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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个人万能险利率被迫再下调
7月1日,平安再次下调个人万能险结算利率,由上月的4.75%下调至4.5%。这是自去年9月以来第5次下调个人万能险结算利率,共计下调1个百分点。
据悉,中国平安早在2004年就开始推出万能险,经历2007年大牛市后已经积累了大量的储备资金。有关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中国平安储备平滑准备金高达43亿元。不过,经历2008年资本市场的大幅下跌,中国平安一年就动用了平滑准备金达28.25亿元,占比为65.7%。
依此估算,今年年初,中国平安平滑准备金仅存14.75亿元。若以去年5%的平均结算利率来回报投保人,很可能不到半年准备金将耗尽。有分析机构认为,中国平安不堪平滑准备金消耗殆尽的压力,才被迫多次下调万能险结算利率。
长江证券预计,中国平安的平滑责任准备金能支撑其在2009年补贴历史上万能险2.33%的投资收益率。若以目前4.7%的结算利率回报投保人,显然无法长久持续下去。上述分析人士也表示,若资本市场短期无法回暖,中国平安万能险很可能还会下调结算利率。
即使经过屡次下调,目前中国平安万能险结算利率仍居于行业首位。平安智富人生终身寿险等多款万能险产品仍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对中国平安保费急速增长立下了汗马功劳。今年前5个月,平安寿险保费收入615.9亿元,同比增38%,其中5月单月保费收入114.46亿元,同比增21.5%,明显高于行业寿险保费增速。
中国平安保持高结算利率,是在持续透支平滑准备金来获取保费快速增长。不过,长江证券认为,这也反映出中国平安在豪赌资金的未来收益,赌长期投资收益率会高过给予保户的收益。
“保险公司的万能险结算利率仍然有下调的空间。”保险专家表示,从历史数据来看,万能险结算利率普遍与3年期定存利率相当,但目前市场上万能险平均结算利率普遍高于5年期定存利率(3.60%)。(北京商报 2009-07-02)
合众人寿新推年金保险
合众人寿日前推出全新养老保险产品——合众福寿齐添年金保险(分红型)。
“合众福寿齐添年金保险”亮点在于能让客户一辈子都在领钱。客户在投保一年后至生存年满59周岁,每年都可获得2%基本保额的生存保险金;60周岁至99周岁生存,每年都可获得12%基本保额的养老年金;从60周岁开始保证领取20年,在客户生存至66、77、88周岁时,福寿齐添分别提供20%基本保额的祝寿金,若客户能长寿至百岁,将会得到100%基本保额的满期祝寿金。同时,公司还可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经营情况每年确定红利分配;如果生存金不着急领取,福寿齐添的生存金累积生息功能,还能为客户的资金保值增值,另外产品还具备身故保障和全残豁免的保障功能。(金融时报 2009-07-02)
交强险两年半承保亏损37.4亿元
6月29日,中国保监会首度披露交强险业务经营情况。公告显示,自2006年7月交强险开办至2008年年底,各保险公司共承保车辆1.56亿辆次,保费收入合计1309.8亿元,其中2008年承保机动车6929.2万辆,保费收入553.4亿元。尽管承保数量快速增长,但受赔付率逐年上升以及费率调整等因素影响,两年半交强险累计承保亏损37.4亿元,考虑投资收益44.3亿元,结余合计6.9亿元。
交强险业务开办以来,其综合费用率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2008年交强险费用率比2007年下降7.4个百分点。从费用结构上,2008年交强险各项经营费用177.3亿元,费用率31.7%,其中外部费用占56.7亿元,包括营业税及附加30.5亿元,支付中介机构手续费佣金19.3亿元,保险保障基金等6.9亿元。保险公司交强险业务及管理费用120.5亿元,业务及管理综合费用率为21.5%,这一费用率水平低于商业车险的费用率,也低于强制保险政府代办制模式下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水平。
对于2009年交强险的承保利润预期,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交强险工作组表示,2009年费率影响将继续扩大。与此同时,人身赔付标准的提高,以及求助基金年内可能出台,加之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都会影响到交强险承保利润。
实际上,2008年新承保的交强险业务已经出现亏损,据交强险工作组透露,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调整后,2008年下半年交强险整体经营亏损15.7亿元,行业经营压力较大。2009年交强险经营仍存在很多不确定性,交强险工作组成员透露,2009年1-5月,交强险承保利润同样不理想。
但这并不意味着交强险费率将会随之调整,工作组表示,通常一项保险业务要看三年的综合经营收益,而不能以一年的财务数据来决定是否需要调整费率。
保监会则表示,在今年7月交强险实施3个完整业务年度后,保监会将根据交强险制度运行情况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对交强险实施环境、配套制度、理赔服务、费率形成机制等方面进行全面总结和研究评估,进一步推动交强险制度的完善。(上海证券报 2009-06-30)
交强险的由来及现行费率 为解决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问题,国际上普遍建立了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我国于2004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首次提出,“建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并规定了强制保险的赔偿范围和原则。2006年3月,国务院颁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正式确立交强险制度,于当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确定了交强险制度的基本框架,成为交强险制度实施的最主要的法律规范。
交强险作为一种责任保险,主要功能是:对被保险机动车在使用过程中,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时,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该制度的创设目的在于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救助,促进道路交通安全。
与传统商业三责险相比,交强险在保障范围上有非常显著的扩大。一是采取了严格责任的赔偿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只要发生交通事故,无论机动车方是否存在事故责任,无论事故责任大小,承保公司均需对受害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二是未设定任何的免赔额或免赔率;三是除法律规定外,几乎无任何其他除外责任。
交强险不是一项孤立的制度,而是一个涉及到立法、司法、交通、运输、保险、财税、医疗等多个领域的系统工程。《条例》对各有关部门在交强险制度运行上的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涉及五大部门,其中:保监会负责对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业务实施监督管理,审批保险公司从事交强险业务的资格,审批交强险基础费率;公安交管部门、农业机械部门负责对机动车的投保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财政部会同保监会、公安部、卫生部、农业部负责制定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具体管理办法;卫生部负责组织制定用于指导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治疗的有关临床诊疗指南;保监会会同公安部制定交强险费率与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记录、交通事故记录相联系的费率浮动标准;保监会、公安部、农业部及其他有关部门负责建立交强险信息与交通违法信息、交通事故信息的共享机制;保监会会同公安部、卫生部、农业部负责规定交强险的责任限额。
交强险实施两年半来,已就社会关心的基础费率及责任限额问题进行了首次调整,调整之后,交强险的责任限额由原来的6万元提高到12.2万元,整体费率平均下调了6.8%。新版交强险自2008年2月起实施至今。
交强险在现行的12.2万元总责任限额下,实行分项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无责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交强险现行的基础费率共分43种,家庭自用车、非营业客车、营业客车、非营业货车、营业货车、特种车、摩托车、拖拉机和挂车9大类43小类车型实行不同费率。如6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车全国统一的基础费率为每年950元。
(新华网 2009-06-29)
湖南列车相撞:铁老大不买商业险 近日,湖南郴州的列车相撞事故再次把“铁老大”引入人们的视野。据了解,面对运营风险可能造成的财产损失,铁路部门并没有购买商业财产保险,而是采取“自保”的方式。
6月30日,济南铁路局的一位负责人透露,目前全国铁路都没有购买过商业财产保险,至于铁路运营中所发生的财产损失一般由铁路部门“自保”。北京工商大学的王绪瑾教授称,所谓的“自保”就是由铁路部门每年提取一定的保障资金,发生的财产损失就从保障资金中提取。 是不是有了“自保”资金就不需要商业保险了呢?针对此问题,王绪瑾指出,就目前的情况来说,“自保”的好处非常多,可以避税,防止经费外流。但是,“自保”的承受能力也是非常有限的。需不需要商业保险主要看这个行业的风险。铁路运营也是有风险的,既然有风险就需要商业保险。
立刻保的保险专家许文侃表示,目前市场上没有一款针对铁路的财险产品。即便是针对机动车的保险产品,火车是不是可以保在其中也是模棱两可。依据我国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第3项对“机动车”界定为: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许文侃指出,火车因为不是在道路上行驶的,而是在轨道上行驶的。严格意义上的火车财险产品,现在的确是没有。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铁路是垄断行业,一般采取的都是“自保”的形式,商业财险很难从中分一杯羹,所以没有专门开发针对铁路和火车的产品。再加上一个保险产品的开发需要行业风险的评估,而一般的商业保险公司很难去评估一个垄断行业的风险。
上述知情人士还透露,铁道部一直有想法成立自己的保险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说白了还是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心态在作祟。
王绪瑾坦言,铁路是作为一个独立核算的行业,应该风险自担。除了现在的“自保”模式外,应该积极寻求商业险的渠道转移风险,铁路运营中所造成的财产损失不应该再由纳税人分担。(每日经济新闻 2009-07-01) 团体商业保险成企业“留才”手段
目前,在经济复苏的大背景下,企业纷纷开始招募人才;除了关心薪酬以外,企业是否给员工购买商业保险,也是求职者关心的问题。对此,财险专家认为,如果中小型企业为员工购买经济有效的团体商业保险套餐,是“留才”、“引才”的有效手段。
南京市泰康人寿财险部主管华琳琳介绍,目前,中小企业占全国企业户数的99%,占工业总产值的60%左右,实现利税约占40%。可见,中小型企业是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但遗憾的是,国内大多数企业仍没有为企业员工增加足够的福利保障,很多企业甚至从未投保过团体保险,尤其是一些中小企业。究其原因,还是企业相关部门对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认识不够,不重视为员工增加福利保障,认为员工有了社会保险就万事无忧,再出什么问题就与企业无关了。
华琳琳说,其实,为员工增加福利保障,从长远发展来看,是保证企业快速运转、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的有力措施。它作为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手段,除了有利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外,还能助企业留住优秀人才,提升公司形象;同时以周全的保障解除员工和企业的后顾之忧,增强企业凝聚力,激发员工的创造性,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另外还可以降低运营成本,合理运用和节约资金,实现员工福利成本收益的最大化。
该保险公司推出了的一款经济实用型的商业保险套餐,每天每人只需支付最低0.62元,就可以轻松获得全年全方位的风险保障。其中包括交通工具意外、非交通意外身故、残疾、疾病身故、重大疾病、意外医疗、手术津贴和零免赔天数的住院津贴。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该款保险的投保手续非常便捷,无需体检。对40岁以上的员工,只要自己写一份健康告知书;40岁以下的员工,企业统一出具一份员工的健康告知书即可。
此外,最有利的一点是,该险种包括了交通工具意外,涵盖了航空、轨道、轮船等交通工具。一旦员工在乘坐交通工具时出现了意外身故,可以得到交通工具意外身故和意外身故双份保额。如果员工在工伤中被鉴定为残疾,还可以获得一笔残疾赔偿金。(江南时报 2009-07-01)
我国最大的天然橡胶种植基地统一投保风灾保险
6月30日,海南农垦下属的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将300多万亩橡胶树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统一投保橡胶树风灾保险,这份保险金额达46亿元人民币的大宗保单开启了中国林木资产大规模投保的先例。
海南省农垦总局局长、海胶集团董事长王一新介绍说,此次签约的2009年橡胶树风灾保险项目单张保单保费规模为6000万元人民币,保险金额达46亿元,保险保障100%覆盖海胶集团种植4年以上的橡胶树。这套保险方案兼顾政策和商业性特点,设计采用一张保单覆盖近6000万株橡胶树保险,共享一个年度累计赔偿限额。保单除标准条款外,还附加推定全损条款、橡胶树专家条款、50%大额预付条款,保障了被保险人的利益。据悉,海胶集团拥有380万亩橡胶树,是中国最大的天然橡胶种植基地,正常年份生产天然橡胶23万吨,约占全国天然橡胶年产量的40%。(中国证券报 2009-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