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存款却被忽悠买保险 问清产品区别再“投资”

日期:2014-03-25来源:

去存款却被忽悠买保险 问清产品区别再“投资”

 

2014年03月21日13:51 来源:半岛都市报   作者:孙澳丽 张培军

  市民王先生原本要到银行办理存款,却没曾想在热情的银行工作人员的推荐下,“存”了利息更高的“放心”理财产品,在取钱时才发现,自己稀里糊涂地购买的是保险产品,没到期不能取钱,一定要取钱会被扣违约手续费。对此,莱西市消保委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一定要问清银行存款、银行理财产品、保险和讯放心保)理财产品的区别之后再谨慎选择,切忌盲目“投资”。

  去存款却被忽悠买保险

  “原本是到银行存钱的,没想到被忽悠着投了保险,而且不到期还不能取钱,要取钱还得扣违约手续费。这都算什么事儿啊?”近日,市民王先生向莱西市消保委投诉称,2012年6月16日带着1.1万元积蓄到莱西市河头店镇某银行存款,刚进大厅,一位工作人员听说王先生要存钱,就热情地建议“存”一款定期的产品,利息非常高。王先生当时心想,既能存下钱,又能得到很高的利息,就同意了。

  然而2013年4月24日,王先生着急用钱,来到该银行准备取钱,柜台的工作人员说,王先生当时存的是一款保险产品,现在没到期不能取钱,否则要扣违约手续费,这时候王先生才知道当时存的是保险产品。王先生找该银行理论此事,但银行不管。王先生于是投诉到莱西市消保委,要求退还本金1.1万元。

  接到投诉后,莱西市消保委工作人员立即进行了调查。经调查,一方面,销售人员对相关条款等重要信息的解释不够清楚明了,导致王先生产生误解;另一方面,王先生过于追求回报,没有认真阅读和了解相关条款。经过莱西市消保委调解,保险公司同意退还王先生1.1万元保费,王先生表示同意。

  问清产品区别再“投资”

  莱西市消保委工作人员提醒市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 、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银行和保险公司在销售此类保险产品时,应当充分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加强行业自律 ,客观全面地介绍与消费者利益有关的资讯。要杜绝这种问题的出现,除了加强行业的自律与规范,还需要消费者自身多注意,当工作人员推介某种理财产品时,应当全面了解后再做决定,不要过于轻信口头承诺或宣传材料中的高额回报率,务必详阅相关条款。

  “尤其是老年人在银行购买理财产品时,首先要问清楚银行存款、银行理财产品、保险理财产品的区别,然后再根据自身需要及财力状况谨慎选择,切不可在银行或保险公司的有关人员"忽悠"下盲目"投资",给自己造成财产损失。”该工作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