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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监会称2006年8个月查处商业贿赂涉案金额1460万
 
    保监会彻查不正当交易行为
  保监会2月8日在官方网站上宣布,在去年8个月的检查中,共查处商业贿赂涉案金额高达1460多万元。
  保监会透露,去年制定下发《关于保险业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保险业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实施意见》之后,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案件进行了纠正和处理。
  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4月至年底,保险业除检查纠正了大量不正当交易行为外,还查处商业贿赂案件39件,涉案单位38个,涉案金额1460多万元,涉案人员28人。
  此外,2006年保监会系统领导干部112人次主动向纪委监察部门上交无法拒收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共47.8万元。全系统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44件,其中百万元以上案件4件;合并2005年遗留案件共结案40件,挽回经济损失将近1200万元;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5人。
  与此同时,保监会还出台了一系列防治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制度规定,包括规范银保业务、车险和非车险业务、中介业务等方面的规定。
  保监会主席吴定富表示,今年要坚决查办发生在承保、理赔、资金运用、招投标等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并选择一些典型的商业贿赂案例进行通报。
(新闻晨报 2007-02-09)
 
                           保监会紧急调研入市规则 保资或可投资翻番股票
 
  孙建勇说,“国内股市的确在过去的一年里发生了很大变化。因此,我们将进一步研究,以适应市场变化。”  
  对于国内手握重金的保险商而言,国内股市中那些涨幅超过100%的股票可能将不再是“烫手的山芋”。中国保监会资金运营部主任孙建勇2月7日在《保险机构债券投资信用评级指引(试行)》发布会上向记者透露,对于不允许投资去年涨幅超过100%的股票的限制,监管机构正在做进一步政策研究,以充分适应市场的现实变化。
  “监管机构当初是出于风险管控的考虑而制定了这条规定,在国际上,涨幅超过100%股票很罕见。这种跳跃性大的股票也暗藏风险,所以是风险管理的一个关注点,”孙建勇说,“但国内股市的确在过去的一年里发生了很大变化。因此,我们将进一步研究,以适应市场变化。”
  此前出台的《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保险公司股票资产托管指引(试行)》为保险机构选股立下规矩——保险机构投资者不得投资价格在过去12个月中涨幅超过100%的股票。
  在经历了多年熊市之后,国内大牛市突然到来。去年国内绩优股涨幅超过100%的比例高达90%以上,而保险机构持有的大部分重仓股去年的涨幅都超过了100%。这意味着,如果这部《暂行办法》不做出相应调整,保险商今年可投资的股票将十分稀少。
  据孙建勇此前透露,去年保险业股票整体投资收益率高达27.1%,而计入股票收益的保险业净投资收益则有932亿元,投资收益率则为5.82%。
(北京晨报 2007-02-08)

                    中国保监会发布《保险机构债券投资信用评级指引(试行)》
 
    近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保险机构债券投资信用评级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要求保险机构建立内部信用评级系统,评估债券投资信用风险。这是保险业全面落实《关于加强保险资金风险管理的意见》的重要举措,标志保险资金债券投资开始步入信用风险管理阶段。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指出,信用风险是债券投资最主要的风险。债券市场发生的偿付风险案例说明,防范信用风险已经成为债券投资的紧迫任务。近年来,我国债券市场迅速发展,无担保企业短期融资券累积发行规模已超过5000亿元,长期无担保企业债券业也已在市场出现,同时有关部门正在修订企业债券管理规定,将为无担保债券投资提供政策支持。从国际经验看,利用现代金融技术和信息处理方法,建立识别、衡量、评价、控制信用风险的系统,是有效防范信用风险的重要手段。《指引》借鉴国际通行做法,要求保险机构建立内部信用评级制度,有利于维护保险资产安全,提高保险机构核心竞争力,也有利于促进债券信用评级的规范发展和债券市场的稳健运行。
  《指引》的主要内容,一是建立评级制度。《指引》借鉴国际信用评级经验,规范保险机构债券投资信用评级,确保评级基本程序完整有效。二是坚持二元评级方法。《指引》将信用评级分为主体评级和债项评级两个单元,主体评级主要评估发债主体偿债能力和偿债意愿,债项评级主要结合债券特点和相关合同,考察债务人偿还特定债务的信用程度。三是规范评级报告内容。《指引》规定信用评级报告包括评级分析和评级结论两个部分,并特别规定跟踪评级报告的基本内容。四是构建具体评级模型。《指引》鼓励保险机构在遵循普遍原则的基础上,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建立适合自身特点的信用评级制度和评估模型。五是强化持续评级和信息系统建设。《指引》强调持续评级的重要性,要求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持续跟踪并积累评级信息。
  据悉,保监会还将发布《保险机构交易对手管理指引》等政策规定,逐步建立保险资金风险管理制度,为加强保险资金全面风险管理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
(中国保监会网站  2007-02-07 )
 
                          中国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
 
  近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了《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动态偿付能力测试(人寿保险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季度报告》等4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并对原《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2号院货币资金和结构性存款》进行了修订,将其更名为《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第2 号院投资资产》(以下简称“5项编报规则”)。  
  保监会财务会计部负责人指出,5项编报规则的施行将进一步提高我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评估的科学性和偿付能力监管的效率,对我国建立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的保险监管体系,保险公司完善内部风险管理机制,促进保险市场的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该负责人指出,《投资资产》编报规则系统规范了各类投资资产的认可标准和信息披露要求;《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编报规则规范了保险公司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股权投资的认可标准和信息披露要求;《动态偿付能力测试(人寿保险公司)》编报规则规范了寿险公司的动态偿付能力测试和信息披露要求:《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编报规则规范了偿付能力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季度报告》编报规则规范了偿付能力季度报告的编报内容、编报方法和编报格式。
(财会信报  2007-02-06)
 
                           保险专业中介去年首度扭亏为盈 实现盈利9936万元
 
  保监会日前公布的《2006年保险中介市场发展报告》显示,2006年保险中介共实现业务收入407.82亿元,同比增长24%。其中,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共实现业务收入32.74亿元,增长37.16%。
  专业中介机构全行业盈利要归功于保险经纪机构利润的“井喷”。2006年保险经纪机构共实现营业收入14.28亿元,同比增长35%;盈利10771万元,同比增长1292%。
  保监会中介监管部主任王建表示,保险经纪机构实现如此迅猛的利润增长,主要是经过数年的成本摊薄和网点铺设,“到了该盈利的时候”。另一个原因是保险经纪机构的专业化做得比较出色。他表示,今年将继续鼓励经纪公司发挥专业化优势,加大研发能力。“保险经纪公司营业收入将继续保持两位数增长,形势还是比较乐观。”
  保险代理机构的形势依然严峻。去年虽然同比减亏34%,但亏损额仍然达到2361万元。王建表示,这一方面是一些公司财务确实困难,亏损比较严重,但也不排除有些公司做账上的问题,“一些公司把收入没有体现在账面上,因此看起来亏损比较严重,但实际上并没有那么大。”
  报告分析显示,2006年,保监会共批设367家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较上年同期少增加218家,这表明社会资源对保险专业中介的认识由最初的“牌照恐惧症”转入理性投资阶段。同时,从退出情况来看,终止经营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为85家。退出方式主要因为内部管理不善、市场开拓能力差、法人治理结构混乱而自行解散等。
(中国证券报  2007-02-05)

                                       天津市保费收入破百亿
 
    记者日前在“2007年天津市保险工作会议”上获悉,天津市保险业务实现四年来最快增长,保费收入突破百亿,达105.18亿元,较去年同期的90.64亿元增长16.05%,高于全国保费增速约2个百分点。
  其中寿险实现续期保费收入25.88亿元,各产险公司实现承保利润8528.59万元;在津各保险公司总资产达304.85亿元,共为经济社会发展累计承担了11332亿元的财产保险以及5359亿元的有效人身保障。从业人员不断增长,共有各类机构458家,已初步形成了多元化的市场竞争格局和覆盖城乡的服务网络。
  天津市副市长崔津渡在会上指出,2006年,天津保险业务稳步快速发展,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作用日益明显。
(证券日报 2007-02-12)
 
                           上海保监局:沪房贷险保费去年剧降93.68%
 
    上海保监局今年将调查保险公司的产品说明会和客户联谊会。
  由于退保的原因,去年上海房贷险的保费收入大幅下降93.68%。这是2月4日召开的上海保监局保险新闻通气会上传出的信息。
  上海保监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06年上海保险业共实现保费收入407.04亿元,增长22.01%,保费收入占全国总保费的7.22%,排名全国第四位,仅次于江苏、广东和北京。外资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逐步上升。2006年上海中资保险公司保费收入329.03亿元,市场份额80.83%,外资保险公司保费收入78.01亿元,市场份额达到19.17%。
  按照上海市户籍总人口计算,2006年人均保费支出达到2992元。去年上海保险市场赔款和给付合计91.31亿元,增幅4.4%。
  据上海保监局介绍,去年上海房贷险的保费收入仅0.26亿元,同比降幅高达93.68%,退保是保费大降的主要原因。此外,去年团体寿险的退保率达到25.89%,远高于个人寿险9.72%的退保率,其中有一些不规范的因素。
  据悉,上海保监局今年将调查研究保险公司的产品说明会和客户联谊会,并提出指导意见。上海保监局目前已接到少量这方面的投诉。规范的内容可能包括开会者的资格、开会的程序、讲师的资格、讲课内容等。此外,上海保监局还将进行火灾公众责任险试点,建筑工程风险管理制度试点。
  截至2006年年底,上海市共有保险公司71家,各家保险公司资产合计1275.9亿元,同比增长19.08%。截至2006年12月,上海共有保险营销员34303人。其中,寿险营销员34245人,产险营销员仅58人,保险营销员的持证比例达到100%。
(新闻晨报  2007-02-05)

                      辽宁省出台养老保险计发新办法 灵活就业人员按60%缴费
 
  辽宁省养老保险计发新办法的具体实施细则将于今年正式出台。2月8日记者从全省劳动保障局长会议上了解到,为了保证退休人员待遇水平不被压低,我省采取了提高过渡系数、实行过渡生活物价补贴等措施,使新老办法能顺利衔接。
  灵活就业人员按60%缴费
  考虑到灵活就业人员按新办法缴费的实际困难,允许选择按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按照老的计发办法,基础养老金的计发基数是固定不变的上年度社平工资;而新的计发办法中,除了上年度社平工资变为上年度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外,同时还要加上一个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将两者之和的平均数作为计发基数。
  由于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要高于社平工资,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的多少则完全取决于缴费者平时的缴费数额,当后者大于前者时,两者之和的平均数也必将大于前者。同时,按照老的计发办法,是在缴费满15年后可以发给20%,今后每多缴一年,增加0.6%,而新的计发办法则直接按照每缴费一年,增加1%计算。按此办法计算,如一个人退休时缴费年限为40年,那么按老办法计算这个人可获得0.2+(40-15)×0.006=0.35,即35%;而按照新办法计算,则为0.01×40=0.4,既40%。比前者每月整整多获得5个百分点。
  生活物价补贴实行5年过渡
  另外,实行5年逐步冲减统筹项目内的生活物价补贴,进一步完善了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本次基本养老保险金计发办法改革后,除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发生改变外,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也发生较大变化。新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职工退休时上年度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之和的平均值作为计发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上不封顶。
  过渡系数提高到1.4%
  据介绍,为了使新老计发办法能够平稳过渡,辽宁省将实行5年过渡期。从新办法实施到2010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人员,在按照新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时,低于老办法计算数额的,差额部分将予以补齐;高于老办法计发数额的,实行合理确定增加额的办法计发。2011年1月1日后退休的,按新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不再实行老办法对比。
  为了保证辽宁省退休人员待遇水平不因制度设计而被压低,基本养老保险计发办法将过渡系数由1.2%提高到1.4%,在1996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由于在此之前没有建立个人账户,所以其退休后,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将按照建立个人账户前的工龄,乘以1.4%的系数,发放过渡性养老金。
(时代商报  2007-02-09)
 
                          保险电话营销规范试点有望率先在江苏“破冰”
 
  业界讨论已久的保险电话营销规范化问题有望率先在江苏破冰。江苏保监局日前在江苏保险行业系统内印发了《关于加强人身保险个险业务销售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明确电话营销人员在进行电话销售时须完整告知投保人及对销售全程进行录音等规定。
  电话营销作为一种新兴的营销方式,以低成本、低投入的特点成为许多保险公司的新业务渠道。但由于具体的监管办法还未到位,因此引发的保险投诉及纠纷越来越多。以联泰大都会人寿CEO贝克俊为代表的多名保险公司高层在今年全保会上呼吁,“电话营销等新型保险营销模式在国内刚起步,需要相关配套的法律出台,以保证这种营销模式在国内的长期发展。”
  江苏省目前正研究探讨的方法可谓在全国创了先。据记者了解,相关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电话营销人员在进行电话销售时应先确认投保人的身份,并将姓名、展业证号、所属公司名称、服务电话以及保单重要内容,完整告知投保人;从事电话销售时,同一保险公司被同一销售对象拒绝3次后,不得再次对其进行电话销售。事实上,在不同保险公司中都出现过类似的电话销售问题。
  而在整个电话销售过程中,电话保险销售员夸大保险产品功能从而诱导客户,确是客户最为担忧的问题。对此,江苏保监局在这份征求意见稿中做好了充分的铺垫:保险公司在进行电话销售时,应经投保人同意后方可对销售全程录音,并备份存盘,保存期限不得低于保险期满2年;录音记录应至少包含投保人身份信息、产品保障范围、受益人信息、保险期间、保险金额、缴费方式、保险费及保单生效日期等内容;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因电话营销发生合同纠纷时,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提供录音资料,保险公司不得拒绝。
  除江苏外,其他地方保监局也表示有意推进电话营销规范化进程。记者从上海保监局获悉,该局去年召集了部分寿险公司相关负责人,就规范保险公司电话行销行为听取过意见,旨在研究探讨规范保险电话行销行为的方法,不过目前相关办法尚未成形。
(投资理财周刊  2007-02-09)
 
                         江西保监局在保险诚信体系建设中引入社会监督机制
 
  最近,江西保监局委托省统计局所属专业调查机构开展保险信用社会调查,广泛发放《江西保险业满意度调查问卷》,了解掌握辖内各保险公司信用状况。调查结果将按一定权重纳入全省保险诚信建设考评体系,旨在通过社会监督机制引导保险企业自觉加强诚信建设。
(中国保监会网站 2007-02-09)
 
                                  山东省2006年保费人均支出427元
 
    从山东省保监局获悉,2006年山东省保险市场经营主体快速增加,业务平稳增长。全年保费收入已达到了335.7亿元,平均每人支出保费427元。  
  省保监局的统计资料显示,2006年山东省(不含青岛,下同)新增保险公司13家(含筹建),其中包括6家外资保险公司,新增中心支公司及以下机构454家。
  截至2006年底,在山东省经营的保险公司(含筹建)共37家,其中寿险公司18家,非寿险公司19家;注册在山东省的保险代理公司85家,保险经纪公司10家,保险公估公司11家,兼业代理机构7685个;从业人员14万余人。
(齐鲁晚报  2007-02-01)
 
                                      河南交强险不再一口价
 
河南交强险有望实行“奖优罚劣”的浮动费率机制。2月6日,河南保监局局长欧伟在全省保险工作会议上表示,将尽快建立河南省机动车信息共享平台,落实“交强险”费率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挂钩的浮动机制。
  从去年7月1日交强险开始实施起,“奖优罚劣”的浮动费率机制就一直是大家关注的焦点。此前北京、湖南等地已陆续表示,将从今年起开始实行交强险浮动费率机制;在已经实行交强险浮动费率的上海,遵守交通规则的“好司机”在投保时可享受7折优惠,而记录不佳的费率要上浮70%。
  欧伟同时介绍,在完善交强险各项机制的基础上,今年将大力发展责任险,巩固承运人责任保险、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成果,深入推进旅行社责任保险、校方责任保险、医疗责任保险,并积极发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的责任保险。 
(人民网  2007-02-07)
 
                              湖北将启动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
 
    中部农业大省湖北今年将启动“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由政府和保险公司共同承担农业灾害情况下的保险经营风险。水稻、生猪保险将成为首批开展的农业保险项目。
  据了解,湖北省拟开展的水稻保险,责任范围主要是自然灾害和病虫害导致的损失,由人保财险湖北省分公司承保,每亩水稻的保险金额平均为200元,保险费20元;生猪保险的责任范围主要是疾病导致的生猪死亡,由中华联合湖北分公司承保,每头生猪保险金额平均为200元,保险费16元。两项保险期限均为一年,保费由各级政府与投保农户各承担50%。以湖北目前规模以上水稻面积3000万亩、规模以上生猪养殖2000万头计算,两项总保费将达到9.2亿元,其中由各级政府每年提供4.6亿元财政补贴,其余由投保农户承担。
  湖北省保监局局长任建国表示,今年保监部门将大力推动农业保险:推动政府出台对水稻、生猪的统保政策,并做好配套保险服务;探索在小麦、棉花、林木、烤烟、茶叶、蔬菜、奶牛等支柱产业、特色产业、效益品种开展种养业保险试点;鼓励保险中介深入乡镇、农村,解决农村网点不足的问题。
(上海证券报  2007-02-12)
 
                                    湖南八成产险公司处于亏损状态
 
    2007年湖南保险工作会议披露:去年保险业务增速达到16.2%
  2007年全省保险工作会议披露,在产险公司进军湖南的大扩张背景下,超过8成的公司却处于亏损状态。截至去年12月末,除太平洋产险和平安产险分别实现利润95.67万元和654.11万元外,其他产险公司均为亏损。
  湖南保监局局长罗忠敏指出,与前几年相比,湖南保险行业的保费规模、业务增速、增长质量、监管水平都上了一个新台阶,但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风险。
  湖南保险密度首次突破200元
  2月4日从2007年全省保险工作会议获悉,截至2006年末,全省21家省级保险分公司(财产险12家、人身险9家)共实现保费收入147.82亿元,同比增长16.2%。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33.50亿元,同比增长13.4%;寿险保费收入98.48亿元,同比增长16.2%;去年全省各项赔款和给付支出38.40亿元,同比增长30.2%。
  其中,财产险赔款支出21.47亿元,同比增长18.1%;寿险赔付支出11.39亿元,同比增长80.9%。
  据悉,去年全省保险业务增速达到16.2%,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2个百分点,是三年来业务增长最快的一年。
  同时,保费收入总量占全国的比重上升明显,由年初的2.16%逐月增长至年末的2.62%,提高0.5个百分点。保险深度1.97%,保险密度218.4元/人,比上年分别提高0.01个百分点和29.4元,特别是保险密度首次突破200元。
  此外,2006年是历年来引入市场主体最多的一年,先后有阳光产险、人保寿险、中英人寿、国民人寿和合众人寿等5家来湘设立了分公司。平安养老湖南分公司的筹建,将为我省保险业的专业经营首开先河。太平人寿湖南分公司正在筹建之中。
  行业盈利能力不强
  当前,湖南省保险业经营成本较高的问题不容乐观,各项费用支出上升较快,综合成本率较高。
  机构增长并没有带来业务规模的快速提升,发展速度与保险公司盈利能力不匹配。据统计,2006年,全省保险公司手续费支出、佣金支出和营业费用支出同比增长分别为24.95%、20.79%和31.44%,均远远高于同期保费收入的增幅。虽然业务取得大幅增长,但行业的盈利状况不容乐观,特别是财产险公司,2006年综合成本率为110%,除平安产险和太平洋产险外,其他产险公司综合成本率均大于100%。
  罗忠敏指出,目前保险业务增长方式依然粗放,“三高一低”现象在湖南省明显存在。高投入突出表现为一些公司的业务增长主要依靠设机构、铺摊子,全行业保费增速远低于机构增速;高成本突出表现为管理水平低,经营成本不断攀升;高消耗突出表现为依靠简单的费率和手续费竞争占领市场;低效率主要体现为追求短期利益,保险业整体盈利能力不强。
  这仍是个“问题市场”
  “随意降低费率、制作阴阳单、账外账、撕单埋单、虚列费用、虚假理赔等违规或违法犯罪行为屡禁不止。”罗忠敏认为,保险市场秩序混乱的状况仍未得到根本改观,仍然是一个“问题市场”。
  此外,保险公司和从业人员依法合规意识不强,内控薄弱。
(中金在线 2007-02-05)
 
                             湖南将对公众场所强制推行火灾责任险
 
   继交强险之后,湖南省将对公众场所试点强制推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在2月4日召开的2007年全省保险工作会议上,湖南保监局局长罗忠敏透露,“与公安部门的合作,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在营业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批发市场,营业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的休闲、娱乐场所及网吧,床位50个以上的宾馆,就餐位50个以上的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危险品专业生产、销售、存储场所,强制推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目前湖南省已在张家界试点。
湖南省将酝酿对火灾公众责任险实行行业联合共保模式,并建立相关行业责任保险的联合平台工作机制。所谓行业联合共保,是指各大保险公司统一条款、统一汇率。一旦发生火灾,由几家保险公司共同赔付。如航空意外险就实行的是行业联合共保。
  全省保险工作会议还透露:“最快春节前后,湖南省政府即将颁布《关于大力推进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1月26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金融工作会议,对保险业改革发展提出明确要求。湖南省将在三农保险、责任保险、车险、养老保险、健康保险等五大重点领域实现新突破。据介绍,今年湖南省将大力推动煤炭等高危行业、旅游行业和公众聚集场所强制责任保险的试点。
(潇湘晨报 2007-02-05)
 
                             保费收入93.24亿 重庆保费增速全国第一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市民越来越注重人身保障。2月4日从市保监局获悉,去年重庆市保险市场实现保费收入93.24亿元,人均保费达310元,同比增长27.5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3个百分点,增幅排名全国第一。
  据保监局的数据显示,重庆市去年产险公司实现保费收入26.21亿元,同比增长25.3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寿险公司实现保费收入67.03亿元,同比增长28.4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7个百分点,增幅排名全国第一。
(重庆商报  2007-02-05)
 
                           四川保险工作会议:提高保险行业整体创利能力
 
  刚刚召开的2007年四川保险工作会议上传来消息,去年四川保费收入首次突破200亿元,达到240亿元。今年,四川保监局将推动四川保险业在“速度、效益、诚信、规范”四个方面取得新成效,再上一个新台阶,力争四川保费收入达到280亿元。  
  引领发展,在速度和效益上取得突破
  2007年,四川保险业将积极开发满足不同层次、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群众需求的各类产品,扩大保险覆盖面,保持快速协调均衡发展,提高行业整体创利能力。一是积极发展“三农”保险。二是大力发展责任保险。三是加快发展城乡养老和健康保险。四是继续推动县(区)保费规模超1亿工作,力争四川全省50%的县(区)保费规模超亿元。
  加强监管,在诚信和规范上不断提升
  今年,四川保监局将着力解决市场秩序和行业诚信的突出问题,防范化解风险,维护市场秩序。一是对公司进行分类监管。对成立时间较长,经营持续亏损,市场反响恶劣的公司,保监局将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和对其进行部分业务限制。二是建立合规经营管理机制。各保险公司逐步成立负责合规管理的专门部门和岗位,监督公司运作流程。提高高管人员合规经营意识,建立违规行为责任问责制和追究制。三是加强行业自律。加强诚信建设,严格落实自律公约,结合市场实际开展自律工作,加大对自律公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四是创新信访工作手段。实施差异化管理,对信访投诉集中、信访工作长期滞后的保险机构,将要求其相关负责人到保监局协助信访办公。
(中国保险报 2007-02-09)

                           贵州保险工作会议:进一步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2月2日,贵州全省保险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对贵州省今年的保险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2006年,贵州省保险业全年实现保费收入49.19亿元,同比增长21.61%,增速全国排名第九,全年共为3000余家次企业、2091万人次和81万台次机动车辆提供了保险保障,承担风险保障总额达6829亿元,同比增长43%。一年来,全行业向地方缴纳营业税1亿多元,为社会提供约1.5万个就业岗位。
  会议明确,今年贵州省保险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依托贵州省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保持保险业加快发展的持续性、连续性和稳定性,进一步增强保险业可持续发展能力,走贵州特色保险业发展之路,实现全行业又好又快地发展。今年将重点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积极拓宽服务领域,努力扩大保险覆盖面。努力争取政策性农业保险、外出务工农民意外伤害保险、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等涉农保险业务发展取得新突破,更好地服务新农村建设;大力发展城乡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责任保险等保险业务。二是不断深化改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转换经营机制、健全内控、调整优化结构,大力推进服务创新,探索保险快速理赔处理机制。三是加强改善监管,防范化解风险。加强对重点公司、重点地区、重点业务、重点环节和治理商业贿赂、反洗钱工作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加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强化高管人员管理,健全责任追究制;加强市场的监控,提高监管有效性。四是加强诚信建设,塑造行业良好形象。五是加大市场培育力度,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中国保险报  2007-02-09)
 
                         深圳保险业2006年保费收入134亿 寿险增幅全国第一
 
    来自深圳保监局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06年深圳保险业务快速增长,全年累计实现保费收入134亿元,同比增长26.59%。其中,产险保费收入59亿元,同比增长18.6%;寿险保费收入75亿元,同比增长33.7%,增速列全国首位。
  在2月7日举行的深圳市保险工作会议上,深圳保监局局长孟龙表示,深圳保险市场吸引力逐渐增强,各类保险机构进入深圳市场十分踊跃。2006年共新增5家保险分公司、28家专业保险中介法人机构和4家专业保险中介分支机构,并已有4家公司向保监会正式递交了设立机构的申请。
  截至2006年底,深圳共有各类保险机构43家,其中保险法人机构7家,产险分公司19家,寿险分公司7家,再保险分公司2家,保险控股分公司1家,异地驻深营销服务部7家。另外,深圳市场上还有专业保险中介机构131家,兼业保险代理机构3079家。
  孟龙说,近年来,深圳保险业通过保障、融资和信用中介等多个渠道支持深圳高新技术产业,提供风险保障。2006年,保险业为各类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了近2.5亿元风险保障。
  此外,深圳保险业正在深圳社保体系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深圳保监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6年底,深圳寿险长期责任准备金217亿元,成为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超过1000万人次提供人身保险保障,为2万多家企业提供补充养老、企业年金等团体保险保障计划,覆盖员工总数达300多万人次。
(证券时报  2007-02-08)

                          大连保险工作会议确定今年要在五个方面形成突破
 
    2月2日大连召开全市保险工作会议,驻大连各中央金融监管派出机构、大连市政府金融办负责人、大连各保险机构高管人员和行业学会负责人以及专家学者近400人出席会议。大连市政府戴玉林副市长到会讲话,他一方面肯定了过去一年大连保险业取得的不俗成绩,同时希望全市保险业要进一步加大对当地经济发展的渗透能力,他同时还向到会的保险机构负责人郑重承诺:今后凡是涉及保险发展中遇到的难题,保险公司可以通过保监局和市金融办两个渠道向他反映,政府会尽力给与支持。
    据何勇生局长介绍,去年大连保费收入增长在五个计划单列市中位居次席,现在大连保险公司总数已达23家。2006年大连保险市场多有亮点,其中财险盈利能力增强,寿险业务结构更趋合理,日益健康的发展环境促使当地各保险主体竞相把发展的着力点聚焦在效益性增长上,其中一个明显的变化――就是在各总公司单项和综合性考核中取得排前名次的“大连籍”分公司数量增多。何勇生在部署全年工作时强调,大连保监局将2007年确定为“和谐发展年”,将着力提高全行业在转变经营方式、拓宽服务领域、加强和改善监管、完善体制机制和加强诚信建设五个方面的能力。要在“三农”保险、责任保险、统筹城乡商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以及扩大保险进社区试点范围、加强监管和诚信方面继续有所新的突破。
    同时从会议上获悉,为推动大连保险业进一步改革、创新和发展,在征求大连市委、市政府35个部门和主要保险机构的意见,历经多次调研和反复修改,最终经大连市领导审阅同意,涵盖未来五年大连保险业发展蓝图的《大连保险业“十一五”发展规划》业已正式印发,其中总体目标是进一步确定了要通过多种举措,促使大连成为服务和辐射东北腹地的北方保险中心城市。
(大连保险学会  李敬伟  2007-02-06)

                                    浦东探索保险发展先行先试
 
  日前浦东新区政府、上海保监局共同召开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保险业专题的结题会,明确了浦东在下一步上海保险发展中的重要角色。它与世博会、洋山深水港一并被列入上海保险“十一五”规划中的三大发展重点。
  浦东新区副区长万大宁在结题会上明确表示,浦东新区政府将继续加大对发展保险的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具有操作性课题的先试先行工作,尤其是在开展建筑工程质量保险、健康保险公司开展医疗管理和服务、保险资金投资人才公寓、建立银信贸平台推动贸易中心建设等方面。
  此前在保监会的支持下,浦东与上海保监局合作成立联合专项调研组,对推动保险业发展的10多项创新项目进行探索与研究,其中包括配合上海保监局研究建立区域性再保险市场的方案。目前,这些项目已取得阶段性研究成果。
    记者2月11日从上海保监局统计处获悉,浦东将与上海保监局、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合作,利用保险创新解决外贸企业融资难问题,主要操作形式是:政府提供适当政策扶持,保险公司为企业应收账款提供保证,外贸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搭建“银信贸易”平台的创新设想。
    浦东目前正与上海保监局及保险公司合作,在进出口保险、保单与通关电子信息联通等方面进行尝试。在上海保险下一步发展规划中,浦东还将参与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建设项目、研究保险资金进入住房租赁市场、探索离岸保险、引导保险资金进入产业基金、试点商业健康险进城市社区及郊区、借助保险公司试点新农村合作医疗、探索自保及共保体模式和支持保险机构综合经营等,旨在进一步提升浦东金融中心的地位。
  (上海证券报 2007-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