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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工程项目风险与保险
高海林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辽阳市分公司,辽宁 辽阳 111000)
[关键词]工程项目;工程保险;施工管理 [摘要]由于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的特点,决定了工程项目是一个高风险产业,工程保险不同于其他保险,其特点是:风险具有特殊性,保障具有综合性,承保风险具有复杂性,被保险人的多方性,保险期限的不确定性,承保金额的巨大性。工程保险存在的主要问题有:被保险人保险意识薄弱,承保能力偏低,运行技术落后,竞争不规范,人力资源不合理。开展工程保险可以通过修改和完善《建筑法》、《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风险评估,提供风险技术服务等方法解决。 一、工程项目的风险 由于工程项目具有生产的流动性、生产的单件性、生产周期长、露天和高空作业多、建筑物与地质环境关系密切等五个特点,以及由于工程项目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是处于最软弱的状态,荷载承受能力最低,所以,工程项目是一个高风险的产业。 引起或产生风险的原因称为风险源,工程项目的风险源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自然的原因和人为的原因。自然的原因有地震及地震引起的海啸、滑坡、山崩、泥石流、洪水等水文地质灾害,台风、龙卷风和飓风、暴风雪、严寒、酷热等气象灾害;人为的原因有设计错误,施工管理上的问题和错误,施工操作的错误等。 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的各个阶段中,任何风险源都会给工程项目施工过程造成各种各样的风险和事故,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整个工程可以分为各个不同的建筑工程项目和施工阶段,不同的建筑工程项目和施工阶段会遇到不同的风险。 二、工程保险特点 工程保险是针对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而造成的物质损失和依法应对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提供保障的一种综合性保险,主要以各类民用、工业用和公共事业用工程项目为承保对象。 工程项目保险作为由火灾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险种演变而成的一类综合性保险,与其它保险种类相比,有以下不同特点: 1.风险具有特殊性 工程保险承保的风险具有特殊性主要表现在:首先,工程保险既承保被保险人财产损失的风险,同时,还承保被保险人的责任风险。其次,承保的风险标的中大部分裸露于风险中,对于抵御风险的能力大大低于普通财产保险的标的。第三,工程在施工中始终处于一种动态的过程,各种风险因素错综复杂,使风险程度加大。 2.保障具有综合性 工程保险针对承保风险的特殊性提供的保障具有综合性,工程保险的责任范围一般由物质损失部分和第三者责任部分构成。同时,工程保险还可以针对工程项目风险的具体情况提供运输过程中、工地外储存过程中、保证期过程中等各类风险的专门保障。 3.承保风险的复杂性 由于建设工程项目的技术含量较高,特别是重大市政工程、电力水利工程等专业性极强,可能会涉及到多种专业学科或尖端科学技术,这样就使得建设工程项目保险的承保风险更具复杂性。 4.被保险人的多方性 建设工程项目一般涉及多个利益方,如工程所有人、工程承包人以及发放工程贷款的银行等,他们对建设工程项目保险的标的都具有保险利益,并对该工程项目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因而都可以作为工程项目保险的投保人,也都可以根据保险合同从工程项目保险单项下获得保险保障。 5.保险期限的不确定性 工程项目保险的保险期限不是按年计算,而是根据预定工期天数确定,即自施工之日起到峻工验收交付工程所有人时止。但有的工程项目保险的保险期限还包括工程交付后保证期的时间。保险期限的长短一般由投保人根据需要确定。对一些需分期施工的大型、综合性建设工程项目,如投保人要求分期投保,经保险人同意可在保险单的明细表中列明,分别规定保险期限。 6.承保金额的巨大性 建设工程项目往往投资巨大,而先进工艺的采用、精密的设计更会增加建设工程的投入,因此,建设工程项目保险的保险金额一般都较巨大,往往是上亿元、几十亿元甚至上百亿元。 三、工程保险的作用 1.经济补偿作用 任何一项建设工程从一开始都将面临两大风险,其一为意外事故,其二为自然灾害。这些风险一旦发生,都会给建设工程造成巨大损失。通过工程保险,建设工程项目业主或承建商在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或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的并造成物质损失或人身伤亡后能够得到经济补偿。 2.风险管理作用 风险管理是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共同重视的一个问题,对于被保险人来说,参加保险只是将风险转嫁,但谁都不愿发生损失,因此,还是很重视对建设工程项目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对保险人而言,风险管理则更加重要,因为良好的风险管理可以降低事故损失,使保险公司提高效益。因此,保险公司在承保建设工程项目后,一般都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为被保险人提供优质的风险管理服务。 3.财务稳定的作用 投保建设工程项目保险可以保障建设工程项目财务的稳定性。现在许多建设工程项目依靠银行贷款建设,而商业银行为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在贷款前调查时,就必须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风险审查,如果业主或承包商投保了建设工程保险,那么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就有了一定程度的保证。 四、工程保险存在的问题 1.被保险人保险意识薄弱 在工程保险市场,被保险人对保险特别是工程保险缺乏必要的理解,保险意识不强,使工程保险缺乏认知环境,制约着工程保险的推广。 2.承保能力偏低 由于我国保险业发展时间短,即使经营时间较长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其真正正常经营也才20多年的时间,其他保险公司则更短。资本金和公积金都不多,对每一独立的工程项目所承担的最高保障额较低。与国外保险公司相比,承保能力明显偏低,缺乏竞争的财力基础。 3.运行技术较落后 我国工程保险技术是从国外引进的,一般只引进了条款,引进管理技术较少,创新不够,有的保险条款措辞西化,不符合中国人的思维习惯,险种结构单一,适应性较差,没有保险条款解释,服务中的知识与技术含量较低。保险公司重承保,轻防灾,轻服务。缺乏可靠的长时间的工程保险数据积累。 4.竞争不规范 在工程保险市场中,由于其保险费率是采用个别法,即针对具体工程的风险去制定保险费率标准,以致于保险公司在竞争中,采用简单方式,即把降低或变相降低承保费率当作主要的竞争手段;把满足被保险人的不合理要求作为竞争的筹码。各保险公司都有自己的一套工程保险条款的内容和格式,各行其事,不是在真正的保险服务上去花力气。 5.人力资源不合理 在我国工程保险市场中,缺乏素质较高的人才,懂得工程保险技术的人较少,而既懂保险又懂工程的复合型人才更少。 五、开展工程保险的措施 1.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建筑法》、《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建立工程保险制度给予法律制度保证。并参考国际通用的“FIDIC”条款,依据工程施工合同,区分工程各关系方责任,明确保险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的工程保险合同契约关系体系。 2.加强风险评估,确保承保质量。如何控制承保质量,依据保险业发达国家的经验做法,风险评估是最有效的办法,保险公司可通过风险评估来分析投保的建设工程项目的风险构成,可能发生的事故及导致的损失程度,最终得出一个综合评价,以便承保决断、厘订保险费率及合理安排分保比例,以取得最佳经济效益。 3.提供风险技术服务,减少事故发生。保险公司要充分发挥防灾防损职能作用,要投入大量人力、财力,为承保的建设工程项目提供优质的、全面的、科学的风险技术服务。 4.重视配套险种的开发,提供更广泛的保险保障。因为建设工程项目比较复杂,涉及面较广,因此,除大力发展“建工险”和“安工险”主要险种外,还应积极开发新的配套险种,如设计师职业责任险、履约保证保险等。这样,一方面拓展保险的深度与广度;另一方面也使建设工程中的各种风险均能得到全方位、多层次的保险保障。[编辑:郝焕婷][收稿日期]2002—12—08[作者简介]高海林(1965—),男,大学本科,经济师,先后在《上海金融》、《保险研究》上发表多篇文章,现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辽阳分公司纪委书纪、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