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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分红保险的红利派发

李良温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产品开发部,北京 100035)

  [关键词]分红保险;红利来源;红利派发;领取方式
  [摘要]入世以来,在国内储蓄利率进入有史以来的最低时期,传统保险价格上扬,聪明的消费者已把目光投向分红保险。分红保险的红利分配已成为广大消费者和保险业务员关注的焦点。分红保险不同于投资连结保险,保险消费者不但获得保险保障,而且在不承担任何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分享保险公司专家理财的高收益。为投保人创造更多的红利是保险公司的最高工作目标。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资本市场迅速发展,投资理财渠道增加,人们的金融知识得到了普及,投资理财意识也有了较大提高。在储蓄利率进入有史以来最低时期,传统保险价格上扬,聪明的消费者买保险时首选分红保险,使得分红保险已成为目前保险市场上的热销保险产品。今年5月以来分红保险的红利派发已经成为保险消费者和业务人员关注的焦点问题。为使保险消费者对分红保险的红利有一个客观的认识,现就分红保险的红利派发问题作一浅析。
  一、分红保险的红利来源
  保险的红利来源,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公司,有不同的解释。有些公司在定价时明确地考虑了将来红利派发的金额及时序,从而使分红产品费率明显高于非分红产品。当保险公司的实际经验基本与定价假设相符时,就将预定的红利派发给投保人。由此可见,这些保险公司的红利来源主要是费率中的红利成分,再加上死差和费差。
  红利分配的方法很多,有资产份额法、三元素法等。在我国保险市场上有些公司采用的是比较流行的三元素法(three factor method or contribution method),即红利来源于利差,死差和费差,也有公司采取两差或一差分红。例如,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分红产品在开发设计时没有明确地加载计划红利部分,除少部分产品的定价假设有所区别外,主要靠增加投资收益及死差益和其他差益来作为未来红利来源。采用不含费差的分红保险,红利来源于利差益和死差益,应该说对投保人有利,有的三差分红的保险公司实际上也无费差益可分,只有费差损可摊。
  费差益要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减少费用支出获得。业务量大的公司费用成本相对较低,比如,同样是用共性费用20万元做一个电视形象广告,业务量大的保险公司要摊到1000亿保险费中,而有的小公司要摊到几亿元保费之中,结果是不会一样的。个性费用也类似,如印刷1万份保险单与10万份保险单,并不会有10倍之差的印刷费用。
  死差益与一家公司的核保核赔技术水平和业务管理水平密切相关。正常情况下依据经验生命表作为寿险经营基础,可获得稳定死差益,有时候保险公司在开发保险产品时还根据自己的经验,在经验生命表的基础上加一定的系数。但是,并不是所有的险种都有死差,如基金管理型险种,就无死差问题。
  利差益与一家公司的投资能力密切相关。买分红保险,投保人追求的是长期收益。分红保险初期费用投入较高,可供投资的资金数额小,加之期限短,多数情况下首年很难产生利差益。目前保险市场上有的公司宣布无红利分配,没有什么不正常。
  与公司盈余有关的还有退保或失效保险单的准备金与退保金之差,以及其他差,如因责任准备金提存方式的变更所产生的损益、杂项收入与杂项支出之差等。
  目前中国保险市场上多数保险公司采用的是会计年度核算分红保险业务,保险单年度派发红利。红利的来源包括了当会计年度已经实现的盈余,加上转回上一会计年度所提取的红利风险准备金,再加上未来年度将实现的盈余即保险公司根据以往经验推断较易实现的经常性盈余,这部分盈余在会计年度宣布时带有预分性质,要等到保险单生效对应日才真正派发。因可分配盈余中含有部分预分盈余,所以保险公司在会计年度投入分配的盈余往往大于实际盈余。这三部分构成了保险公司的分红保险的红利来源。
  二、分红保险的红利计算
  分红保险是具有保险和投资双重功能的保险业务。投保人购买的是分红保险而不是投资连结保险,更不是股票。分红保险,保险不冒险、保底加分红,符合投保人的需求。保险公司在分配红利时,必须遵守谨慎原则,红利水平的确定要留有余地。以防止红利分配上的大起大落。为了竞争,人为的抬高首年的红利分配,或过分夸大投资收益,都是不可取的。在今天基金投资缩水的情况下,红利分配应做到相对稳定。
  分红保险的红利计算是比较复杂的,它由公司的精算师根据公司当年度资金运用收益、财务状况、业务经营状况计算出当年度的盈余,包括利差赢余、费差盈余和死差盈余,如果是健康保险时包括利给付盈余。然后提出红利分配方案由公司的最高决策层作出决定。
  个人分红保险的红利计算,是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经营状况确定所有分红保险在业务年度的可分配盈余。对跨会计年度的保险单,在生效对应日所分得的红利是依照长期收益推算而来的。根据年底所有有效保险单在其保险单周年日的保单责任准备金来计算每一保险单的利差红利,并根据有效保单的风险保额(保险金额-保险单责任准备金)乘以假设死亡率与实际死亡率之率差(健康保险应为赔率差),来计算每一保险单的死差红利。投保人在保险单周年日应分红利为利差红利与死差红利(健康保险应为赔付率差红利)之和。三差分红的保险业务含费差红利。
  基金管理型保险,采用的是会计年度核算,会计年度派发红利,应分红利仅为利差红利。
  不同的险种红利分配比例也不尽相同。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来讲,它向投保人分配的红利不低于当年度可分配盈余的70%。团体保险的做法比较灵活,根据业务规模的大小等情况分别有70%和超过70%不等。
  分红保险的精算数据来源于原始保险单,根据每一张保险单对分红保险盈余的贡献来确定投保人的红利。分红保险业务盈余计算与分配表、资产负债表、收入分配表和费用分摊报告的编制全部是根据保险监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并由符合保监会认可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还必须由保险监管部门认定的精算责任人审核并在年度分红报告上签字,对红利分配的公平性作出评价,出具精算责任声明。然后上报保监会审核后才正式进行红利分配。所以说分红保险的红利分配的公正性和公平性是不可置疑的。
  三、分红保险的红利派发
  从目前保险市场上销售的分红保险产品看,不同的保险公司、不同的产品,对红利的派发也有不同的规定。
  1.红利派发的前提条件
  在红利领取上多数保险公司对期缴保险业务规定,投保人在保险单生效对应日交纳了本年度全年的保险费的情况下才派发上一年度的红利。这样做不但可以保证有足够的现金流和保险单在红利派发日仍然有效,而且还有利于防止保险合同初期出现亏损,稳定保险公司的经营,为投保人创造更多的红利。
  2.红利的派发日期
  根据保险产品性质的不同,保险公司对红利的派发日作了不同的规定。有的保险产品的条款规定,会计年度核算,保险单生效对应日派发红利。有的保险条款规定,会计年度核算,确定红利分配数额并发送红利通知书,所得历年红利分别从每年的保险单生效对应日起以复利的方式累积到保险合同期满一并给付投保人。也有的保险条款规定会计年度核算,确定红利分配数额并派发红利,与保险单生效对应日无关。如果因故红利在应派发日未按时派发,保险公司应补发应派发日到实际派发日期间的利息。
  3.红利的派发对象
  不同的保险产品,红利的派发对象也不同。一般情况下,个人分红保险的红利是派发给投保人。集体投保的团体年金保险的红利,按条款规定“分别记入被保险人个人帐户的单位缴费部分和个人缴费部分”。也有百分之百企业缴费的团体保险合同在投保时有特约,要求红利派发给投保单位。如果在投保时没有约定,保险条款规定“投保人也可以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三十日内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将本会计年度由单位缴费部分产生的红利支付给投保人”。
  四、分红保险的红利领取方式
  保险公司在保险条款中提供了多种红利领取方式,供投保人选择。
  现金方式领取红利。现金方式领取红利是投保人选择最多的红利领取方式。但是这种红利领取方式对保险公司不利,会减少保险公司的现金流,消减额外获取投资收益的机会。另外发放现金红利需要打印帐单、通知书、签发支票或给付现金、会计记账等工作,增加公司的费用支出。就投保人而言,购买分红保险的主要目的是看中了它的投资增殖功能,领取现金红利失去了红利生息再投资增值的机会。特别是在投保初期,因保险单责任准备金数额较小,分得的红利数额也较小,有不值得领取之嫌。
  累积生息方式领取红利。累积生息方式领取红利是对投保人和保险公司都有利的一种红利领取方式。一般情况下,投保人可获得高于同期银行储蓄的利息,保险公司可获得额外的投资收益。累积生息是复利方式,也就是利滚利的功能。投保的时间越久,复利性的现金值积累的就越大、越快,得到的复合利息就越多,投资增值的速度也就越快。
  除保险条款中有明确规定或另有约定外,对这些红利和红利的利息,在保险期间内投保人可以随时领取,没有任何限制。有时可能对保险公司的现金流产生一些影响。为了吸引投保人选择累积生息方式,增加保险公司的资产管理规模,产生规模效益,保险公司宣布的累积利率一般情况下高于同期银行储蓄利率。
  抵缴保险费方式领取红利。保险合同在保险单周年日有效,保险公司将于保险单周年生效对应日将投保人的应获红利用于低缴保险费。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若有余额将按累积生息方式办理”。也有的保险公司规定余额不记利息,用于抵缴以后各期应缴保险费,对投保人来说有失公平。
  保险公司允许投保人用累积的红利来支付以后所应缴的保险费,从而缩短缴保险费的期间。如一份25年缴费期间的养老分红保险,在生效20年后,累积红利所得可能已经超过或等于未来5年的保费现值,投保人从第21年起可以不再交纳保险费。通过红利选择缩短了原来的缴费期间(disappearing premium)。
  增额红利(reversionary bonus)方式领取红利。增额红利是把红利作为趸缴保险费,一次性付清购买的额外保险保障,把原来的保险金额相应提高。但是这种做法不适应次健体被保险人。它同样具有现金价值,退保时可获得相应的退保金。这种方式对保险公司较为有利。真正的红利派发只有在退保或给付时才发生,大量的资金在保险公司里,增加了保险公司获取额外投资回报的机会。而且,红利派发简单,免去了开支票、付现金、邮递和会计记账,节约了公司的费用支出。
  分红保险不同于投资连结保险,保险消费者不但获得了保险保障而且还在不承担任何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分享保险公司专家理财的高收益。保险人也不需要象投资连结保险那样每月甚至每日公布一次资金运用情况,只需要每年进行一次核算并派发红利。尽管分红保险的透明度没有投资连结保险高,但任何保险公司都十分清楚,只有为保险消费者创造最大利益才有保险公司的利益。由于保险产品的性质不同,分红保险的透明度不象投资连接保险一样高,但保险消费者的利益不会因此而受到不公正侵害。保险消费者的满意度是保险公司最大财富。尽最大努力为保险消费者创造更多红利是保险公司的最高工作目标。
[编辑:潮流]
[收稿日期]20020618
[作者简介]李良温,男,现任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产品开发部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