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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险业务结构调整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李良温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100020)
  
  [摘要]近两年来寿险业的发展与高速发展的经济和保险市场的巨大潜力不匹配,必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寿险业务结构进行调整,以促进寿险业健康快速发展。寿险业务结构调整,必须坚持正确的调整目的;必须处理好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保险公司自身利益与社会利益、规模与效益三个关系;不同的公司应根据自身的实际如资本金程度、实际偿付能力、资金管理能力、业务管理水平、实际成本控制能力等来决定采取不同的调整策略;必须适应市场需求,突出发展重点,确定长期目标,在调整中发展,在发展中调整。
  [关键词]业务结构调整;科学发展观;利润边际;资本金;资金运用;业务管理;成本控制
  [中图分类号] F840.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4-3306(2005)11-0036-02
  Abstract: Over a couple of years, the development of the life insurance industry couldn\'t match the rapidly growing economy in china,and the huge potential of the insurance market. Therefore we should implement a scientific concept on development and adjust the structure of life insurance business, in a bid to promote a sound, speedy development of the life insurance industry. The structural adjustment of life insurance business should adhere to a correct objective; properly handle the relations between immediate interest and longterm interest, between the interests of the insurance companies themselves and that of the society, between its size and profit. Different companies should proceed from their own conditions (e.g. Capital adeguacy, actual solvency margin, capitalmanagement ability, business management ability, actual cost control ability) and adopt different adjustment strategies. They should meet market demands and give prominence to key development areas; determine a longterm objective and develop through adjustment, as well as making adjustment in the course of development.
  Key words: structural adjustment of business; a scientific concept on development; profit margin; capital fund; capital utilization; business management; cost control
  
  近两年来寿险业的发展与高速发展的经济和保险市场的巨大潜力不匹配,现阶段能否正确处理发展与调整的关系事关做大做强中国寿险业的大局。只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才能卓有成效地进行业务结构调整,使寿险业发展驶向快车道。
  一、寿险业务结构调整必须坚持正确的调整目的
  寿险业务结构调整的目的在于促进寿险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为国家和谐社会建设、经济建设的全局服务;调整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保险消费者的保险需求,扩大保险覆盖面;有利于公司长期价值的提升,有利于中国寿险业做大做强目标的实现。保险公司不能片面地只追求公司利益最大化,要既能为公司创造利润,又能较好地服务于社会;既能使业务快速发展,又能保持健康的发展后劲,实现永续经营。应该在讲政治、顾大局,服务社会的同时取得公司的经济效益。二、寿险业务结构调整必须处理好当前与长远、自身与社会、规模与效益的关系寿险业务结构不能为了调整而调整,不能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而忽视了规模效益,调整的目的是为了更快、更好地发展。在调整中要处理好三个方面的关系:
  (一)处理好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
  保险经营是长期保险资产管理,在保险有效期间,保险产品的利润边际是动态的,不能仅就当前数据做静态分析。随着投资环境的改善和投资渠道的拓宽,今天利润边际较低的产品,明天利润边际会随着投资收益的提高而提高。在发展上不能只看当前利益,不能因为某类业务短期内利润边际低就人为调整,甚至放弃发展。要着眼于整个保险期间内保险产品利润边际的不断改善和保险公司资产管理能力的不断提高。只要利润边际有成长空间,就应该放手去发展。
  (二)处理好保险公司自身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关系
  保险公司不能仅选择利润边际高的业务,不能因为某些业务效益偏低而放弃发展,片面地只追求高利润边际业务必然会有损保险消费者的利益,不注重社会效益的保险公司不会受广大保险消费者的欢迎,客户资源会流失,业务难以形成规模,难以实现规模效益。要实现永续经营,保险公司必须树立服务意识,注重社会效益,学会让利于保险消费者,回馈于社会,让保险消费者尝到参加保险的好处,激发其参加保险的积极性,才能具备与其它金融产品竞争的条件,才能让发展重新回到快车道,形成规模效益。片面地强调公司效益,保险业发展就失去了社会基础。只是狭隘地考虑公司的经济效益,路只会越走越窄,走向萎缩发展的恶性循环。
  (三)处理好规模与效益的关系
  实现规模和效益、速度和质量的统一,实现业务发展的持续有效增长,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保险公司不能仅追求高利润边际业务的最大化,一般来讲,利润边际高的产品多为风险型业务,其特点是低保险费、高保险保障、业务规模小,难以把寿险发展推向快车道。利润边际低的业务多为投资型业务、保险费数额大,形成业务规模快。尽管这类业务利润边际低,但是产生利润的基数大,要设法做大规模,通过做大规模来实现保险企业效益的最大化。只有通过大力发展业务规模,产生规模效益,才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三、寿险业务结构调整必须从自身实际出发采取不同的调整策略寿险业务结构调整不是硬性指标,没有统一的模式,不同的公司可以有不同的调整策略。这与公司的资本金多少、偿付能力强弱、资金运用能力高低、业务管理和成本控制水平等密切相关。
  (一)调整寿险业务结构要根据公司的资本金充裕程度决定
  偿付能力强的公司可以采取不同的调整策略,不一定片面地只追求高利润边际的业务,可以有计划地做利润边际较低的产品,一可以通过让利于保险消费者,更好地满足保险消费者的需求,服务于社会经济建设,发挥社会效益,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二可以通过薄利多销,做大规模,产生规模效益,使资本金得到充分利用。实际偿付能力强的大公司,做些容易形成规模但利润边际较低的产品,少赚点钱总比让资本金闲置好。特别是做一些中短期两全型业务,待5年或10年满期返还,资本金重新释放出来,不影响公司以后做其它业务的偿付能力。
  (二)调整寿险业务结构要根据公司的资金管理能力决定
  公司的资金运用能力不一样,所采取的业务调整策略也应不同。同样的业务有的公司做能赚钱,而有的公司做就不一定能赚钱。资金运用能力强的公司可以做些利润边际偏低的产品,以便让利于保险消费者,提高产品的竞争力,通过做大业务规模,产生规模效益。业务的利润边际是动态的,随着投资收益率高低的变化而变化。成熟的保险公司不会仅根据静态的分析,就调整掉某些利润边际较低的业务。随着投资渠道的进一步拓宽,投资品种的增加,投资收益也会不断提高,实际赢利可能超过产品设计的利润边际,特别是资产雄厚的大公司,只要投资收益率略有改善,利润绝对额就会大幅度增加。调整要着眼于未来,在欧美保险市场上投资型产品的开发要根据公司的资金运用能力和对未来一段时期内资金收益的预测设计。资金运用能力是决定业务结构的调整策略之一,利润边际可以通过资金运用能力而动态地提高。
  (三)调整寿险业务结构要根据公司的业务管理水平决定
  公司的业务管理水平高低不同,所采取的业务调整策略也不应一样。同样的产品不同的公司经营,会出现不同的赢利性。业务管理能力差的公司会出现死差或病差损,而管理好的公司,核保核赔严格,业务风险控制得好,可以有效防止逆选择,使实际的死亡率、发病率低于期望值,产生死差益或病差益,可以使利润边际有效提高。
  (四)调整寿险业务结构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成本控制能力决定
  公司的业务规模不同,成本控制能力的强弱不同,应采取不同的业务结构调整策略。成本开支控制得好,可以有效降低费用成本。节约费用开支,使实际费用开支低于产品的附加费用,产生费差益,可以提高利润边际。大公司在费用开支方面还可以产生规模效益,如同样是在电视台上做一次形象广告的费用,大公司在上千亿元保险费项下列支,而一家中小公司却是在几十亿元或十几亿元的保险费项下列支,费用成本自然不一样。
  业务结构调整没有统一标准,市场主体应根据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各自的调整标准,在调整过程中不应该放松利润边际虽然较低但能达到股东对资本回报最低要求的产品。只要达到这一要求的产品能给公司带来效益,都是有效发展,不管个险还是团险都应大力发展,不应人为地强制性地调整业务结构和缴费结构。只发展利润边际高的业务,很难形成较大规模,很难防止大起大落,也无法实现效益最好、形象最佳、回报最大的目标。四、寿险业务结构调整必须适应市场需求、突出发展重点、确定长期目标寿险业务结构调整不是保险费的缴费结构调整,不同的缴费形式对公司利润的贡献度差别不大,如果错把缴费结构当成业务结构调整就难以防止业务发展的大起大落。没有投资型的业务,公司做不大;没有投资型趸缴业务,公司做不快;没有风险型业务,公司做不强;没有期缴业务,公司发展乏后劲。投资型业务,特别是趸缴投资型(下转第77页)保险研究2005年第11期寿险专论
  [收稿日期]2005—09—06
  [作者简介]李良温,现任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