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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保险业未来发展面临的冲击

李有志 周培明 张永成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大同分公司,山西 大同 037008)

  [关键词]保险业;经营管理;费率市场化;产业结构;保险产品
  [摘要]随着入世后我国保险市场开放程度的逐步深入,及世界经济一体化和金融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我国保险业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必然面临剧烈的冲击,主要体现在保险业的经营管理、经营非市场化、费率管制、产业结构、保险产品及销售方式等方面。我国保险业应发挥优势,更新观念,研究对策,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定会在国际市场争得一席之地。
  
  一、对保险业经营管理的冲击
  入世后,随着我国保险市场开放程度的逐步深入,我国保险业所面临的冲击点将主要集中在目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制度上。由于世界经济一体化和金融全球化进程加快,国际保险体系和保险经营管理制度正在面临根本性改革,国外保险业已经完成了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的转变,并越来越向“全能型”、“多功能”保险公司的方向发展。西方主要国家的保险业可以涉足银行业、证券业、信托业,可以在资金市场上间接融资,也可以在资本市场上直接融资,资金运用的渠道宽泛,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资本市场衍生产品来设计保险产品,混业经营的制度创新为保险公司开拓了更大的市场空间和服务领域,这一经营管理制度的挑战是对我国现行保险制度的根本挑战。
  混业经营的制度创新是国际银行、证券保险机构相互兼并、相互合并的直接成因和最终结果,是国际银行、证券保险业为适应经济一体化,以及跨国公司实施多元化经营和大规模资产重组的要求而出现的一种主流趋势。最为明显的迹象是,进入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一向坚持分业经营的美国、日本等国家纷纷解除禁令,鼓励其大银行、大保险公司向混业经营方向发展,以适应经济全球化和资产重组的要求。面对未来的市场竞争和客户需求,金融、保险机构能够提供一种“一揽子”金融服务,将是迎接未来挑战的一种必然选择。银行业与保险业的结合是优质服务的最佳方式和新的趋势,通过设计不同的银行保险产品,一揽子提供给客户,将会使银行业和保险业更具竞争力。
  二、对保险业经营非市场化的冲击
  市场化将构成我国保险市场深化改革的核心内容,这包括经营主体多元化、保险费率市场化、保险产品多样化、保险竞争自由化等方面的改革。保险业市场化改革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一部分,政府应该解除不必要的行政管制,适当放开保险市场,增加保险市场中各类经营主体的数量,特别是加快保险中介机构的设立;按照市场机制原则,逐步实现保险费率市场化,使经营活动活跃起来。保险市场的法律制度环境的改善、市场范围的拓展、中介市场的建立、市场规模的扩大、市场结构的细化、市场机制在配置保险资源方面作用的加强,必将推进保险市场化改革的进程。
  随着市场开放,竞争主体的增加,不同经济体制、不同市场机制的大碰撞在所难免,外资保险公司决不会走我们的发展之路,他们只会在赚钱和增值,即承保和资金运用上做文章,所以作为中资保险公司在与外资保险竞争中,应冲破旧观念,建立全新的保险经营理念,积极培育和发展保险中介市场,运用保险中介的桥梁作用来实现低成本、高效益经营运作机制,增强自身的竞争能力,才能迎接入世对我国保险业的挑战。
  三、对保险费率管制的冲击
  保险费率是保险供给和保险需求之间交易的价格。保险费率市场化实际上就是让保险产品的价格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利用费率杠杆调控保险供需关系,提高保险交易的效率性。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保险费率严格管制的弊端日渐显露。一是全国统颁保险费率难以适应各地保险市场实际发展的需要;二是费率一刀切不可能真正反映市场供求关系,保险费率传递给保险人的信息是错误的,破坏了最基本的价格规律;三是由于保险业务发展不均衡的原因,涉外业务和国内业务形成实际上的保险费率双轨制,破坏了保险监管的权威,成为恶性竞争的根源;四是费率管制使保险公司不关注自己产品的价格,不关注承保环节,不关注承保的质量,不关注培养自己的承保人队伍;五是扼杀了保险经纪公司的功能作用。
  中国保险市场,应根据世贸组织的游戏规则,把中国保险费率直接进入市场化。与外资公司竞争,要根据市场需求变化进行自主调节。按照国际惯例,政府监管部门要逐步放松对保险费率的管制,将现有的审批费率的职能移交给保险行业协会。由行业协会随行就市制订市场需求的保险产品价格,同时仍需要有区域性的划分,实行行业自律原则,增强行业协会的调控功能。
  四、对现行保险产业结构的冲击
  面对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形势,保险产业同其它产业一样面临产业调整的艰巨任务,如:市场经营主体发展失衡、保险中介产业发展比例失调、城乡保险业务发展失衡、险种结构发展比例失调、中外资保险公司发展失衡等等。产业结构失衡问题是由于长期计划经济体制所造成的,因此,在进行保险产业调整时,也应该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合理配置保险资源。具体说,应制定产险、寿险、中介各自相关配套的产业发展政策,特别要解决好影响保险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政府应为保险产业的调整创造必要的内外部环境。
  目前在结构调整方面应解决好相关的关系问题:一是解决好国有保险公司的发展问题,优先发展股份制保险公司。股份制保险公司的设立是中国保险业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具体标志,并从根本上打破了保险市场上的独家垄断局面。股份制保险公司的机制更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二是解决好保险公司发展的中介问题,优先发展保险中介机构。保险公司正确的市场定位,应为知识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的专业保险公司,其职能主要应是设计产品、承保风险、分散危险、搞好资金运用、履行保险补偿职能。所以,在保险公司的经营过程中,因为受经营成本所限,保险公司不可能无限制地扩张发展,而通过保险中介机构拓展业务,则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三是解决好保险公司内控制度建设问题,优先发展保险承保人队伍。保险公司的经营核心归根到底是如何控制风险、管理风险、强化内控制度建设。而目前,保险公司承保这一控制风险的最关键环节却相当薄弱,专业承保人制度尚未建立。保险公司重展业、轻承保、重保费、轻管理,这种制度结构、组织结构、人员结构、素质结构的不合理,是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所应解决的问题。四是解决城乡保险业务的发展问题,优先发展农村保险业务。农村保险市场的开发是一个潜力最大、最现实的新的业务增长点。五是解决保险险种优化问题,优先发展效益险种。就目前保险业险种结构来看,产险公司的险种极为不合理,各险种之间的占有比例极不平衡。寿险公司也存在这方面问题。所以,产、寿险公司都应研究改变公司业务结构不合理的出路,否则,其经营难免受国家宏观政策的影响。
  五、对传统保险产品及销售方式的冲击
  目前我国保险公司大都以财产、责任、人身等传统保险业务为主,而国外保险公司在产品创新方面可谓日新月异,尤其是人寿保险公司的大部分业务已从传统的储蓄型、保障型产品转为投资连结型、分红类人寿保险产品,创新业务成为新的盈利来源,与之相适应的是,储蓄保障型的产品需求下降,而利用金融衍生产品开发的投资连结型的产品需求上升,市场份额比重也在增加。
  从普遍意义上讲,外资保险公司已经完成了产品转型的阶段,在新产品开发上具有很大的优势,保险证券化的势头方兴未艾。由于国际金融一体化的进程加快,国外保险公司已经不再满足于能提供传统的保险产品,而开始重视提供多需求、多保障、多功能的保险产品和金融资产管理服务业务,规避风险和套期保值。由于我国国民保险意识不强,市场开发不充分,外资保险公司进入我国保险市场后,同国内保险公司争夺的市场不仅仅限于传统业务,而在很大程度上是争夺待开发并有盈利前景的业务,如:投资连结型产品、分红类产品、高科技保险、抵押贷款保险、健康保险等。在这些领域国内保险公司研究开发的力度显然不够,由于受到诸多政策的牵制,传统保险业务仍是我们的主导业务,汽车保险甚至占据保险业务量的70%多,而责任险类保险业务却增长乏力。这就需要我们开拓一个新的保险展业创新渠道,发展自营与直营业务,适时地发展营销业务。通过多种营销形式为保户提供服务。
  总之,尽管中国保险业面临已经入世的严峻挑战,但我们还要看到自身的优势,尤其是处于前沿阵地承保展业的保险公司,有着占尽地利人和,有着文化传统和人际关系上的得天独厚的优势,这是外资保险公司无法比拟的,只要我们发挥优势、更新观念、改善服务态度,研究对策、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一定会融入国际市场的大环境中,争得一席之地。
  [编辑:郝焕婷]
  [收稿日期]2002—12—12
  [作者简介]李有志,男,大学,现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大同分公司副总经理,兼工会主任。曾在《山西金融研究》、《山西保险》、《山西保险参考》、《上海保险》等刊物上发表过多篇论文;周培明,男,经济师,现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大同分公司总稽核;张永成,男,政工师,现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大同分公司群工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