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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有寿险公司的风险控制与管理

郑成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广东 广州 510030)

  [关键词]国有寿险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化解风险;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增加利润
  [摘要]国有寿险公司面临的风险主要有:客观存在的灾害风险,承保理赔风险,分保自留风险,工作失误风险,资金运用风险,道德风险等。而防范和化解这些风险可采取的措施包括:增强风险意识,加强业务管理,严把承保、理赔质量关,增强责任感,大力推进业务创新,拓宽资金运用安全渠道,依法经营,严格制度,加大查处打击力度,加强电子化建设。
  
  一、风险种类
  (一)灾害风险。有意外事故、意外灾难、疾病、因衰老而造成人的生命死亡、身体残废或丧失劳动能力等。
  (二)承保、理赔风险。目前,多家保险公司办保险,保险市场竞争加剧,各家保险公司为了在竞争中获胜,不顾自身的承受能力,通过低费率,高返回,高手续费和协议承保等违法手段争揽业务,盲目追求业务发展的快速度,而忽视承保、理赔质量。在赔付中,搞人情赔付、无原则的优惠照顾、随意扩大赔付等。
  (三)分保自留风险。有的国有寿险公司分支机构,为了眼前的利益,对高风险标的不进行分保,自留风险大。一旦出险,保险人所承担的责任将会超过自身的实际能力,直接影响到保险人的偿付能力和经营利润。
  (四)工作失误风险。国有寿险公司有的工作人员在承保、理赔、给付时,偏听偏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一面之言,而草率签单,造成带险投保,或凭主观臆断做赔案等因工作失误而带来的风险。
  (五)资金运用风险。国有寿险公司的资金运用主要用于银行存款和购买国家债券。由于寿险保单期限长,回报率长达几十年不变,而银行利率由国家政府进行调控,变化相对较大,这就给寿险资金运用带来了很大的风险。还有资金运用渠道不安全,因失误而带来的寿险风险。
  (六)道德风险。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投保逆选择,制造事故,编造假单证,骗取保险金;有的业务员与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合伙作案,无中生有,编造假赔案;有的业务员欺骗上级,违规操作,长险短做,空转保费,多提费用;有的业务员为了招揽业务,加大展业回扣,提高了经营成本,加大了经营风险。
  二、构成因素
  中国加入WTO后,外资保险公司大批入境,促成保险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在激烈的竞争中,刺激着中资保险公司业务大发展,保费急剧增加。有些保险公司由于管理没跟上,保险风险也随之增大。因而,出现了利润减少,效益下降,造成了经营亏损。其主要原因有:
  (一)重业务轻管理。中国加入WTO后,大批外资保险公司入境,保险市场竞争愈加激烈,中资寿险公司为了占领保险市场,多揽保费,获得竞争的胜利,把发展寿险业务放到了压倒一切的位置上,而对业务管理有所忽视,有所放松。抓好业务管理,是堵塞漏洞,提高寿险公司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忽视管理,就会加大风险,使经济效益下降,甚至会造成寿险公司的经营亏损。
  (二)小团体主义思想作怪。目前,如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只有总公司为一级法人代表,全国所有的下属公司为授权经营,其经营效益的好坏,均由一级法人代表负责,全国所有的下属公司只向总公司一级法人代表负责。有些基层公司的领导,为了小集体的利益着想,不顾公司整体利益。在发展业务过程中,只讲数量,不讲质量,为了多提费用,在数字上动脑筋,下工夫,搞水分保费,泡沫保费,使国有寿险公司提高了成本,增大了风险。
  (三)责任心不强。有些保险员工工作不细致,粗枝大
  [收稿日期]20020104
  [作者简介]郑成(1953-),男,大专,讲师,曾任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办公室副主任,现任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副总经理,广东省保险学会副会长、广东省保险同业公会副会长。叶,在承保、理赔中,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投保时所提供的情况,不深入现场研究,偏听偏信,主观臆断,犯经验主义错误,上当受骗,从而造成经济损失。
  (四)原则性差。有些保险员工不坚持原则,对亲戚朋友存在面子观念,搞人情赔付。还有的保险员工私心杂念作怪,为了捞取回扣,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合伙作案,为客户出谋划策,制造假赔案,或扩大赔款或给付,骗取保险金,造成赔付率或给付率高。
  (五)执行制度不严。有的基层公司在发展农村业务时,强调山区情况特殊,距离县城远,就在附近乡卫生院进行体检,马虎应付,造成有些客户带病投保;有的基层公司在处理赔案中,强调人员少,忙不过来,不坚持双人或多人查勘定损的制度,因而出现了一些漏洞和差错,增加了赔款和给付金额。
  (六)违规经营。有的基层公司无视规章,违规经营。用虚增保费的办法,即“虚列”、“空转”、“先收后退”、“一投一付”等手段,欺骗上级公司。使国有寿险公司效益下降,经营亏损,受到很大的经济损失。
  (七)营销佣金前期超重。国有寿险公司随着营销机制的引入,个人营销队伍的迅速成长壮大,营销保费收入不断增加。在迅速扩大营销队伍的同时,以经济为杠杆,将分期交费业务的费用绝大部分提前用到了前期,从而大幅度增加了首期佣金比例。由于大量占用了后期费用,严重削弱了后期续保的经济实力,调动不了营销员对后期续保的积极性,因而造成业务续保率下降,影响营销保费持续巩固的经营成果。
  (八)高额保单没有达到“大数法则”的低限要求。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人们收入的增加,自我价值意识的增强,出现了一些高额保单。由于这些少量的高额保单没有达到“大数法则”的低限要求,国有寿险公司要承担较大的风险,就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九)资金运用出现失误。由于国有寿险公司资金运用机构不健全,同时,缺少精明强干的资金运用专业人才。过去在资金运用上出现了一些失误,造成了较大的损失,至今无法补偿。
  三、管理措施
  第一,增强风险意识。寿险风险具有普遍性和客观性,存在于承保、理赔、资金运用等各个环节中。国有寿险公司各级从业人员要从国际上爆发的金融风险导致保险公司倒闭的事实中吸取教训,并引以为戒,增强风险意识,要把寿险风险控制与管理作为寿险公司兴亡的一件大事来抓,并要从险种设计、承保、理赔、资金运用等各个环节上扎扎实实做好管理、控制和化解寿险风险的工作,从源头上堵塞寿险风险的出现。
  第二,加强业务管理。管理出效益,这是企业的经营之道。任何企业如果放松了对生产、业务的管理,就会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甚至会造成经营亏损。国有寿险公司要走兴司之道,就要把业务管理摆到重要的位置上来,克服当前员工普遍存在重业务轻管理的倾向,使业务发展与业务管理齐头并进,做到双赢。
  第三,严把承保、理赔质量关。承保、理赔是出现保险风险的一条重要途径,必须要严加防范,把住关卡,堵死漏洞。特别是业务人员要用极端负责的精神,严把承保、理赔质量关,从具体的每一个环节上把工作做深做细,严格防止承保、理赔风险的出现。
  第四,增强责任感。国有寿险公司各级领导要加强对员工和保险代理人进行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的教育,树立“司兴我荣,司亡我耻”的思想。人人都要为管理和防范化解寿险风险献计献策。特别是业务人员和财务人员更要以高度的工作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严守制度,做到工作一丝不苟,一点一滴地为公司积累财富,减少损失,控制和化解寿险风险。
  第五,大力推进业务创新。国有寿险公司要化解长期利差倒挂的风险,就要改变现行保险产品,设计出更多的能够抗利率风险的新产品。当前,新推出的分红保险,就是一种好产品,它能抵御通货膨胀和利率变动,应大力推广。同时,还要以目前低预定利率的方式消化存量利差损,以便增强国有寿险公司的抵抗风险能力。
  第六,拓宽资金运用安全渠道。国有寿险公司要按照《保险法》所规定的安全渠道进行资金运用。当前,可选用投资国债、中央企业债券、大额协议存款、参与银行同业拆借市场的国债回购、购买证券投资基金间接进入股票市场等多种安全渠道化解风险,盘活资金,提高资金运用效益,增强国有寿险公司的实力。
  第七,依法经营。依法经营是国有寿险公司防范控制寿险风险的有效途径。寿险业如果不依法经营,就会出现无序竞争,随意提高费率,捞取回扣,擅自搞优惠照顾等不良行为的出现。同时,还要杜绝假保费、假数字等浮夸风的出现,避免造成经营成本增加,寿险风险增大,效益下降。
  第八,严格制度,加大查处打击力度。执行制度不严,就会出现漏洞,带来寿险风险。如果出现了漏洞,不及时查处打击,就会蔓延,带来更大的寿险风险。为此,严格遵守制度,加大查处打击力度,是防范控制寿险风险的重要手段。
  第九,加强电子化建设。随着寿险业务的发展,保费的快速增长,传统的管理方式已不能满足需要。为防止业务量大而出现差错造成寿险风险,国有寿险公司从上至下必须要加快电子化建设。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对寿险业进行管理,既可以提高经营效益,又可以精确地展业和理赔,大大减少寿险风险损失,还可以降低费用,创效增收,是一件一举多得的大好事,必须要积极推广和运用电子化的新技术,促进寿险业务的快速发展。
  [编辑:韩艳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