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详情

首页 >> 保险资料库 >> 目录详情
正文:

人寿保险业务处理的事后监督

冯嘉亮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业务管理部,上海 200080)

  [关键词]人寿保险;业务处理;事后监督;稳健经营;经营风险
  [摘要]实行人寿保险业务处理事后监督是保障人寿保险公司稳健经营、切实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促进业务健康发展的有效措施之一。本文就如何对合同的订立、中介业务、售后服务、各类非理赔给付与理赔给付案处理事实进行督查作了论述。
  
  实行人寿保险业务处理事后监督是保障人寿保险公司稳健经营,切实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促进业务健康发展的有效措施之一。这对目前尚处于初级阶段的我国人寿保险业来讲显得更为重要。业务处理事后监督的实施能确保业务处理的事实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行政法规,符合业务主管部门的规章。保险公司通过业务处理的事后监督,能够达到促进和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营效益、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的目的。
  一、人寿保险业务处理事后监督的主要内容
  人寿保险业务处理事后监督,是指对保险人为履行人寿保险合同的有关权利和义务与合同另一方的当事人、关系人前期已发生的合同的订立、中介业务、售后服务、各类非理赔给付与理赔给付案的事实进行督查。
  督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保险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核保、收费、签单;发展中介业务过程中的合法性;保单售后服务过程中的撤保、加保、合同解除,转移、保费豁免、借贷、批改、复效以及续收保费等;非理赔给付业务过程中的生存保险金给付(如教育金、婚嫁金、就业辅导金、生日祝贺金、祝寿金、家庭保障金、满期保险金等)、年金给付、死亡保件终止合同给付等;理赔给付过程中定责定损,理算结案等。二、人寿保险业务处理事后监督的要点
  1.保险人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事后监督要点
  一是督查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双方是否遵循公平互利、协商一致、自愿订立的原则,有无违法违规的现象。二是督查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是否具有保险利益。三是督查被保险人的条件是否符合其投保险种的核保要求。四是督查投保资料、投保要素是否齐全,投保人、被保险人的签章是否清晰,使用的单证是否规范。五是督查保险费计算是否准确以及核保权限执行情况等。
  2.中介业务事后监督要点
  督查代理关系与经纪关系的建立是否合法,代理业务是否在代理的范围之内,经纪业务是否有利于业务发展的整体要求,是否存在无序竞争的现象。支付的代理手续费与经纪人佣金是否在国家保险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标准之内,支付的方式是否符合财务规定等。
  3.保单售后服务事后监督要点
  一是督查所有前期已发生的保单售后服务操作凭证与相关事项是否吻合。二是督查所有需在凭证上加批文字内容的,其文字表达是否规范达意。三是督查客户提供的资料是否合法有效。四是督查支付现金价值与退还保险费、收取保险费、借贷和复效的利息计算是否准确。五是督查对客户投诉、咨询等处理结果的信息反馈与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4.非理赔给付业务事后监督要点
  督查给付申请理由是否成立,是否符合条款规定的条件;给付申请资料是否齐全有效,给付标准是否与保单规定一致,给付数据计算是否有误以及给付对象是否准确等。
  5.理赔给付事后监督要点
  一是,督查被保险人发生的事故是否在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是否属所保条款规定的保险责任范围。二是,督查申请人提供的出险证明,费用单据等所有资料是否符合理赔要求。三是,办案人员的调查报告是否将案例阐述清楚,是否能成为本案的定责理算主要依据。四是,督查确定给付的保险金的计算是否准确合理,是否符合权限审批规定以及给付对象的确认等。三、人寿保险业务处理事后监督与其他监督手段的区别人寿保险业务处理的事后监督与人寿保险业务处理的复核制或双人制有所不同。复核制与双人制是根据实务操作要求设置的,是直接与合同另一方的当事人、关系人发生关系处理事务。事后监督则是根据保险公司为加强业务管理,防范经营风险,提高工作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对公司的操作人员(经办人、复核员)已经完成的工作内容进行督查,从中发现问题,改进工作,从而确保公司的实务规章能得到充分的落实,同时也是考核操作人员的内容之一。
  事后监督员的岗位与审计、稽核、纪检不同,应该设置在其前期操作的相应部门,岗位人员的配备必须要落到实处,由工作经验丰富、工作态度认真的人员专门负责,事后监督工作必须做到天天进行、件件督查,不能采用抽件督查。对事后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必须认真分析,找出其成因并及时加以妥善解决。通过事后监督可使原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和实务操作规程既能进一步得以完善和更贴近业务发展的需求,又能使内部管理水平得到提高,更重要的是为维护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为保险公司的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编辑:韩艳春]2001年第8期保险研究•法律保险研究•法律2001年第8期
  [收稿日期]20010519
  [作者简介]冯嘉亮,男,1979年起从事保险工作,现任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业务管理部副经理,曾发表理论文章4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