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加快推进医疗救助与大病保险有效衔接

日期:2017-12-05来源:内蒙古保监局官网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下发通知明确提出: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面取消救助起付线。进一步加大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力度,确保到2020年底前,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次占直接救助人次比例达到30%。加快推进医疗救助与大病保险有效衔接,采取按病种与按费用相结合的救助方式,建立健全分类分段的梯度救助模式,对患重特大疾病住院治疗后,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补充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特困人员按照全额进行救助,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进行救助,低收入医疗救助对象和因病致贫医疗救助对象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进行救助。