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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诚信、服务、品牌三元素的重要作用
李玲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福建省分公司;福建 福州 350003)
[关键词]保险三元素;诚信、服务、品牌;核心竞争力;信用体系;利润最大值 [摘要]效益是企业的生命。要打造中资寿险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诚信、服务、品牌是诸多核心竞争力因素中最关键的三大要素。通过实践探索和理论认证:诚信、服务、品牌三元素的融合联动,以求得诚信最大化+服务最大化+品牌最大化=保险利润值最大化,这对中资寿险公司求生存、谋发展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福建人寿保险公司12个支公司的情况,有力地论证了诚信、服务、品牌在寿险公司核心竞争力中的作用,必须以“三元素”为基础,建立寿险公司的信用服务体系。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已一年有余,国内保险市场逐步与世界市场接轨。由于我国寿险业历史不长,管理经验不足,而且受到长期以来计划经济体制的深刻影响,中资寿险公司带有较为浓厚的旧体制的痕迹,尤其在诚信、服务、品牌的理念上,仍存在着不少模糊概念,严重地制约着寿险业务的发展。因此,必须在市场变革中进一步转变经营观念,提高管理水平,打造寿险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构建以服务和功能开发为核心的客户服务体系。 一、诚信、服务、品牌三元素的最大化等于保险利润值的最大化 (一)命题的提出 中资寿险公司要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必须不断地提升核心竞争能力。核心竞争力包含着诸多的因素:诚信、服务、品牌、利润、偿付能力、资本、资产以及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内容。在这诸多因素中诚信、服务和品牌这三个元素起着举足轻重、不可忽视的独特作用,且这三种元素又是不可分割、相互依存、紧密关联的。我们做过这样一个实验,若把诚信、服务、品牌三元素,都比拟成各自的一个独立的圆,分别将这三个圆逐渐的融合在一起,三个圆切点的中央将出现一个交汇值(图1,称为:保险利润值)。随着三元素融合的扩大交汇值将随着扩大,保险利润值也随之扩大(图2、3、4),如果当它融合到“极点”,那么交汇值(保险利润值)也成为一个满圆(图5),即保险利润值的最大化。由此,我们得到这样一个新立论:诚信最大化+服务最大化+品牌最大化=保险利润值最大化。(见图解) 图1图2 图3图4 图5 也就是说,保险的利润值是根据这三个元素交汇的程度而改变它的比率:交汇值越大,其比率就越大;相反交汇值越小,其比率就越小。 (二)原理的阐述 我们强调诚信、服务、品牌的最大化,是因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变革,保险公司的竞争已由过去以价格、成本竞争为主,转变为人们最大需求的诚信、服务、品牌为主要素的竞争,可以说,当今市场上哪家公司诚实守信、服务优良、产品创新,哪家公司就拥有称雄市场的资本,也就能够独占鳌头。因为诚信、服务、品牌在当今市场经济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诚信是讲求公司的诚实和信用,服务是体现公司对顾客的满意度,品牌是展示公司在社会中的形象,它也就像艺术表演的“三元素”一样:剧本+技巧+演员=观众的收视率,这三者各自都存在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既独立又相互联系,诚信要靠品牌和服务来体现,服务又包含着诚信服务和品牌服务,而品牌又需要诚信和服务来塑造,因此,这三个元素是一个相互依存的“生命链”,它的有机结合,将产生巨大合力,对寿险公司而言有利于对保险利润值的稳步增长。 (三)论证的调查 我们曾对福建保险市场进行调查,12个人寿保险分支公司情况表明,凡是注意和重视对诚信、服务、品牌这三元素进行融合联动的公司,其保费总量和保险利润值都随着其三元素的融合联动而增量和提高。比如,泉州的中国人寿晋江、南安支公司,1996年分业经营时,保费总量都在380多万元至1 000万元左右徘徊,利润率也十分低,1999年后,这两个支公司十分注意改变经营观念,重视确立诚信、服务和品牌经营的理念,加强了公司的改革和管理的创新,调整了工作思路,构建了一整套完整的“保险三元素融合联动体系”,以雄厚的实力、抢占了市场,站稳了脚跟。2000年晋江支公司保费突破1亿元大关,2001年保费又突破1.2亿元。仅2002年上半保费总量就完成1.6亿元,可望到2002年年底,该公司保费将实现3亿元的目标。南安支公司,2002年也可望实现3亿元。这两个公司的利润率,每年都不断递增。而相反有的公司忽视了这“三元素”的融合联动,影响着业务的发展,使公司面临着兼并的危机。从这鲜明的对比中可以看出:诚信、服务、品牌这三元素的融合联动的程度如何,对中资寿险公司业务的发展和利润率的提高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三元素的融合联动,有利于增强民众的信任度,有利于满足客户的需求,有利于扩大社会的保源,并加强了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沟通。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诚信、服务、品牌的最大化等于保险利润值的最大化,为提升寿险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二、“保险三元素”在寿险公司核心竞争力中的作用 (一)诚信是提升寿险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根本 我们讲诚信为本,那么“本”是什么?按各学派对“本”的解释有三种:一是指原质、本原、本质、本性;二是指根基和主体;三是指根据和原因。归纳这三种含义:“本”是事物中内在的、原生的能够派生和决定其它部分的因素。既然“原因”是“本”,结果是非“本”。那么按照社会学“能够带来利益的东西当然就是原因,而这东西相对而言就是本”的学说原理,诚信在社会生活中能够给人们带来的利益,那么诚信当然就是“本”。 对寿险公司而言,它的标的是“人”,代表着被保险人的经济利益,这就要求寿险要以诚信为本。寿险的诚信包含着诚实和信用两个方面:诚信是保险经营的原则之一,它要求订立保险合同的双方的当事人,即投保人不隐瞒、欺骗保险标的真实情况,保险人必须充分说明所推捎保险产品真实的保障范围;信用,就是双方都必须如实履行自己的义务。经贸合同都是对价的合同,而保险合同是一种保障合同,因为保险事故的发生取决于偶然,所以得到赔偿或给付的保障,往往其金额会超过所交保费的数倍,数十倍,甚至数百倍,正是有这种保险费与赔偿或给付之间的巨大差异,容易导致道德风险的发生。诸如保险人的惜赔现象,或被保险人的欺诈现象。所以保险的诚信比任何合同的诚信都要高,都要严格。我们应该严格做到三个统一:一是言论与其所反应之对象的统一。也就是所言真实、言不背实、口不违心,这是诚信的基本要求;二是言行之间的统一。我们所做的承诺,或达成了某种的契约,就要务求守信履约,也就是人们所说的“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比如我们在经营中出现承保热情,而理赔难,不能履行保险人的义务,这就是典型的失信;三是前后言行之间的统一。我们是从诚信的角度出发,对承诺和要约要经过双方进行商议、调整以达成谅解和共识。若以上三个方面做不到统一,就会失去了客户的信任。近年来,有的地区出现了退保率高,问题就出在信任度上。因此,我们必须在满足客户最大的需求上下功夫,赢得客户的信赖,维护客户的最大利益,才能够实现寿险公司的最大利润和社会价值,也才能够真正提高寿险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二)服务是提升寿险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关键 服务是一种手段,它包含着诚信服务和品牌服务,是提升寿险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所在。 在当前寿险公司的服务中存在着服务不到位的现象:一是形式主义,只做表面文章,把服务“挂在嘴上,贴在墙上,写在纸上”,就是没有落实在行动上,没有聚精会神、全心全意地去解决群众最热切、最需要的问题。二是官商作风还比较严重,对客户爱理不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把客户拒之门外,导致情感上的“隔膜”和信任上的“鸿沟”。三是急功近利也较为突出,有的认为我们搞保险衡量工作好坏的标准,是看收取保费的多少,收的保费越多,成绩就越大。在这种单纯以保费论英雄的思想指导下,必然要引发唯利是图的行为,展业时作任意扩大险种的责任范围的解释,阻止客户对保险标的如实告知或采取虚假手段误导客户,甚至有的营销人员以回扣的形式来招揽客户。四是销售服务不到位。从调查表明:74.8%的寿险客户居然不清楚自己所投保条款的具体含义,更不了解自己所应享受的权益,另外有19.2%的客户根本没有看过和读过合同的条款,还有47.7%的人看不懂条款。如此看来,我们寿险对客户售前的宣传存在着不到位的问题。这一问题不解决,将严重损害被保险人的利益。特别是售后服务表现在赔案和给付上,有的做不到赔案依法来办理,甚至出现惜赔的现象。这些问题都将极大地影响着寿险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提高。据美国管理协会统计,如果留住一个老顾客,费用只相当于一个新顾客费用的1/6,而利润增加55%,如果失去了一个顾客,整个公司的经营成本在上升,而利润却在相应的下降。 由此可见,服务是关键,要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一要处理好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二是处理好服务与业务的关系;三要处理好服务与效益的关系。真正做到“寿险公司获利,民众客户满意”这种“双赢”的局面。 (三)品牌是提升寿险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核心 品牌是指质量优、信誉好、市场占有率高的商品。对商家来说品牌是无形的资本,是展示公司形象的一个重要核心。在当今市场经济中,谁能创出品牌,谁就拥有广阔的市场。寿险的产品,是一种特殊的无形产品,它是对人的生、老、病、死,提供比一般商品更为特殊的一种需求和保障。如果寿险产品能够满足不同层次人的需求,不仅扩大了产品发展的空间,而且也为寿险公司树立了良好的品牌。 品牌具有特殊的效应,因此要加强和重视寿险产品的设计和创新:一是要注意品牌的感召效应。品牌产品具有强烈的感召力,品牌名气越大,就越受消费者的信赖,市场的占有率就越高;反过来购买者越多,产品的影响力就越大,从而就一步提高了产品的知名度,这种良性循环会给公司带来无穷的财富。二是要注意品牌的持续效应,品牌产品在市场地位一旦确立,其社会影响及其经济效果会长期持续下去,这使企业不但能够在创品牌时期有较好的效益,更主要是可以将品牌作为一种巨大的无形的资产加以发展。三是要注意品牌的连带效应。名牌产品可以有一种放大为一组的产品,使消费者容易接受公司的其它新产品或者老产品,进而全盘地接受整个公司的形象,这种连带效应,会使公司在拓宽市场、开展竞争方面较其它公司获得更多的优势。四是品牌约束效应,品牌对公司本身也是一种压力,迫使公司不断地检查自己的行为,防止名誉损失,为此公司就会加强对市场调查、科技开发、产品改造、质量检测和售后服务等方面的管理,使公司的素质和信誉度愈发提高。五是要注意品牌的经济效应,品牌具有相当高的价值。根据国外有关部门评估,1996年“万宝路”品牌的价值达446.14亿美元,“可口可乐”品牌价值达434.27亿美元,2002年“可口可乐”品牌价值又上升为600多亿美元。当然世界名牌的位次是在不断的变动,但其价值也是在不断的上升,由此可见,品牌效应对企业产生巨大的财富和雄厚的竞争力。 寿险公司应该在品牌效应上做文章,实施人寿保险的品牌战略,做到“四个统一”:一是品牌和品质的统一;二是品牌与品级的统一;三是品牌与品味的统一;四是品牌与品德的统一。 三、以“保险三元素”为基础,建立寿险信用服务体系 要增强寿险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光靠发挥诚信、服务、品牌三元素的作用还不够,还应以保险“三元素”为基础,建立信用和服务的完整体系,并力求这一体系在寿险业发展中得以应用和实施,确保核心竞争力的增强和业务的健康发展。 1.加强信用法制建设。在构建人寿保险信用服务体系的过程中,必须加强信用法制建设,只有尽快地完善人寿保险信用方面的法律法规体系,特别保险监管工作应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样,保险信用缺乏的问题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2.强化监管职能,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杜绝欺诈和误导客户的行为,促进整体保险信用体系的建立。 3.寿险机构应加强自律,争创诚信品牌。要树立“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经营理念,切实转变重展业轻理赔的旧观念,不做虚假承诺,避免模糊条款,以诚信赢得市场。要通过提高服务水平,在社会和广大投保人面前,树立诚信无欺、安全可靠的寿险产品信用形象。 4.建立健全保险人才的经营机制,加快人事和用工制度的改革,提高保险队伍的整体素质,保护寿险公司的诚信形象。还要重视保险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建立吸引和激励人才的机制,创造施展才华的环境,注重营造诚信、友爱、互助、信任的氛围,通过广大员工的共同努力,建立保险行业在社会的良好信誉。
[编辑:潮流][收稿日期]2002—11—22[作者简介]李玲,高级政工师,就职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并任福建省保险学会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