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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欺诈在抬头 九成险企盼信息共享
 
  近日,广东保监局在东莞、珠海、江门三地对保险市场欺诈行为进行摸底调查。调查显示,三地保险欺诈正呈逐年上升势头。

  保险欺诈量逐年上升

  尽管调查未有显示三地具体骗保金额,但广东保监局针对本次调查得出的首个结论称,三地“近年来保险欺诈现象呈现逐年上升势头”。广东保监局同时在报告首页,援引国外数据称,“从发达国家保险业的经验来看,保险赔付总额中约有15%至30%是由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等外部人员实施诈骗形成的。”

  据了解,此次调查的东莞、珠海、江门位于珠三角腹地,毗邻港澳,是广东省保险业务最发达的地市。调查对象为在东莞、珠海、江门等三城市从事经营的83家地市级保险机构。调查采用问卷形式,包括五个部分:保险欺诈情况现状;保险业应对保险欺诈工作的现状;保险欺诈管理部门及岗位设置及运作的现状;保险业反欺诈管理的策略体系;反保险欺诈的政策及制度环境。

  调查表明,三市保险机构普遍认为保险欺诈现象存在但不是特别严重。当前保险欺诈现象严重性平均分值为3.07分(5分最严重,1分最轻微)。但值得注意的是,有40%的保险机构认为自2000年以来保险欺诈现象逐年上升,并且有越来越严重的发展态势。

  其中,产险涉及的保险欺诈较寿险更为严重。认为保险欺诈现象比较严重的产险公司达12%,寿险公司仅为2%。同时,83%的产险公司认为进行欺诈的是“汽车修理厂”,而67%的寿险公司认为进行欺诈的是“被保险人”或“受害人本人”。

  调查同时揭秘保险欺诈的常用伎俩。40%的产险公司认为车损险欺诈较为严重,25%的寿险公司认为人身意外险欺诈较多,21%的寿险公司选择了重大疾病险,20%的寿险公司选择了个人住院医疗保险。在惯常遭遇的欺诈手法上,61%的产险公司选择了“虚构保险事故”,44%的产险公司选择了“购买保险后故意制造事故”;55%的寿险公司选择了“在购买保险时隐瞒被保险人事实情况,违反告知义务”。

  九成险企盼信息共享

  为什么保险欺诈屡禁不止?市内多家保险公司指出,信息未能共享是险企无法对保险欺诈形成合力的重要原因。保险公司指出,国外保险机构为防止保险欺诈,通常会建立信息共享的拒保“黑名单”,以降低保险公司遭遇欺诈的风险。

  东莞、珠海、江门三地调查再次印证这一观点。调查显示,9成以上保险公司建议保险公司内部建立信息共享。其中,超过9成的保险机构建议建立同业拒保信息交换系统或保险欺诈索赔数据库;超过8成的保险机构希望建立高额保险重复购买信息交换系统或保险欺诈案件曝光系统。

  调查中,险企同时认为,保险反欺诈人才的稀缺也是险企对抗骗保行为的一大短板。调查显示,74%的被调查保险机构认为反保险欺诈人才培养的主要困难是缺乏系统化的保险欺诈管理培训课程,无法掌握保险欺诈管理的新技术和手段;71%的被调查保险机构认为缺乏有资质的专业从事保险欺诈管理培训的机构;68%的被调查保险机构认为具备保险欺诈管理实战经验的人才非常匮乏。
(羊城晚报  2009-07-06)

                                 结构调整令催生寿险市场变局
 
    中国保监会年初发出的产品结构调整令开始得到市场的响应。

  最新统计的5月份北京寿险市场数据显示:由于结构大调整,导致总保费和标准保费的背离程度差异拉大,分红型保险成为市场“宠儿”,投连险、万能险产品边缘化。

  而这一切与保监会三令五申强调的“寿险业务结构优化”密切相关。

  总保费仅增长4.46%

  截至5月份,北京寿险市场数据显示,总保费同比增长率非常低,仅为4.46%,而2008年1~5月份的同期数据显示寿险总保费的增长率超过60%。从60%陡降到4.46%,虽然有上一年度的保费基数水平高低的原因,但最重要的是由于投资连结保险、万能险的销售于2009年逐月下降,至5月末,投连险、万能险的保费负增长为-77.21%、-22.98%。

  不过,国泰君安的研究报告称:由于结构大调整,导致总保费增速的意义大大弱化。结构调整将导致2009年标准保费(实际保费金额乘以折标系数,交费年限低则折标系数低,反之则折标系数高)增速高于总保费增速。由于各家公司的保费结构和调整力度不一样,总保费和标准保费的背离程度差异很大。

  以新华人寿为例,2009年1~5月份,新华保险共实现保费收入266亿元,同比增长16%,而体现了公司核心业务的标准保费达155.95亿元,同比增长100%,也远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正在发生的监管环境的变化对保险公司未来经营机制、盈利模式和经营方式都会产生重大的影响。”新华人寿战略发展部总经理孙玉淳说。

  “标准保费增速将远高于总保费,市场并未完全消化这一信息,因此对那些总保费和标准保费背离程度较大的公司,就存在套利机会。”国泰君安的分析报告认为。

  “在保险业,我们把标准保费又称为核心业务数据。核心业务能看出一家寿险公司盈利能力和未来增长潜能。”孙玉淳介绍,“随着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新《保险法》的实施,以及保险监管环境的变化,未来的市场格局正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这种变化从各保险公司的产品销售策略的调整反映出来。”

    万能险失宠

  而结构调整已经在5月份的数据中有所体现。虽然5月份北京寿险总保费增速放缓,但市场中另一个数字格外显眼,即定期寿险、两全寿险、终身寿险、年金的分红型保险产品的增长为75.51%。体现保险业本质功能的定期寿险、两全保险的增长率极高,尤其是分红型的两全保险的增幅达到123.11%,这正是保监会“结构调整”令下达后监管者最乐意看到的。“寿险业总体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中国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点评。

  从市场上半年销售的产品也能看出这一趋势,如合众人寿的“福寿齐添分红型年金保险”、新华人寿“金钱柜双重分红保险”、中英人寿“华丽人生两全分红保险”、中意人寿的“福享金生分红型两全保险”都是体现了寿险结构调整的思路。

  “相较于去年个人营销渠道中万能险65%以上的比重,目前我们分红保障型产品已经占到了85%以上,个别地区已达到90%。”合众人寿总裁助理陆峥嵘说。

  “万能险在公司的销售比重一直不大,今年只在银行保险渠道还有销售,但很快也会停售。而我们在产品结构上主要致力推动个人营销的20年期缴,银行保险的三年期、五年期的期缴以及年金产品新契约的达成。”新华人寿孙玉淳说。

  陆峥嵘还表示:“对于寿险公司来说,用于补充养老保险的年金保险未来有很大的市场,真正的年金保险是那种明确领取数字,将来月月可领取的产品。这种产品不仅可以集中体现保险公司的管理水平,而且也可以区别市场上其他养老产品。”他还说:“科学的养老是社会养老有一点,个人储蓄存一点,商业保险买一点。如果将来大众有这种共识,对于保险公司标准保费的拉升就会有影响。”

    结构调整令

  “下半年应继续坚持全保会‘防风险、调结构、稳增长’的总体要求。”6月下旬,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在深圳调研时重申了“结构调整,优化结构”的监管令。他明确了结构调整坚持的三个原则:“一是坚持发展有内涵价值的业务;二是坚持发展体现保险行业优势的业务;三是坚持发展满足消费者真实需求的业务。”

  “结构调整令”的三令五申,与两个即将实施的新法规相关。新《保险法》于2009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次《保险法》的全面修订,共涉及原《保险法》中的145条,新《保险法》新增条款内容包括拓宽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及加强监管手段。其中最重要的是新《保险法》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的监管规定细致缜密,对公司责任人如董事、监事、高管的任职资格条件及管理责任范围都有严格的规定。中国保监会法规部主任杨华柏认为,《保险法》修订给予保险业更大发展空间,但也向保险行业提出两大挑战,不顺势开拓必将被对手淘汰,无视被保险人利益则有出局之虞。

  此外,国内保险公司将执行新的会计准则,业内人士预估最晚于2010年开始实施,新的会计准则将对保费收入确认口径有较大变化,在新规中,投连险、万能险可能不计入保费收入中或量化为一定比例的标准保费计入保费收入中,与此相关的是保险公司的准备金率的调整,最终使保险公司的准备金水平更加透明。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称:“以前保险公司评估之所以不那么准确,就是‘准备金’那点事,因为保费统计口径的原因,准备金的调整各公司有自己的方法。”

  “新会计准则使保险业人士更加注重对产品形态的研究,对长期可持续保费收入的追求。如果投连险、万能险占比较高,银行趸交占比较高,将来的保费统计数据就会缩水较大。所以各公司产品结构的转型势在必行。”一位精算师表示。
 (中国经营报   2009-07-07)

                           华安财险转型显尴尬 门店模式未现成效

  2008年1月,华安财险上海分公司在浦东尚博路、闸北汾西路、虹口凉城路等7处“直销门店”同时开业,交强险、家财险以及各类短期意外险成为先期销售的险种。一时曾引起保险业界诸多关注。

  今年5月,笔者随机走访了华安财险位于中山北二路和凉城路的两家门店,发现一家门店“铁将军把门”,另一家门店直接做起了服装生意。短短一年光景,华安财险的门店模式在沪上极速降温。直观的数据显示,门店模式并没有给华安财险上海分公司带来业务量上的改观。2008年全年,华安财险上海分公司保费收入6516.26万元,市场份额0.44%,居沪上保险市场倒数第四。

  门店模式未现成效

  2007年,华安财险开始谋求转型,推出两大举措。首先,限制车险规模,叫停没有盈利的业务。按照华安财险2007年初召开的董事会要求,华安将禁止承保所有满期赔付率达到60%以上的险种。同年8月,华安财险在全国范围内启动连锁式营销服务部建设项目,投资购买门店,让保险的销售和服务延伸进社区。

  华安财险董事长李光荣的理念无可厚非:产险业务过度依赖代理人和中介机构,保险公司与客户以及风险管控点远离,既增加中间成本,又很难进行有效经营。门店模式就是拓展自身的销售渠道,依托社区建立起的产品销售和客户服务中心,有利于加大直销力度,培养公司直接客户。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华安财险在全国的超过200家直销门店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

  笔者获悉,华安财险在上海的各门店有时一星期都无人上门,总公司所器重的社区宣传更是如“竹篮打水”一般。一位曾参与华安门店模式布局的知情人士透露,华安一直有打造成“金融控股集团”的构想,门店模式更是想“以5年时间赶超平安18年的历程”,但由于在布局时机、节奏方面出现偏差,加上市场大环境的变化,门店模式现在只能用尴尬来形容。

  华安财险不少门店直接让业务员去当店长,学历上无法达到总公司本科的要求;不少门店存在人事纷争,致使无暇兼顾业务拓展。而更为严重的问题在于,华安财险在全国门店摊子铺得过于庞杂,但总公司却未能掌握到真实情况,包括门店运作、市场反馈等。

    面临资金运作压力

  华安财险门店推广的初期,金龙理财险是维系保费收入的重要支撑。该险种2005年正式推入市场,集保障、投资和增值三种功能于一体,“利率联动,年收益率随着3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调整而同幅度调整”是其最大的卖点。

  金龙理财险一度是华安财险放弃车险业务后的王牌,并迅速在全国市场上实现保费3亿元。但从去年开始,金龙理财险进入第一个返还高峰,恰逢股市步入熊市,华安财险的投资收益开始难言保证。知情人士透露,去年华安财险在金龙理财险方面的返还达到1亿元左右,面对持续的返还期,尤其不再红火的资本市场,如何做好剩余2亿元的资金运作成为华安财险面临的重大课题之一。

   在保险业界,华安财险投资团队的能力比较出挑。2007年,华安财险借助资本市场的持续上扬,投资收益高达19亿元。2008年,公司赢利能力在同业中的排名也比较靠前。

  有专家指出,虽然华安的融资能力和资金运用能力较强,但面对如今资本市场的不确定以及外部金融危机的影响,华安财险要在短时间内实现一定的投资收益还是有压力的,毕竟华安在全国范围内推行门店模式已经消耗了不少“资金底气”。
  上市前景存疑

  华安财险在保险市场上曾以高调推出“禽流感保险”和“学贷险”而为人熟知,但这些险种销售业绩的不尽如人意,使得不少业内人士冠之以“作秀”的名号。如今门店模式的转型阵痛将使得董事长李光荣“以华安为平台建立金融控股集团”的长远谋划变得迷离起来。

  业内人士表示,2007年华安财险的两大转型举措都有可能是在为华安财险谋求上市铺路,毕竟舍弃亏损业务,可以让账面更漂亮,设置产权式的直营门店既为资产找到保值增值的出口,还能为上市时增加了身价与估值的筹码。从这层意义上看,门店模式是否能适应各方水土,反倒成次要的了。

  如今私募或风投流行把经营公司视作是经营产品,作为保险公司的经营者,保险公司要追求上市的话,同样是在经营产品:需要概念、需要包装、需要关注度。华安财险作为民营资本的保险公司,经历了借壳华盛达上市的失败,但这并不影响华安财险谋求上市的决心。
  中央财大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教授对于“投资保险公司,5年时间能不能收回本钱”的回答是:“门儿都没有。由于资本金消耗非常快,不仅收不回本钱,还得不断往里投钱。”

  华安财险成立于1996年,股东已经数易其主。能不能继续,是继续加大投入,还是作秀般的回收多少是多少?很多人都没有底。(解放日报 2009-07-08)

                                   保险产品停售的八大原因解析

  近期有部分保险公司的部分保险产品被停售,令不少人疑惑,究竟这些保险产品停售的原因有哪些呢?以下是笔者总结的八大原因。
  原因一:2.5%预定利率规定已长达十年

  1999年6月10日,央行第七次降息,同一天保监会下发《关于调整寿险保单预定利率的紧急通知》,规定“将寿险保单(包括含预定利率因素的长期健康险保单)的预定利率调整为不超过年复利2.5%,并不得附加利差返还条款”。

  自此之后,保险公司各险种的定价都按此规定,只能在2.5%以内做文章。时至今日,2.5%的预定利率管制已达十年之久。在过去的2008年,央行连续五次降息,已经将银行一年期基准利率下调至2.25%的低位。

  在此背景下,大量按照2.5%的寿险预定利率设计的保单,将面临利率倒挂的风险。而调整保费将成为保险公司最直接的处理方式。

    原因二:再保险公司全球提高保险费率

  全球最大的再保险公司——慕尼黑再保险2009年2月16日表示,考虑到资本成本上涨和再保险需求的日益增长,必须提高全球范围内的相关再保险费率。排除通胀因素,再保险费率上升3%是比较合理的。慕尼黑再保险此前已表示,由于金融危机迫使保险公司购买更多的再保险以应对潜在风险,公司将在2009年把再保险费率平均提高至少10%。

  另一家知名公司瑞士再保险公司则预计,全球金融市场的动荡有可能会持续到2010年,并将在未来数年内导致保险和再保险费率上升。瑞再对于此种判断的解释是,资本的价格高涨导致了保险产品的成本上扬、投资回报率大幅度下降,所以作为风险的最终承担者,再保险的价格将首先回升。受此推动,原保险的价格也将回升,保费上涨将是大趋势。
 
  原因三:保险公司利差损失加大

  由于国内已处于降息通道中,利差收益低位持续徘徊对寿险公司而言,无疑具有双重含义:

    一是投资收益率下降,寿险公司总体投资收益将不断稀释。

  某寿险公司年度总投资收益率:

  2006年:8.7%

  2007年:16.5%

  2008年:5.3%

  另一方面从企业经营的角度看,降息无疑对保险利差构成负面影响,从而拖累资金的回报率,尤其是对利差依存度较高的保单销售越多,意味着利差损失越大。

  原因四:意外事故、重大疾病提前和多发

  这方面就不用多讲了,大家身边听到的、媒体上看到的,足以证明。

  原因五:新修改的《保险法》将于2009年10月1日实施

  新修改的《保险法》将于年内正式实施,其中“不可抗辩条例”尤其引人注目,该条款对加强消费者利益的保护十分有利,但从某个角度讲也增加了投保人的道德风险,从而会提高保险公司的运营成本和赔付率。

  注:何为“不可抗辩条例”?

  修正后的《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

  投保人虽然未如实告知,但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已经知道其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应当承担保险责任;

  投保人未依法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可以依法行使解除权,但自合同成立之日起两年内未行使该权利的,则不得再行使。即保险人解除合同的抗辩权的期限为两年。

  原因六:保险“三差”已与当前产品不相匹配

  由于保险公司在厘定费率是要考虑三个因素:预定死亡、预定投资回报率和预定营运管理费用,而费率一经厘定,不能随意改动,但寿险保单的保障期限往往长达几十年,在这样漫长的时间内,实际发生的情况可能同预期的情况有所差别。一旦实际情况好于预定情况,就会出现以上差益,保险公司将这部分差益,产生的利润按一定比例分配给客户,这就是红利的来源。

  那么何为“三差”?红利来源于死差益、利差益和费差益所产生的可分配赢余。

  所谓死差益,是指保险公司实际风险发生率低于预计的风险发生率,即实际死亡人数比预定死亡人数少时所产生的赢余;

  所谓利差益,是指保险公司实际投资收益高于预计的投资收益时所产生的盈余;

  所谓费差益,是指保险公司实际营运管理费用低于预计的营运费用是所产生的赢余。

  原因七:保监会发文要求停售

  保监会2009年2月初的《关于加快业务结构调整进一步发挥保险保障功能的指导意见》,明确表示,两全保险的保险期限不得短于5年、两全保险的有效保额不低于10倍期缴的保险费。此前一些保险公司仍在推行的3年期两全险自保监会指导意见发布后陆续停售。

  以“一诺千金终身寿险”为例,30岁男性,年缴保费21400元,缴费期三年,保额10万。根据保监会的规定,每年如果缴21400元保费,那么保额至少要达到21.4万元。

  原因八:保险公司恶意竞争、违规操作

  恶意竞争。有的保险公司恶意竞争,其险种对消费者承诺过高,设置条件比其他公司产品占有明显优势,保监会出面干预,勒令改正或停售。
  如:华泰人寿一款万能险变相提高保证利率。

  瑞福德健康公司的福满堂个人护理保险,以批单形式违规向客户提供额外利益。同时,福满堂健康管理计划向客户提供了保证收益。

  人保健康在销售“常无忧日常看护个人护理保险”时,以“满期客户忠诚奖”的名义给客户附加利益。

  阳光人寿在销售“阳光普照两全保险”时,违规向客户赠送保额。

  违规操作。中国人寿辽宁省分公司虚构“永泰年金保险”业务,虚增保费收入和退保金1.56亿元,被责令停售6个月。

  总之,预计保险公司将陆续停售健康和寿险类,以及分红型保险产品,换代后新保险产品的保费也将有适当的调整。

  与此同时,未来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将由“宽进严出”转变为“严进宽出”;而保险业务员队伍将由“宽进宽出”转变为“严进严出”。(卓越理财  2009-07-09)

中国人寿保费月收入环比持续打折

  368亿元、220亿元、196亿元——中国人寿3-5月份的保费收入呈现出持续下滑的趋势。在业内人士眼中,这种下降将至少延续到今年三季度。

  值得一提的是,并不是寿险全行业都面临保费收入“打折”的窘境:中国平安前5月保费收入为769.8亿元,其中,寿险保费较上年同期增长38%。

  产品结构调整 国寿保费收入或仍将下滑

  日前,中国人寿公告了其2009年1-5月累计原保险保费收入为1456亿元,同比下滑3.89%,这是继今年1-4月同比下滑以来,保费收入再次出现下降,且呈现出降幅增大的趋势。

  某大型券商的保险业分析师认为,中国人寿自2008年10月份以来一直在调整产品结构和期限结构,受此影响,其保费增速下降甚至出现负增长的这种趋势在2009年三季度仍将持续。

  吝于“打新” 凸显市场策略偏保守

  近期新股相继火热发行,各路资金的打新热情再度被燃起,然而令人费解的是寿险巨擘中国人寿在桂林三金、万马电缆的网下配售名单中却难觅其踪,对于缺失这样一次可以获得一笔无风险且丰厚的投资收益的机会,则被外界解读为“非偶然事件”。另有报道称,中国人寿方面将缺席解释为公司策略,并且指出,目前的新股定价都接近于二级市场价格,估值都偏高。除了报价过低失去配售资格或者客观原因不能参与申购外,也有一些保险机构尚未出手,意欲“伺机而动”。保险巨头的低报价行为,无疑从另一侧面印证了今年以来保险资金相对保守的投资动作以及更趋保守的保险产品设计。

  分红险收益平平 难当“主打产品”重任

  受保守策略及银保渠道持续收缩的影响,中国人寿自2008年下半年以来保费收入增长乏力的态势已渐显。从月度趋势看,中国人寿2009年3月、4月、5月连续三个月保费收入持续下滑,同比降幅分别达到13.41%、14.73%、16.6%,保费收入分别为368亿元、220亿元、196亿元。

  展望未来,中国人寿的保费收入增长不容乐,其2009年上半年保费收入同比很可能出现负增长。分析师预计,该公司个险新单保费同比将负增长20%左右,原因在于,虽然五年以上期缴保费的增长迅速,但仍无法抵补银保趸缴和个险三年期期缴及趸缴保费的大幅下降。此外,预计该公司上半年银保收入负增长8%左右。

  业内人士进一步表示,中国人寿的主打产品是分红险,而分红险在去年投资收益不理想、今年分红预期不高的情况下销售压力很大;并且,中国人寿2008年保费的高增长绝大部分是由银保渠道贡献的,银保渠道保费接近总保费的50%。因此,在银保渠道整体收缩的环境下,国寿面临不小的结构调整压力。在保费负增长的压力下,国寿能否坚持结构调整的力度,将直接影响到以后保费的增长情况。

  东方证券行业分析研究员王晓罡则认为,保费收入的下降只是表面现象,中国人寿的信用价值及规模以及内含价值较以往有所提升或持平。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郝演苏对于寿险保费收入的下降也谈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由于2009年上半年各理财品种相对活跃,对资金产生了一定的分流作用,在资金总量不变的前提下,进入保险市场的资金势必会有所降低;而各险企为提升自身内含价值所作的结构调整会在一段时期内影响到险企的收入,而这段受影响的时间目前仍不好判断。(证券日报  2009-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