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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新增300人 将重启中资审批大印 在用2006年一年时间完成内部机构改革后,中国保监会建会以来最大规模的一次人员扩军,将在2007年完成。 据悉,经过半年的酝酿,保监会扩容方案已大致敲定——新增加的人员有300名,将充实到保监会各个部门和外派到各地的31个保监局。 此外,保监会2007年的另一项大动作,将是重启尘封8年的中资商业保险公司审批大印。 招兵扩军 保监会之所以大规模扩军,主要是为应对中国保险业的快速发展。 与保险业规模逐渐扩大形成鲜明反差的是,保监会在监管人员配置上捉襟见肘。目前,在保监会工作的人员中,有半数以上都是从京城各中资保险公司借调。因此,完善人员配置成为保监会的首要任务。 保监会2007年的另一项重要任务是,批准一批中外资保险机构的设立,这将直接促使保险资金的运用、险种开发等方面出现高峰。 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保险机构的种类、数量和竞争力还存在较大差距。截至2006年三季度,中国共有保险机构96家;而美国有5800家保险公司,英国有827家,新加坡有140家,中国香港地区有288家。 基于此,今年一季度,保监会将重启尘封8年的中资商业保险公司审批大印,批准筹建专业性的责任保险公司。此外,刚刚起步的养老保险公司、健康险公司、农业保险公司、保险系资产管理公司,都将在2007年得到大幅扩容。 保险法规续完善 “规范市场行为”是保监会此前两年的工作重点,今年,保监会仍将此列为重要工作内容,并将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积极配合。 这其中,最首要的任务是对《保险法》的新一轮修改。目前,《〈保险法〉修订草案建议稿》已上报国务院法制办,若进展顺利,预计在2007年底可获通过。 据保监会法规部负责人透露,新修订的《保险法》将纳入国务院批准的保险公司新增投资渠道,而且,可能进一步拓宽投资范围。比如,将原来的“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改为“买卖有价证券”,并增加不动产投资等。 偿付能力监管加强 此外,保监会将继续加大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完成从对保险公司以业绩为核心的静态监管、向以风险为核心的动态监管的过渡。 按照保监会原有的监管规则,只要求保险公司在偿付能力报告中披露货币资金和结构性存款。但在新的会计准则下,保监会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将更加完善,要求保险公司对资产进行细化,分11个单项披露投资活动,这将大幅提高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的披露标准。(财经时报 2007-01-08) 保监会确定首批6个科技保险险种进行试点经营 1月8日,中国保监会、科技部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善对高新技术企业保险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大力推动科技保险创新发展,逐步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创新产品研发、科技成果转让的保险保障机制,并已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科技保险是指为了规避科研开发过程中由于存在诸多不确定的外部影响而导致科研开发项目失败、中止、达不到预期的风险而设置的保险。 《通知》规定,科技保险的险种由保监会和科技部共同分批组织开发并确定,第一批包括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营业中断保险、出口信用保险、高管人员及关键研发人员团体健康保险和意外保险6个险种。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由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经营,其他险种初期由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试点经营,期限1年。上述6个险种作为高新科技研发保险险种,其保费支出纳入企业技术开发费用,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通知》表示,要探索并实践通过国家财政科技投入引导推动科技保险发展的新模式,并由保监会、科技部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险创新试点城市和火炬创新试验城市中选择科技保险试点地区,开展科技保险发展新模式的试点。 《通知》还首次提出,要在积极发展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商业性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支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新华网 2007-01-09) 保监会公布第三批危险单位 石化企业榜上有名 继公路和桥梁、地铁隧道工程等被划分为“危险单位”后,近日,保监会再次颁布了第三批包括石化企业和商业楼宇、港口工程、半导体制造业在内的4个危险单位。 “危险单位”是指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中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所承担的责任,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10%;超过的部分应办理再保险。 去年5月、10月,中国保监会先后分两批推出了针对水力发电企业、风力发电企业、航天风险、公路和桥梁、地铁隧道工程、石油天然气上游企业等大型商业风险项目的危险单位划分方法指引。目的是严禁产险公司随意划分危险单位,采取各种违规手段降费、退费,严禁在招标过程中任意降低费率,扰乱市场秩序。(法制晚报 2007-01-14) 江苏年保费突破500亿 来自江苏省保监局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06年12月底,江苏去年保费突破500亿元大关,连续4年位居全国前列。 近年来,江苏保费连续突破200亿、300亿和400亿元大关,2006年保费收入达501.85亿元,同比增长14.75%。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120.39亿元,同比增长28.57%;人身险保费收入381.46亿元,同比增长10.99%。保险密度671元,高出全国平均水平241元。省级保险公司达39家,就业人员、开办险种、保险赔款均名列全国前茅。 “十五”期间,江苏保险业为全省提供了总额达20.8万亿元的保险风险保障,为全省10万多户企业、18万户家庭、4053万个人提供了400亿元的灾后经济补偿和给付,保障了社会经济稳定运行。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分别比“九五”期末增长了2.3倍和提高了0.9个百分点。养老和医疗积累准备金1128亿元,相当于2005年底全省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所结余基金的3.7倍。江苏保监局局长李劲夫说:“离开了服务经济社会全局来谈保险业的发展,就是无源之水;离开了社会效益来片面追求保险业的自身效益,就是无本之木”。数据显示,江苏省责任保险发展步伐明显加快,去年实现保费收入4.2亿元,比上年增长17.26%。 江苏保险产品总量达到2302个,半数是近年创新的组合险种。江苏省在全国首创的大学生助学贷款新模式,得到保监会的肯定并引起各方关注。江苏举全省之力打造保险“创新强省”,包括“保险服务于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国际研讨会”、“江苏中国保险名家论坛”等五大创新举措已付诸实施。 2006年以来,江苏省领导对保险工作作了8次专门批示,省委、省政府专门发文,明确了税收优惠政策,解决了代理公司重复纳税问题;省政府出台了《推进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九大举措打造保险强省;省政协把保险业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建设,列为十大督办提案之一;新颁布的《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增添了责任保险内容等。 2006年,江苏省新增省级保险公司10家,是近年来保险主体增加最多的一年。目前,全省已有保险公司39家,外资保险公司10家,驻苏外资保险公司代表处7家,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达5000家,农村保险服务网点近万家。全省专业保险中介公司137 家;兼业保险代理机构2824家;保险代理人12.1万人。(中国保险报 2007-01-12) 上海:交强险近半保单费率下浮 1月10日,上海市保监局公布了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实施半年的情况。数据显示,已经签约的保单中,费率下浮的占46.18%,费率上浮的占13.47%,费率不变的占40.35%。 按照上海保监局的规定,去年7月1日起,上海也率先实施交强险浮动费率制度。根据上一年度违章严重程度保费上浮的比例分为三种:15%、20%、25%。如果上一年度没有违章,保费则可下浮10%;连续3年没有违章的,则可下浮30%。根据目前的投保情况,保费上浮100%、下浮30%的案例均已出现。也就是说,同样一辆6座以下家用车,基础保费为1050元,由于违章记录的不同保费既可能是735元,也可能是2100元。 保监局的数据则显示,截止到去年12月底,保费收入上下浮动相抵,全市各保险公司共计少收保费2409.66万元。保监会当初制定交强险的费率原则是“不盈不亏”。(新闻晚报 2007-01-11) 河南将交通事故纳入旅行社责任险 中国保监会河南监管局、河南省旅游局日前联合下发了通知,要求从2007年1月1日起,进一步完善旅游保险保障机制,让出游的群众有更多的保障。新的责任险首次将交通事故、自然灾害、食物中毒等部分法律上规定由消费者自己承担的风险或无法区分责任的风险纳入承保范围,基本上覆盖了旅游过程中可能面临的90%以上的风险,赔偿限额也有所提高。(新华网河南频道 2007-01-09) 辽宁保险营销员首次全部实现持证上岗 截至2007年1月8日,辽宁省保监局辖区内55312名保险营销员首次全部实现持证上岗,为实行挂牌展业制度、使广大投保人的利益得到更好保障奠定了基础。(沈阳日报 2007-01-09) 深圳保监局完成银保业务专项现场检查 日前,深圳保监局按照中国保监会的统一部署,对辖区内6家寿险保险分公司和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开展银行保险业务专项检现场查,检查重点为银保合作协议的签署情况以及手续费的支付情况。检查组采取进场谈、现场查核审验账表凭证和档案资料、调查取证、座谈询问等方式进行,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向被检查单位进行了反馈,被检查单位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申辩和说明。(证券时报 2007-01-10) 江西召开保险工作会议 2006年12月29日-30日,江西省保险工作会议在南昌召开。这次会议是江西省政府召开的第一次专题研究部署保险工作的会议。江西省委书记孟建柱,省委副书记、代省长吴新雄分别对会议作出批示。江西省委常委、副省长赵智勇,中国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十五”期间,江西省保费收入以年均26.1%的速度递增,是全省增长最快的行业之一。截至2006年11月,全省已实现保费收入90.7亿元,全省保险公司总资产已超过250亿元。据统计,“十五”期间江西省保险业累计支付赔款73亿元,去年“4•11强风雹雨灾害”和格美台风,全省保险业分别赔款1313万元和805万元。 2006年1—10月,全省保险业为各类重大安全生产和交通事故赔款超过3000万元。2005年江西省责任保险迅猛发展,保费收入增长145%,增速居全国第一。全省客运车辆承运人责任保险实现了全覆盖,80%的非煤矿山企业投保雇主责任保险,全省各类学校受校园方责任保险保障的学生超过250万人,45万余户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参加了农村0-6周岁独生子女健康平安保险。 会议要求,充分认识保险业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抢抓机遇,努力实现江西保险业又好又快跨越式发展。要大力发展道路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高危行业雇主责任保险、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校园方责任保险、旅行社责任保险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充分发挥保险在防损减灾和灾害事故处置、救助中的重要作用。要积极稳妥地开展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一村一品”保险和大灾农房保险试点,探索建立“三农”保险发展机制。要加快发展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完善全省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国保险报 2007-01-05)
宁夏保险市场增速全国第六 1月14日,宁夏保监局表示,2006年宁夏全区保险业累计实现保费收入19.26亿元,同比增长22.35%,高于全国平均增速8.08个百分点,增速位于全国第六位。与其他省区相比,保费收入比海南省多1.62亿元,比青海省多10.56亿元。(宁夏日报 2007-01-15)
海南:2010年保险市场规模达37.2亿 日前,海南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海南省保险业改革发展意见》,意见中指出要加快海南省保险业改革发展,争取到2010年,海南省保险市场规模达到37.2亿元,年均增长速度达到20%。 据了解,意见中提出加快发展以下四大产业保险。1.发展热带高效农业保险。以发展大宗农产品保险为重点,开办橡胶、香蕉、冬季瓜菜等种植业和家禽家畜、鱼虾等养殖业和海洋渔业保险。2.发展新型工业和基础设施保险。大力推动保险在天然气、石油加工和化工、汽车生产、制纸、水泥、制药等工业领域的发展,推出企财险、一般责任险和特种责任险、保证保险、意外险等险种。3.发展旅游保险。重点发展旅行社责任险、景点责任险、旅游意外险及自驾车、漂流、水上娱乐、潜水、徒步、探险等特色保险,确保旅游业安全有序发展。4.发展出口保险。大力发展出口信用、涉外货物运输、鲜活食物储存和运输等保险,促进海南省出口增长。(海口晚报 2007-01-09) 河南保险业全面实施营销员挂牌展业 为进一步提高保险营销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规范展业行为,推动保险诚信体系建设,维护广大投保人的合法权益,河南保监局根据《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要求自2007年1月1日起,从事保险营销活动的人员应当通过中国保监会组织的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并应当持所属保险公司发放的《保险营销员展业证》从事保险营销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中国保险报 2007-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