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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监会:10月1日起险企销售产品应符合新保险法
 
    7月1日,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贯彻落实新〈保险法〉做好人身保险产品变更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人身保险公司根据新《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在售产品进行全面清理、自查和整改,进一步完善条款表述,确保条款合法合规、公平合理,同时进一步推进条款通俗化、保单标准化工作,方便消费者准确理解产品条款。10月1日起,各公司销售的产品均应符合新《保险法》有关规定。
  “出台该《通知》是为了贯彻落实新《保险法》、完善产品开发管理机制,做好人身保险产品变更管理工作,从而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权益。”据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通知》要求各人身保险公司高度重视新《保险法》的学习贯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工作方案,扎实推进产品管理各项工作。
  《通知》同时要求,各保险公司应进一步建立健全产品开发管理机制,完善核保、理赔等业务流程,加强对销售人员的培训与管控力度。此外,各保险公司还应做好新《保险法》的宣传解释工作,并对新《保险法》施行前已签订的保险合同做好相关服务工作。(金融时报  2009-07-01)

                          拟放宽第三方理财投资 保监会摸底险企投资能力
 
  7月2日,知情人士透露,中国保监会正在对九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进行风控能力、管理水平、团队建设的调研,符合条件者方能投资新开闸的品种,如无担保企业债、中期票据等。
  不过,现有资金运用政策外,保监会不再对诸如第三方理财等投资领域做出特别限制。一位保监会人士称,只要能力建设及风控能力合规就可以去投资。
  知情人士透露,现在,保监会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调研已进入尾声,被调研公司要向保监会提交风控能力报告,经过监管层的评估。接下来,保监会对其进行验收,排队进行试点。
  “如果进展顺利,本月或8月便会有一个突破性的结果。比如,届时投资能力达标,团队建设合格的公司可介入中期票据、金融债等投资。”该人士说。
    (经济观察报  2009-07-04)

                          9月1日起广西航意险市场全面实行电脑联网出单

    近日,广西保监局下发《关于规范航空意外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管理的通知》,采取七项措施规范航意险兼业代理市场,防范假保单流入广西市场。
    一是全面推行电脑联网出单制度。要求从9月1日起,航意险兼业代理出单系统必须与保险公司核心业务系统、财务系统实时联网,确保客户信息实时、逐笔、完整地记入保险公司核心系统。
    二是建立健全保单真伪查询制度。要求从9月1日起,在广西市场上销售的航意险保单上必须印制或加盖“保单查询方式”字样,明确告知消费者保单真伪的查询方式。
    三是完善单证管理制度。要求从9月1日起,保险公司航意险单证系统必须与出单系统、核心业务财务系统实时联网,加强单证的管理,确保每份保单的去向有据可查。同时,要求航意险兼业代理机构不得从广西辖内保险公司以外的渠道获取保单。
    四是严格执行兼业代理资格管理制度。保险公司不得委托未取得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机构代理销售航意险,严禁将航意险保单以各种方式批发给非法保险中介机构或个人变相销售。航意险兼业代理机构应当将《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放置于营业场所的明显位置。
    五是完善代理关系管理制度。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保险营销员不得以个人名义与航意险兼业代理机构建立代理关系。航意险兼业代理机构不得转委托其他机构或个人代理销售航意险。
    六是严格执行保险财务管理制度。保险公司、航意险兼业代理机构应严格执行“财务收支两条线”规定,以转账方式结算保费和手续费。保险公司应确保保费及时足额入账,手续费必须在“手续费支出”科目如实反映,不得通过其他科目套取费用。航意险兼业代理机构与保险公司结算保费的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不得截留保费或从保费中直接坐扣手续费。
    七是落实报告制度。保险公司和航意险兼业代理机构应发挥监管“前哨”作用,经营过程中发现假保单、异地保单的,要及时向保险监管部门报告或举报。
(广西保险学会 2009-06-29)

                     安徽保监局编写、发放《银行代理保险业务违法违规案例选编》

    日前,安徽保监局编写了《银行代理保险业务违法违规案例选编》发放给辖内的银行,并组织部分银行相关负责人培训学习。《案例选编》包括资格管理、许可证管理、代理业务管理、销售行为管理、手续费管理等五方面内容。通过对鲜活案例的剖析,使银行相关人员认识违规经营的危害性,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内控管理,依法合规经营。(安徽省保险学会 2009-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