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中国保监会举办的亚洲偿付能力监管改革与合作国际研讨会在昆明召开。此次研讨会共有来自10个亚洲国家(地区)的保险监管机构官员参加,就亚洲金融市场的发展趋势、亚洲各国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的改革合作、巨灾风险等问题进行了交流讨论。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出席并做主旨演讲,云南省副省长和段琪出席会议并致辞。
陈文辉指出,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之后,全球金融监管体制进入了新一轮的改革周期。各国对偿付能力监管理念和框架的认识逐渐靠拢,改革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共同的发展趋势:一是偿付能力监管的内涵不断扩大。监管框架从单纯的资本充足率监管逐渐扩大到多支柱体系;监管对象从单个保险公司扩大到集团公司;监管理念从微观层面上升到更加重视宏观审慎监管。二是基于风险的偿付能力监管成为主流。通过科学地识别和评价保险公司所有相关和重要的风险,使公司的审慎监管要求与实际风险状况紧密相关。三是各国偿付能力监管逐步趋同,但又各具特色。四是偿付能力监管国际合作更加紧密,新兴市场的国家和地区参与国际合作的意愿越来越强烈。
陈文辉指出,新兴国家在建设适合自身的偿付能力监管体系过程中,应该把握好几个关系。一是把握好与国际主流标准一致性和本国情况特殊性的关系。固步自封和盲目照搬都不可取,应该在借鉴国际成熟和公认的监管理念的基础上,以本国国情为基础,建设适合自身发展阶段和发展方向的偿付能力体系。二是把握好技术先进性和实用性的关系。在能力和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应保证制度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尽量多采用经过检验的、成本可接受的技术手段和工具,同时对前沿技术保持跟踪研究,待其成熟以后再行采用。三是把握好体系完备性和行业接受度的关系。如现有基础较为薄弱,可以分阶段分步骤逐步完善,先建设最紧迫最核心的部分,再逐步改革现有监管体系,并可以设立一定的过渡期。
陈文辉表示,中国在偿二代建设过程中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经验,愿意与亚洲各国共同分享这些经验。首先,偿二代是在中国市场化改革的背景下开展的。在保险业“放开前端”,进行全方位市场化改革的情况下,建设一套科学、有效的偿付能力监管体系是“管住后端”的重要保证,直接关系到行业市场化改革的成败。其次,偿二代坚持了“风险导向、国际可比、中国实际”原则,充分学习吸收国际成熟经验,同时结合中国国情,创造性地设计采用了多种模型和方法,使监管标准在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之间取得很好的平衡。最后,从实施效果来看,达到了制度设计初衷,风险识别能力和预警能力显著增强,引导行业转型升级,获得国内外积极评价,提升了中国保险业的国际影响力。
陈文辉指出,亚洲国家和地区开展偿付能力监管合作既有良好基础,也有现实需要,合作前景十分广阔。中国作为亚洲保险市场的一员,始终抱着开放、交流、合作的心态,愿意在完善自身偿付能力监管的同时,积极推进亚洲国家和地区偿付能力监管的交流与合作,携手实现保险业的发展共赢。一是建立亚洲国家和地区偿付能力监管交流的长效机制,定期分享偿付能力监管改革的最新动向和实践成果,共同推进偿付能力监管制度的建设和完善。二是探索亚洲国家和地区在国际偿付能力监管规则制定中的沟通协调机制,增强新兴市场的影响力,表达共同的利益诉求,更有效地参与国际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的制定。三是研究新兴市场偿付能力监管的双边等效互认机制,提升各国保险监管效力,促进保险资本跨境流动,实现互利共赢。四是加强信息交换,完善监管协作机制,共同增强防范风险的能力。
来自银监会、云南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国保监会相关部门、保监局、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中国精算师协会、保险公司的代表近100人也应邀参加了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