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保险先想好4件事

日期:2011-07-25来源:

 

买保险先想好4件事
 
 
 
  
  保户向有关部门投诉时,多数归咎于代理人误导。其实,多半保险投诉源于对保险条款的不了解,因此,建议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之前务必要问清楚4件事。
  问题一:我最需要的是什么保险
  保险是一种复杂的商品,不像其他产品看得见摸得着。因此买保险时,投保人还是要多考虑自己的需求,不要盲目购买人情保单,避免今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通常人们都会根据自己的风险需求来购买保险,风险无外乎涉及健康、养老、意外等,但是保险需求因人而异。因此,消费者一定要在众多保险产品中选择真正适合自己的险种。代理人向你介绍产品之前,首先要扪心自问,我最需要的是什么保险?
  问题二:我的代理人是否合格
  在整个购买保险过程中,代理人的选择至关重要。一个好的代理人往往能决定你购买保险的成败。目前,国内保险产品千篇一律,很多保险纠纷多源于代理人的误导。
  通常,代理人在介绍保险产品时较热情,时不时送些小礼物,目的就是为了让消费者购买他们公司的产品。其实,作为一名合格的代理人,必须主动与投保人取得沟通,在清楚了解其需求的基础上介绍保险产品,并设计符合要求的保障计划,而不是急于推销产品。
  问题三:保单的犹豫期有多长
  或许,很多保户至今还不知道自己所购买的保单有10天犹豫期。按照规定,1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产品都规定有犹豫期,主要是指在投保人收到保险公司寄出的书面保单并书面签收保险单起的10天内,如果退保,可以取回全部已缴纳保费,保险公司仅扣除基本的工本费。
  在此期间,保户可以充分考虑所购买产品是否符合您的需要。一旦犹豫期过后退保,会损失不少费用。
  很多消费者反映,目前保险条款较复杂,市民对保险认知度又低,投保人常常在半年甚至一年后才发现保险公司有不规范的行为,这时候常常容易引发纠纷甚至法律诉讼。
  因此,消费者建议,保单犹豫期可以加长。记者近日从上海保监局获悉,在建立保险行业统一服务标准的基础上,上海将试推无理由退保,即如果保险公司没能有效执行统一服务标准,或者恶意欺骗投保人,就应该毫无保留地退保。保监局希望通过一段时间的尝试和努力,将无理由退保的期限往后延伸,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问题四:是否看清免责条款
  在地方保险监管部门,经常能看见一些上访投诉的保户,反映出险后保险公司拒赔。在这些投诉中,存在很多保户不了解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的情况。
  所谓的免责条款,又称责任免除,是指保险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不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由于保险产品种类繁多,各家保险公司险种各有特色,各保险公司保险条款中都可能有一些特殊的除外责任是不予承保的。一旦消费者在投保的过程中忽视了免责条款,很可能会在今后遇到不必要的理赔纠纷。
  总的来说,围绕保险和保单,对真正想购买保险或已买了保险的保户来说,肯定不止这几个问题。保险的根本还是风险防范,以正确的心态,仔细分析保单,要找到适合自己的保险也未必那么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