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锡林郭勒分公司开展“反四风”自查整改工作

日期:2016-12-27来源:中国人寿锡盟分公司

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贯彻“反四风”工作要求根据中国人寿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反四风工作要求的通知》国寿人险内发〔2016〕828号)精神,中国人寿锡林郭勒分公司开展了自查整改工作。为保证自查整改工作取得实效,锡林郭勒分公司成立了以总经理室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了机关各部室经理为成员的工作小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于12月1日转发了分公司通知(国寿人险锡发2016〕339号),要求机关各部门及各支公司认真学习文件精神,严格落实自查整改工作,并按照上报了自查整改工作报告。

    一直以来,中国人寿锡林郭勒分公司能够按照《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制度,结合总公司纪委“四风”重点问题专项检查情况,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和反四风工作标准,严格执行勤俭节约、廉洁自律、严格标准的各项规定,加强党的建设,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时刻保持遵章守纪、防止“四风”反弹的高压态势。

    进一步增强成本核算与开源节流意识,中国人寿锡林郭勒分公司严格控制费用开支标准和范围,健全完善开支管理,坚决杜绝党中央、上级公司严明禁止的项目开支,加强对会议费和招待费的管控,确保年度支出水平不高于上一年度实际支出水平在科学预算、规范开支的基础上,不断优化费用支出结构,提高费用使用效率。

    中国人寿锡林郭勒分公司严格公务用车流程,使用管理用车和业务用车均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记录单》规范司机管理和车辆出入库管控,切实避免公车私用、违规领取交通补贴、违规配备公务用车等情况的发生。    

中国人寿锡林郭勒分公司规范公务接待管理进一步落实《关于印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寿人险发〔2016〕281号)精神,能够严格管控招待费用的支出和审批流程,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坚决杜绝超规格、高标准接待行为。公务接待中一律严禁公款采买香烟和使用高档酒水,没有使用私人会所、高档餐饮场所现象发生

中国人寿锡林郭勒分公司根据业务实际需要,严格宣传用品管理,合理适度科学安排,严格规范使用用途,确保了领用清楚、留存痕迹。

    中国人寿锡林郭勒分公司严肃会议管理制度,严控会议费用开支。能够严格控制规模和标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经分管领导和公司主要负责人同意后,结合实际执行。

    中国人寿锡林郭勒分公司根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的工作标准,加强财务流程管控梳理完善《机关财务报销的流程和手续》,建立健全流程清晰、手续完备、审批严格、把控有效的财务报销工作机制,能够从财务环节和关口上做好审批和风险防范工作。

    为确保反四风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接到通知后,中国人寿锡林郭勒分公司组织开展有关制度的再学习、再部署和再落实,在所辖范围内开展对照“八项规定”和“反四风”标准自查整改工作,做到了及时发现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