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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改进《保险研究》的设想

  《保险研究》是中国保险学会的会刊,是我国保险界唯一的理论刊物,也是保险界唯一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把它办好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职责。为此,我们要充分发挥这块阵地理论与实务研究的作用,为制定保险法规服务,为经营决策和展业服务,为培养保险人才服务,使它真正成为保险决策的参谋,展业的助手。
  现提出以下设想:
  一、应按准商业方式运作
  作为理论刊物,发行量不会很大,很难全部按商业方式运作,目前,仍然维持公司派出人员的工资由派出公司负担,编辑部聘用人员工资从学会会费中开支,办公用房仍无偿使用。刊物征订费、广告费用于刊物自身的印刷、发行、稿费、编辑费、宣传费、组稿会、通联会、培训通讯员等项开支,所列项目力争自负盈亏。
  二、名称、版面、内容的改进
  (一)在《保险研究》下方列出“理论”或“实务”,意在充实内容。力争在今年下半年将本刊变更为半月刊,上半月为《理论》专版,下半月为实务专版,进一步为决策服务,为展业服务,促进我国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现在,各大媒体都在加大保险宣传的力度。与此同时,社会上一些不法之徒,也在打保险舆论阵地的主意。因此,我们必须发挥好本刊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号及多年的品牌效应,扩大自己的阵地,力争多为业内人士做一些实事。
  (二)版面
  1增加刊物容量,将48个页码改为64个页码(本期已实现)。
  2将封面、封底、封二、封三全改为彩色新闻、广告版,必要时中间加插彩页。
  3版式设计
  (1)首页为卷首语(导读版或评论员文章);
  (2)目录排在第2-3页,目录采用中文和英文对版排法,版权内容排在第2页左边;
  (3)页眉重新设计;
  (4)封面设计样色与说明(详见封二、三、四)。
  (三)内容
  1本刊改为半月刊后将分为两个版块,即理论专版与实务专版,原则是以刊养刊,实务专版侧重于保险营销,面向保险业和保险营销员队伍,力争通过三年的时间,能够成为自负盈亏的实体。
  2理论版,保持原《保险研究》的风貌,进一步提高文章质量和充实内容。
  3实务专版为综合版,体例内容要丰富,形式要多样,文风要活泼;主要栏目为专版、营销、口才、经纬、论坛、望等;体裁为体会、专访、人物通讯、报告文学等;无论什么栏目或体裁,都必须与保险有密切联系。
  三、办刊的运作方式
  办刊走市场之路,建设一支能打硬仗的队伍。这支队伍由三股力量组成,即以编辑部在岗人员为基础力量,外聘高级编辑为中坚力量,所聘通讯员为辅助力量,三股力量形成合力共同办好本刊。
  (一)基础力量的建设。编辑部现有4名初审编辑,工作难以正常运行。为此,今年上半年必须再聘请3至5名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尽可能到位5人,才能确保刊物的正常运转,保证下半年改为半月刊。2002年底编辑部专职编辑争取达到8人,另加通联工作人员、主编等人员,共达12至14人,确保半月刊正常运作。
  (二)中坚力量的建设。中坚力量是基于基础力量不足,利用社会力量。遵照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所强调的对人才“不追求为我所有,但追求为我所用”的原则,加强中坚力量的建设。本刊改为半月刊后,十几名在岗编辑是远远不够的,只能坚守编辑部做编辑工作,无力担负选题研究、采访专家、采访优秀营销员等工作,因此,需要聘请25至30名编外高级编辑,并在各地建立他们的个人编辑室,将很多工作分配给他们玄做,由编辑部主任全面协调。对此,已制定了管理办法(试行)详见附件二。
  (三)辅助力量的建设。辅助力量是本刊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办刊的稿件、发行的数量要依靠他们,因此,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是本刊编辑部的责任。对本刊通讯员管理办法(试行),详见附件三。
  附件二:
  保险研究编辑部外聘高级编辑管理办法(试行)
  
  按照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在全国人事工作会议上关于对人才“不追求为我所有,但追求为我所用”的讲话精神,保险研究编辑部本着依靠高素质人才,把《保险研究》办成国内外一流刊物的目标:注意学历和职称,但更看重学力和能力的原则,决定在全国聘请一部分高级编辑、特约评论员,并在其本人所在地建立个人编辑室,协助保险研究编辑部工作。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一、所聘高级编辑的首要条件
  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用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的思想指导工作,不搞自由化。
  二、高级编辑聘用原则
  要点面结合,上下合力。在单位分布上各大院校、各大保险公司、保监会、基层保险学会、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外资公司、外国保险机构代表处等各个方面都有人选,分布在地域上,兼顾东西南北中,在人员层次上,既要有专家、学者、保险公司的领导,又要有基层的代表。根据这些原则,对一些从事过编辑工作或热爱保险理论工作并积极投稿的人选,由编辑部提出,主编和编辑部主任批准。
  三、高级编辑的工作任务主要是完成主编工作会议制定的重要选题、组稿、广告、发行任务。具体事项如下:
  1完成年度确定的重要课题(如:每年保险公司排名评比课题,由中国保险年鉴编辑部提供资料,由院校来按制定的各项指标标准分析评比,并将结果在本刊上刊登);
  2撰写评论员文章。评论是刊物的窗口,是沟通作者、读者、编者的纽带,每期都要有评论员文章,内容为全年、半年、当前保险研究情况述评,热点、难点问题概论、重点栏目简评等。特约评论员一般由院校的教授担任;
  3受编辑部委托,进行专题、人物专访;
  4根据编辑部刊稿需要组稿(如:营销实务专版、组织年营销百万元以上的营销员撰写营销体会、技巧等);
  5为刊物征集广告(年不少于5万元的广告费);
  6组织本刊发行(年不少于1000套)。
  四、高级编辑的工作报酬采取无成果无报酬原则,视成果优劣给予合法、合理的报酬。
  1撰写有深度、有影响力的文章,刊用后,按千字100元至200元标准支付稿酬,文章一般的,按出版条例30元至100元处理;
  2接受委托进行专访的稿件,稿件可用,千字为300元(内含专访时宿食等各项费用)。
  3征集广告给予国家规定标准的手续费;
  4发行给予适当的协助征订费;
  五、高级编辑的工作评比及聘期
  高级编辑人员的工作评比由编辑部基本力量和广大读者根据量化统计为评比条件:
  1作为特聘高级编辑、特约评论员,每年至少要有1至2篇文章(含一篇评论员文章,评论员文章控制在1000至3000字),最多不超过3篇。凡推荐稿件,必须是亲自审定或编辑,认为在某个方面有特点,说明刊用的好处,不可只打电话或签名推荐;
  2专访、约稿、采写、推荐稿件,一定是质量高的,有影响力的。每人每年有1至2篇的任务(营销实务专版接受专访、采访、体会的必须是公司经理,或中介公司经理、或有突出成绩的营销主管、或年营销额超过100万元保费并获奖的营销员);
  3为刊物征集广告不少于5万元(各版面价格随行就市);
  4组织发行本刊不少于1000份;
  以上四项工作,一名外聘高级编辑,每年履行了其中一项任务或几项中各做了一部分为合格,连续两年合格者,可作为下届优秀高级编辑的聘请人选,凡不做任何工作,本编辑部将认为单方自动解聘。
  外聘高级编辑原则上为两年一聘,每两年在本刊公布一次。
  六、目标与解释权
  1.本办法在本刊公布,增强透明度、公正度,接受所有读者和作者的监督。2.本办法的解释权为本刊编辑部。
  
  附件三:
  《保险研究》通讯员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办好本刊,需要广大通讯员的大力支持,本刊通过通讯员了解下情、上情,以便不断改进工作,进一步办好本刊。通讯员是指本刊编辑部在各地、各公司以及分公司聘请的协助工作人员,主要任务是组稿和发行。
  一、通讯员的条件
  1热爱保险、,热爱保险理论,热爱保险实务,热爱公益事业;
  2具有在管辖范围内组织、审定和推荐理论版稿件、实务版稿件的能力,具有在管辖范围内征订本刊并保证达到一定覆盖面的能力;
  3本人从事宣传、调研方面工作,可以是和本职工作相结合的领导或工作人员。
  二、通讯员的职责
  1在管辖范围内组织并筛选保险理论和实务方面的稿件,推荐给编辑部供选刊;
  2在管辖范围内组织征订本刊,使本刊覆盖县、区级保险机构和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及营销主管人员,使保险理论深入实际,引起更广泛的研究,为保险展业、决策服务;
  3在管辖范围内收集对本刊的改进意见,并转达编辑部,以便改进工作。
  三、通讯员的权利和义务
  1在稿件同等质量的情况下,优秀通讯员的稿件及其推荐的稿件有优先刊登权;
  2通讯员有参加本刊组织的理论研讨会、通联会、座谈会、培训班的优先权,有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
  3通讯员的聘期为2年,聘用后在本刊公布。不履行职责或评比为最后三名者,实行末位淘汰。
  4.凡不做任何工作者,本刊编辑部认定为单方解除聘约。
  四、本办法的解释权为本刊编辑部。

    围绕“保险•法律•写作”热点问题聘请国内外保险专家授课辅导

    ——《保险研究》编辑部五月中旬将举办保险骨干培训班

  为了探讨我国在加入世贸组织之后保险业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了研究依法治理保险市场的实质性工作,为了提高保险骨干队伍的综合素质,经中国保险学会会长批准(今年共举办两次培训班),《保险研究》编辑部定于2002年5月11日至18日在云南省昆明市举办首次“保险、法律、写作”培训班,其中保险营销实务是本次培训的重点内容之一。
这次培训的对象是保险机构的经理(含副职)、宣调工作的负责人、营销主管和营销员。参加培训人员要按时上课,完成作业,参加考试(开卷)后可获得培训证书。
这次培训于2002年5月11日在云南省昆明市拓东路80号绿洲大酒店举办。参训人员交通费和住宿费自理,每人还须交纳培训费2500元(主要包括餐费、教师费、考察费、会务费、资料费等)。参训人员须在4月25日前将有关情况(姓名、职别等)电告《保险研究》编辑部。联系人:魏艳杰、郝焕婷;电话(传真):(010)6606 7053,6603 2386。
为了在较短的时间内达到最佳的培训效果,《保险研究》编辑部聘请了一批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为培训班授课辅导。有国有独资保险公司的精英,有保险院校教授,有《保险研究》编辑部的高级编辑;有外资保险公司的专家等讲课。
   《保险研究》编辑部欢迎全国保险界同仁保险营销人员和相关行业的人员参加培训学习。我们相信通过这次培训,一定会在加强保险骨干队伍建设,推动保险业改革和发展上起到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