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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保险市场信息不对称

朴明根 雷定安

                               (青岛大学经济学院,山东 青岛 266071)

  [关键词]保险市场;信息不对称;“稀薄”现象;保险需求;保险监管;保险中介
  [摘要]信息不对称是指交易双方所掌握的信息在数量和质量上存在差异,即一方掌握的信息数量较多、质量较高,而另一方则恰好相反。作为非完善市场经济的产物,信息不对称现象可对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起到明显的消极作用,解决保险市场信息不对称现象应采取以下措施:保险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保险人的监督管理;保险人应采取多种措施使被保险人掌握更多的保险信息,增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对保险人及其产品的信任感和信心;教育部门及其他相关的社会部门应在全社会普及保险知识,以增强广大公众的保险知识和保险意识;广大公众也应积极学习保险知识,力求掌握更多的保险信息;保险中介组织也应准确、全面、及时地将各类保险信息向社会披露。
  
  一、保险市场信息不对称的概念及原因
  信息不对称是指交易双方所掌握的信息在数量和质量上存在差异,即一方掌握的信息数量较多、质量较高,而另一方则恰好相反。信息不对称是经济活动中的普遍现象,其产生原因有二:一是生产者由于是产品或劳务的制造者,因而他对其产品掌握的信息就较多,信息质量也较优,而消费者往往置身于生产过程之外,不可能像生产者那样掌握如此多的高质量信息,因而出现了信息不对称;二是在现代经济条件下,产品日益复杂化和多样化,消费者不可能对如此众多的商品和劳务达到样样精通和熟悉的地步,这就使消费者掌握的信息与生产者相比总是存在不足,从而促成了信息不对称现象。信息不对称现象是一种普遍、长期、大量的经济和社会现象,其不仅存在于有形商品市场,而且在无形商品市场即服务市场中也经常出现,保险市场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就属于后者。
  保险市场的信息不对称现象是由两方面的因素造成的:从供给方面来说,由于保险商品是一种知识含量较高、涉及多方面要素的特殊商品,而具备从业经验的保险人对于该商品的了解和认知程度要远远高于保险消费者,因而信息不对称现象在保险商品的交易和消费过程中表现得尤为突出。随着当今社会保险商品功能的不断增加,保险商品的知识含量更高,这就使保险人掌握的保险信息更加多于消费者所掌握的信息,信息不对称现象表现得愈加明显。从需求方面来说,保险消费者对保险知识的了解十分有限,特别是对我国这样一个现代保险发展相对滞后的国家来说,消费者的保险知识就更加缺乏,几乎无法达到与保险人信息基本对等的地步。从这两方面的因素考虑,对我国保险市场上信息不对称现象日益严重的事实就不难理解了。二、保险市场信息不对称产生的弊端
  作为非完善市场经济的产物,信息不对称现象可对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起到明显的消极作用。其弊端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使保险市场出现“稀薄”现象。所谓市场“稀薄”是指由于信息不对称或其他原因,消费者对生产商、批发商、零售商及其所提供的产品缺乏信任,从而有意压制自己的消费需求,减少甚至不去购买所需要的商品,致使市场上该商品交易量未能达到应有交易量,进而导致市场交易量不足,并使市场呈现萎缩状态的一种经济现象。
  由于我国保险市场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严重,因而我国保险市场上也存在上述严重的“稀薄”现象。虽然从表现看我国的保险市场发展速度很快,但实际上我国保险业与应有的发展水平仍相差甚远,而由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市场“稀薄”现象在其间所起的消极作用是不容忽视的。我国的保险深度仅为1.49%,排名世界第66位;而日本已达11.73%,位居世界第5位;作为发展中国家的韩国已高达13.87%,位居世界第2位(“关于中国保险市场的变革与发展”,中央财经大学,郝演苏,中国保险政策高层研讨会论文集)。这些数据可以作为我国保险市场“稀薄”的表现和证据。而产生这一状况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掌握保险信息较少的一方——保险需求者,对掌握保险信息较多的一方——保险供给者的信任程度不够,致使保险需求者的投保量达不到应有水平,因而出现了保险市场的“稀薄”现象。
  2.使保险需求得不到满足。传统的保险产品的主要功能是为遭受灾害者提供补偿,以使其能够度过灾害、恢复生产、维持生活、保证一定的生活质量;现代保险产品在原有功能的基础上又增加了投资功能。若保险消费者参加保险,则保险的两大功能就能得到顺利实现。但由于保险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消费者在投保时徘徊不前,犹豫不决,最后可能做出少投保甚至不投保的决策;当遭受灾害打击时,消费者就不能得到足够的资金支持和经济赔偿,当然更无法获得资金增值的利益。显然,在这种情况下,全社会保险需求就无法得到满足,保险的功能也丧失殆尽。
  3.影响保险业的发展。在现代社会,需求越来越成为刺激供给的重要因素之一,也就是说,需求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一个产业的发展状况。保险业也不例外,各国保险市场的发展历程表明,保险需求越大,保险业的发展也就越快,这是因为:(1)大数法则证明,保险单位越多,保险损失的概率也就越稳定,保险业的发展也就越能走上正轨;(2)保险费越多,保险人越能积累保险资金,也就越有能力提供风险保障。保险市场信息不对称的结果是保险需求者较少或不去投保,其对保险业的发展所起的羁绊作用是显而易见的。所以说,信息不对称是限制保险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三、解决保险市场信息不对称现象的措施
  1.保险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保险人的监督管理。这种监管体现在许多方面。(1)从保险条款方面进行监管。保险公司一般是保险条款的制定者和颁布者,因此其倾向于制定有利于自己的条款。这就要求保险监管部门站在公正、客观的立场上对保险条款进行监管,使保险条款尽量有利于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受益人。如我国目前人身保险的不可抗辩条款对保险人的不可抗辩权规定过窄,因而对我国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受益人不利。保险监管部门应对这样的保险条款进行完善、充实、修正,使其更好地保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利益。(2)从财务方面进行监管。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影响着保险业的发展,更影响着广大保险消费者的利益。但个体消费者受知识、时间、财力等因素所限,不可能对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有全面、透彻的了解,这就要求保险监管部门应及时、准确地掌握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并定期向社会披露。显然,这样的做法十分有利于消除信息不对称现象,增强信息的透明度。
  2.保险人应采取多种措施使被保险人掌握更多的保险信息,增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对保险人及其产品的信任感和信心。这些措施包括:坚持保险的最大诚信原则,真诚对待客户,竭诚为客户服务;主动向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披露公司经营状况及产品信息;向投保人准确解释保险规定和保险条款的含义;对已发生的损害,若属于保险人承担的责任范围,应按规定进行理赔以取信于保户等等。
  3.教育部门及其他相关的社会部门应在全社会普及保险知识,以增加广大公众的保险知识和保险意识。如上所述,我国保险市场发展的历史还不长,期间又经过了一个停办期,因而公众的保险知识较为缺乏,加之保险业进入人们生活的速度如此之快,更使人们感到保险知识的不足。因此,教育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应发挥其特长及优势,大力开展保险教育,进行保险宣传,增强全民族的保险知识和保险意识。如此一来,保险市场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必将有所改善。
  4.广大公众也应积极学习保险知识,力求掌握更多的保险信息。直到近几年,保险业才在广大公众心目中占据了一定的位置,由于接触较晚,人们的保险知识远远不能适应我国保险业发展的需要。因此,广大消费者应通过各种途径去努力掌握更多的保险知识。与此同时,广大公众还应积极关心各类保险信息和保险动态,努力改变保险人掌握信息多、自己掌握信息少的状况。
  5.保险中介组织也应准确、全面、及时地将各类保险信息向社会披露。在一定的规范和制度下,如果保险中介组织能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上对保险信息进行披露,公众就能更多地掌握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运营状况和服务状况等,以便决定是否投保、向谁投保、投保的险种、保险程度、是否终止投保等。保险中介组织的作用可见一斑。
  这些措施的采用,必将有效地改善保险市场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对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将产生有力的推动作用。
  [编辑:韩艳春]2002年第6期保险研究•论坛保险研究•论坛2002年第6期
  [收稿日期]20020212
  [作者简介]朴明根,男,副教授,现任青岛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中央民族大学在读博士生;雷定安,男,青岛大学经济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