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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经济与保险业的持续发展

刘 京 生

                                   (北京保险监管办事处,北京 100034)
  
  
  [关键词]新经济;现代企业制度;保险产业结构;信息技术;知识经济
  [摘要]新经济是指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信息技术革命,以及由此带动的以高新科技产业为龙头的经济。新经济是围绕微电子技术、电子计算机、通信技术、材料科学、机器人和生物科学等六大关键技术而展开的第三次工业革命,其涵盖范围广泛。新经济的出现和发展,突破了传统经济学的若干原理和规律,也给保险理论与实践发展留下了广阔的研究空间。新经济和知识经济以高科技产业为支柱,造就新的产业主体,改变传统的产业结构,使知识型产业成为最具生命力的产业。保险产业具有改造成为知识型产业所需要的各种必要条件。因此,保险产业的发展应该以新经济和知识经济为契机,充分利用网络经济、电子商务发展的现有成果,用新知识、新技术、新思想指导保险产业的宏观结构调整,依靠后发优势,带动现有保险产业的升级和改造,实现跨越式发展。
  
  一、新经济与传统保险理论
  新经济是指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信息技术革命,以及由此带动的以高新科技产业为龙头的经济。新经济是围绕微电子技术、电子计算机、通信技术、材料科学、机器人和生物科学等六大关键技术而展开的第三次工业革命,其涵盖范围广泛,尚没有人能预测其发展的深度和广度,以及对世界经济的巨大影响。新经济的发展态势,表现出与传统产业发展本质不同的时代特征。新经济的出现和发展,突破了传统经济学的若干原理和规律,也给保险理论与实践发展留下了广阔的研究空间。
  1.知识成为核心资源是新经济的资源观。新经济是依靠创造和掌握知识来创造财富,知识经济是新经济的基本特征。传统保险理论认为,保险是资本、技术、人力密集型产业,因此,我们在以往发展保险业务方面一直遵循一条扩大资本金、增加固定资产投入、增设机构网点、扩充人力资源的道路。然而,新经济的出现正在改变和更新人们的资源观,知识已经成为生产要素中的核心资源。随着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的不断推进,知识的丰裕程度和创造水平已经成为一个国家和民族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传统工业技术的发明创造都是尽可能多地利用自然资源,以获得最大利润,不考虑或极少考虑环境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而知识经济发展所强调的则是更加科学、合理、综合、高效地利用现有资源,同时开发尚未利用的富有物质资源和信息资源,取代已近耗竭的稀缺的自然资源。随着新经济时代的到来,网络保险、电子商务、新型电子支付手段等高科技的应用层出不穷,将给传统保险业的经营理念、经营方式带来革命性的变化。网络保险是知识经济的必然产物,同时,又推动知识经济和保险产业的发展。我们要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要不断研究保险创新,努力开发新的保险产品,提高保险服务水平, 研究保险体制、保险服务在信息技术发展中的新变化,及时更新我们的观念。以往保险业务发展的定律,即靠增设网点、增加人员的外延规模扩张竞争战略已经过时了,那种拼人力资源、拼机构网络、拼费率的做法将逐步被新的经营理念、经营手段、经营机制所取代,网络保险以及信息技术的应用将成为保险业发展的主流方向。网络保险的发展及其应用几乎可以涵盖所有的保险活动,提高保险运行效率,降低保险经营成本,并正在深刻影响保险业发展的走向。网络保险的突出作用是集产品设计、营销方式、结算手段、管理理念、市场开发等方面创新之大成, 代表了保险创新的一个崭新的阶段, 并将推动21世纪保险业快速有序稳健发展。
  2.经济可持续发展是新经济的增长观。新经济首次实现了经济可持续发展和效益递增的人类社会发展目标,从而改写了传统经济学中效益递减的理论。知识经济遵循效益递增规律,持续不断的知识创新活动使低通胀增长成为经济常态,打破了固有的增长、膨胀、萧条、复苏的经济周期波动规律,使得经济的可持续增长成为可能。我国保险业经过20多年的发展,从低速到高度,再转入目前平稳中速发展,从初期的低投入、高产出到目前的高投入、低产出,验证了传统经济学中效益递减这一理论,同时也论证了粗放型外延扩张的发展理论和发展模式已经不能适应保险业自身发展的需要。保险产业是资本、技术、知识密集型的产业,对这一点我们的认识并不清醒。以往我们投入了大量资金、设备、人力,发展我国保险业,取得的成绩是巨大的,但保险业在经过一段快速发展后,经营效益则每况愈下,不良资产大量沉淀,经营风险加剧。这种经济效益递减的结果,需要我们对现行的保险体制、产业结构、险种结构、增长方式进行反思,增强对知识在生产要素中具有决定作用的认识。今后知识经济时代的保险业发展主要依靠知识和智力因素的发挥,比如利用现有的金融衍生产品和金融衍生工具开发保险产品,利用资本市场投融资的功能为保险公司增资扩股,利用资金市场和资本市场为保险资金保值增值,通过保险产品的证券化操作分散和分解保险风险等。因此,加大对保险教育培训和智力开发的投资,培养高素质的保险从业人员,将是保险业今后能否增加发展后劲,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高新技术为保险业可持续发展服务的关键。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和推动,人们可以利用现有的已被开发的知识产品来开发更新的知识产品。这种知识开发速度大大快于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并且这种经济的发展,财富的创造不是以牺牲自然资源为代价,使得人类实现可持续发展成为一种可能。科学技术的发展将继续推进保险服务方式的创新,保险服务方式将发生质变。科学技术的发展不仅改善了金融和保险的供给条件,使保险业务的处理方式变得更加高效快捷,而且改变了保险产品的推销方式和保险机构与客户相互联系的方式。对保险业的发展来说,如何实现可持续发展将主要取决于对知识的投资和开发、对现有科学技术的利用、对从业人员素质的提高。网络保险的出现,预示着技术创新、网络化、数字化将成为保险业增长的核心,与以往的传统保险业相比,网络保险的市场更具活力,竞争更具全球化,公司结构更具网络化,一方面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围绕网络保险和电子商务创新进行改组和调整;另一方面保险公司的经营方式与网络技术和信息技术将越来越紧密相融。进入21世纪后,传统的保险服务方式和经营方式将受到网络保险和电子商务的全面挑战,保险服务创新将会增添新的内容。
  3.知识型企业架构是新经济的企业观。知识经济推动着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创新。企业制度在已有的制度创新的基础上,将以吸纳、包容知识创新的速度、含量,增加无形资产、文化内涵的比重而实现企业升级,成为知识型的现代企业。传统的生产型、技术型、管理型、开发型的各类企业将被知识型企业所代替。如果保险公司的体制改革不能适应知识经济对其体制和结构的内在要求,不能增强其在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方面的能力,体制改革将不可能取得预期效果,保险业的发展将跟不上知识经济的前进步伐。知识型企业要求保险公司领导者要树立人才比资本更重要的观念,转变计划经济观念,按照市场经济和知识经济的要求,不仅考虑投资、设备等传统生产要素的投入,更重要的是获取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培养能够为公司开发新产品,创造新机制的专业技术管理人才,使保险公司能够具有创新的意识和活力。
  二、新经济与保险产业结构调整
  新经济的主要特征是:人们之间的距离概念逐步消失,经营活动更趋全球化;知识和技能成为衡量企业价值的标准,成为企业能否创新发展的重要标志;网络化使快速收集信息资源,及时作出经营决策成为可能,电子商务使各种经营活动变得更加快捷;智能型软件将帮助人们选择最佳的交易对象、时间、方式、地点。
  新经济和知识经济以高科技产业为支柱,造就新的产业主体,改变传统的产业结构,使知识型产业成为最具生命力的产业。保险产业是服务性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保险产业具有改造成为知识型产业所需要的各种必要条件。保险产业的发展应该以新经济和知识经济为契机,充分利用网络经济、电子商务发展的现有成果,用新知识、新技术、新思想指导保险产业的宏观结构调整,依靠后发优势,带动现有保险产业的升级和改造,实现跨越式发展,逐步缩小同国外保险同行的差距。实现这一历史性转变的关键是观念的转变,树立新的保险产业观。
  我国经济形势和改革开放的发展以及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使保险业进入了保险业体制转轨、保险业结构调整、保险业增长方式转变并行的时期。一般来说,保险产业结构问题是保险业发展的一部分,但对于我国来说,结构问题不仅仅是发展问题,而且也是一个体制问题和增长方式的问题,已经到了不经过必要的产业结构调整,保险业将难以获得进一步增长动力的关键时期。
  首先,随着我国经济告别短缺经济后,保险市场同样出现了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转变。这种供求关系格局的历史性变化,既是保险经营主体多元化、保险产品多样化所形成的,又是保险市场日益健全,被保险人保险意识加强,保险竞争环境形成后出现的。当然,相对于现阶段保险业增长现状和发展水平,保险市场依然具有增长的巨大潜力,供过于求、供给过剩是阶段性、相对性和结构性的问题。在人们消费观念、消费结构、消费手段、消费内容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的今天,保险业如何通过调整自身结构来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是保险业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
  其次,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加快,网络信息电子技术的飞速发展,为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国际化经营的需要,企业组织形式正在发生重要变化,跨国公司之间并购重组、强强合并愈演愈烈,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日益加快。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意味着国内保险业将按照国际社会认可的规则行事,同时面对经济全球化和外资保险公司入市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如何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致力于提高我国保险业的国际竞争力,取决于国内保险体制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成败,而在这方面我们的准备还很不充分,市场化改革的步伐还不快。
  最后,随着网络技术、电子商务的不断创新,特别是以互联网为基础的信息技术的发展,高新技术正在给传统保险经营方式带来深刻的影响。在这种大的经济背景下,保险业整体的技术结构升级已经成为产业结构调整中必须高度重视的一个问题。保险监管机关应该更好地引导保险公司注重以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保险产业,提升保险业整体的技术含量、市场竞争力,合理指导和支持保险业的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由此带动保险业的技术结构升级,这将成为保险产业结构调整中的一个重要内容。目前保险产业结构调整的关键是传统保险产业技术结构的升级改造,在这方面,电脑技术、信息交流、互联网的广泛应用无疑会加速这一过程的实现。
  从传统的旧经济向新经济过渡是一项巨大的挑战和重大的社会变革,传统经济和知识经济的差别与其说是技术、商业模式和资金流动的差异,不如说是新的思维和处事方式的急剧改变。目前这种观念转换突出表现在对保险体制改革、产业结构调整、增长方式转变的认识上。
  在保险体制改革方面,国有保险公司的改革是保险业改革所面临的最重大问题,其中所有制改革是体制改革诸多问题中的核心难点问题。国内许多企业改革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一元化的企业产权结构难以保证企业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凡是改造为多元化投资主体,公司治理结构较为规范的企业,都呈现出蓬勃的活力,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主动地位。因此,保险公司特别是国有保险公司的产权结构由一元化走向多元化是必然的发展趋势,国有保险公司股份制改造不失为一条正确的改革道路,这是决定国有保险公司能否在体制上而不是在规模上增加活力,取得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环节。利用国家保险宏观政策对保险业的总供给与总需求结构比例进行调节,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促进保险业增长的作用,但它根本起不到改革体制的作用,更不能代替改革政策,只有改革与发展同步深入进行,才能尽快使新体制建立起来。
  在产业结构调整方面,保险业的结构调整明显滞后于国内其他产业的结构调整,市场价格机制在引导结构调整方面基本上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价格过度保护限制了保险业的竞争,引发了一系列因价格扭曲而导致的经营行为的不规范,也造成了保险险种结构的严重失衡。在保险产业结构调整中,放开保险费率管制,取消价格保护,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改革,无疑将给保险产业结构注入新的活力。在保险业结构调整中,我们不但受到国外保险业的竞争压力,同时受到国内金融行业综合经营趋势的现实压力,保险公司的并购重组无疑是保险业乃至金融业最值得关注的动向之一。按照市场化的经营原则并购重组、整合资源、共同发展是保险业应对入世挑战的重要策略,这一结构调整政策在国内许多产业得以成功应用并取得了丰硕成果。我国保险业只有不断通过资本市场融资,进行股份制改造和重组,扩大单个保险公司的资产规模,提升保险公司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降低资产负债率,才能在今后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因此,在应对新经济和入世挑战中,按照市场化改革的要求,并购重组策略仍不失为我国保险体系和市场结构进行全面改造的战略选择之一。
  在转变增长方式方面,以往我国保险业的发展主要是靠增加生产要素的投入来维持其增长率,在知识经济时代,应该在保持生产要素投入适度增长的前提下,努力提高生产要素的生产效率和生产效益,以此来促进保险业增长,使保险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在转变保险增长方式中,保险公司讲求效益,提高保险资源的产业效益是必不可少的,然而,按照成本效益原则,提高保险监管机关的宏观管理效率,优化配置保险资源则显得更加至关重要。转变保险增长方式就是要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对保险增长的贡献,而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的关键是促进技术进步,充分发挥人的智力、知识在保险增长方式中的作用,进而适应知识经济发展的要求。在知识经济社会中,人们更加重视人力资本、产业资本和技术进步,而不是传统理论中的劳动力、资本和技术进步。在技术进步到一定程度的条件下,保险业的增长取决于社会所拥有的人力资本和产业资本的存量以及它们之间的比率,人力资本和产业资本存量越多,它们之间越接近于合理的比率,则保险业的增长会更快。依靠粗放型扩张发展的增长方式不能保证保险业持续发展,要保证保险业长期稳定、快速发展,只能转变保险业增长方式,重视人力资本的投入和开发,变保险业为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提高保险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提高保险资源配置效益,促进保险产业结构升级和优化。随着计算机技术、网络保险和电子商务的广泛运用,能够导致保险公司经营方式和管理模式的变化,减少保险的经营成本,提高保险公司管理决策的科学程度。保险监管机关应该积极加快保险产业结构调整,改造传统的保险业管理模式,转变保险产业增长方式,实施保险产业战略重组,建立有利于制度创新、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的激励机制,引导保险公司加大对网络保险和信息技术的投资开发力度,开发出更多适合于人们需要的保险新产品,提高保险业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编辑:韩艳春]2001年第1期保险研究•论坛保险研究•论坛2001年第1期
  [收稿日期]20001016
  [作者简介]刘京生(1954-),男,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保险监管办事处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