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仍需要等待便于实施的法律条款细则的出台,但是,越南新的保险法承诺将创造一个更加开放和良性竞争的环境,以培育可持续发展的越南保险市场。去年11月经国会通过后,修订的保险法在7月1日开始生效。修订法案旨在解决诸如跨境保险服务、强制再保、保险产品种类等问题,以及必须与越南其他法律一致的问题,诸如:企业管理、投资、招投标等。
立法的改变试图将越南在2007年加入世贸组织时的承诺编入法典。随着加入世贸组织,越南已经删除了强制性的再保险条例,使保险公司有权参与海外再保险业务。法律也加入了健康保险作为一个特殊的条目,从非寿险中单列出来,从而与国际通行的操作保持一致,而自2001年4月开始生效的原保险法,规定只有两种保险:寿险和非寿险。
修订的保险法还将允许外国非寿险保险公司从明年开始在越南境内建立保险分支机构。过去,国外的保险公司在越南境内的经营仅仅限于与越南的企业以合资的方式进行。但是坊间仍有一些对于修订的法案的担忧,特别是在一项条款中规定,为国家支持的项目保险需经过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