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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险费率风险的分析及防范
覃广华
(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广东 广州 510075)
[关键词]财产保险;费率风险;风险分析;防范措施 [摘要]随着保险体制改革和保险市场开放进程的加快以及保险监管重点的转移,保险费率市场化已成为一个必然趋势。费率市场化改革给我国产险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费率风险将成为产险公司经营管理中面临的主要风险。从微观经营的角度来看,费率风险主要有市场风险、定价风险、解约或退保风险、核保风险。对于费率风险的防范可以主要从强化保险风险的自我约束机制,建立科学的费率厘订模型,保持费率的相对稳定及建立一整套可操作的风险核保流程制度等方面入手。 一、产险费率风险分析 在保险费率严格管理的情况下,产险公司的费率风险主要是政策性风险,即由保险监管部门制定统一颁布的条款和费率,保险公司照章执行。若费率调高,保险公司则容易盈利,反之,则可能亏损。保险公司仅仅是费率的被动接受者,无法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和承保标的风险状况自主调节费率,只能通过高额退费、高比例支付手续费、增强保单的附加值(即承诺保单各种赔付责任外的额外服务)等变相做法来招揽、争抢业务,参与市场竞争。而费率市场化后,保险公司有确定费率的主动权,能根据市场供求状况、经营管理策略、业务风险程度、目标利润高低等因素,自主确定每项业务的费率。此时,保险公司的费率风险更多地表现为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市场风险主要是由于供求关系、无序竞争导致费率水平盲目下降,费率与风险不相匹配而引致的风险,经营风险则主要是与经营管理有关的风险,诸如定价风险、解约或退保风险、核保风险等,这些都是保险公司必须面对和正视的风险。下面将予以详细分析。 1.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市场竞争过度、供求关系失衡而迫使保险公司以低于经营成本的保险价格销售保险产品而产生的风险。随着保险市场的进一步开放,保险经营主体日益增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在各保险主体经营范围相同、险种基本一样、销售渠道类似、服务水平相当的情况下,费率市场化使各保险公司有了利用费率进行市场竞争的权利,费率竞争成为各保险公司扩大业务规模、抢占市场份额的重要手段。加上国民保险意识的增强和成熟,一般商品买卖中常用的“货比三家”、“招标”、“协议定价”等方式也越来越多地被引入保险中,这也迫使保险公司更多地利用费率进行市场竞争。当费率竞争衍化成不顾风险、不计成本、违反价值规律、盲目降费的极端境地时,轻则破坏市场规律,引发无序竞争,重则降低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损害被保险人的利益,影响保险公司的健康发展。 2.定价风险 定价风险是指保险公司在厘订保险费率时,因对保额损失率估算不准确,对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及经营费用等影响费率水平的重要因素的估算出现偏差而导致的风险。在费率严格管制的情况下,费率的厘订一直是保险监管部门的事,保险公司只需在已有的费率基础上测算和控制经营成本,有效防范承保、理赔风险,将赔付率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即可获得承保利润, 基本没有建立起自身有效的费率厘订机制。相关的精算学理论尤其是非寿险精算理论才刚刚引入国内,中资保险公司对保险产品定价需要考虑的因素、遵循的原则、依照的程序、定价的技术等都还研究不多、不透,加上费率厘订模型中需要的大量历史性、基础性数据资料严重缺乏或失真,使得保险产品定价缺乏科学的依据。若定价过高,则可能丧失市场;而定价过低,又可能引发偿付危机,因此,定价风险将成为费率市场化后保险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 3.解约或退保风险 解约或退保风险是指被保险人在费率变动中,利用《保险法》规定的权利提前中止保险合同引起保险公司保费收入降低、责任准备金突然减少而产生的风险。当费率下降时,被保险人可能有两种解约处理方式:一是提前中止保险合同,二是提前中止原有保险合同,然后按下调后的费率重新订立保险合同。由于保险经营是以大数法则为数理基础的,保险成本的估算、保额损失率(决定费率的重要指标)的准确测定都是基于大量的同类业务件数。如果解约过多,实际的保额损失率与预期的可能会出现较大的偏差,使保险公司出现赔偿基金不足的局面,原定经营目标的实现就会受到严重影响。另外,以保费收入为基础支付的营业费用、手续费也会因解约而大大超支,导致经营成本增加,尤其是长期险业务影响更大。例如抵押房屋财产保险业务,随着该险种费率的大幅度下调,导致原来以较高费率购买5年期、10年期抵押房屋财产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纷纷要求退保或希望以调整后的较低费率重新购买保险合同。因此,费率市场化后,费率变动幅度越大,速度越快,保险公司面临的解约或退保风险越大,经营的稳定性和效益性就越难以保证。 4.核保风险 在费率严格管制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核保人员的主要任务是筛选业务、审核某项业务能否承保。但费率市场化后,核保人员不仅要审核某项业务能否承保,还要决定该业务应以什么样的承保条件(费率、责任范围、免赔额等)承保,毫无疑问,费率在核保人员的承保决策中具有较大的弹性。如果保险公司核保人员业务素质不高,风险评估能力不强,其拟定的承保条件就可能与标的的实际风险不相匹配。特别是将大量较高风险的标的以较低的费率承保时,可能出现赔款支出大大超过保费收入,使保险公司的正常经营难以维持。 二、产险费率风险的防范 1.强化保险公司的自我约束机制是防范市场风险的关键 费率市场化后,保险公司拥有了费率决定权,可以根据赔付水平、经营成本、风险程度、市场状况、经营策略等因素,自主地确定保险费率,从理论上说,保险费率是能够反映市场规律和价值规律的。但在现实中,各中资保险公司重视规模甚于重效益,规模一直是各中资保险公司追求的第一目标,这从各公司的考核指标和体制中明显可见。新公司追求规模以期迅速发展壮大,提高市场竞争地位。老公司追求规模以图保持原有市场份额、巩固势力范围、显示自身实力。这种经营思想是导致盲目降费、无序竞争、保险费率背离市场规律和价值规律的根源。只有强化保险公司的自我约束机制,切实将效益观念、风险意识落实到每个经营管理者的思想中,落实到具体的考核机制中,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和防范市场风险。 2.建立科学的费率厘订模型是防范定价风险的基础 保险费率厘订虽然在理论上有一套较完善的科学依据,但在实践中仍缺乏有效的计算方法和定价模型,费率厘订的随意性较大,这从广东省各保险公司车险费率的厘订就可以看出。大多数保险公司往往仅根据几个赔付率、经营费用等指标或参考其他公司的费率标准就制定出本公司的保险费率。按此费率收取的保险费,要么不足以补偿赔付和经营所需的费用,动摇保险公司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要么因费率过高失去市场竞争力而丧失市场。只有加强各行业、各类别保险风险损失数据的收集,借鉴国外的经验和技术,建立科学的费率厘订模型,才能有效防范定价风险。 3.保持费率的相对稳定,避免费率频繁、剧烈变动是防范退保风险的前提 根据费率厘订的原理,保险费率的厘订一般都是根据历年保额损失率,考虑公司经营成本、规模经济、竞争状况、利润目标,结合公司发展战略而制定的,它是保险公司获得一定目标收益的基础。如果费率变动频繁且幅度大的话,无论升高还是下降,都可能出现退保,使保险公司经营和收益变得不确定、不稳定。若费率上升,被保险人会转投其他保险公司。费率下降,被保险人会有吃亏的心理,进而采用退保,然后按下调的费率重新签订保险合同的方式来弥补损失。由于保险经营以大数法则为数理基础,有效合同件数越多,保险经营的数理基础越稳定。如果退保太多,将动摇保险经营的数理基础,违反保险费率厘订的原则,使保险公司本身的财务核算出现问题,业务经营的稳定就难以保证。更为严重的是费率频繁剧烈变动,还会造成市场混乱,损害保险产品乃至保险公司在顾客心目中的形象。因此,保持费率的相对稳定,是防范费率市场化可能引发的退保风险的根本。 4.建立一整套可操作的风险核保流程制度和标准是防范核保风险的必要条件 在费率严格管制的情况下,核保人只需筛选风险,拒绝“垃圾”业务,避免盲目承保。费率市场化后,对某个具体标的或某项业务,核保人有了更多的费率决定权,使得核保风险对公司经营活动的影响更为直接。 由于核保人的素质参差不齐,核保技能高低不一,风险评判标准的非量化,使得不同核保人对风险的把握和控制能力差别较大,极易增加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破坏公司的稳定经营。因此,在实施风险核保制度的初期,高素质核保人严重缺乏的情况下,应首先建立一整套可操作的、量化的风险核保流程和标准,并要求核保人严格按制度、标准执行,防止核保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待核保人素质提高、经验积累丰富、历史统计数据收集完善后,再促使核保工作由制度核保向技能核保方向转变。因此,建立一整套可操作的标准核保流程和制度是防范核保风险的必要条件。 [编辑:钰婷]2002年第6期保险研究•专题保险研究•专题2002年第6期 [收稿日期]20020404 [作者简介]覃广华(1964-),女,硕士,现任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财产险部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