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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三农保险与新农村建设专题调研报告 2006年末江西保监局组织部分担任该省保险特约咨询顾问的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前往赣州、抚州两地,就“三农”保险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情况进行了调研。 “三农”保险调研基本情况 此次调研活动历时5天,选取了“三农”保险拟试点地区和“三农”保险已试点地区进行调研,从拟试点地区赣州了解发展“三农”保险的现状,论证包括脐橙种植保险、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和农房保险在内的“三农”保险试点的可行性、必要性;从已试点地区抚州市广昌县,调研烟叶种植保险等“三农”保险的可借鉴成功经验以及存在的问题,广泛听取两地社会各界对发展“三农”保险的意见和建议。调研主要情况如下: (一)积极探索“三农”保险且初见成效 1、赣州市调研情况 赣州“三农”保险发展的历程可以说是全省“三农”保险发展的一个缩影,经历了起步、发展和逐年萎缩的过程。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保险意识的逐步增强,特别是新农村建设的推进,保险业在服务和支持“三农”方面开始了积极的探索。主要体现在: “三农”保险开始复苏。当地保险业积极开办农村家财险、农村变压器险、乡镇企业财产险、外出务工人员人身意外险等涉农业务。2005年赣州人保“三农”保险规模近900万元,占比达到5.69%。 “三农”保险服务体系逐步健全。近年来,保险公司为开辟农村保险市场,逐步完善农村保险营销网点,发展农村营销员。现赣州保险业在农村设立营销服务部300个,有农村营销员3706人。 “三农”保险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初露锋芒。今年“格美”台风袭击赣州市,其中上犹县损失巨大,倒塌房屋3.5万间,赣州人保及时组织理赔小组,深入灾区理赔,为投保的受灾农户70户支付赔款19.3万元。 积极寻求商业保险与政府政策结合点。赣州人保、赣州国寿分别选取农业产业化、失地农民等政府关心热点问题作为商业保险和政府政策的结合点,拟在脐橙种植保险和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等方面进行创新,现试点方案已上报省政府审定。 2、抚州市广昌县调研情况 广昌县是全省第二大烤烟种植县。从2003年起,县政府和县烟草公司为解除烟农种烟后顾之忧,联手为烟农投保烤烟种植保险。保费筹集方式由开办初期的县财政、县烟草营销中心、烟农各负担三分之一,改为县财政、乡财政及县烟草营销中心各承担三分之一。至今累计承保面积7.5万亩,累计保费90.06万元,涉及农户10464户(次),承保面100%,为当地烟农提供风险保障1634.72万元。通过政府大力扶持、烟草公司积极扶助、保险公司创新服务,该县烟叶种植保险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是农民利益得到维护。烤烟种植保险解除了农民种烟的后顾之忧,调动了烟农种烟的积极性,烟农收入稳步增长。二是财政增收得到保障。广昌县作为种烟大县,每年烤烟种植产生的财政收入占该县财政总收入的比例超过20%,在开展烤烟种植保险后,农民种烟积极性得到激发,在烟草行业稳步发展的同时,也带动了当地财政收入的增长。三是县域经济得到拉动。发展烤烟种植保险,使得烟叶种植面积逐年增加,不仅保证了烟草行业的原料来源,而且提高了烟叶种植质量,有力促进了烟草行业和当地经济的发展。四是保险业影响力得到提升。人保广昌支公司通过开展烤烟保险,不仅密切了与地方党委、政府的联系,而且强化了当地党委、政府对保险的认识。特别是直接为农民提供保险服务并使其受益,使得保险业的社会地位和信誉得到显著提升。 (二)发展“三农”保险已成为新农村建设的现实需要 1、政府部门:“三农”保险是民心工程。在调研中,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都认为“三农”处于弱势地位,需要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认为“三农”保险是一项民心工程。作为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示范点,赣州市委、市政府对“三农”保险尤为重视且意识超前,将“三农”保险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广昌县通过开办烟叶种植保险,切身体会到“三农”保险是政府转变救助方式、支持“三农”的有效手段。各级政府表示,他们愿意承担起“三农”保险的政府主导责任并给予大力支持。 2、农民:让我们买得起保险。农业主管部门及农民表示,农业生产高投入、高风险,无力应对各种自然风险,通过保险能够减少其灾后损失和保障灾后基本生活。他们盼望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对“三农”保险的需求总结起来就是“三盼”,即盼保障、盼补贴、盼政策。 3、保险公司:农村广阔天地,保险大有可为。保险公司已经意识到,江西作为农业大省,“三农”保险是江西保险业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是保险业发挥保险功能作用和提升社会影响力的重要平台。他们表示,将以服务“三农”为己任,愿意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探索江西特色农业保险的发展新路。 (三)“三农”保险可为新农村建设构筑“防护网” 1、发展“三农”保险,有利于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江西省自然灾害频发,影响了农业生产的稳定。近年来,随着“一村一品”战略的实施,江西省农业产业化进程不断加快,种植业、养殖业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但与此同时,各类风险也在逐步积聚。发展“三农”保险,可有效转移和分散农业风险,稳定农业生产,推进农业现代化。 2、发展“三农”保险,有利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当前,我国农村公共安全保障机制还未形成,一旦发生重大灾害事故,严重影响农村生活的稳定。2006年,赣州市遭受3次风雹、5次强降雨和3次强台风的袭击,直接损失达13.94亿元,虽然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竭尽所能救助灾民,但仍是“杯水车薪”。商业保险的参与,可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减轻政府救灾压力,发挥“稳定器”和“安全阀”的作用。 3、发展“三农”保险,有利于提高农民保障水平。江西省农民收入水平低,抵御风险能力差,因灾返贫、因病致贫的情况时有发生,他们对涉及健康、安全领域的保险需求很大。同时,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据统计,赣州市从90年代至2003年底,全市征用土地占总耕地面积比例达到4%,涉及农民17.6万户、65.5万人,占总农业人口的9.7%。他们对养老等未来生活保障存在极大忧虑。在当前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健全的情况下,保险可及时“补位”,形成有力的安全支撑,为农民生活提供保险保障。 发展“三农”保险存在的问题 通过调研,调研组认为江西省“三农”保险发展存在以下几个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成为该省“三农”保险发展的瓶颈,值得关注。(一)“三农”保险覆盖面低。近年江西省“三农”保险虽有所发展,但总体规模仍然较小,覆盖范围十分有限。如2006年“格美”台风袭击赣州,给上犹县造成百年不遇的巨灾损失,造成11个乡镇21.3万人受灾,倒塌房屋3.5万间,直接经济损失3.69亿元,保险公司因此而支付的赔款仅533.1万元,占损失总额的1.4%。人保广昌支公司除了承保烟叶保险和极少农房保险外,其他涉农业务几乎为空白,与农村生产生活的风险需求相距甚远,对“三农”的保障处于较低水平。 (二)“三农”保险有效需求不足。有效需求不足包括农民购买力不足和保险意识淡薄两方面。目前,大多农户收入低,保费支付能力弱,加之在长期实行的政府救济制度下,农民对政府的依赖性极强,对灾害风险的发生存在侥幸心理,对保险知之甚少,投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较低。在调研中农民均表示,如无扶持政策措施,则不愿意主动投保。 (三)“三农”保险经营风险大。农业作为弱质产业,其灾害损失具有巨大性、非均衡性和不可预见性的特性,在“三农”保险规模小、再保险等风险分散机制缺失的情况下,一旦遇到巨额风险或巨灾风险事故,保险公司可能由此背上沉重的负担。1982年至1993年,赣州市农业保险累计保费5000万元,赔款7884万元,赔付率高达158%。赣州人保近三年农房险赔付率高达155%。作为市场化经营的商业保险公司,不敢涉足农险业务也在情理之中。 (四)“三农”保险扶持政策缺位。“三农”问题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关心的热点问题和难点问题,我国支农方式仍停留在拨付惠农补贴、粮食直接补贴等方面,而发达国家通过保费补贴、税收优惠等多项措施支持农业保险发展,使支农资金产生“乘数效应”。在保险公司赔不起、农民保不起的两难境地中,保费补贴、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缺位,缺乏必要的强制或引导措施,是农业保险发展缓慢的根本所在。如这一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农业保险的现状将难以改变。 发展“三农”保险的几点建议 随着新农村建设进程的加快,如何发展“三农”保险是摆在江西省面前一大课题。通过调研,调研组认为“三农”保险发展应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市场运作、兼顾多方利益”的总体原则,采取先试点、后推广,先起步、后完善的方式,稳妥发展“三农”保险。基于调研情况,调研组就“三农”保险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宣传,强化保险意识。一是加强对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干部保险知识普及教育,将保险培训纳入到领导干部新知识讲座内容和党校经济政治理论课程之中,提高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运用市场化手段管理社会风险的能力。二是加强对农民保险知识普及教育,采取广大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保险知识,引导他们转变依靠政府的传统观念并自愿参与保险。三是做好保险舆论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宣传部门在普及群众保险知识方面的优势和作用,坚持以正面报道为主,营造 “三农”保险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 (二)探索建立“三农”保险运行机制。一是对“三农”保险实行保费补贴政策。借鉴国内外开办农业保险经验,按照“投保即补、不保不补”的原则,对不同农产品给予40%-70%的保费补贴。各级政府可根据相关产业不同层级财政的受益程度承担相应责任。二是探索建立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建立以保险公司历年农险经营盈余为主、财政资金为辅的巨灾风险准备金,分散农业保险巨灾风险,由省政府授权省财政厅管理和运营。三是出台“三农”保险税收减免政策。比照农业保险对“三农”保险减免营业税,对代办“三农”保险的农村营销员减免个人所得税等,从税收上支持“三农”保险的发展。 (三)尽快启动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脐橙保险、农房保险等“三农”保险试点工作。一是成立省政府“三农”保险工作领导协调机构,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包括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民政厅、省国土资源厅、江西保监局等成员单位,研究部署江西省“三农”保险试点工作,并明确农险试点工作进程。二是建议省政府下发推动江西省“三农”保险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江西省“三农”保险试点内容、试点方式、试点范围和相关政策,并引导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重视支持“三农”保险工作。三是尽快在条件相对成熟的地区和领域先行试点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脐橙保险、农房保险,探索适合江西新农村建设的保险发展之路。(四)保险公司应注重社会效益,找准商业保险与“三农”问题的结合点。保险公司在拓展“三农”保险业务时,不能等同于其他商业保险业务,应注重社会效益。针对农村市场特点,保险产品条款简明、通俗易懂,能够帮助农民灾后恢复生产生活;保险服务手续简捷、体系健全,更好地满足不同层次农民风险保障需求。(中国保险报 2007-01-31) 如何把保险业改革发展推向纵深? 作为现代金融体系三大主要支柱之一,作为整个金融体系中一种特殊的制度安排,保险的作用和重要性正随着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而愈加凸显。前不久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大力发展保险市场,要“进一步推进保险业改革发展,拓宽保险服务领域,提高保险服务水平,增强防范风险意识和能力”。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对我国保险业的改革、发展、监管和风险防范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近年来,我国保险业改革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保险业社会地位稳步提升,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明显增强,发展环境日益优化。特别是去年年中出台的《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既是对保险业改革发展所取得辉煌业绩的肯定,也是对如何进一步推进保险业改革发展所作出的一次精心的战略规划和安排。与此相呼应,今年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再次强调要进一步推进保险业改革发展,足见中央高层对于加速保险业发展谋篇布局的高度重视,也彰显了保险业在整个金融体系中乃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体系稳定与否、结构是否科学、合理,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而加速保险业发展将有利于逐步解决金融体系发展不平衡、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比例不合理、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低下的问题,有利于促进货币、资本和保险市场协调发展。这也是最近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的“进一步优化金融结构,完善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的根本要求。另一方面,我国保险业也存在更深更广领域融入大金融体系、渗透到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的巨大空间和潜力,保险业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较大差距,也要求保险业必须按照中央的有关部署,把保险业改革发展进一步又好又快地向前推进。 推进保险业改革发展,最紧迫也是最现实的任务之一是,必须着力拓宽保险服务领域,扩大保险覆盖面,并力争在“三农”保险等重点领域有所突破和创新。刚刚发布的今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明确提出,要“积极发展农业保险,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的原则,建立完善农业保险体系。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范围,各级财政对农户参加农业保险给予保费补贴,完善农业巨灾风险转移分摊机制,探索建立中央、地方财政支持的农业再保险体系。鼓励龙头企业、中介组织帮助农户参加农业保险”。除农业保险外,大力发展责任保险,健全安全生产保障机制,促进政府公共服务创新;统筹发展城乡商业养老保险,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推动健康保险发展等,也是有效拓宽保险覆盖面需要重点努力的方向。 推进保险业改革发展,必须着力完善体制机制,加大保险创新力度。要重点完善保险市场体系,鼓励优质资本特别是国有大型企业投资保险业,探索银行参股、重组、并购保险公司;有针对性地进一步深化上市公司和未上市公司改革;有序推进保险业综合经营试点,包括支持具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保险控股公司发展,支持中资保险公司境外展业,探索保险机构投资商业银行、基金公司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扩大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业务范围等。尤其要按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大力推进金融创新\"的要求,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保险业日益增长的需求,不断创新体制和机制,创新组织体系和发展模式,创新产品和服务,创新经营管理和销售方式,创新保险监管和调控手段等,通过创新大幅度提高保险业整体实力、竞争力和服务水平。 推进保险业改革发展,必须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防范和化解风险。保险业作为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把有效防范化解风险的重要性上升到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高度来认识。当前首要任务是要大力推进保险监管的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和制度化建设,重点加强保险高管人员管理,健全责任追究制度,确保高管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修养、道德水准和专业素养;加强资产管理风险控制,树立全面风险管理理念;强化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监管,防止因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引发的风险;继续加强和改善偿付能力监管和市场行为监管,加强对整个保险市场的宏观调控,制定系统性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密切关注利率、汇率等政策变化及资本市场政策动向对保险业发展的影响,提高监管的有效性。 推进保险业改革发展,还必须对当前保险业改革发展总体形势作出科学判断,清醒认识保险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及时发现并解决阻碍保险业发展的苗头性问题,提高保险业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能力。诸如当务之急的风险防范问题。保险业风险具有潜在性、长期性和复杂性特点,当前要特别注重防范和化解定价、投资风险和因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内控不严带来的风险;再如增长方式即粗放发展和结构不合理问题。保险业的发展粗放主要体现在高投入、高成本、高消耗和低效率的\"三高一低\"上,使得保险业整体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还有事关保险行业整体竞争力提升的创新能力薄弱问题,以及长期以来困扰保险业的诚信经营难题等。这些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我国保险业长远健康发展,影响到保险业改革发展向纵深推进战略目标的实施。 因此,我们既要充分认识到,目前我国保险市场仍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上述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不可怕;又要高度重视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和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精神,把解决存在的问题作为保险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抓住保险业改革发展的重点,扎实有效地把保险业改革发展推向纵深。(金融时报 2007-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