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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业运行轨迹与发展主题
孙祁祥 孙立明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北京 100871) [关键词]保险法律;保险监管;体制改革;保险市场;企业信誉;产品创新;服务质量 [摘要]入世一年来,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变化主要体现在适时修改保险法律,改进和完善保险监管,保险公司的体制改革开始加快,保险市场的良性发展初现端倪。但入世带来的竞争局面才刚刚展开,更严峻的挑战还在后面。中国保险业,特别是中资保险公司2003年应在这样四个方面更加有所作为,一是维护企业信誉和提升行业形象是保险业的根本,保险公司一定要视自己的信誉和形象如生命,并以有效的机制保证讲究诚信,维护企业信誉;二是我国保险公司产品创新的空间非常大,应增强保险产品的创新能力,适应我国的改革进程和社会发展,大力开发多样化的保险产品;三是高质量的服务是保险公司经营致胜的关键。国内保险公司应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四是入世后,国内保险公司面对的所有紧迫任务,都是要靠人来完成的,人才匮乏是中国保险业的最大软肋,保险公司应从长远考虑,切实树立人才至上的观念,改变落后的用人制度,重视人才的选拔、储蓄、培养和使用。 2002年对中国的保险业来说是不寻常的一年。这一年,保险业进入了对外开放的第10个年头;这一年是中资保险业历练了它们热论已久、企盼已久的“入世的机遇与挑战”的头一年;这一年,《保险法》通过了自1995年颁布以来的首次修订。本文拟对入世一年来中国保险业的发展与变化做一简要评述,并对保险业2003年的发展主题做一分析。 一、入世一年来的发展与变化 概括地讲,中国保险业入世一年来的发展与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适时修改保险法律 2002年10月2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决定》,该决定于2003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新的《保险法》按照中国政府的入世承诺,根据中国实际情况和国际惯例,对《保险法》中38个相关法条进行了清理、调整和修正。 本次《保险法》的修改呈现出“放松管制”、“加强监管”和“培育诚信”三大亮点。“放松管制”主要表现在放松条款费率审批报备制度、允许产险公司兼营短期健康险和意外险、取消法定再保险、减少保险资金运用和代理人所代理的保险机构数量方面的限制等。“加强监管”则表现在对监管责任、监管的基础制度和检查权限作出明确规定,如专门增加一条“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指标体系,对保险公司的最低偿付能力实施监控”。本次《保险法》修改的一个新亮点是特别强调“培育诚信”,这主要表现在新法增加了对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在诚信方面的具体要求,明确提出保险公司在保险委托代理关系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如规定“保险代理人为保险人代为办理保险业务,有超越代理权限行为,投保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并已订立保险合同的,保险人应当承担保险责任;但是保险人可以依法追究越权的保险代理人的责任。”可以预期,此类新规定的实施必将对中国保险行业诚信程度的提高和行业形象的改善发挥重要的作用。 2.改进和完善保险监管 诚如朱基总理所言,入世带来的最大挑战首先是在中国政府方面。保险业同样如此。根据入世签署的文件,中国的保险监管机关加快了与国际接轨的步伐。入世以来,在对以往的规章制度进行清理、调整和修正的同时,中国保监会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保险公估机构管理规定》、《保险经纪公司管理规定》、《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再保险公司设立规定》、《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关于大型商业保险和统括保单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改革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的通知》等一系列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 在这一系列行动中,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于2003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鉴于车险保费收入一直占到整个产险保费收入的60%以上,这次车险费率的改革无疑将对中国整个保险市场产生深远影响。此外,车险费率改革也突出地表明中国政府在放松管制、让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方面的决心。现代市场经济对政府的要求是该放的一定要放开,该管的则一定要管好。可以看出,中国保险监管机关对此是有认识的。 3.保险公司的体制改革开始加快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中国再保险公司作为各自业务领域内唯一的国有独资公司,一直在全国市场份额上占据龙头老大的位置。三家公司为中国保险市场的发展所做出的积极贡献有目共睹。但随着改革的深入,它们本身也成为了改革的对象。入世之后三家公司所面临的重大挑战也迫使它们自身积极主动地要求改革。由于法定再保险业务的逐步取消,入世后中国再保险公司业务发展所面临的压力更为巨大。目前三家公司都已经提出了进行股份制改造的方案,并正想方设法创造条件早日实施。 此外,包括平安、太平洋、新华、泰康等多家保险公司都已经明确表态要尽快公开上市,部分保险公司的辅导期已满,也有的公司提出了境外上市的要求。 保险公司改制和公开上市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融资,增强资本实力;二是引进外部投资者,包括民营企业和外国投资者,促进保险公司内部经营机制的转换,建立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企业的长远健康发展。鉴于中国股票市场多年来为国有企业融资的定位所导致的弊端和种种教训,对保险公司上市我们应当更强调后一个目的,要以促进保险公司内部经营机制转换、增强核心竞争能力为主要目的,避免再次走上单纯“圈钱”的老路。 4.保险市场的良性发展初现端倪 入世后的2002年是中国保险市场近年来发展最快的一年。统计资料表明,到2002年9月份,我国实现保险收入2 200多亿元,不少保险公司实现了翻番式的增长。保险市场的快速增长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如国民经济的稳步发展、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推进、社会公众风险与保险意识的增强等等,此外,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就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给中资保险公司带来的竞争压力。 在保费收入快速增长的背后,我们欣喜地看到,中资保险公司在追求规模和速度的同时,已经逐渐意识到单纯的“数量扩张型”发展战略所带来的不良后果,开始强调以质取胜,重视从产品创新、服务手段、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竞争。据初步统计,在寿险业务方面,新产品保费收入占总保费的比重达到了70%。大多数公司都已经成立了客户电话服务中心,为客户提供异地查勘、理赔和多样化的保险附加服务。很多保险公司都在大力推进银行、邮政代理业务。这些举措既能方便客户,又能拓展销售渠道,对推动保险市场的快速健康成长发挥了积极作用。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部分公司已开始斥巨资进行代理人“精兵制”的实验,保险监管机构也在积极酝酿改造现行保险代理人的运行体制,中国保险市场良性发展的态势初现端倪。 二、发展主题 尽管入世带来的竞争局面才刚刚展开,更严峻的挑战还在今后,但入世一年来中国保险市场的表现使我们有理由对未来抱有更乐观的期待。当然,历史留给中国保险业从容应对挑战的时间并不很长,我们期待着中国保险业,特别是中资保险公司在2003年能在以下四方面更加有所作为。 (一)维护企业信誉 保险行业是一个讲究最大诚信的行业,这不仅仅是对投保人而言。对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来说,讲究最大诚信在目前的中国其实具有更强烈的现实意义。 我们一直强调维护企业信誉和提升行业形象是保险业的根本,但这一问题可能被多年来保费高速增长的光环给掩盖住了,很多人并没有认识到它的严重性。实际上,国内的消费者对保险业产生了许多不应有的误解,造成中资保险公司的行业形象和信誉受到损毁。诸如“要想不要脸,就去卖保险”、“小商小贩与保险推销员不得入内”等等流行话语,实际上反映的是保险业,特别是中资保险公司面临的一场严重的形象危机,对此决不可等闲视之。可喜的是,中资保险公司和监管机关已经开始意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和重要性,并采取行动以图改变这一状况。业内已经发生的各种积极的变化应当持续下去并得到加强。“百年老店,信誉为本”,保险公司一定要视自己的信誉和形象如生命,不讲信誉的公司最终将被市场无情地淘汰。保险公司要教育自己的员工懂得自律,并以有效的机制保证讲究诚信的员工能够在公司内得到最好的发展。 (二)加快产品创新 入世以来有关保险产品的创新已经引起各家保险公司的重视,产品越来越多样化。但从总体来看,我国保险产品创新能力仍然不足。各个保险公司产品缺乏特色等问题依然普遍存在,它成为制约保险市场发展的重要掣肘因素。 入世以后我国的改革进程和社会发展必将进一步加快,为适应这一变化,保险公司产品创新的空间将非常大。如为配合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公司可以大力开发有吸引力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相关产品;保险公司可以积极稳妥地开展与教育改革相适应的子女教育金保险;努力拓展市场潜力大、目前尚未充分开发的各种责任保险产品;搞好对高科技企业的服务,提供支持技术创新的各项保险产品;拓展与居民个人和家庭密切相关的、灵活多样的综合型个人财产保险产品等等。 需要强调指出的是,目前中资公司在开发产品方面容易陷入一种为开发而开发的误区。实际上,开发产品本身不是目的,目的是满足客户需求,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因此,在产品创新过程中一定要充分了解客户需求状况,做充分的市场调研,在负责产品创新的机构设置和人员安排中要考虑市场一线人员的参与,及时进行信息反馈,把握住产品创新的正确方向。 (三)提升服务质量 高质量的服务是现代企业经营致胜的关键。特别是保险公司作为服务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向客户提供的是特殊的、无形的保险产品。这种产品不像汽车、房产、电器等有形商品对消费者有直接效用,它给被保人带来的收益具有预期性、不确定性和长远性,因而保险公司的服务对消费者来说就更具有关键性的影响作用。 保险公司的服务首先是理赔服务,包括理赔速度、便捷程度等等。保险公司还可以提供众多的附加服务,包括理财顾问、风险管理顾问、健康咨询等等。从全球的发展趋势来看,保险代理人的角色正在由传统的保险推销员向财务顾问转变。保险企业提供的各种增值服务已经开始成为利润的重要来源。 从2003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将会对中国保险市场的发展带来深远的影响。我们期待这是促进保险企业提升服务质量的重要契机,而不是单纯触发一场低水平的费率混战。事实上,中资各个保险公司在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服务内容方面的潜力很大。在这一方面,国内公司完全可以参照国外的有益经验,实行“拿来主义”。 (四)重视人才的储蓄和培养 除了上述维护保险信誉、加快产品创新、提升服务质量等方面以外,如何保证保险资金的有效运用、提高风险评估和产品准确定价能力、优化企业管理机制、妥善处理公共关系、加大信息技术应用力度等等,都是入世以后保险公司(包括本土公司和外资公司)所必须面对的紧迫任务。而我们所要特别强调的是:上述所有这些事情都是要靠人来完成的。因此,归根结底,谁拥有更多的人才,谁才会在竞争中占有优势。 人才匮乏是中国保险业的最大软肋。入世一年来,随着国外公司的进入和中资保险公司的扩张,这个问题已经凸显出来。在未来几年中,随着更多的外资保险公司进入中国,人才问题会更加严峻。但是我们认为,中国本土的保险公司对人才的重视仍远远不够,目前依旧存在着人才奇缺、不注重人才储备的现象。有些公司单纯以保费论英雄的倾向仍很强烈,似乎只有谁能卖出去保单谁才是人才。这对于保险公司的永续经营和保险业的长远健康发展都是非常不利的。 因此,保险公司应从长远考虑,切实树立人才至上的观念,改革落后的用人制度,建立良好的人才选拔、培养和使用的新机制。一方面通过对从业人员的再培训、再教育,引进外来人才,提高员工整体素质,优化人员结构;另一方面与教育部门,特别是高等院校紧密联系,搞联合办学,培养一批适合保险业未来发展需要的高素质综合型人才。要优化人才激励机制与分配机制,提供优越环境,创造优秀的企业文化,以此吸引与激励人才,防止人才流失。 [编辑:傅晓棣] [收稿日期]2002—12—02 [作者简介]孙祁祥,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兼任风险管理与保险系主任,博士生导师;孙立明,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专业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