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保险能为生活增添保障,不过在面对保险合同时密密麻麻的条款让很多保险消费者们直呼“看不懂”。今天瑞众保险锡林郭勒中心支公司带您一起来看看保险合同中这几个“期”分别是什么含义。
犹豫期:
犹豫期,是人身保险产品合同中规定的、投保人于签收保单后的一个特殊期间,在这个期间内,投保人可以仔细考虑所购买的产品是否合适。如果所投保的产品与需求不符,犹豫期内投保人可以申请解除保险合同,并要求保险公司退还其全部所交保险费。如投保人在犹豫期过后申请解除合同,保险公司将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投保人将遭受一定的损失。
等待期:
保险等待期,是指保险合同在生效的指定时期内,即使发生保险事故,受益人也不能获得保险赔偿,这段时期称为等待期。设置保险等待期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投保人明知道将发生保险事故,而马上投保以获得的行为。
一般情况下,重大疾病保险的等待期为90-180天,医疗险的等待期为30天。等待期一般是从合同生效日或复效日算起,只适用于第一个保险年度,对于可续保单来说,续保年度一般不再有等待期。
宽限期:
宽限期是指保险公司对投保人未按时缴纳续期保费所给予的宽限时间,通常是60天。投保人在缴费时期可能出现资金紧张、一时难以筹集保费或忘记缴费的情况,设置宽限期可以帮助投保人避免合同的非故意失效。
在宽限期内,保单依旧有效,即使投保人不幸遭遇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或患病住院,保险公司也会给予相应的赔付金。
中止期:
当保单已经过了宽限期,投保人还没有交纳保费,保单就会进入中止期。中止期内出险,保险公司是不赔付的。但是在中止期内,如果想要重新获得这份保障,可以补交保费、利息后,申请恢复合同效力。
不过在中止期申请恢复合同效力,要重新进行健康告知,等待期也要从复效之日重新算起。
终止期:
终止期是指保险公司停止承担保险责任的日期。如果客户在两年中止期过后仍然无法缴清保费,则保险合同进入终止期,保险公司会解除原合同,客户可以拿到保单的现金价值。
在终止期内想要获得保障的话,需要重新投保。为了避免因为忘记缴费而导致保单受影响,消费者应注意及时进行缴费。
瑞众保险锡林郭勒中心支公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