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白女士2013年购买了一份重疾附加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2019年白女士由于经济原因无法继续缴纳保费,保单中止。2020年白女士经济好转,保单中止两年内想恢复保单效力,但白女士被告知住院费用补偿无法复效、只能在主险复效后再重新申请附加,并且在申请保单复效时需按照合同约定条件补齐所欠保费和以及滞纳金。考虑过后,白女士同意继续复效,同时补充健康告知在2019年保单失效期间体检时查出患有高血压3级和甲状腺结节。经保险公司核保决定不予以保单复效,白女士也只能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
【案例分析】
根据《保险法》第十四条“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白女士由于经济原因不能如期缴纳保费,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条件,保险合同中止。保险合同中止期间,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依据《保险法》第三十七条“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
白女士在行使复效权利时,由于本人身体健康状况未与保险人达成一致协议,保险人依据合同约定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
【流程及要求】
提交复效申请:在宽限期结束后两年内,投保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交复效申请。
健康告知:投保人需要重新进行健康告知,提供健康声明、体检报告等材料,供保险公司审核。
补缴保费及其滞纳金:投保人需要补缴拖欠的保险费及其滞纳金。
归还保险单质押贷款:如果存在保险单质押贷款,投保人需要归还贷款。
【注意事项】
保单复效虽然可以使保单恢复效力,但也存在一些风险和注意事项:
未完成复效申请时的风险:如果在复效期内未完成申请,保单将完全失效,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健康告知:复效时需要重新进行健康告知,如果健康状况发生变化,可能会影响复效结果。
等待期:复效后,保险合同的等待期会重新计算,在等待期内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瑞众保险锡林郭勒中心支公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