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如何防范和化解保险经营的风险

日期:2013-07-11来源:

                                             论如何防范和化解保险经营的风险

--中国人寿锡林郭勒分公司总经理室助理 王彦成

保险经营风险具有潜伏期长、隐蔽性强、震动面广、危害性大的特点,必须切实做好防范化解经营风险的工作。

一、保险管理要现代化

现代社会是信息社会,保险公司为了及时掌握市场信息,应做到设备和管理人员的现代化、设备的电脑化,网络化,这既是为了提高承保和理赔水平的需要,也是为了防止保险欺诈的需要。

二、从业人员专业化

 由于保险业是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的行业,为了市场竞争的需要,增加市场份额,降低费率外,关键在于承保技术的创新和理赔技术的提高,因此,要求保险从业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并经常性地进行培训

    三、保险业务要规模化

     由于保险业务的巨型化,同时为了竞争的需要,在国际上形成了一种并购浪潮。如20014月德国安联保险集团公司宣布收购德国的第三大银行德累斯顿银行,合并后将成为全球第四大金融集团。这种并购往往是强强联合,究其原因在于:优势互补,形成更大范围的经营规模;提高经营效率,降低金融成本,有效控制风险;提高公司实力和声誉;同时还可更多地扩大自己的市场职能,把自己变成能从事保险、银行及证券等各种投资活动的全能型金融企业,使得保险公司抵御和防范风险的能力大大提高。

    四、保险服务要自由化

     由于民众的保险意识提高,消费者对保险商品的需求在内容和形式上都有了很大变化,保险企业为了满足消费者的保险需求必须开发新险种,为保险人服务。这就要求放宽对保险商品的管制,准许保险企业开辟新的保险服务领域。包括开发新险种、开辟新的保险领域;混业经营即财产可经营人身保险业务,首先公司可以经营财产保险的业务,这是为了适应投保人得需要,也是为了降低营业费的需要,同时和保险业务相互融通。欧洲500家银行中46%拥有自己专门从事保险业务的附属机构,同时它们中大部分都比传统的保险公司在成本上占有优势,在一家保险公司,客户可以同时得到寿险、财险、证券的多种经营服务,方便了客户的多种需求,又使得经营风险有效降低。

     五、管理经营要法制化

为了规范保险市场,防止恶性竞争,遵循诚实守信和公平竞争的原则,《保险法》对保险人在保险业务中行为作出一些禁止性的规定。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保险公司及其工作员不得:第一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第二队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第三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第四承诺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予保险合同以外的费用或者其它利益。

对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用;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用;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的有关证明材料或者其它的证据,编造虚假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保险人对其虚假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这些规定既对保险公司规范经营提出了要求,又对客户投保、理赔及如实告知等作了限制,使保险经营活动在法律的规定下有效地进行,控制了一定的经营风险。

    六、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的目的和作用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的目的由两部分组成:损失发生前的风险管理和损失发生后的风险管理,前者的目的是避免或减少风险事故形成的机会,包括节约经营成本,减少忧虑心理;后者的目的是努力使损失的标的恢复到损失钱的状态,包括维持企业的继续生存、生产的持续增长、社会责任。二者的有效结合,构成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的目的。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的作用由两部分组成:风险管理对于整个经济社会的作用在于实施风险管理,有利于资源分配最佳组合的实现;风险管理有助于消除风险,给整个经济社会带来的灾害及其它连锁反应,从而有利于经济经济的稳定发展;风险管理有助于提高和创造一个有利于经济发展和保障人民生活的良好社会环境。风险管理对保险公司单个企业的作用在于:通过系统地处置与控制风险,保障保险企业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风险管理有助于保险企业各项决策科学化和合理化,减少决策的风险性;风险管理有助于提高保险企业的经济效益;风险管理措施能够为保险企业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生产经营环境。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是企业长远发展的重要工作内容,同时也是一项艰巨的经济管理活动。只要能够科学的掌握风险发生的规律,正确认识经营中存在的风险,就能够使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有效的进行,也能使保险企业的业务规模和经济效益稳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