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寿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关于开展全区系统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国寿人险内办发〔2016〕48号)文件精神,中国人寿锡林郭勒分公司于11月15日通过公文办公平台转发了自治区分公司《关于开展全区系统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国寿人险锡发 〔2016〕316号),于12月9日通过办公平台下发了《关于在全盟系统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寿人险锡发〔2016〕341号),要求从盟公司机关和各支公司两个层面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工作,全面排除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取得实效。
为了强化全员安全防范意识,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提高安全保障水平,中国人寿锡林郭勒分公司成立了安全工作自查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制定了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明确了检查的范围、内容、时间和工作措施,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
12月14日,中国人寿锡林郭勒分公司副总经理王彦成组织盟机关各部室经理召开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会议。会上,副总经理王彦成传达了自治区分公司文件精神,要求各部室在本部门区域内开展安全大检查,并形成日常安防机制,加强安全巡检力度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公司经营场所安全防范和现场管理水平。
按照中国人寿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党政同责、一岗双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中国人寿锡林郭勒分公司要求各支公司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到有组织、有安排、有布置、有落实、有自查,要完善各类常规工作制度,制定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建立安全联络员制度,具体负责本单位(本部门)安全大检查工作联系沟通和重大信息报告。
各支公司主要负责人及盟公司机关各部室经理分别签订了《安全工作责任状》,确保安全大检查及日常安全工作任务,确保逐级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