民关注保险产品信息的比例已经接近六成。 3、要我买变为我要买:在2002年的市场调查中,消费者对于保险的购买需求并不旺盛,多数城市居民家庭表示保险购买行为较为被动,但在2006年的市场调查中很多城市居民家庭被访者表示,会主动接触保险公司和保险经纪人、代理人,了解和购买保险。 4、既买保险又要挣钱:伴随着人们理财观念的不断变化,越来越多城市居民家庭的观念由过去的“花钱买保险”逐步转变为“买保险挣钱”。保险作为一种新兴金融投资手段被越来越多的城市居民所接受,并成为继银行储蓄、证券投资后老百姓在金融领域的又一大投资选择方式。调查显示:城市居民家庭闲置资金首选用于保险领域投资的比例由2002年的9.0%上升至2006年的10.3%。 5、低收入也要买保险:过去由于家庭收入原因,很多有保险需求的城市居民家庭对于保险购买望而却步,伴随着家庭收入条件的改善,参加保险的群体逐渐由过去的中、高收入阶层逐步转向社会各个阶层,中、低收入阶层对人身险的潜在消费需求明显增强。 6、感觉不满意就退保:伴随着人身险在城市居民家庭的普及率不断提高,以及个人拥有一份以上保单的比例增加,城市居民家庭对于保险的要求也变得越来越苛刻,由于保险产品、售后服务不满意等诸多原因致使城市居民退保及逾期不缴纳保费也不再是个别现象。(中金在线 2007-01-09) “2004族”保险公司的2006 2006年10月18日,正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 截至目前,2004年批准筹建的18家保险公司中,尚有平泰、华夏、国信3家寿险公司和东安1家财险公司仍在筹备中。其中,平泰的筹备工作已近结束。 艰难开业 2004年6月,中国保监会陆续批准筹建18家中资保险公司(业内人士将这18家保险公司称为“2004族保险公司”),这18家获准筹建的保险公司就是所谓的“8+3+7”(8家寿险、3家健康险、7家财产险公司)。很多业内人士指出,在获批的18家保险公司股东名单中,唱主角的是民营资本。也正因为这点,埋下了这些公司“难产”的种子。民营资本一味逐利的天性引发了在筹保险公司的股东不断更换。 一位曾参与筹建某保险公司的人士认为,其实当初很多民营企业家是抱着“炒牌照”的目的投资保险业的。由于原来保险牌照比较难得,因此一部分民营投资者就通过投资先拿牌照,然后争取在一年筹备期内把牌照溢价脱手。基于这个原因,这些股东根本就不会让规定的资本金在筹备期如期到位,使不少公司筹建期间股东变化频繁。 与此同时,保险行业需要长期投入,一般盈利期需要7到8年,而民营资本抱着短期逐利的目的,往往在进入以后才知道“后悔”,因此不断出现抽逃资本的现象。 财险公司运行平稳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郝演苏认为,在这18家获准筹建的保险公司中,已经成立的财产险公司运行情况比较平稳,主要呈现出三个方面的特点: 一、虽然数量多,但市场影响力比较小。 根据截至2006年10月份的统计数据,郝演苏将市场上的财产险公司按照保费收入分为4个梯队:第一梯队是中国人保,保费达到500亿元;第二梯队是保费突破100亿元的公司,如太平洋保险、平安、中华联合等公司;第三梯队是保费超过10亿元但不到100亿元的公司,如大地、天安、永安等公司;第四梯队是保费过亿元的公司。 新开业的财产险公司中,安邦和阳光进入第三梯队。截至11月,安邦保费达到31亿元,阳光保费近15亿元。 二、成长性快。 安邦财险是成长性最快的一家财产险公司。2004年成立时,其注册资本金只有5亿元,之后暴涨至16.9亿元。 三、复制性强,个性化不明显。 新成立的财产险公司大多是走老公司的路,在业务方面没有进行有效的市场细分,所以缺乏个性。虽然新成立的公司中有几家农险公司,但真正开发的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产品占比很小。 郝演苏认为,农业保险要想快速发展,不能没有政府的支持。 健康、养老险公司相对滞后 “新成立的寿险公司发展相对比较平均,2006年前11个月,保费突破10亿元的只有合众人寿一家公司,保费收入达到14.5亿元。排名第二的是长城人寿,保费收入为7.2亿元。” 郝演苏说。 在寿险公司中,新成立的健康险和养老险公司发展相对滞后。郝演苏认为,针对专业化健康险公司的制度和政策不配套,所以更多的公司拿下牌照之后在等待机会。根据中国保监会的统计数据,平安养老、平安健康、太平养老、昆仑健康显示出的保费收入为0。(中国保险报 2007-01-12) 京沪穗三城市保险消费大比拼 北京、上海和广州作为中国最有代表性的一级城市,历来受到各方的普遍关注,成为各厂商的必争之地。但是,在最近中国保监会和北京开和迪咨询联合完成的国内最大规模的寿险客户满意度调查中,京沪穗三大城市寿险客户满意度表现却不尽如人意,尤其是上海的客户满意度明显低于全国总体水平。 相对于全国总体水平而言,北京、上海和广州三城市的消费者中,外企员工比较多,且多为年轻、高学历、高收入的白领阶层,而据北京开和迪咨询的研究表明,保险客户满意度与消费者的学历和收入呈显著负相关关系,并且三城市的消费者相对而言更早接触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对保险的了解更加深刻,因此对保险公司的更高要求,这也是造成三城市客户满意度低的原因。 据中国保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06年1-11月全国寿险保费总收入为3732亿元,其中北京的寿险保费收入为294亿元,上海的寿险保费收入为276亿元,广东省寿险保费收入高达305亿元(而广州市对其贡献最大),三地保费收入接近全国的四分之一。以下我们将结合北京开和迪咨询以往的研究成果,从多个方面对三城市的保险消费进行一个比较,期望对于各保险公司和业内同仁能起到一定的帮助。 首先,三城市消费者购买保险的目的上存在较为显著的差异。相对而言,北京人购买保险主要是考虑保险的保障功能,看重保险关注家人的意义,另外也有部分人把购买保险作为一种个人身份的象征;上海人则将保险和储蓄、证券等投资手段同样看待,都是作为个人理财的一种方式,他们购买保险一方面是为了养成储蓄的习惯,另一方面更是为了获得分红和投资回报;广州人则没有特别突出的特征,消费态度基本介于北京和上海之间,仅仅在保障的主体方面更关注自己。 其次,三城市消费者购买保险时关键考虑要素也不尽相同。相对而言,北京和上海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更看重保险产品,而广州消费者更看重的是保险公司,同时上海消费者对代理人(保险业务员)也很重视。 就保险产品而言,北京消费者最重视产品保障功能和保障范围满足其需求,上海消费者最重视产品的投资收益率以及价格,广州消费者最重视产品价格。 就公司而言,北京消费者对国内保险公司情有独钟,而上海消费者却对外资(独资以及合资)保险公司青睐有加,广州消费者则没有太过明显的偏好。 就代理人而言,北京消费者更重视业务员的亲和力,而上海消费者对业务员的稳定性却非常看重,广州消费者则对业务员的专业水平要求较高。 就服务而言,北京消费者更重视服务的人性化,而上海消费者更重视服务的专业性,广州消费者则看重获得服务的方便程度。 第三,三城市消费者购买的保险产品类别也各有侧重。相对而言,北京消费者更愿意购买健康险,而上海消费者更愿意购买养老险和投资类保险,广州消费者更愿意购买的是意外险和子女险产品。 第四,三城市消费者购买保险的渠道也略有差别。当前,代理人是保险销售的最主要渠道,北京、上海和广州三城市消费者首选购买渠道也都是代理人,但同时相对而言,北京消费者对电话销售保险方式更容易接受一些,上海消费者对银行渠道比较认可,而广州消费者更愿意从保险经纪人处购买。 总的来说,北京、上海和广州三城市的中高端客户比重大,他们是寿险的有力消费者,具有较高价值的同时也比较挑剔,更具有一些个性化的需求,保险公司需要进行系统的市场调查和研究,针对三城市消费者不同的保险消费态度和行为方式因地制宜,在产品创新和特色服务上下工夫,只有真正满足了消费者的需求的公司,方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真正赢得消费者的青睐和信任。(中金在线 2007-01-12)
股权激励难解保险代理人诚信痼疾 近日,中国人寿和平安保险公司出台惠及保险代理人的股权激励计划。毫无疑问,这些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是将保险代理人和保险公司的利益趋于一致,提高代理人的营销热情和企业归属感,解决代理人的诚信问题,提高业绩。诚然,股权激励计划是解决委托-代理问题的良策。但任何机制的实现都要求该机制必须和所处的环境相适应。在西方发达国家中,股权激励机制是有效的,但在目前我国保险公司的体制和资本市场的环境下,笔者认为股权激励难以达到其初衷。 目前公布的这些股权激励计划覆盖的都是所谓的保险营销精英,并没有覆盖全体营销员。而考核保险代理人业绩仍然是代理保费收入,只有所代理的保费收入达到一定规模后才能算是保险营销精英。在这样的体制下,保险营销员仍将保费最大化作为其目标,并没有从体制上断绝诚信问题的产生根源。 目前的保险公司代理人仍然位于 “边缘人”的角色,代理人与管理层无论在薪酬还是社会地位上的级差都很大。在这样一个环境下代理人在一家保险公司坚持几年是难以想像的。股权是一个长期投资,要在投资人实现基本生活保障后才有实现的前提。而且股权激励所能带来的价值要在投资数年后才能实现。根据现有的一些股权激励方案,股权资金来源是激励对象自愿出资和公司提取的激励基金结合,但是自愿出资的钱对保险代理人来说仍是一笔大额支出。保险营销员在保险业位于象牙塔的最底层、流动性大、薪酬低,难以承担将投资股权的资金捆绑于保险公司上的机会成本。 股权激励这一制度在中国的有效性还没得到验证。如何解决保险公司和代理人之间的问题,只有提高保险代理人的地位,重建符合我国国情的保险营销制度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应该为保险营销员提供一个上升和融入保险公司的渠道,保障其基本权利。 具体来说,就是实施保险代理人的劳动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相结合的管理方式,根据营销员的业绩来决定业务承揽关系和雇佣劳动关系的转换。当保险营销员业绩达到一定标准时,可以转为正式的劳动雇佣关系;而订立了正式雇佣合同的营销员如果业绩未达标,也会从雇佣劳动合同关系转为业务承揽合同关系。这种制度,既可以提高营销员的地位,又对营销员形成一种有力的激励机制,也不会过度增加保险公司人员负担,值得尝试。(中国证券报 2007-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