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的指导意见

日期:2016-04-07来源:中国保监会网站

 

    近日,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业信访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紧紧围绕保险业工作大局,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不断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充分发挥信访工作化解保险运营风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能作用。

  《意见》指出,要自觉将法治思维贯穿其中,运用法治思维把握信访工作方向,形成与法治要求相适应、相统一的信访工作新格局。加强信访法制化建设,全力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和“法治信访”,形成符合法治要求、管用有效的信访法治体系,大力推动解决信访问题。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逐级有序反映诉求,用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问题。

  《意见》明确,相关单位要强化领导责任,健全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的领导体制,严格落实领导接访制度。强化首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做好信访纠纷化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减少信访上行。对重点疑难信访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切实做好思想疏导、政策宣传和化解稳定工作。

《意见》要求,相关单位要对信访积案进行全面梳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化解时限,因案施策,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集中力量分类化解。加强统筹协调,与政府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对积案比较集中的单位实行挂牌督办,对重要信访积案实行“一案一督”,通过集中攻坚克难,力争实现保险业信访积案“清仓见底”。要建立信访联合接访制度,推动相关单位、部门协作做好信访工作,督导问题落实。注重协调动员社会力量,鼓励和支持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和有群众工作经验的人员参与协调保险信访工作,形成合力化解信访问题。要始终保持忧患意识,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置预案,从组织领导、责任分工、现场指挥、力量配备、处置措施等方面积极准备,增强预案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用性。

                                                                (摘自  中国保监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