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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保险支持调查报告

刘成奇

(云南省保险学会,云南 昆明 650011)

  一、云南省经济与保险业发展现状
  从1980年云南省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保险业的发展始终紧紧依附着地方经济升落起伏。1981至1990年,云南省GDP从84.27亿元增加到451.67亿元,年均增长18.47%,这10年是云南省经济增长最快的10年,而同期云南省保险依托快速发展的社会经济大环境,保费收入从123.6万元增加到3.2亿元,年均增长74.31%。1991至2000年,云南省GDP又从1990年的451.67亿元增加到1 955.09亿元,年均增长16%,增幅比前10年回落2.27个百分点。同期云南省保费收入从1990年的3.2亿元增加到40.4亿元,年均增长28.86%,增幅比前10年回落45.45个百分点。最突出的是从1995至2001年,云南省经济增长速度连续7年回落,年均增长11.43%,最低的1999年仅增3.44%,而这7年里也是云南省保险业发展最艰难的时期,年均增长19.18%,1999年仅增7.2%,2001年最低为5.5%。由此可见,保险业的发展与地方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
  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为社会提供越来越多的保险服务,有力地配合了国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对天灾人祸造成的单位或个人的经济损失的补偿作用越来越突出,为减轻地方财政压力,维护社会稳定发挥更大的积极作用。从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到1995年,云南省保费收入共计57.63亿元,而向社会支付各项赔款达26.4亿元;1996至2000年,保费收入为163.47亿元,保险赔付达65.68亿元;2001年保费收入为42.69亿元,赔付18.96亿元;2002年保费收入为55.48亿元,赔付19.7亿元。从1980年云南恢复国内保险业务至2002年,云南保险业向社会支付各种赔款达130亿元。同时云南保险业为云南GDP的贡献也从1980年的0.02%上升到2002年的2.49%。
  二、云南省小康社会建设的程度
  云南是一个经济欠发达的省份,属老、少、边、穷地区,经济基础薄弱,经济结构单一,社会发展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虽然改革开放以后,云南省赢得了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三步战略基本实现,小康社会的目标总体上已经接近,但是就小康社会的16项重要指标来看,云南省小康社会建设的程度仍然很低,与发达地区相比差距甚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任务十分艰巨。
  (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预测
  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到2020年GDP要比2000年翻两番,也就是说全国GDP要达到36万亿元以上的水平,人均GDP要从800美元上升到3 200美元的水平。云南按此要求类推,到2020年全省GDP应为7 820亿元。如果将今后20年全省人口的平均自然增长率用10.0‰来测算,到2020年全省年平均人口将达到5 145万人,届时人均GDP仅为15 200元人民币,如果仍按8.27的汇率计算,仅为1 838美元,离人均3 000美元的目标还差1 162美元。也就是说,如果云南省仅按中央对全国要求的平均标准来抓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到2020年是无法实现这一目标的。
  (二)当前云南省主要社会经济指标在全国及西部的位次
  据统计资料显示:2001年底云南总人口为4 287.4万人,占全国人口的3.36%,排第12位;GDP为2 074.71亿元,在全国排第18位,在西部(十二省、市、区)中排第3位;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为4 866元,比全国平均水平少2 677元,在全国排第28位,在西部排第9位;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为734.81亿元,在全国排第22位,在西部排第5位;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占GDP的比例为35.4%,比全国低3.4个百分点;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为191.28亿元,在全国排第16位,在西部排第2位;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 533.74元,比全国平均水平少832.7元,在全国排第27位,在西部排第8位;2001年云南城镇化率为24.9%,低于全国12.8个百分点;云南的124个县当中有107个县是靠政府财政支持的。恩格尔系数40%以上的为贫困,目前我国是48%,云南则高达60%。
  从上述云南省主要经济指标在全国的排位情况看,云南省与全国平均水平相差还较远,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差距更大,云南小康社会建设的程度很低,仍需全省各行各业继续艰苦努力,为云南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三、云南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工业化程度低,经济发展处于工业化进程的初级阶段。2001年云南省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35.4%,比全国低9个百分点。如扣除烟草加工业,非烟工业增加值则更少,仅占GDP的19.6%。
  (二)农村贫困人口众多,劳动力文化素质偏低。2001年云南省总人口4 287.4万人中有84.2%的农业人口,虽然“九五”期间,云南省全面开展了扶贫攻坚工作,已使近500万贫困人口脱贫,但到2001年全省仍有700多万贫困人口亟待脱贫。云南省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为6.32年,比全国的8.43年低2.11年。全省文盲率比全国高4.67个百分点,高出的幅度达41%。在全国31个省、市、区中,每10万人拥有的大学、高中、初中文化程度人口,云南均列第29位。
  (三)城市化水平低,城乡两级分化矛盾突出。云南省城市发展面和规模不足,特别是小城镇建设未得到充分发展。全省城市化水平到“九五”末期仅为22%,比全国低11个百分点;城市经济实力薄弱,基础设施功能不完善,对周边地区的带动和辐射作用小,使各类要素市场发展缓慢,直接抑制了农产品流通和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影响了农民收入的增加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同时也形成地区间经济发展的极不平衡的状况。
  (四)经济结构调整滞后,经济增长后劲不足。第一产业基础仍然薄弱,且结构调整刚开始起步,产业规模小而散,农产品流通不畅且市场狭小,在很大程度上还未进入全国农产品市场体系,农民收入渠道单一,增收缓慢。第二产业支柱单一,产业集中程度低,产业链短,非烟草工业经济效益和竞争力差。第三产业发展相对不足,领域狭窄,层次较浅,对社会经济的服务和支持功能较弱。
  云南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面临的上述问题和困难,概括起来讲其核心是“三农”问题,即农业、农村和农民。如何解决农业结构的调整,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提高农民的收入,是当前和今后制约云南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决定因素。
  四、保险在云南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应重点支持的方面及措施
  (一)云南省保险业要努力为GDP的增长多作贡献。到2002年底,云南省保险业为云南省GDP的贡献仅有2.49个百分点,虽然比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初期的0.02个百分点高出了120多倍,但还低于当前全国平均3%的水平,与发达国家保险业对GDP的贡献9%相比差距甚远。
  如果按翻两番的目标要求,云南省2000年GDP为1 995亿元,到2020年应为7 820亿元;云南省保险业2000年保费收入为40亿元,到2020年应为160亿元,对GDP的贡献为2%,这个贡献是显然不够的。如果按保险业发展前景预测,保守地讲,从2003年至2020年,保险业的年均增长应不低于10%,以此计算,到2020年云南省保险总规模应为308亿元,为GDP作出的贡献应当是3.9%。如果再乐观一点,对GDP的贡献可在5%左右,这一贡献对云南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人均3 000美元的目标具有重大的积极意义。
  (二)云南省保险业要更多地为农业结构调整提供保险服务。云南省农业结构的调整虽然起步较晚,但成效很明显。特色农业、增收农业发展迅猛,但保险服务对农业触及甚少,甚至消极对待农业保险服务领域的开发。我们应当转变农业保险是政策性保险,是亏损保险的传统观念,要看到正在崛起的现代农业给保险业带来的巨大商机。诸如各地的名特优农业产品,已经越来越发挥出明显优势,并成为种植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重要增长点。保险业要尽快跟上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形势,为现代农业和不断出现的新兴农业提供优质的保险服务,大力支持和保障其健康发展。
    (三)云南省保险业要在农村和农民中广泛开展业务服务,最大限度地减少农村因疾病和灾害事故而返贫的人数。由于农村经济落后,农民收入低,保险意识相对较低,因此,农村和农民抗风险能力最弱。从客观上讲,他们最需要获得保险保障。广大农民,绝大多数处在贫困线上下,虽然每年都有50~80万人口脱贫,但是由于疾病和灾害事故的原因,每年仍有2%的脱贫人口返贫,如果在农村让更多的人获得保险保障,返贫人口会大大减少,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现实的支持保障意义。
   (四)云南省保险业要多为个私经济提供保险服务。云南省个私经济2002年创国内生产总值429亿元,  已占全省GDP总量的19.2%,占全省零售总额的半壁江山。  目前全省有74万户个体工商户及私营企业,随着所有制结构调整力度的加大,个私经济必将会继续发展壮大,更全面地覆盖国民经济的主要领域,并逐步由劳动(上接第61页)密集型产业向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发展,  由传统产业向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个私经济在风险面前有一定的脆弱性,客观上最需要保险保障,以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但是目前云南省个私经济获得保险保障的状况令人堪忧。74万户个私业主,最少有半数以上没有保险保障,大量的从业人员更是不知保险为何物。这种状况导致个私经济抗风险的极端脆弱性,不仅不利于稳定经营,而且对个私经济的发展后劲形成了威胁。因此,保险业要齐心协力,加大对个私经济的保险宣传力度,提高个私经营者的保险意识,使他们获得更多的保险保障。
  (五)云南省保险业要紧扣建设旅游大省、绿色经济强省和建设国际大通道三大目标,盯紧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部署和建设“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五大支柱产业”等目标,努力开发与之相匹配的保险服务,争取在其中有所作为。
  (六)云南省保险业要大力发展代理人队伍,为社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扩大就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指标,也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多年来,云南省保险业已招收接纳大量的无业、失业或下岗人员进入代理人队伍,他们中的大多数已经过严格培训,取得了代理人资格证和上岗证,截止到2002年底,全省已有1.5万多名个人代理人,他们已经为云南省保险市场的发展壮大做出了重要贡献。保险业界应继续加大个人代理人队伍的发展力度,加强培训、扩大队伍,确保代理人队伍年增员率不低于20%。每年解决约3 000人的就业岗位,减轻政府和社会解决就业的压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实在在做贡献。
  [编辑:韩艳春]
  [收稿日期]2003—04—16
[作者简介]刘成奇(1957—),男,政工师,现任云南省保险学会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