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锡林郭勒分公司制定

日期:2014-03-06来源:

 

中国人寿锡林郭勒分公司制定
历史保单客户信息清理工作方案
 
根据中国人寿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关于印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历史保单客户信息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寿人险内发〔2013〕985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中国人寿锡林郭勒分公司制订了历史客户信息清理工作方案。
为加强对全盟历史保单客户信息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锡林郭勒分公司成立了以总经理室成员为组长,客户服务中心、个险销售部、银行保险部和综合管理部负责人为成员的历史保单客户信息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工作实施。   
方案明确了全盟系统历史保单客户信息清理工作开展的三个阶段,划分了每个阶段的起始时间和工作任务,各部门按照“谁销售、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历史保单客户信息清理工作的实际需要,明确了责任和分工,个险销售部门负责客户信息的补充更正和宣传引导工作,进一步完善考核体系综合运用级别晋升、解除合同等手段,对提供不完整或虚假客户资料的营销员进行约束和惩罚。银行保险部门负责致函代理机构,要求配合公司对其代理销售的历史保单进行客户信息清查,并限期对存在缺失、虚假问题的客户信息进行补充更正。按分公司的统一要求,在与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银行邮政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的合作协议中明确双方的客户信息收集、记录、管理和使用等方面应履行的义务和应承担的责任,明确要求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银行邮政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客户信息,进一步加强考核约束。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在系统中进行客户信息保全变更,将个险、银保渠道反馈的客户信息采集卡资料进行核对和批量处理,并报备自治区分公司。同时利用举办客户服务活动、开展客户拜访等与客户接触的机会,对客户信息进行核对,提醒客户通过柜面、95519、委托营销员或利用《客户信息采集卡》进行客户信息的保全变更。
    各支公司也分别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个险、银保、客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历史保单客户信息清理工作。各销售部门通过组织专题培训、早会、例会等形式,广泛开展保监会《人身保险客户信息真实性暂行办法》、总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客户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历史保单客户信息清理工作方案》的宣导培训,提高广大员工及营销员加强客户信息真实性管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各项制度规定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中国人寿锡盟分公司 王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