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寿险市场与寿险商品的变迁
付海燕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北京 100035)
日本寿险业虽然起步较欧美晚,但经过100多年的发展,19世纪80年代已成为世界寿险业最发达的国家。目前,人寿保险已经深入日本的国民生活。据日本生命保险文化中心1997年《全国寿险实况调查》结果显示:日本国民的家庭投保率为93%,投保件数为4.9件,投保金额约1.3亿日元,年缴保费67.6万日元,占年收入的10.1%。日本寿险市场与寿险商品的变迁分为四个阶段。 一、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的寿险业和寿险商品 一般情况下,人们认为日本的寿险业始于1881年,以明治生命保险公司的成立为起点。此前日本曾有以各种形式经营人寿保险的人寿保险公司,明治生命是第一家以保险数理为基础经营人寿保险的公司。继明治生命成立后至1890年,日本的寿险公司已超过20家。1900年日本通过并实施了保险法(在此之前日本保险业都是参照刑法、商法、经济法及保险判例。译者注)。当时的保险商品同政治、经济、社会、产业一样受欧美保险商品的影响,以终身保险为主力商品。然而,由于日本的传统习惯与欧美不同,人们对不死亡就不给付的终身保险、定期保险都敬而远之,但两全保险却受到普遍欢迎。到1897年,两全保险在日本寿险业的市场占有率已大大超过了终身保险。在附加定期两全保险上市之前,两全保险几乎成了人寿保险的代名词,居于主力商品的地位。 1916年日本政府开始通过邮局经营无需体检、低保额、月缴保费的国营保险,并出台了简易保险法,但国营保险不过是商业保险公司的补充。人寿保险业经过新设公司、重组等奠定了现代企业的基础。 1931年日本制定了保险展业管理办法,1934年全行业有效保额已达到了100亿日元,业务迅猛发展。但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日本的寿险业却遭到了巨大打击。 二、战后的混乱时期及寿险界的对策 日本经济由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受到了毁灭性的打击,如:基础产业遭到破坏、物资极端匮乏、通货膨胀、巨额国外资产丧失、熟练劳动力和知识领域经营资源的丧失、失业人员的增加等。因此,日本已无力顾及国家理念,必须对经济体制进行彻底改革。 战后初期,日本寿险业与其他行业一样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境。例如:由于社会不稳定使新契约减少,由于战死战伤使保险金给付显著增加,正常死亡率也在不断上升;在收支方面由于大量保单退保、失效,使保费收入和利息、红利收入锐减,由于通货膨胀的持续,使理赔费用大大增加等。在这种形势下,日本政府于1946年颁布了紧急修正金融措施令、金融期间会计应急措施法、公司整改措施等。由于新法令的颁布,各寿险公司的新旧业务可以单独核算,还可以设立第二家公司,以期再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并且,为使营业收支平衡,还实施了提高维持费,使用暂定保费,停止分红等措施,在商品方面虽然开发了儿童保险和储蓄保险,但在对寿险产生不信任的社会环境中并未取得显著的成效。不仅寿险界如此,整个日本社会对于如何迈向复兴之路都处于摸索阶段。 三、复兴、重建时期 1.为高度发展奠定基础 日本在战后开始由混乱期向复兴、重建迈进。政府还继倾斜生产方式、经济民主化之后开始实施以道济方针(Dodge line是战后美国派住日本的美国占领军总司令部经济顾问约瑟夫•道济提出的基本经济方针,该方针成为美军占领下的日本吉田内阁的经济自立政策的主要内容。译者注)为主的超紧缩财政的经济平稳化政策,并相继推出了改善经济的积极政策,使日本经济基本顺利地向战前水平恢复。 然而,日本经济虽然在量的方面完成了向战前水平的恢复,但在质的方面却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诸如:工薪家庭激增、资本家阶层崩溃、靠大家族制度互相扶助体制的瓦解、核家族化(仅有父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小家庭。译者注)形成、个人收入提高和平均化等。 2.经济复兴期的寿险界 由于上述工薪家庭激增、靠大家族制度互相扶助体制的瓦解、核家族化的形成、个人收入的提高和平均化不断发展,人们对人寿保险的认识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也就是说在战前是属于相对高收入阶层的人寿保险,到了战后已作为生活保障手段广为一般大众所接受。在这种背景下寿险界也不失时机地积极开展业务。 在这一时期社会对人寿保险的需求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1)保费交纳方法简便(由年缴改为月缴);(2)投保简便(无体检投保);(3)保费便宜;(4)保险期限短的保险商品。同时业界各公司不仅加速新商品的开发,在展业方面也做了较大的改革。创立了展业和收费由同一人承担的收展合一制度,并通过大量雇佣女性做营销员,扩大销售队伍,积极占领市场的新的市场战略。另外,由于有了允许降低保费、恢复分配红利、恢复寿险在税制方面的优惠措施等积极政策,所以新单件数、有效保单件数在1958、1959年相继超过战前水平。人寿保险业终于从战败的巨大打击中开始稳健地迈向重建之路。 3.附加定期两全保险的诞生 这一时期在新产品开发方面,为适应前面所说的社会需求,除继续沿用1948年开始实施的保费月缴制度外,开发了免体检团体定期保险、同时恢复红利分配制度;1949年开发了免体检个人保险;1959年废止了为降低保费而实行的暂定保费,并在以往只有两全保险的个人保险领域推出了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附加定期两全保险(3倍型)。 四、高速发展时期 1.经济好转带来的大众消费社会 1959年经济开始好转,虽经历了几次短暂的调整期,但借东京奥运会的东风,直到1973年石油危机前期间,日本的经济增长速度每年达到10%以上。所有这些都得益于政府的所得倍增计划。该计划大大刺激了消费,形成了设备投资热和大众由旧三大件(洗衣机、电视机、电冰箱)向新三大件(汽车、彩电、空调)过度的消费浪潮,此时对日本经济来说可谓是黄金时期。这期间,在实行向英、美、法等国开放的经济体制的同时,也奠定了1965年以后的国际收支盈余基础。 另一方面,这样的高度发展在提高国民所得的同时,形成了追求“更高”、“更富裕”的消费阶层,导致了大量生产、大量消费的大众消费社会的形成。在企业经济活动中不断由单纯的价格竞争向广告宣传竞争、产品质量竞争、服务竞争等市场战略竞争转移,并且日趋多样化、复杂化。 2.高速发展期的寿险业 高速发展时期的日本寿险业,从1959年到1964年新单保额平均年增长率超过30%,1965年的有效保额与战前相比,实际增长了5.3倍,国民所得比率也超过了战前88%。到1963年3月末,日本的寿险规模仅次于英国、加拿大,居世界第三位;1967年取得了超过国民所得等高于日本经济高速发展的显著成果。 1961年,日本寿险业的资产规模终于超过了战前。资产规模较业务发展慢的主要原因在于受战败的打击、战后售出的有效保单经过时间短、当时畅销的附加定期两全保险的储蓄部分比率相对较少的影响。 此时也是政府的监督制度由混乱期、复兴期的所谓“航母舰队方式”的行政保护政策向自由化政策过渡时期。保险审议会多次审议了关于商品特色化、红利自由化等申请。 3.高额保障和意外伤害保障 高速发展期的寿险商品特征可归纳为高额保障和意外伤害保险及企业保险(企业保险是指由企业交纳全部或部分保费的团体保险。译者注)。 首先,工薪家庭的增加和家族化的形成提高了家庭支柱,即家庭生活主要负担者的保障需求,造就了庞大的需要人寿保险阶层。同时,由于国民所得的提高,家庭投保率的急剧增长和对高额保障商品需求的加大,使日本寿险业自诞生以来未发生变化的主力商品——两全保险开始向附加定期两全保险过渡。两全保险和附加定期两全保险在新单占比中发生逆转。高额保障商品是根据提高附加两全保险的定期倍率设计、开发的,多数公司都将5倍型、10倍型商品作为主力商品,但也有的公司销售最高30倍型的商品。 其次,由于汽车业的迅速发展,但与之相配套的交通网等环境设施不完备,使得被称为“交通战争”的交通事故激增,由此产生了意外伤害保障的新的需求。对于这一寿险保障领域的扩大,各寿险公司都积极采取对策。1964年开发并推出了意外伤害保障附加险;1969年开发并推出了交通意外伤害保障附加险;1971年开发并推出了家庭型意外伤害保障附加险。 随着工薪家庭的增加,取代了战前的大家族制度,在这种背景下,企业为了承担员工的厚生福利制度这一重要作用而进入了人寿保险市场。这时,人寿保险商品在团体保险领域也显示出了巨大的潜力。1962年推出了团体年金保险;1963年推出了企业年金保险;1966年推出了厚生年金基金保险;1969年推出了团体定期保险意外伤害保障附加险;1972年推出了团体定期保险工伤保障附加险等。 由于投保人寿保险的家庭几乎接近饱和,所以新单件数出现下降趋势,以及低保费高保障的需求不断增加,所以1968年开始销售附加定期终身保险;1973年受外国寿险公司的影响,开始开发无分红两全保险,销售个人定期保险。 4.平稳发展期(1974年—1990年) 80年代末,日本经济由于适应了日元坚挺,出现了以大量设备投资和个人消费为主的内需主导型经济成长、稳定物价基础、产品进口大幅增加的大好形势,已成为世界最大的债权国。日本经济可以说面向90年代、面向21世纪,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其特征表现在,生活方面的多样化、高级化;产业方面的信息化、高科技化、高附加值化;国际方面通过产品输入和国外加工的增加实现经济全球化;金融方面由于金融自由化加速了金融资产规模的扩大,由于资产价格的上升实现了股份化等,所有这些都是使经济平稳、快速发展的原动力。 (1)平稳发展期的寿险业 平稳发展期的人寿保险业在国民医疗费高涨、妇女走向社会、理财意识提高、老龄化社会的迈进、金融自由化和制度放宽等社会环境中,以1974年为分水岭,新单保额的同比增长率开始下降,至此,寿险业已面临保险市场的成熟化,不能再象以前那样单纯追求高增长率。因此,各寿险公司为适应个性化的市场需求开始细分市场。在这种社会环境的变化中,不仅要求商品内容及经营的多样化,同时因信用卡的发行、顾客管理的精密化、服务竞争的激化等因素,要求提高信息处理能力和管理水平。因此各公司都纷纷投入巨资展开信息化、系统开发的竞争,这样做并非为节约人工费、业务处理成本和时间,而是为成为更具战略性的信息装备的公司。 (2)商品多样化时代 稳定发展期寿险商品的特征可以说是商品及商品所需的软性多样化。具体而言,为应对医疗费用高涨和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开发了癌症保险、疾病住院附加险、成人病附加险、附加护理给付金终身保险,旨在在以往的死亡保障、伤残保障的基础上给付因患癌症、成人病、疾病引起的死亡、住院、手术等保险金;为应对女性进入社会开发了女性保险;为奖励工薪者置产,开发了法律体系完备的置业储蓄保险、置业年金保险、置业住宅储蓄保险等。另一方面,受银行、信托推出充分体现保险储蓄功能的5年满期型趸缴两全保险和简易保险的影响,以及为满足人们提高理财意识及晚年保障的需求,各公司都纷纷开发出新产品。同时,为适应人生不同阶段商品个性化的需求,积极引进了保单增额制度和保单转换制度。1986年开始销售变额保险,从此有了实现高风险、高回报的商品;1988年寿险被允许销售国债业务;1989年开始销售与国债配套的保险商品。在寿险与其他行业的界限被进一步打破时,为快速对应复杂且多样化的社会需求,要求开发具有弹性化、高效率、机动灵活商品的呼声更加高涨。1991年接受保险审议会重新认识禁止产寿险兼营的建议,寿险开始销售失业补偿保险,产险方面则开始销售积累式年金意外伤害保险。随后审议会就法制观点进行了研讨,于1994年向大藏省提交了题为“关于保险法的修改”的报告书。报告书提出产寿险母公司可以经营第三领域保险(第三领域保险主要指各种意外险。译者注),而产寿险公司可以通过子公司兼营产寿险。 5.寿险商品开发的最新动向 日本经济由高速发展期向平稳发展期的过渡,对人寿保险商品来说可谓是拉开了新时代的帷幕。其变化是人寿保险业历史上未曾经历过的重大变革。 如前所述,人寿保险业经过战后的复兴期,从50年代到70年代前半期各公司主要是普及保险理念,热衷提高有效保额和扩大展业队伍,每年同比增长都在120%-130%之间,正是由于这样快速的发展,引起了保险市场的飞速成熟和饱和;从70年代后半期,新单保额的增长以同比增长10%的速度急剧下降。业界各公司为切实适应不同客户的需求,将客户细分为:儿童、青年、中年、中老年、女性等,按照目标市场设计商品,力图促进新单增长。这一动向一改以往以保险公司为导向的销售倾向,转向销售为客户量身定做的商品,致力于提高顾客的满意度。 最近的新商品有三大疾病保障保险和生前给付附加险。两者都是为适应人们“保险应在生存时受益”这种生前给付需求适时推出的新型人寿保险。三大疾病保障保险不仅在死亡时,而且在确诊患癌症、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这三大疾病时就可领取与死亡保险金同额的保险金。生前给付附加险是附加在附加定期终身保险等主力商品上,只要确诊被保险人只有6个月余生命时,就可以提前领取死亡保险金的全部或部分。这一附加险无须交纳保费,不仅新签保单可以附加,老保单也可以中途附加。 作为今后的发展动向,附加定期终身保险毫无疑问地会取代附加定期两全保险的地位。今后以20-30岁年龄段的客户为销售重点的商品也会越来越多,并通过把面向年轻人的商品作为主险,附加各种附加险,如:女性疾病附加险、门诊附加险、护理附加险、癌症附加险、年金附加险、生前给付附加险等,提高保单附加价值的方法完善商品。 [编辑:韩艳春] [收稿日期]20011031 [作者简介]付海燕,女,现供职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